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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民航局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民航行业立法建议的通知

通航圈 2022-04-07
9月27日,中国民航局发布通知,面向社会公众征集2022年民航领域规章立法项目以及现行民航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的立法建议。此次征集立法意见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7日。以下是通知全文:
     为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民航局党组与时俱进地推进法治民航建设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民航领域规章立法项目以及现行民航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的立法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重点征集以下两方面建议:一是民航安全发展、市场监管、应急处置等领域的亟需制定的规章立法项目建议;二是针对现行民航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的具体立法建议或者意见。其他涉及民航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等法规建设意见建议也可以提出。
  二、征集标准。民航规章“立改废”应当符合法制统一的原则,符合安全发展需要,符合改革要求,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民航防控实践,并特别突出以下四个方面,即规章是否“为航空技术装备性能充分发挥提供了空间”;是否“为民航产业模式多元化发展提供了通道”;是否“为民航企业强化自我管理提供了动力”;是否为“民航新业态新产品培育成长提供了土壤”。
  三、征集要求。提出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必要性和可行性、希望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内容,有条件的,可提出草案建议文本或附有关资料;提出具体立法建议或者意见,应当明确针对的现行民航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存在问题、修改废止理由,有条件的,可以提出修改建议方案,欢迎提供相关参考资料。所有意见建议,请一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加盖公章。相关格式可以参考附表。
   四、截止日期。征集立法意见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7日。
     五、报送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建议的,请直接发送至以下邮箱: legaldivision@caac.gov.cn。通过信函方式提交建议的,请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甲24号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民航法规与标准化研究所(邮政编码:100028),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征集”字样。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附件1:立法项目建议反馈表.doc
附件2:现行规章修改废止的立法建议反馈表.doc
1.立法项目建议反馈表
立法项目名称

必要性和可行性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是否有草案建议文本

是否附有关资料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邮箱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注:如以单位名义提出,请加盖公章;
2.现行规章修改废止的立法建议反馈表
涉及的现行规章名称

涉及具体条文及内容

存在问题及调整(修改或废止)理由

建议修改方案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邮箱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注:如以单位名义提出,请加盖公章;如以个人名义提出,直接在联系人处写明姓名。民航领域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意见也可使用本表反馈。

来源:航空工业通飞、国家工商信息系统;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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