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9月1日起由海南监管局对“零关税”进口航空器企业资格进行审核!民航中南局积极落实海南自贸港航空器“零关税”政策

通航圈 2022-04-07
根据去年12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由海南省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海事及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等主管部门会同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交通运输、旅游业相关产业条目确定,动态调整。依照上述规定,民航中南局会同海南省有关部门对航空企业“零关税”进口航空器的资格进行审核。

为积极支持海南自贸港发展,提高审核效能,结合前期工作情况,中南局决定自今年9月1日授权海南监管局对“零关税”进口航空器企业资格进行审核(无人机通航企业暂不适用该政策。同时,要求海南监管局按照国家及海南省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一是加强与海南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与管理局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准确理解把握政策精神,积极有序开展资格审核,推动国家政策更好落实落地。

自“零关税”政策实施以来,中南局已审核认可1家航空运输企业、3家通用航空企业获得“零关税”进口航空器企业资格。今年8月10日,海南海直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从墨西哥购进的一架轻型双发8座多用途AW109E直升机在海口港海关顺利通关放行,直升机货值401.8万元,减免税款61.3万元减免幅度约为15%。标志着航空器“零关税”政策在海南自贸港正式落地(减免税款61.3万元!海南自贸港首架“零关税”进口飞机通关放行)。

据通航圈了解,在之前公布的海南自由港时间表中,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在2025年前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在6月的新闻发布会上曾透露,按照时间安排,要在2023年年底之前,具备封关的硬性条件。然后再用一到两年的时间,在软件上做完善。据了解,封关后,海南和国内相比最主要的一个特征就是海南将变成离岸市场。封关后,全岛执行征税目录管理制,在目录之外的免征进口关税。但是货物由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则按照进口货物征税。封关后,将实施大范围适用的免签入境政策,出入境通关极为便利,并将落实金融业开放政策,推自贸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因此,对于希望享受海南零关税的航空企业来说,必须抓紧时间布局


附: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解读

1

享受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需要哪些条件?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享受“零关税”政策的交通工具及游艇(以下简称“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具体商品范围按《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执行,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动态调整。

2

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如何产生?

由海南省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海事及民航等主管部门会同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确定后,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口海关传输企业名单。在实现联网传输企业名单前,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将企业名单函告海口海关。

3

如何管理“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

“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一企一账”管理。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首次申报“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进口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系统完善企业账户信息。

4

企业怎么申报进口“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

企业申报进口“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时,进口报关单“申报地海关”应填报“海口海关”下设的隶属海关或业务现场的关区名称及代码(不含“三沙海关”);征免性质填报为“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代码:492),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当在报关时将征免性质填报为“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缴纳进口环节税)”(代码:494);监管方式填报为“一般贸易”(0110)、“租赁不满1年”(代码:1500)、“租赁贸易”(代码:1523);征减免税方式填报为“随征免性质”(代码:5);消费使用单位填报企业名称。

5

企业申办“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转让、申请贷款抵押等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除特殊情形外,企业申请办理“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转让、申请贷款抵押等手续的,主管海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来源: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海南日报。通航圈综合编辑。

延伸阅读

需要进入通航圈交流群的朋友,

关注本公众号后,

在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关键词:入群。


免责声明:本文及本公众号任何文章之观点,皆为交流探讨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公众号作者也不负有更新以往文章观点之责任,一切以最新文章为准。用户根据本文及本公众号任何其他观点进行投资,须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众号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平台综合编辑文章,转载本文请在作者处注明为通航圈,并在文首醒目位置注明“来源:通航圈(微信ID:tonghangquan)”,文末放通航圈二维码,侵权必究。

⊙部分图文源于网络,仅用于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投稿合作及商务合作:publicvoice@qq.com(欢迎您原创投稿)


通航圈:一个行业的跌宕起伏

欢迎通航圈内企业约稿、圈内人士投稿

邮箱:publicvoice@qq.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