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兩地資產規劃】(五):兩地遺囑不簡單:審查你的內地資產和親屬關係?【語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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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遺囑(平安紙)立對了嗎?我們在本系列的文章中介紹了港人應該要立一份兩地遺囑,同時處理內地和香港的資產(見本系列《你的平安紙(遺囑)立對了嗎》,《為什麼要立兩地遺囑》,《港人在內地不能立公證遺囑》及《兩地遺囑條款大揭秘》)。那麼,很多港人可能會問,那立一份兩地遺囑大概是怎麼收費?可以告訴大家,我們的收費會比一份普通的處理香港資產的遺囑,或是內地的公證遺囑要貴,至於為什麼?相信大家可以在本文中找到答案!
我們在為客戶提供立兩地遺囑服務的時候,除了最基本的,由具有豐富經驗的香港律師和內地律師共同作業,即根據客戶的意願起草兩地遺囑外,我們還有一項非常重要的服務,就是對立遺囑人的內地資產和親屬關係進行所需的審查。這項服務是立兩地遺囑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也是為日後內地資產的執行提早做好防備的重要一步。
或許你會問,對內地資產和親屬關係進行審查有必要嗎?答案是肯定的!內地遺產的繼承手續與香港的遺產承辦手續有著千差萬別!在香港,有遺囑,遺囑中有執行人的安排,在立遺囑人離世後,遺囑執行人在取得遺囑認證後,可以相對簡單地對遺產進行管理及分配;但是,在內地,有遺囑,也不意味著遺囑繼承人就理所當然可以取得遺產,相關的內地部門還是會要求遺囑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的手續要求來提供相關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簡單舉個例子,陳大文在香港立了一份遺囑,將位於深圳的物業安排由其朋友李小文繼承。陳大文去世後,李小文順利取得了遺囑認證,當回到深圳擬辦理物業的繼承手續時,卻被告知需要提供陳大文的婚姻、子女及父母狀況的證明文件等。作為陳大文朋友的李小文,要如何取得這些婚姻、子女及父母狀況的證明文件啊?但是,現實卻很殘酷的告訴你,如果你拿不出前述的文件,很抱歉,深圳物業的繼承手續很有可能是辦不下去的,最終很有可能需要通過訴訟的形式處理。
但是,如果你提前做好了準備,把相關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都準備妥當,也許,遺囑繼承人就可以如你所願的繼承到內地的遺產!
那麼,你可能會繼續問,內地資產和親屬關係的審查具體都是做些什麼的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我們究竟會審查些什麼內容:
立遺囑人的內地資產情況,例如物業需要提供《不動產權證書》;
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特別是發生過身份轉換的情況(如由持特區護照變更為持有加拿大護照的);
立遺囑人的婚姻狀況及證明文件,特別是曾離婚,或是配偶已經離世並再婚的,又或是同時有“兩段婚姻的”;
立遺囑人的子女狀況及證明文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及繼子女等;
立遺囑人的父母狀況及證明文件,特別是父或母已經離世的;
其他根據個案可能需要進一步審查的親屬關係情況及證明文件。
看似簡單的六項資料,準備起來可是各種的難度!很多人會說,我在香港宣誓,聲明誰是我的配偶,不就好了嗎?不行!內地的相關部門是不接受宣誓文件的。也有很多人會說,我的香港特區護照上的照片和加拿大護照上的照片,一看就知道是同一個人!不行!必須得在權威部門取得有關的文件,確認過往持香港特區護照的你是現在持加拿大護照的你!
在內地,由於兩地制度的不同,不能理所當然的認為香港部門接受的文件,內地的相關部門就會接受。每一份文件,都要因應內地的法律和受理機構的要求進行審查,更應該在做規劃工作的階段一一確認,以確保日後兩地遺囑可以順利執行。
假若你已經立遺囑,當中有處理到內地的資產的,我們會建議你,要再次確認目前的安排是否已經足夠確保日後可順利執行;假若你還沒有立遺囑,但內地和香港均有資產的,又打算立遺囑進行處理的,我們會建議你,要考慮做兩地遺囑並對內地資產和親屬關係進行所必需的審查,以確保你的所願日後可以順利執行。
不論遺囑是否已立,如果你想針對自己的個案作進一步的了解,歡迎致電+852 8135 7692聯繫我們,作進一步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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