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复设立监护型学校有效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
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860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374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监护型学校有效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收悉,经商公安部、财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设立监护型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针对性、长期性的强制教育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从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和司法保护的角度,我们反对放任不管,亦反对用入刑、监禁的方式单纯进行惩罚,应当建立有别于成年人的少年司法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对设立专门学校,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作了原则性规定。对专门学校学生开展以矫治转化为主的专门教育,是未成年人司法体系中具有“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特点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在实践中,一些地方设立的专门学校也积累了相应的办学经验,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教育部近年来积极配合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加强专门学校建设,深入推进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推动专门学校建设管理。专门学校在尊重教育实际、维护教育公平、克服教育功利化倾向、帮助少数特殊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教育部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中央政法委和共青团中央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工作,依法保障适龄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利。2013年8月,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将专门学校纳入学籍管理系统,对到专门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不转学籍。近年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门学校办学情况开展调研,加强对专门学校管理,推进专门教育改革,加强对问题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帮助问题学生顺利回归或融入社会。指导专门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课程设置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校关心爱护在专门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目前,全国包括在建的共有84所专门学校,江西、重庆、甘肃等地在中职、高职院校开办专门班级。
二是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作用。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多个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教基一〔2015〕5号)、《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政法〔2016〕13号)、《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等一系列文件,对中小学法治教育进行总体部署,将法治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中小学法治教育系统化、科学化。在中小学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各地各校不断拓展法治教育空间,采取讲故事、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模拟法庭等形式,以“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教育日为契机,利用宣传橱窗、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主题活动,把法治教育理念有机融入学生成长成才的全过程。
三是积极指导家庭开展法治教育。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教育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家庭教育,积极改善社会氛围,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品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体系。2010年,会同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推动各地各校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密切家校沟通配合,引导家长言传身教,做孩子遵纪守法的榜样。2015年,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积极会同司法部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等载体,定期开展法治教育主题亲子活动,提高家庭在学生法治教育中的参与度,重点宣传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抚养义务。
四是构建法治教育社会协同机制。教育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社会普法教育各类平台建设,全面实施“圆梦蒲公英”“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寻找最美孝心少年”等系列活动,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机融入社会实践中。各地各校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创新载体,重点关注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结合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重要节庆日及纪念馆、博物馆、部队营地等场所开展以文明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理解公民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明确作为公民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建设特色法治学校和基地,通过组织观看法治教育影视片、组织模拟法庭、旁听司法审判等方式,丰富中小学法治教育资源,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思维和能力。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会同共青团中央、司法部、公安部等部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专门教育的法律地位;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制定专门学校建设政策文件,不断健全沟通机制、完善师资补充机制,为更多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支持和有力保障;继续指导各地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重点关注农村和偏远地区留守儿童,引导未成年人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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