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家山郭】“‘头腾大战’的竞争法分析——超级平台的中立要求”学术沙龙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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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盛杰民教授进行开场致辞并主持活动,提及了腾讯与竞争对手的历次“战斗”,并希望在场各位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还表达了对于网络平台竞争法律规则研究进行探索的期冀。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数字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汪庆华教授简要介绍了中心情况、活动缘起,以及与会嘉宾,并对各位参会者、法学院,还有社会各界对中心给与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汪老师表示,中心将结合法学院的优势努力在学术研究、学生培养和社会服务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治理体系贡献力量。近期,中心将在个人信息保护、算法规制、数据安全等方面开展一系列的活动。数字时代的公平竞争和平台规则的透明度对于良好市场秩序的形成至关重要。相信今天的讨论会在超级平台的性质、平台责任的确定、它的兼容和中立性等方面形成一定的共识。
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江莉副教授对“头腾大战”进行介绍,微信平台对包括多闪在内的产品采取了不同于其他产品的区别对待,微信用户要获得字节跳动公司的产品和内容受到了限制。互联网平台尤其是大型的互联网平台是否有权利这样做,是值得讨论的竞争法问题。原则上讲市场主体有意思自治的权利,但如果这种限制行为排除、限制了竞争就可能违反反垄断法。这需要从界定相关市场、市场力量、行为的合理性这些步骤进行分析,并讨论平台是否构成基础设施。
盛杰民教授提到竞争方与垄断方会双向流动,当竞争一方成长之后可能会变成反垄断的对象,超级平台应当肩负社会责任。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晓峰律师认为对于认定微信的市场支配地位应当采取肯定态度,而微信对于今日头条的屏蔽措施是否具有合理理由值得考虑。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互联网领域大量的数据、规则和分析模型都没有成熟,从反垄断法证明兼容的义务比较容易被挑战。但平台一方面标榜兼容但同时无合理理由选择性屏蔽平台参与者,此类行为前后言行不一致,有可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许可助理教授提到超级平台是平台经济的必然结果,也是平台竞争的结果。超级平台作为去中心化的互联网的中心,既是市场又是组织,具有私权力的特点。而政府附加内容管控义务也使得超级平台具有行政外包的色彩。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黄晋副研究员认为平台的责任是有边界的,没有与所有人强制缔约的义务。微信与多闪存在竞争关系,向竞争关系对手开放接入是否属于平台的责任需谨慎界定。
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权副教授从行政法的角度对平台的公共性进行了探讨。他认为网络平台不同于普通的私主体,事实上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公共职能,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因此应当承担更多的公共责任。平台在行使治理权时,应当遵守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封禁应当公开更多的信息,并充分说明其理由。封禁应当遵守比例原则,封禁的真实目的应当是正当的,例如确实存在不安全的信息,封禁应当运用最小损害的手段。另外,封禁可能不符合互联网精神的本质:互联、互通与分享。平台提供更多的服务,事实上可能获取更多的用户,所以不适当的封禁可能得不偿失。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副教授比较了和“头腾大战”类似的竞争行为如百度v搜狗和奇虎360v腾讯,认为屏蔽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可以从平台服务协议基于先例进行研究,微信的投诉机制可以更加透明化些。另外,需要区分微信的基础服务和上层服务,确认微信的垄断地位和市场控制能力难度较大。
北京外国语大学刘丽娟副教授梳理了美国动用反垄断法的情形在新经济时代越来越少的原因,而反垄断法也被用来作为国家竞争中维护本国利益的工具。并且法院越来越多的考虑消费者的长远利益,平台规约被大量引用,倾向于降低平台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孟雁北教授认为对于平台责任很难得出确定性结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商业行为规则预设了法条设计空间,新的问题层出不穷需要更深一步的探索,各国看法也不一而足,具体的平台责任尚需个案探索。
国新启迪基金董事总经理王磊先生表示,从企业的角度理解微信采取屏蔽措施禁止今日头条从自身引流的行为,帮助竞争对手壮大是一个悖论。
在自由讨论阶段,程晓峰律师认为,判断企业行为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消费者这个问题上,单凭司法很难做到,需要诉诸所有市场参与者。
在场企业代表认为微信封禁多闪的理由并不充分难以形成说服力,而对己方公司和竞争方公司实行内外有别可能违反了平台中立的要求。针对企业代表的疑问,黄晋副研究员指出,监管机构对互联网监管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在司法层面,关于不正当竞争的指导性案例仍然太少。平台有着雄厚的法务力量,选择诉讼未必能获得满意的结果。当事人可以通过用户协议主张权利,这不失为一个好策略。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副教授总结各位学者和专家的发言,认为即使认定垄断在法律上存在困难,互联网平台空间如果具有了公共性,则面对所有平台参与者的开放和公平只能是一种必然。
数字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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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钟柳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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