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丁香网友在线爆料称,「因为身体原因自己提出辞职,被医院告知不仅需要赔偿违约金,且违反法律,要吊销执业医师证。」
在后续的描述中,该网友继续补充道,「至 2020 年以来,她已经 3 次支援发热门诊,累计长达 16 个月,期间还流产一次。今年 12 月在发热门诊感染了新冠,反复高烧,医院还要求阳性医生继续上班。」无独有偶,笔者的研究生小伙伴近日也向笔者咨询了这方面的问题。他 21 年硕士毕业后入职北方某三甲医院肿瘤科,后因为当地疫情爆发,先后被安排至急诊和发热门诊支援了 2 个月。2 个月之后,当地疫情并没有好转,医院也发文,凡是近 3 年入院的青年医生都归医务处调配,未经允许,不准私自回科里。于是同学又继续支援了发热门诊 2 个月。刚准备回科,突然放开了,发热门诊一下子就爆满了。据他所说,由于是支援急诊和发热门诊,几个月下来,人已经瘦了十几斤,每天累得要死,收入不仅没有涨,甚至一个月比一个月还少。前两天他问我,「现在提离职,会对自己以后的执业有影响么?医院如果不放人怎么办?」在解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回顾一下关于执业医师证的来龙去脉。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是医务人员合法行医的重要条件之一,和开车必须要有驾照类似,执业医师证是医生行医的「驾照」。如果说驾照是对个人具有驾驶机动车能力的体现,那执医证便是对一个医生具有医疗技术诊治方面的认可,证明了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执业医师证和医师资格证是一名医生必须具备的两个证书。执业医师证是在获得了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的由当地卫健委(原为卫生局)颁发的,其中载明了行医的医院、行医范围,是一个行政方面的认可。此证书一经颁发,永久有效。既然是一个永久有效的证书,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我拿到这个证书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工作中存在以下 5 种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吊销执业证。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取得知情同意(未告知,侵权的);
二、拒绝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紧急处置或者不负责任延误诊治(延误延治的);
三、发生突发事件时不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调遣(不服从调遣的);
四、未按照规定报告发现传染病、医疗事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假药或者劣药、可能与药品医疗器械有关的不良反应或者不良事件等(涉嫌瞒报、不报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严重医疗事故的)。
从上述 5 种行为可以看出,《医师法》对于吊销执业证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在这 5 种行为之外,均不能随意吊销医务人员的执医证。很明显,最可能符合条件的是第三个,即:发生突发事件时不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调遣(不服从调遣的)。那么在疫情期间辞职,是不是就意味着不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调遣,从而吊销其执医证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即卫健委,是行政部门,执行的是相应的行政事件或者在面对突发灾难时,需要大量调配医务人员支援一线事件。比如当年武汉疫情突然爆发,全国各地医务人员火速支援,其背后就有卫健委在后面主导,卫健委在其中起着领导、主持的作用。如果这个时候,小明被当地卫健委选中了去支援武汉,但小明表示要辞职,不服从调配,那么当地卫健委便可以以上述第三条吊销小明的执医证。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里,吊销小明的行政主体是小明所在医院的卫健委,而非是小明的医院,且吊销的原因是,小明不配合卫健委的调遣,即拒绝执行卫健委的命令。也就是说,由于执医证是卫健委颁发的,也只有其颁发部门才有资格予以吊销。在这个过程里,医院没有任何资格。她在疫情期间因身体健康原因辞职,并没有违反上述 5 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且医院所说的要吊销她的执医证也于法无据。医院作为事业单位,在没有得到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其不能代替有关部门行使相应的行政权和执法权。在离职前,需要明确其个人和医院的劳动关系。即:是合同工还是事业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协商一致,即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离职。则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就意味着,递交辞职报告三十日之后,劳动者即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若用人单位拒绝办理,则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稽查部门进行实名举报,要求给予行政干预。再或者也可以打市长热线电话或者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疫情三年,医务人员承担了太多太多。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我身边的同行们没有一个退缩过。然而同样是这么可歌可泣的一群人,疫情三年,工作量剧增,不仅需要随时外出支援,还面临着出去采核酸等各种事情。然而,其收入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的还在减少。中国的 99% 的医务人员都对得起自己的职业使命,唯独对不起的就是自己和其背后的家庭。现在彻底放开了,到头来,还是医务人员在承担着这一切。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超声应用专家共识(战时应急稿)
新冠肺炎CT早期征象与鉴别诊断
糖皮质激素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的应用
新型冠状病毒再感染的研究进展
重型与危重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呼吸支持策略与选择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关注细胞因子风暴
危重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体外生命支持应用时机及模式选择的专家建议
体会总结:重型及危重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治疗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多器官功能损伤机制的研究进展
妊娠合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特点及管理策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与心理健康:从生理机制到社会影响
拯救脓毒症运动关于成人COVID-19的ICU管理指南:第一次更新
病例分享:肺CT呈典型磨玻璃,此时此刻,不得不考虑新冠肺炎?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消化内镜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高压氧治疗的防控措施
师兄和俺建立了资料分享群,邀您互相交流,微信gabstudy点击阅读原文,进入书籍宝库,用完记得收藏哦,下次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