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会提问吗?——如何起草一份问题清单|办案手记
本文共计3,398字,建议阅读时间7分钟
“提问”是贯穿案件代理始终的一项工作,一份问题清单不仅可以帮助律师厘清思路、提高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效率,也是非常好的预判法官可能提出的问题、帮助律师进行庭审预演的工具,其重要性及意义不可小觑。然问题清单和案件本身一样千变万化,难以有效地提炼、总结形成一套标准化文件,本文仅以作者自身代理案件的一点思路及感想出发,探讨律师起草问题清单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及有效提问的几点小技巧,期望能对各位律师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问题清单的作用及使用场景
1.第一份问题清单:案件评估阶段,通过提问了解案件全貌、固定关键事实
律师在与当事人初步沟通了解案情、研究案件材料后,必然会产生很多希望与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核实的问题。此时,一份问题清单可以帮助我们梳理思路、汇总问题。根据客户性质及案件难易程度的不同,问题清单的使用场景及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当事人有专业的法务对接人员,或者事实相对简单、清晰的案件,可以直接将问题清单发送客户,请客户进行书面回复;而对于当事人为自然人,或者事实较为复杂的案件,则建议将问题清单作为与客户会谈时的提纲使用,由律师对会谈过程进行记录、整理后,再提请客户进行确认。
此次提问后,律师应当对案件基本事实情况有了一个全面了解,并通过与客户的沟通确认,将影响案件评判的关键事实固定下来,形成案件评估及后续代理工作的坚实基础。
2.第二份问题清单:案件代理阶段,通过提问核实细节、引导当事人补充挖掘新的事实及证据
随着案件研究的不断深入,律师对案件事实了解、掌握的深度及细致程度也会不断加深。在此阶段,律师需要不断修改、扩充第一份问题清单,进一步与客户补充核实事实细节。与此同时,律师也可以结合案件代理思路及诉讼策略,利用提问的机会引导当事人进一步挖掘对诉讼有利的事实及补充证据,并最终形成一份完备的事实问题清单。
3.第三份问题清单:庭前准备阶段,通过提问进行庭审预演
在庭前准备阶段,律师一般需要与当事人一道全面回顾事实细节,确保此前的记录准确无误,并最终形成一份完整、详尽的事实问题清单。同时,律师也可以借助最后一份问题清单进行庭前预演,确保在庭审时能够快速、准确地回应法官可能提出的各类事实问题。
二、起草问题清单的基本原则
1.表达方式:宜简洁明了,忌法言法语
问题清单的受众多为案件的经办人员,大多数情况下可能并非专业的法律人士,因此,问题清单的表达方式应当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尽量少使用法律专业术语,以便当事人迅速理解并回忆相关事实情况,避免给当事人造成额外的理解负担。同时,律师尤其应注意避免提出已经带有法律或价值判断倾向的问题。例如,贵司在接受A公司担保时,是否是善意债权人/是否尽到了应尽的审核义务?该类问题应留待律师后续给出专业意见,而非交由当事人自行判断。
2.提问方向:宜一知半解,忌全然无知
律师接触的案件类型多样,不可能在各个领域都成为专家。如果遇到全新领域的案件,律师应结合案件材料,对案件涉及的行业概况、业务模式、交易结构等进行了解学习,在此基础上再有针对性的提出问题。对于案件涉及的专业领域事项,可以请客户提供支持、协助,但应避免提出一些过于简单的常识性问题,给客户留下律师对该行业一无所知的印象。
3.提问范围:宜事无巨细,忌挂一漏万
律师掌握事实情况的准确、详尽程度直接决定了案件评估的准确度。因此,律师应尽可能事无巨细地向当事人询问案件情况。这一工作可能会在前期耗费律师大量的时间及精力,但能够有效地提高案件评估的准确率,帮助律师固定案件基本事实,避免后续频繁与当事人补充核实案件情况,也能够降低签约后续发现能够推翻此前判断、颠覆性地新事实的风险。此外,借助该环节,律师也可以很好地向当事人展示其严谨、细致、尽责的专业形象,进一步加深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
4.文件结构:宜适当梳理,忌一盘散沙
在列举完想要询问的问题后,建议对有关问题进行适当归类、梳理,避免思路过于跳跃、零散。例如,就一宗供用气合同纠纷案,我们按照想要了解的事实以及双方之间主要争议的问题,将所提问题归为了协议签订、履行及结算情况,以及气体计量计价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几大板块,客户则组织了签约谈判的经办人员、财务人员以及生产部、技术部的工作人员分别回应了我们提出的问题。在具体的提问板块之下,则按照问题之间的递进关系,或者时间顺序等简单排序即可。
三、提问小技巧
1.问题只有一句话
好的提问必须足够简短且能抓住事物的本质。律师提出的任何问题都应该控制在一句话以内,如果一个问题尚且需要大段文字去描述或者定义,要么说明律师自己也没太想清楚提出这一问题的用意,当然也就更不可能指望据此得到想要的答案;要么说明该问题本身涵盖的信息或内容过多,需要进一步梳理、拆分。没有什么问题是一句话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多提几个问题。
2.阐述式提问
由于律师需要事无巨细地了解案件事实,提出的问题既有可能源于当事人此前介绍的不够具体、准确的方面,也有可能是在案件材料中发现的疑问,或者是基于法律分析、判断希望了解的方面,而当事人此前并未过多关注。既然问题清单琐碎的特性难以避免,不妨多采用阐述式的提问方式,在抛出问题前简要说明提出该问题的原因,例如问题的线索来源、我们对此产生疑问的原因、该问题与案件争议的关系等。
例如,“根据《X协议》的约定,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先开票后付款,但转账凭证及发票显示,实际开票时间在付款半年后,双方未按照约定方式开票付款的原因是什么?”类似的阐述式提问可以很好地帮助客户定位案件材料、了解律师提问意图,避免客户在看到问题时产生莫名和突兀之感。
3.闭合式提问
“开放式提问”和“闭合式提问”是最为常见的提问方法论。前者的提问方式较为宽泛,给答题人留有充分的自由回答余地;而后者的提问方式比较具体,答案范围也比较局限。在案件接洽初期,律师可以适当地提出开放或半开放类的问题,引导当事人对案件做一个概括介绍。在对案件有了基本了解后,律师起草的问题清单则一般应以闭合式或半闭合式提问为主,是非题、选择题优于问答题,闭合式问答题优于开放式问答题。
例如,在涉及“表见代理”问题的案件中,如果只是泛泛询问客户案涉交易的签约经过,虽然问题本身并无错漏,但当事人受专业背景所限,其关注问题的重点可能与律师并不相同,在陈述事实时也可能不够周延、描述不够准确,很多时候可能没办法一次性回答出律师想要的答案。
这种情况下,不妨尝试将上述问题进一步拆分,例如:案涉交易双方各自有哪些经办人员、这些经办人员的具体职务分别是什么、对方是否向贵司提供了介绍信、名片等身份证明文件、签约场地在何处、签约时双方是否都有经办人员在场、双方的签字代表分别是谁、此前是否还有类似交易、交易模式及经办人员身份是否都与本案相同等等。与拆分前的问题相比,这些问题更能有效地引导当事人的思考及回答方向,帮助律师更加顺利地获取想了解的信息。
4.质疑式提问
质疑式提问是以对抗的方式发掘事实真相、找寻问题症结的提问方式。在美剧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律师在法庭上通过一系列有技巧地提问,找出证人证言中的漏洞,一举击破对己方不利证词的精彩场景。但在与客户沟通交流案情的过程中,使用质疑式提问方式需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起客户与律师之间的敌对与不信任情绪。
例如,对于客户已经明确给出回答的问题,有时律师可能仍然心存疑虑,但不建议采取就同一问题反复提问、直接要求客户确认其陈述属实,或对客户的回答提出质疑等过于激烈的提问方式。此时不妨转变提问思路,如果客户的回答与现有证据材料矛盾,可委婉地提示客户注意,提请其做进一步解释;也可继续按照客户的思路提问,在追问的过程中引导客户注意到其回答的矛盾和不合逻辑之处。借此机会,律师可适时提出针对该不利事项可能的应对思路,引导当事人放下戒备,建立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
5.复述与诠释
当所提问题涉及关键事实,或者律师不熟悉的专业领域时,可适时地复述总结当事人的回复,或者按照自己的理解对当事人的表述进行重新诠释,以此加深印象,确认当事人期望表达与传递的信息已被律师准确无误地接收与理解。
提问不难,但提出一个好的问题却并不容易。一份简单的问题清单,在考验律师沟通表达能力的同时,也能够直接反映出律师对案件研究的细致程度、敏锐度,以及提炼、把握关键事实的能力。谨以此文记录一点简单的思考,也期待各位同仁不吝提出宝贵意见。
“办案手记”栏目由杨骏啸律师主持,战斗在办案一线的天同律师们将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些日常工作中点滴形成的思考。如您对“办案手记”栏目有任何想法、意见、建议,欢迎留言告诉我们。
查看往期文章,请点击以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