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公司与投融资业务部 朱昌明 金逸凡
【混改案例】混得精彩、改得彻底,天津液压机械这样改 | SOLAR股权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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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压集团)是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机械)的全资子公司,是国家出资企业二级公司,注册资本19,075.82万元,成立于1995年12月27日。液压集团原主要经营液压、汽动元件制造,由于历史原因,液压集团目前是投资型公司,其中最主要的投资是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电气)。
百利电气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定位于高端制造业,经过多年发展,形成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磁线、螺杆泵等核心主业板块,经营具有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团队和人才优势、战略管理优势、治理结构优势、协同效应和区位优势,液压集团及其控股的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和产品全部为充分竞争行业。
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本次液压集团的增资项目显示,本次增资扩股新增注册资本28,613.73万元,计划引进两家战略投资者,分别持有39%和21%的股权,原股东百利机械保留40%股权,仍为第一大股东。本次混改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91,831.35万元,两家战略投资者中投资者1投资金额不低于254,690.38万元,投资者2投资金额不低于137,140.97万元,认购价格不低于13.69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液压集团股权结构如下图:
(一)通过混改重建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液压集团增资扩股过程中披露的公开信息,液压集团通过此次混改从国有独资变为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具体有如下安排: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并根据出资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新设立公司的《公司章程》中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拟在《增资扩股协议》中约定股东不得对外委托表决权或与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人协议。
董事会:董事会由五人组成,由全体股东委派,具体委派名额为第一大股东委派2人、第二大股东委派2人、第三大股东委派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从第一大股东委派的董事产生,董事会要组建专门委员会。
经营层: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组成公司经营层。经营层人员全部实行市场化选聘。
由此可见,液压集团计划通过此次混改重新组建股东会、董事会,以市场化选聘的方式组建经营层,虽然混改后液压集团董事长仍由原国资股东百利机械委派产生,但其仅在五人董事会中占有两个席位。因此,若最终混改成功,百利机械对液压集团的绝对控股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则是其他战略投资者共同参与经营,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当然,国资股东仍有保留控制权的可能性,即通过章程明确公司党建工作,公司党组织将行使对公司决策的监督甚至否决的权利。
(二)增资扩股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披露的信息,液压集团及其控股公司均为充分竞争行业,通过本次混改,液压集团股权从国有独资变为混合所有制,同时引入的约39.18亿元资金为液压集团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奠定基础。混改后,液压集团及其控股公司将借助资金优势,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将产业向上、下游延伸,立足电力装备中的高端产品,拓展以超导为核心的新材料及其应用领域、新能源设备领域,构建三大产业新体系。
(三)战略投资者选择
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披露的信息,因液压集团是上市公司百利电气的控股股东,因此参与此次混改的战略投资者需经过律师、券商两次尽职调查。此外,在考察战略投资者条件方面,此次混改工作可谓细致入微,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投资者1(持股39%) | 战略投资者2(持股21%) |
合格意向投资者对单位注册资本金对应价格的报价。 | 合格意向投资者对单位注册资本金对应价格的报价。 |
合格意向投资者拥有的与液压集团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项目或产品对公司的支持力度。 | 合格意向投资者拥有的与液压集团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项目或产品对公司的支持力度。 |
能否带来与项目和液压集团发展战略相契合的研发团队及相关人才。 | 能否带来与项目和液压集团发展战略相契合的研发团队及相关人才。 |
合格意向投资者对增资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研究业务发展在项目或产品市场、管理、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以及对增资企业未来发展整体的支持力度。 | / |
合格意向投资者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誉、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 | 合格意向投资者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誉、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 |
合格意向投资者对液压集团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的认同度,与增资企业原股东及经营管理团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的能力和方式。 | 合格意向投资者与增资企业未来战略发展的业务协同性、互补性。 |
合格意向投资者对增资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思路的认可度,对增资企业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的支持度。 | 合格意向投资者对增资企业文化理念、发展战略、经营思路的认可度,对增资企业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的支持度。 |
可以看出,除了战略投资者资金充足、综合实力强劲,与液压集团战略协同,能为液压集团带来项目或产品市场、管理、人才等重要资源增量外,液压集团同样关注战略投资者对国企经营管理方式甚至国企文化的认同及融合程度。我们理解,上述条件设置是充分考虑了国有企业经营的环境与政策条件方才确定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发挥国企混改所带来的积极影响。
(四)充分考虑员工利益
在液压集团公开发布的混改方案及增资条件中,明确要求在混改工作中充分保护职工权益。在混改项目信息发布前,液压集团通过了液压集团及其所属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即在液压集团混改后,在职员工仍由液压集团及其子公司留用,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职工工作年限不因液压集团的混改而中断;下岗人员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液压集团及其子公司原有政策执行,不因液压集团的混改而改变原有政策的执行;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因液压集团的混改而再行安置;退休人员仍由液压集团及其子公司负责管理和服务,费用仍按原渠道解决;离休干部及已故离休干部配偶交由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管理。以上内容由战略投资者需在《增资扩股协议》与《公司章程》中做出明确约定。
此外,为保障职工权益,战略投资者需同意在《增资扩股协议》与公司章程中约定:一是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建议;二是发挥职工监事的决策、监督作用,保证职工知情权;三是涉及职工切身重大利益事项调整,须经董事会2/3以上审议通过。
朱昌明 合伙人
杭州办公室 公司与投融资业务部
业务专长: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服务、股权激励与合伙人制度设计、IPO法律服务、公司设立与清算法律服务、企业改制重组法律事务、国企混改法律服务
金逸凡 律师
杭州办公室 公司与投融资业务部
业务专长:企业风险管控;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商事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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