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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社会责任报告(2015-2017年)》(八)| 律新社律界公益

2018-03-24 律新社


律新社 | 编辑部出品


2017年8月,上海市律师协会启动了在2015-2017年期间,上海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实例的收集、筛选、撰写工作,历经四个多月形成上海律师的第二份社会责任报告,内含覆盖全市16个区近五百个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案例。


12月22日,上海律师《社会责任报告(2015-2017年)》隆重发布。律新社将陆续发布报告精彩内容。报告完整版可联系lvxinnews@126.com获得。



上海律师参与多元化调解(2)


在十九大召开之际,“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律师制度改革重大举措出台。鉴于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具有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对建立完善律师调解制度,鼓励和规范律师参与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化解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践证明:律师参与多元化调解有利于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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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5日上午,家住恒顺路215弄323号302室的居民吴伟新,来到恒顺居委会申请调解关于其父母亲2006年拆迁安置剩余平方的归属问题。居委会受理后及时进行前期调查,并向当事人吴伟新、吴卫忠及其父亲吴金云了解过往矛盾纠纷,掌握矛盾问题的焦点,积极协调,但在初次调解过程中,由于当事人情绪异常激动,各执己见,调解效果甚微。8月24日下午,居委会特地邀请了结对律师张春律师前来参与此次矛盾纠纷。张春律师依次接待了吴伟新夫妇和吴卫忠夫妇,对他们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阐述了司法上诉后产生的结果,使吴伟新夫妇对此有了清醒的认识。随后,张春律师就相关的问题向吴卫忠夫妇进行了问询,以便了解到吴伟新、吴卫忠之间的兄弟矛盾情况,同时,为吴卫忠夫妇剖析了老人剩余平方的归属问题情况,以便其进一步了解到此次矛盾的关键点。作为一名金山本乡律师,张春律师为双方当事人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受到了吴伟新、吴卫忠两兄弟的一致认可,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了合理的意见建议。一周后,张春律师又单独约谈了吴卫忠,向其征询了最终的结果。最终,吴卫忠、吴伟新两兄弟都表示愿意各退一步,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正是居委会司法结对律师的参与,为该矛盾提供了合理的法律依据,为最终的成功调解奠定了基础,进而提高了居委会处理相关调解业务的法律知识水平,帮助居民群众树立良好的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氛围,化解社区矛盾纠纷,解决居民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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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吕巷镇律师先后参与了上海施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土地租赁费催缴谈判、惠高泾防洪通道建设腾地工程的动员和协议起草、吕巷镇政府与创列公司的荡田新村建设中的上交款拖欠历史遗留问题、镇农技中心与金翔蔬菜公司的土地租赁费纠纷诉讼、吕巷镇和平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诉讼等多项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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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3日晚,杨浦区某小区居委会的会议室灯火通明,20平米的房间坐满了人,有居委干部、业委会主任、物业公司经理、楼道组长、两对居民夫妻,还有社区民警和上海尚佳律师事务所的张文杰律师,大家正在努力化解一起看似“鸡毛蒜皮”,却使邻里关系陷僵局的邻里纠纷。当事人双方系多年老邻居,近来,李先生常常在家闻到802室抽烟的王先生家飘来的烟味,令他十分恼火。自从李先生的亲人突然因呼吸系统疾病离世,对他打击很大,加上现在升级做了父亲,因此对烟味异常敏感,甚至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为此还专门购置了空气净化器。今年3月1日开始上海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等全面禁止吸烟。“禁烟令”的实施令李先生觉得自己的理由更充分了,他觉得隔壁抽烟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并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接投诉后纠纷被转至居委,居委前后找楼组长、邻居了解情况,并分别找双方多次协商,效果不佳,沟通陷入僵局,邻里关系水火不容。张文杰律师作为义务社区法律专员接到该居委的求助电话后,第一时间建议召开调解会,并邀请物业、楼组长、民警共同参与。调解过程中,张律师主持双方轮流有序发言,时刻注意并控制着双方的情绪;从法律角度指出邻里纠纷的法律处理原则是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从情理角度,张律师建议双方作为邻居,应邻里守望,从关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你我做起。1个半小时的细致耐心调解,使纠纷双方心服口服,当场握手言和,难题迎刃而解。最让当事人双方暖心的是,张律师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了双方,并告知双方沟通不畅时可随时联系他。2014年12月,杨浦区某大型小区,拥有2500余户业主,随着业主车辆的快速增加,小区地上地下的车位已经告急,小区的汽车地桩锁现象越发严重,这其中既有与物业公司协议安装的,也有业主擅自安装的,小区居民因此产生的矛盾日益增多,严重影响到小区和谐。对此,小区业委会、居委会、居委党总支、物业公司将拆除地桩锁作为小区2015年的年度工作。该小区请来了张文杰律师,进入由业委会、居委会、居委党总支、物业公司、社区民间、房办、专业律师组成的工作组,并作为重要的一员,在整个工作中负责法律风险的评估、进行法律宣传、参加调解。期间,工作组开会12次,现场办公10次,与业主面对面谈判5次,张文杰律师除了与法院开庭时间相冲突的情况,其他都全程参与其中。尤其在与业主面对面谈判中,张律师就业主与物业公司关于地桩锁安装协议的法律效力、协议影响到公共利益时该如何处理进行了法律解读和宣传,一次两次,不厌其烦,直到安装地桩锁的业主内心接受。经过半年的辛勤工作,圆满拆除小区的所有地桩锁,有力缓解了小区的停车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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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6日8时30分许,在金山区山阳镇向阳村大兴2150号私房拆建过程中,外来人员魏某不慎从二楼坠落,后送至金山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魏某家属共20余人抵达山阳,情绪失控,纠集一群人找到建房主人胡某、建房代理人杨某、雇佣魏某的雇主陈某和发包方胡某讨要说法,后又披麻戴孝到镇政府闹事。事发第二天,死者家属共20余人来到山阳镇纠纷调解室,言辞激烈,强烈要求房东、发包方、雇主承担赔偿180万元经济损失。山阳镇纠纷调解室调解员及时安抚家属情绪,表示将始终敞开大门热情接待各方当事人、倾听诉求,并说服雇主陈某先行垫付了5万元解决家属目前生活费用,向阳村领导出面落实了家属住宿生活。但一时之间经济赔偿很难达成一致,3月25日下午,死者部分家属再次情绪失控,披麻戴孝到镇政府闹事,扬言要将死者抬到镇政府哭丧,场面难以控制,矛盾激化一触即发,山阳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依法处置,平稳事态。山阳镇稳定办、派出所、司法所、纠纷调解室、向阳村会同金亭律师事务所多次召开协调会,以事实为依据,就此意外死亡事件的各方责任进行分析,耐心引导各方正确认识法律规定。几经周折,房主和发包方终于认可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雇主陈某固持己见,始终认为应由房主来赔偿。调解过程中,与死者家属互相指责、争吵激烈。经过进一步厘清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认定,雇主陈某总算答应承担部分责任。虽然各方认可自己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对于各自承担多少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又出现分歧,僵持不下。金亭所主任徐春兰律师与山阳司法所和向阳村领导亲自上门约见房主、发包方、雇主,分别与其进行单独谈话,详细解释说明死者魏某家庭的实际情况,最终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依据,从情感上进行反复教育引导,协商确定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130万元,由房主和发包方赔偿52万元,雇主陈高赔偿39万元,另外39万元由死者自己承担。眼看调处成功,不料雇主陈某隔天却出尔反尔,断然拒绝赔偿,声称自己无力赔偿。而家属也强烈表示要一次性支付完赔偿金,矛盾再次激化。之后山阳司法所所长钟仁观派车到公安分局,亲自协助死者女儿办理魏某死亡证明,并与纠纷调解室、徐春兰律师积极准备相关材料,依法办理诉前调解。最终各方最终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历时一个月,通过公调对接、与法院、律师联动,一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农房拆建死亡赔偿案件成功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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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枫泾一建筑公司的员工徐某受到该建筑公司分包的一个施工队负责人胡某的邀请,一行共七人前往枫泾地区一酒店吃饭喝酒,后来又前往一烧烤摊位继续饮酒宵夜,后来徐某在独自回家的路上失踪。2016年2月29日松江水上派出所发现徐某的尸体,经尸检后认定徐某为溺水身亡。徐某家属认为徐某应当按照工伤处理,但是建筑公司认为徐某是在下班后出去吃饭,而且没有按照公司宴请规定填写相关申请,属于私人聚会,而且徐某是一个成年人,有足够的判断能力,因此公司认为只能给予人道主义补偿 ,双方就此发生矛盾。徐某案件发生时期正值两会召开前夕,因此对于徐某案件的调解情况非常迫切,司法所在得之这一情况后立马指派两名调解员联合镇综治办前往现场进行调解。由于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与徐某家属的要求实在相差甚远,家属不能接受,甚至认为政府是否有帮企业说好话的嫌疑。为了增加徐某家属的信服力,又邀请了两名中立律师为其解释法律条文规定。但是徐某家属拒不接受,调解陷入了僵局。这时人民调解员建议徐某家属可以自己寻找信得过的律师做法律咨询,再约定补偿的金额。此时徐某家属已经将 赔偿金额降低到了350万,但是依然与厂方的补偿金额相差甚远。后来司法所为徐某的家属提供了一位律师带其前往派出所调取录像视频和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后,再根据实际证据与家属解释相关赔偿事宜,最终在律师的介入下,成功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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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通过聘请律师为区域性、行业性的特邀人民调解员或在调委会设立律师工作室的方式,引导律师直接参与房产、医疗、物业、劳动、交通事故等专业性纠纷的调解工作,通过对久调不决或调解不成的纠纷,或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引导诉讼,律师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水平得到了充分发挥。而在徐汇区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中心,每半年都有一批青年律师以人民调解员身份前去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形成了“青年律师见习调解”和“优秀律师参与主持调解”的模式。2012年发生在东方曼哈顿美容会所的承包和租赁者纠纷——A公司把会所交由B公司承包,A的承租经营期限到了,但B公司不肯退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又与C公司达成了新的租赁合同,为此发生了多次冲突,报警已多达十余次,形势剑拔弩张。于是,警调联动机制启动,警方联系到调解中心一起做纠纷化解工作。在调解中心多次对B公司的耐心说服教育之后,最终,C公司顺利进入,B公司也没有再闹事,事情得到圆满解决。2014年11月,为落实区委莫负春书记走访西塘居委会时的工作指示,整治汇宜精英公寓自行车占道停放问题,先行法治调解中心主任张劼律师带领调解员先后三次与徐家汇街道非机动车停放管理部门、西塘居委会、华山医院教育处、白领公寓管理单位讨论解决方案,并到现场查看自行车停放情况,以及周边可用于停车场地,在此基础上,先行法治调解中心提出在凯旋路塘子泾路口开辟自行车停车区域,并安装链条,便于锁定自行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争取安装监控摄像头,提高自行车停放的安全性。白领公寓内的居住人员为华山医院、五官科医院等医疗单位的青年医务人员,通过柔性治理方式引导规范停车,有利于这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这项工作得到徐家汇街道党工委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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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奉贤区人民政府成立法律顾问团,参与政府决策,为依法治区贡献力量。成立至今,顾问团成员成功处理区长直接批示及有关部门交办的重大事项37件,包括大居建设、企业破产、土地征收、历史遗留疑难案件、及其引发的重大维稳工作等。顾问团还共同参与多起区政府重大事务的决策讨论、重组方案起草修订,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咨询意见,处理信访办转交的各类矛盾纠结案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20余份,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奉贤区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3月13日,奉贤区社会公信平台成立,推进了法律顾问团工作的延伸。聘请了市律协专业委员会的专业律师、市人大、市政协部分代表、市级党报党刊新闻记者等13名公信人士,运用专业、中立的社会第三方人士参与社会公信平台工作机制,搭建起政府和百姓之间沟通的桥梁,来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减少政府行政中日益突出的法律风险和治理成本。区政府在依法履行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保护环境等职责过程中,接受区政府委托的公信人士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工作方式积极予以配合。结合奉贤区“大发展、大转型、大建设、大动迁”区情,发挥“防腐剂”、“清洁剂”、“粘合剂”的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主动让群众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取得群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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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大型居住社区奉贤区南桥基地动迁工作开展以来,引导全区律师增强大局意识、参与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大居”动迁的顺利推进贡献智慧。做到:提前介入区职能部门的筹备工作,为动迁政策的制订提供法律意见,为动迁基地顺利开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发动全区律师人人参与动迁,做到“定时、定点、定律师”;律师工作委员会与奉贤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大型居住社区奉贤区南桥基地动拆迁专项法律服务框架协议》,制定了《关于参与大型居住社区奉贤区南桥基地专项法律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对照金汇、青村两地所涉及的3700余户动迁群众、400多家动迁企业的明细表,将具体的任务分解至10家律师事务所承担,同时还对提供服务中的问题解决、个案承办、信息反馈、责任考核、纪律要求等作出了专门性的指导。动迁工作启动至今,参与“大居”动迁服务工作的律师达505人次;先后接待动迁群众法律咨询达875人次;律师与金汇、青村两地动迁组成员一起深入318户动迁群众的家门、15家动迁的企业洽谈动迁各项事宜;经律师答疑解惑包括为动迁群众维护正当的权益,使196户动迁群众,13家企业签订动迁协议。在动迁启动阶段,参加推进办和指挥部政策方法讨论10余次,修改法律文件5件;在动迁攻坚阶段,针对承租户等不配合动迁推进工作的实际,向相关单位和区动迁推进办分别出具专门性的律师意见书共3份。奉浦社区和南桥镇曙光村动迁基地分别从9月20日和10月3日启动,区司法局组织理帅和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入驻奉浦社区和南桥镇曙光村动迁基地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自两个动迁项目启动以来,已接受被征收居民与相关当事人法律咨询50多起,积极维护动迁群众合法权益,努力维护一方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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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1日,奉贤区司法局与奉贤区妇联在南桥镇政府二楼会议厅举行“巾帼筑平安”女律师志愿团社区专属服务项目启动仪式。因社区中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涉及面广,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如婚姻家庭关系、家庭暴力、抚养权、财产分配等,仅仅依靠妇女组织自身的资源,要想提供专业和有效的帮助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女律师志愿团社区专属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送到妇女群众身边。奉贤区妇联维权志愿者中的女律师多年来在“白玉兰开心家园”(妇联维权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为广大妇女提供了帮助,热情、专业的服务受到妇女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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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静安佳律志愿团正式成立。20余名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热心公益的优秀女律师、公证员围绕婚姻家庭、继承抚养、动拆迁、职工维权等居民法律需求热点,以细腻、耐心、周到、亲和的性格特质,贴近百姓,化解矛盾。她们中有“上海市优秀女律师”、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艳、“静安区优秀律师”、上海铭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培明、“上海市法律援助先进”、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玉霞、“静安区优秀公益律师”、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敏,还有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里格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翊青、静安区党代表、上海泰吉十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范娅婷……每周她们都会来到街道、社区一线为协助化解居民矛盾,年均服务量超过200小时。在静安石门二路街道、江宁路街道城区旧改项目中,志愿团成员、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菊萍坚持每周进驻动迁组现场办公,在法律的框架内对被征收家庭内部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以法服人、以情动人,帮助无法签约的涉改居民家庭内部各方利益趋于一致。她们熟悉动迁政策,言辞客观恳切,她们的观点常常被居民所认可,让势不两立的矛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同时也使旧改土地征收协议提前生效。为静安居民开展法律维权保障其合法务工权益是佳律志愿团公益服务的一大特色。尽管居民工作单位遍布全市各个区县,志愿团成员、上海通乾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慧颖仍坚持上门调解,直面企业管理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针对性地开展维权工作,为劳资双方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缓解劳资矛盾的对抗程度,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以2014年为例,佳律志愿团共帮助静安居民切实维护职工权益45起,总计挽回经济损失8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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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上海市对部队空余房地产清退的试点场地,同济支路1号(海滨菜场)的清退工作一直备受瞩目。谭春明律师应吴淞街道办事处的要求,参加该场地的清退动作,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为清场工作后续处置提供及时、有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施爱香律师、雷丹律师接受法援中心指派,代理群体性讨薪维权案件,维护外来务工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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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平凉街道居民陈冬英来访,希望天一诉调中心能够就其工伤补偿纠纷与其所在单位进行磋商。中心监事、首席调解员虞敏经过了解得知,陈冬英原为上海纸箱二十五厂的员工,1992年在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左手臂受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但是至今一直没得到相应的赔偿。虞敏与其单位进行多次的协商沟通,七月三日,陈冬英及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律顾问来到中心,双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由单位一次性补偿陈冬英八万元人民币。第二天,夫妻俩亲自送来了一面写着“工作热情服务、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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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杨浦区居民翟洪顺反映,因工作岗位变动,在办理退休时,单位对其工资和社保核算、缴纳有误,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天一诉调中心虞敏调解员反复与其单位上海纺织科学院协调沟通,当事人双方于2014年9月26日,在中心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互相谅解曾经出现的工作瑕疵,并对补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不久翟洪顺给本中心送来了鲜红的锦旗,表达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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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家住国权北路的李伟德,为儿子结婚购买一套毛坯房,先付中介公司定金5万元,后李伟德因无法取得贷款,只能暂缓购房,并要求开发商退还5万元定金。开发商以不符合规定为由,不退还定金。中心首席调解员虞敏同志了解详情后,要求李伟德提供购房的详细资料及中介公司业务人员的具体信息,由诉调中心调查其整个购房的详细情况,通过虞敏调解员的沟通与交流,最终调解成功,房地产公司将购房定金5万元退还给了李伟德。2 月 11日,李伟德送来锦旗,以表达其对诉调中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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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合众村村民龚某在建造房屋的过程中,房屋坍塌造成邻居房屋及物件损坏,双方矛盾已半年有余。2017年7月12日,在顾问律师的调解之下,向双方阐明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的判决经验。后双方在律师的调解下当场达成和解,并签署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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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申同律师事务所的杨征东律师数年如一日积极参与基层公益法律服务,参与公益法律知识讲座3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惠及群众5000余人,同时作为上海市委市政府信访办的接待律师,尽职尽责接待来访群众。杨征东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他无数次牺牲自己的周末及工作时间参与公益活动,长期坚持为当事人免费提高法律咨询服务,同时还为同样出身穷苦的贫困学生提供捐助,数年来杨征东助学助困及法律公益服务金额达数十万元。有一年因天气寒冷,某小区因水管爆裂而漏水,导致楼下住户的地板、家具被浸泡,双方就赔偿一事无法达成一致,彼此也互不相让,居委书记多次做工作无果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杨征东,他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居委会进行调解。在他通过讲法律,讲事实依据及苦口婆心的协调下,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2016年下半年,某小区一位老人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到敬老院养老,但四个子女没人愿意在送老人到敬老院的手续上签字,因此僵持不下,老人内心无比伤心、难过。杨征东在接到居委书记的电话后,放下手中的工作赶到居委,组织和老人的子女进行协调,不厌其烦地和老人的子女讲述法律知识,特别是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赡养的义务等。他向老人的子女们讲述了自己家里敬老的故事,用真情感化了他们,最终妥善处理了该起家庭矛盾,老人也如愿住进了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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