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丨马雅:不用电不开车的阿米士邻人
原题
我的阿米士邻人
作者:马雅
“好日子是啥?好日子就是上有老,下有小,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我的阿米士邻人莫文如是说。
莫文二十五六岁,个儿不高,眉清目秀。要不是那身阿米士人的打扮:黑衣黑裤,草编礼帽,已婚男子的一部胡须,你能把他当成大学的助教或研究生,只不过长得要比他们精致。
可他分明拄着一把电锯站在我面前,身后还有一架半新不旧的推土机。他刚刚在林子里伐完了木,算是帮了我家的大忙。所谓伐木,就是把密林变疏,有利于树木生长,并防止森林火灾。同时,好的木材还可以换钱。上回我家伐木,雇了一支小分队,花了近一个星期的功夫。可这回,竟由莫文一人包揽。听说他用不着帮手,我不信,特地下“山”,借到信箱取信之机,实地考察了一番,这才眼见为实。
只见莫文单枪匹马,又砍又锯,从推土机跳上跳下,再拖拉放倒的木材,把它们码齐。他看去不像是干活儿,倒像是在做游戏,兴致勃勃地还蛮有秩序。我知道阿米士人出于教规,一般不让鼓捣电器和机械这些大家伙。也许,正因如此,莫文才特来劲?
至于莫文为什么给我家帮忙,这还得从他老爹山姆说起。
我先生爱清静,早些年我家搬到乡下来居住。本州本是种玉米大豆的“乡下州”,我家又搬到乡下的乡下,无意间便成了阿米士人的邻居。
田野和树林环绕着我家,着实清静,我爱我家。而我先生突发奇想:要么,咱们冬天烧木头取暖?我夫唱妇随:就地取材,环境保护,没问题呀。当然,话总得往好里说。
两三年过后,砍柴对我们已不再新鲜,又年事渐长,所以劲头不比从前。其实,这一切早被邻人山姆老爹看在眼里。那天,先生和我在田间溜达,正赶上他老人家马拉犁耕地。互相打过招呼之后,老汉开门见山:大夫,你家的那块地用不用呐?他指着两家接壤的一角荒地问道。先生和我都很尴尬 ,连声道歉:那一堆乱草,的确有碍景观!山姆说:让我家用来种牧草,如何?我们说:请便请便,反正那地也闲着荒着。事儿就这么定了。
不料到了年底,山姆登门,送上500刀。我们当然说不必。而老头人情练达,十分诚恳:要不,我们不白种你家的地,而帮你家砍柴,怎样?我们当然乐意:这太好,没得说!交易如此做成了。于是,我家冬天有柴烧,又不用自己砍,何乐而不为?
开始时,砍柴这事归山姆和他的长子伊摩斯张罗。后来山姆退休了,蹲家当上了老太爷,对家庭事务只动口不动手。可不久,伊摩斯办起了有机农场,养鸡养鸭的,顾不上这桩小活儿,这差使便落到次子莫文头上。
话又得说回来,这连我们都能糊弄一下的砍柴,可不同于后来莫文独当一面的伐木。砍柴是每年到林子里,见到“老弱病残”的树,砍了、锯了,就拉回来当柴烧。我家为此还破费买了个锅炉。所以,冬天有别于他人,不用烧煤气。然而,这是乡下人的特权;城里的生态娇贵,城里人是不许烧锅炉滴。
至于伐木,那可是技术活儿,招标时挺有讲究:伐木者得知道该从哪边下手,要懂得树该朝哪边放倒;不然,倒木会压在好树上,更糟糕还会砸在人身上。因此,这通常要两人以上来操作。根据教规,阿米士人不许开车、不许用电,照这理儿,莫文压根就没门儿投这标。可莫文此人有点出格,尽管搭别人的汽车进城,用别人的电话传信儿,自己倒是照开推土机,也不误使电锯。老山姆对此,居然睁只眼闭只眼。我们的邻居是不是“变质”了?先生和我,相视一笑。
近年来,先生与我滞留西海岸时间多,所以本地的田园荒芜,屋前的池塘失修。这回,是莫文眼里有活儿,主动请缨。他向堂哥约舒亚借来一部掘土机,跟玩似的把那机器转来转去,堵了漏洞,固了塘堤,半天就完成了两天的“工程”;这还不算,因为省了材料,他从预算的2000刀里,临了给我们减价400刀。这种实诚,这种敬业,近年来在美国已不多见。早先,我先生不在场,似乎莫文的本事都是我吹的,这回他亲眼所见,不服也得服了。不过,我私下以为,莫文生性就好摆弄机器,而且贪大求强(powerful)。
自打病毒流行以后,我们轻易不去城镇的店铺。而从我家开车出门,不足两里,就有一家阿米士人开的杂货店。店里肉蛋奶面,一应俱全,还都是有机食品,价钱也便宜。掌柜的竟然是一个看去八九岁的男孩,可算账收费之麻利,我只在北京超市里见过。因为好奇,我问他有多大岁数,说是十二岁。也许阿米士人近亲通婚,个子长得矮?而在铺子后面忙碌的,当是他母亲了,发货进货,提货上架,统共两人就打理了一整家铺子,要换成别处,至少也得雇五六个人。
再开车出去三五里,有一处木材加工店。门口的场地上,一边陈列着秋千、滑梯、木马、攀登架、娃娃房等各种大玩具,另一边则布满牲口的食槽、田间避风雨的小亭子等农家用品,而颜色和式样都实用可人。这也是阿米士人开的铺子。
说起我家的鸡肉、牛羊肉,全是从附近阿米士农家预定的。他们还特制一种糕点似的面包,用香蕉或西葫芦当配料,和面焙烤,油光光的深咖啡色,好吃极了。因为我们眼大肚窄,有次一下子定了25条,没处放,只好又添置了一只小冰箱。你猜怎么着?他们打公用电话,通知我们去取货,就这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不犯教规,又打了电话,脑筋够活脱的。
莫文太太的长相在中人以下,看来他们的婚姻未必经由自由恋爱,而膝下已有两儿一女。每到星期天,阿米士人放假,去教堂聚会。他们一家人郑重其事:全套黑礼服,宽沿的黑礼帽,乘坐带篷的马车出行。莫文神气十足地驾着高头大马,太太坐身旁,三个儿童脸朝外坐在车厢后面,真是一道风景线。尤其是小孩子们,碧眼金发,脸蛋儿白里透红,好像一篮子鲜花一筐水果,呼啸而过。
而别家的少男少女,在双方父母的特许之下约会,也乘马车出行,则又是一景。他们身披黑斗篷,驾着敞篷马车,也十分有范儿;只听马蹄哒哒地渐行渐远,仿佛是十八十九世纪的油画中人。
经这么一说,我似乎给阿米士人的生活平添了浪漫色彩。世上任何角落都有不尽如人意之处,然而,我的阿米士邻人,确实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男耕女织”,勤于劳作;虽只具小学文化,而个个彬彬有礼;家道殷实却耻于炫耀。古风犹存。
本人有一种猜测,一百多年前,许多美国人也大抵如此:心地淳朴、吃苦耐劳、讲求实效,而对刚刚使用的机器,充满了巨大的喜悦与好奇。总之,人的里里外外都挺阳光。生逢其时。
据我所知,阿米士人原本属于十六世纪在瑞士的一个新教分支。十八世纪初,他们移民美国,最早定居于宾州;因母语是德语,被称为“宾州的德国人”,随后才逐渐在中西部的农村扩展。他们笃信上帝,坚守中世纪的简朴生活方式,如不开车、不用电等;又因信奉“不抵抗主义”,所以不服兵役;同时,他们也不参与选举,不上法庭,不交纳国家的社会保险,和不接受社会福利。而以我的见闻,起码在工具的使用上,他们已经站到现代文明的路口。而这究竟是福还是祸?
前一阵,美国的大选,哄得厉害,有媒体说阿米士人因保守而支持川普,我觉得这也可信。然而,我只跟我的邻人聊家常,不谈国事。一来,我不确知他们对“国”的概念。二来,他们本来就是“逸民”,洞天福地, “不知有汉,何论魏晋”,何须我来说三道四?此外,万一他们之中有谁,在族群里感觉憋屈,或对社区以外的“国”事格外关心,我想他或者她,也完全有权力和自由,径自走出那由老祖宗们传下来的“桃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