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弥陀佛的大愿数目与特色
南 無 本 师 释 迦 牟 尼 佛(三称)
1、现存本经五种译本中,东汉、东吴两种译本为二十四愿。
2、现存曹魏、唐两译本为四十八愿。
3、现存宋译本为三十六愿。
4、现代夏莲居居士编辑《佛说大乘无量寿庄严清净平等觉经会集本》中说:“骤览之,魏唐广而汉吴略,细辨之,汉吴盈而魏唐绌。缘二十四者,不仅二十四;四十八者又不足四十八。”
5、西藏译本《无量寿经》四十九愿。
6、《悲华经》五十二愿。
以上详细资料,请大家去查阅相关佛教经典就清楚了。
二、阿弥陀佛大愿的特色
阿弥陀佛被称为“大愿王”,在因地为法藏(Dharmakara)比丘。据相关大乘佛经记载:阿弥陀佛以二十四、三十六、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等大愿,普度众生,利益众生,成就西方“安乐国土”。
《佛说无量寿经》说:上辈往生者“欲于今世见无量寿佛,应发无上菩提之心,修行功德,愿生彼国。”
其中,经中第十八愿(大一二‧三六八上)最具特色,弥陀佛悲愿深重地说:“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愿文显示,除犯“五逆重罪”及诽谤正法者不能往生西方净土之外,凡一切能信愿专念弥陀佛者,不论有罪、无罪,善多、善少,皆可往生阿弥陀佛安乐国土。
那么,根据此愿文,是不是五逆重罪者发愿都不能往生弥陀净土呢?为了普度一切有情众生,在《佛说观无量寿佛经‧下品下生章》记载:犯五逆罪者,念佛也能往生。有关详细内容,请参看经文。
三、五逆、十重罪
1、五逆罪
五逆罪:指罪大恶极,极逆于理者,所犯五重罪。分为:大乘五逆与小乘五逆。
(1)小乘五逆:害母(梵mātṛ-ghāta杀母)、害父(梵pitṛ -ghāta杀父)、害阿罗汉(梵arhad -ghāta杀阿罗汉)、恶心出佛身血(梵tathāgatasyāntike duṣṭa -citta-rudhirotpādana出佛身血)、破僧(梵saṃgha -bheda破和合僧、斗乱众僧)等五者。前二者为弃恩田,后三者则坏德田,故称五逆、五重罪。其行为将成为堕无间地狱之因,故称五无间业(梵pañcaanantarya -karmāṇi),略称五无间或五不救罪。五逆中的前三者,指故意杀害父亲、母亲、阿罗汉。
破和合僧,分为二种:离开原来所属教团,成立新教团,行布萨、羯磨等事,称破羯磨僧;若立异师异说,而另组教团,则称破法轮僧。
此外,《俱舍论》卷十八载:五无间同类业(梵pañcaupānantarīyāṇi),又作近五无间、五无间同分、近五逆、类似五逆。主要指:污阿罗汉尼(梵mātur arhantyā dūṣaṇam)、杀住定地菩萨(梵niyatabhūmisthitasya bodhisattvasya māraṇam)、杀有学圣者(梵śaikṣasya māraṇam)、夺僧合缘(梵saṃghāyadvāraharaṇam)及破窣堵波(梵stūpabhedanam)。
(2)大乘五逆
(3)妨碍出家人修行,或杀害出家人。
(4)犯小乘五逆罪之一。
(5)主张所有皆无业报,而行十不善业;或不畏后世果报,教唆他人行十恶等。
关于五逆罪之轻、重,《大乘义章》卷七说:杀父最轻,杀母次轻,杀阿罗汉罪复转重,出佛身血转转弥重,破和合僧最重(《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七、《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三、《大集地藏十轮经》卷三、《四分律》卷四十六、《十诵律》卷三十六、《俱舍论》卷十七、《瑜伽师地论》卷九、《顺正理论》卷四十三、《瑜伽论记》卷三上、《瑜伽师地论略纂》卷四、《俱舍论光记》卷十八)。
2、十重罪
又称十不善,十恶,恶即乖理之行。谓众生触境颠倒,纵此惑情,于身、口、意,动与理乖,成十恶。
(1)杀生:自杀,亦教人杀,断害一切众生之物命。
(2)偷盗:窃取他人一切财物。
(3)邪淫:谓非己妻妾,而行欲事。
(4)妄语:谓好造虚言诳惑他人。
(5)两舌:谓向此说是,向彼说非;或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而使彼此诤执也。
(6)恶口:谓言语麤犷,毁辱他人,令其受恼。
(7)绮语:谓乖背真实,巧饰言辞,令人好乐也。
(8)贪欲:谓于顺情之境,贪着乐欲,心无猒足也。
(9)瞋恚:谓于违情之境,不顺己意,心生忿怒。
(10)邪见:谓拨无因果,行邪见道心,无正信。
以上为旧资料的分享。学佛修行者,发愿非常重要。若学佛,没有从自己内心发起菩提心,也没有悲愿,更不愿解脱生死轮回之苦,只一味地想沾点佛菩萨的吉祥,仅此而已。那样学佛修行,是很难突破生死牢笼,出离三界,利益众生。
最后,愿一切有情众生,发菩提心,修菩萨行,福慧增长,自利利他,趋向解脱,离苦得乐!
行愿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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