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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言实录 | 梁鹤年先生课堂拾锦 ·《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读书心得(三十二)

韩汉白 邱燕 李媛 国际城市规划 2023-11-09
《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是梁鹤年先生的集大成之作。西方人对天地、对自己、对别人的看法决定了西方文明,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看法?这些“为什么”,就是支配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也是本书讨论的主题。“梁言实录”栏目从4月14日开始连载三位中国学者关于本书的读书心得,陪伴大家一起来认识和“解剖”西方文明。







《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

[加拿大]梁鹤年 著

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

2014

【编辑荐语】生得无意义又活得不好是沉沦;生得有意义但活得不好是苦差;生得无意义但活得好是行尸;生得有意义而活得又好才是幸福。西方人怎样定义和追求生命意义?怎样定义和提升生活品质?现代西方以自由、民主、法治、人权、资本等理念定义自己、衡量别人。这些西方文明的变量来自哪里?将会把西方文明带到何处?有没有更深层次的文化基因衍生它们、驱使它们?本书通过历史背景、时代心态、民族性格和历史契机去探索西方文化基因的来源、演变以及它们对西方文明的影响。
——摘自本书 

  

第三二章  法治、人权是资本主义之盾

论人权


本章主要讨论了西方法治和人权理念演变(古罗马、中世纪、现代),以及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最终论证了在资本社会下,法治和人权只是用以谋求个人自由、保护资本的扩散与累积的工具[1]

 

法治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权是自我保存乃天赋权力。两者都以自然之法为基础。从自由主义者的角度演绎,法治是为了保障自由,因为个人自由是基本人权[1]456。在古希腊时期,斯多葛学派提出“自然之法”(大自然的基本之法),“大自然”相对于“神定”和“人立”。罗马帝国时代,自然之法衍生出人权理念,也就是天赋人权出于自然之法。中世纪的欧洲,基督宗教强调通过《圣经》反映出的神圣之法,人权和自然之法的理念隐藏了近千年。直到13世纪,阿奎那再度引入古希腊的自然之法,他把自然之法演绎为“自我保存”和“与人共存”。古希腊、古罗马的自然之法建立在理性上,基督宗教的自然之法建立在信仰上,两者的基础都是超越个人的、非主观的[1]461

 

宗教改革前夕,西方人文思想抬头,主观性人权理念萌芽;西方殖民扩张,对于美洲和非洲原住民,如何界定其客观性人权成为一个问题。宗教改革后,新教与旧教对峙,少数派与多数派相争。现代人权理念生于这个少数派自我保护的政治与历史背景,突出了少数派心理的极端性、排他性、扩张性[1]461。通过胡格诺派、萨兰曼卡学派、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英国法学家塞尔登的演绎,人权逐步脱离了理性和信仰,成为个人的和主观的理念。

 

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和洛克的演绎促进了现代人权理念的成形。霍布斯强调自我保存,并以此作为人权的核心。他认为自然之法是“一个有理性的人,为了生存和富足应采取的行动”,采取这些行动就是人的天赋权利(人权)。霍布斯把人权演绎为自然之法的基础,有别于在他之前,自然之法是人权的基础[1]468。洛克认为,人权是天赋的,是保存生命和拥有为了保存生命所需的财货的绝对权力[1]463。洛克在1689年的《权利法案》中,明确了人权以个人自由为核心。到了18世纪,洛克的人权理论被进一步延伸。在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之后,人权的范围从反抗暴政扩大到政治、经济、社会、宗教和文化的各种自由[1]463。不过,不管是在《独立宣言》《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还是在托马斯·潘恩的名著《人权论》Rights of Man, 1791)中,人权均被译为“rights of man”,在字面意义上人权的主体被限定为白人男性。然而,当今世界所谓的人权(human rights)来自1948年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至少在字面上,人权的主体是无限定的人,即“human being”。

 

西方国家把西方人权理念作为衡量别国的标准。在冷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把“人权外交”的矛头指向中国,不断利用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使得人权问题成为中美关系中的一个焦点。1991年,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首次对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观点进行阐述。此后,中国政府多次通过不同渠道,对中国在人权方面的立场作进一步解释。中国所强调的基本人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2018年,习近平主席在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的贺信中提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2]。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院长张维为教授论述了“中国用脱贫推动核心人权”[3]。从人权的本质出发,中国和西方在人权内涵、人权实现模式和促进国际人权的发展方向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那么,这些差异从何而来,可能需要回到中国人权理念的起源上。

 

中文“人权”一词来源于对美国《万国公法》的翻译。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清末维新派引入西方人权理念,并尝试与中国儒家民本思想、大同思想相结合。康有为在著作《实理公法全书》《大同书》中演绎从实理公法到自然之法,从天赋人权到大同世界。严复、谭嗣同、梁启超等人也借鉴或吸收自由主义、功利主义、民族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等西方思想来演绎中国的人权。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提出“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三民主义”政治纲领,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形式宣布和肯定了人权。早期的共产主义者同资产阶级革命派一样深受西方自由主义影响。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了大量介绍洛克人权理论和边沁功利主义的文章。不过,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中国共产党建立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批判资产阶级人权观。马克思主义坚持唯物史观,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人权是社会的产物,人权也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人权是具体的、有阶级内容的。人权不是天赋的,不是自然的,也不是抽象的。当然,中国共产党对人权的解释不仅结合中国近代遭遇侵略的历史背景,而且融入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小我大我、个人集体的辩证统一。 

 

参考文献

[1] 梁鹤年. 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M].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4: 466.

[2] 魏哲哲.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EB/OL]. 人民网(2018-12-11)[2020-12-07].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8/1211/c1001-30457079.html.

[3] 观察者网. 在贫困的国家谈何人权?中国用脱贫推动核心人权[EB/OL].观察者网. (2019-04-03)[2020-12-07]. https://www.guancha.cn/culture/2019_04_03_496242.shtml.


作者:韩汉白,加拿大女王大学,博士研究生


西方法治与人权

 

较早的罗马法的设立主要在于保护公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这是英语世界里法治与人权建设的典范。其后,在教会统治近千年的欧洲,法律主要是用于维持社会秩序(有别于保护个人财产),法治是为了制衡人治。现代英式法治是现今法治意识的主流,也是现代西方法治的典范,其原则包括独立的司法、明确的法律、可知的后果、平等的待遇,其实践的形式则为“明文法律、公开宣布、确立程序”[1]

 

法治被视为民主与自由的先决条件,法治本身是种“形式”,是维护法律的系统[1]

 

西方人权(human rights)指泛人类的个人权利。它的基础理念是“每一个人都拥有基本尊严和绝对尊严,且必须被其他人尊重”。从1948年联合国的《全球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开始,这些泛人类的个人权利成为西方衡量他人的标准[1]459

 

而这西方的“天赋人权”来源于“自然之法”(natural law),自然之法是内在的,只可以被发掘、被发现,不可能被创造,但它可以随着人类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纷争而呈现出来[1]459。由自然之法衍生出的人权理念的发展过程如下:(1)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认为人权是每个人都拥有一些来自法律、经法律指定、人人一样的权利;(2)在基督化之后的欧洲,文明以神为中心,那时并没有独立个人的概念,也没有以自然之法为基础、以个人自由为中心的人权;(3)13世纪,阿奎那将亚里士多德的自然之法理念引入人权的概念中,即“自我保存”和“与人同存”;(4)到了洛克时期,他归纳出现代的人权理念,即“人权是天赋,是保存生命和拥有为了保存生命所需的财货的绝对权力”。他认为人是自由、平等的,并有足够的理性去按天然的道德来自治,包括尊重别人的权利。这个自主和自治之权便是自然之法。而政府应该是一个单纯用来维护人权的政府。洛克式的人权理念是西方法治的基本原则。1215年英国国王约翰与贵族签订的《大宪章》,则被奉为法治与人权的开山。

 

在同是由洛克的个人自由带出的资本主义社会,自由主义是剑,法治、人权是盾,由此产生了许多自相矛盾的人权问题。但资本主义也很成功地设置了安抚机制和宣泄渠道,将矛盾分化,使之成为资本向外扩张的助手和屏障。在资本社会里,法治与人权只是工具,是谋求个人或个体自由、保护资本扩散与累积的工具。

 

参考文献

[1]   梁鹤年. 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4: 458.

 

作者:邱燕,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讲师



从西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视角看“低人权优势”

 

本章探讨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用作标榜其制度优越性的两个核心概念——法治和人权。法治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权是指自我保存乃天赋人权[1]。尽管这两个概念被西方发达国家奉为普世价值,但概念的不同演绎是否“普世”仍存争议。本章阐释了法治和人权理念在经历了古罗马时期、中世纪,再到现代的历史演变后,其核心内涵和演绎方式发生的巨变。如果某一价值观是普世的,就意味着其不随人、事、时、空的变化而变化,但假若这种基本原则不断演变,尤其是经由不同意识形态衍生出的现代西方法治和人权理念,真的“普世”吗?

 

以人权为例。现代西方主流思路认为,天赋人权出于自然之法[1]459。由于自然之法是内在的(immanent),不可能被创造,只能被发掘、被发现,或随着人类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纷争而“呈现”(emerge)出来,因此衍生于自然之法的人权被认为是天赋的[1]459。现代西方这种聚焦于人权的自然之法(或普世价值)并非自古有之。宗教改革前,古典自然之法即强调理性和信仰,而非人权。具体而言,古希腊斯多葛学派提出“大自然的基本之法”(相对于“神定”和“人定”),强调人类可以通过理性认识自然之法(即宇宙秩序);中世纪基督宗教强调,人人都是神的儿女,人人平等地享有生存和生活的权利,不应该有奴役他人、支配他人的意图[1]461。可见,当权利聚焦在人类理性或宗教信仰层面,其都是超越个人的,且不涉及人类行为或社会制度。

 

宗教改革前后,主观性的人权理念开始萌芽并不断演进。从人文主义思想看,个人价值被肯定,社会观念开始从“以神为本”转向“以人为本”,主观性的人权开始萌芽,人权逐步被看作是天赋的;从宗教意识看,天主教自身改革,从神创造人类演变为“人有保存个人和群体生命的生存权”,进而引申出反抗暴政的政治权[1]461-462。进一步地,现代人权理念认为,人权是自然之法的基础(区别于古代认为自然之法是人权的基础)。霍布斯提出,人类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用天赋自由去交换政府强制维持的秩序;洛克提出,人类有权也有能力自治,“选择”组织政府只是为了避免经济上和社会上的“不便”。启蒙运动继续推进洛克的人权理念,将人权视作自明之理,从反抗暴政,扩展到政治、经济、社会、宗教和文化的各种自由[1]463

 

当下,在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下,如何定义人权,如何保护人权,如何伸张人权,都成为绝对主观、因人而异的问题。值得思考的是,“人权”是在什么层面上进行的?泛人类的人权还是个人主观的人权?而定义这种“人权”是泛时空、泛文化的,还是因人事时空变化而变化的,或因意识形态的不同而不同?

 

以当下“低人权优势”的概念讨论为例。这一概念最初是由国内学者基于对南非经济高速发展现象的观察提出的[2]。该观点认为,南非之所以成为“非洲工厂”并创造经济奇迹,原因之一是其“低人权优势”,即南非国家可以随意圈占黑人土地,大量修建基础设施,加上种族隔离制度提供了大量强制性的廉价劳动力,使得南非在全球化经济中“成功吸引外资”并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有意思的是,在当下全球抗击疫情的背景下,“低人权优势”也被用于形容美国的制度。有学者认为,尽管美国疫情已经导致数以千万人感染、20多万人死亡,与中国不同的是,医疗资源丰富的美国并没有“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而美国民众也没有因为特朗普政府抗疫不力而对其形成压倒性的谴责(大选中特朗普仍获得超过7000万的选票),这种现象可以形容为“低人权优势”或“低人道主义优势”[3]

 

笔者无意讨论“低人权优势”概念本身,也无意定义怎样的人权好或不好,而是试图借以理解:为何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人权即生命权,在美国却没有形成类似的压倒性的人权讨论。笔者认为,深层次的原因是意识形态的不同。美国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植根于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它对个人自由的理解是“不损害别人自由的个人自由”,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个人对自己的自由边界的判断,对自己对他人自由影响的判断,都是绝对主观、因人而异的[1]383。那么,当这种个人自由成为“主义”、高于一切时,戴不戴口罩、是否居家隔离等问题,就容易被认为属于个人选择的范畴。也就是说,政府可以建议民众进行以上“个人选择”,但不能强制民众。如果民众对政府是否有权力、有义务“强制”执行严格的抗疫措施都难有共识,那么是否由政府承担抗疫失败的主要责任也同样难有共识。

 

进一步地,美国式民主是这种个人自由主义的制度保障;更确切地说,它是用追求平等的民主来保护和制造不平等的自由[1]467。从这个视角出发,政府官员是民主选举的产物,民意即选票,人民即选民。受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影响,是否愿意牺牲或者多大程度上愿意牺牲个人自由来保护他人,尤其是弱势群体,也是绝对主观、因人而异的。因此,即便弱势群体明显处于更大的危险中,如果有些选民反对,民选官员又岂敢轻易执行强制的抗疫政策而得罪选民?换句话说,即便公众对生命权的重要程度有共识,在个人自由高于一切的意识形态下,以何种方式、在何种程度上限制个人行为自由来挽救病患,或者限制谁的自由来保护谁,都难有共识。 

 

参考文献

[1] 梁鹤年. 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4: 456.

[2] 秦晖. 南非启示——低人权优势下的经济奇迹[J]. 三月风, 2013(11): 60.

[3] 张维为. 美国乱局剖析[EB/OL]. (2020-08-02)[2020-11-22].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3870566023544998&wfr=spider&for=pc.

作者:李媛,加拿大女王大学地理与规划系,博士研究生



《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目录

第一篇  源头
第一章  基督信仰成为崩溃中的罗马帝国的国教
第二章  基督信仰与希腊理性首次结合:奥古斯丁与柏拉图
第三章  “基督太平”:政治宗教化下的欧洲大一统
第四章  基督信仰与希腊理性二度结合:阿奎纳与亚里士多德
第五章  西方第一组文化基因:“真”与“唯一”
第六章  灾难来临:西方人心理失衡
第七章  大变前夕:腐化的教会面对涌现的民族意识和人文思想
 
第二篇  物竞
第八章  充满犯罪感的宗教改革
第九章  宗教政治化的欧洲大混乱:西班牙帝国的盛衰与国家理念的抬头
第十章  迷惘、无奈的时代:命蹇的伽利略
第十一章  绝无原则的法国内争产出乐观、悯人的理性主义
第十二章  做梦的笛卡尔带出“天赋理念”
第十三章  绝对原则的英国内争产出悲观、功利的经验主义
第十四章  做官的洛克带出“天赋自由”
第十五章  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之争
第十六章  西方第二组文化基因:“人”与“个人”
 
第三篇  天择
第十七章  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从和解有望到和解绝望
第十八章  法国从盛到衰:理性主义藏身于浪漫卢梭的“天赋平等”
第十九章  大英崛起:斯密的“追求私利可达公益”
第二十章  资本成形:达尔文的“自由竞争”是天演原则
第二十一章  英、美交替:自由、资本交棒
 
第四篇  适者?
第二十二章  资本世界:功利文明全球化
第二十三章  自由、功利压倒平等意识:资本主义腐蚀共产主义
第二十四章  自由、功利战胜民族意识:资本主义击败国家主义
第二十五章  自由、功利取代生命意义:资本主义吸纳存在主义
 
第五篇  生存?
第二十六章  个人:小我与大我、公众与公共
第二十七章  “不损害别人自由的个人自由”是不可能的
第二十八章  自由与平等
第二十九章  民主:“是人民的、由人民的、为人民的政府”可能吗?
第三十章  资本主义与自由经济
第三十一章  资本主义是以钱赚钱
第三十二章  法治、人权是资本主义之盾
第三十三章  “唯一、真”、“人、个人”两组文化基因的纠缠:民族性格、时代心态、历史背景与契机的互动
第三十四章  大国盛衰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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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顾春雪、张祎娴

排版 | 张祎娴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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