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煊:“能简则简”和“分清主次”——语言研究方法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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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简则简”和“分清主次”
——语言研究方法论谈
沈家煊
中国社会科学院
沈家煊教授
沈家煊,著名语言学家,籍贯浙江吴兴(今湖州市吴兴区),上海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史哲学部委员、语言研究所前任所长(1999-2009)、中国语言学会会长、国际汉语学会会长、《中国语文》和《当代语言学》杂志主编、南开大学文学院客座教授。
摘 要:要采用比较法,不采用比附法。比较法是科学的方法,遵守"能简则简"和"分清主次"两条原则。能简则简,就是不要叠床架屋,不要"过度生成",理论所生成的单位、语类、层次、规则等不能超过实际的需要。分清主次,就是不要"以偏概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两个毛病——过度生成和以偏概全——经常连在一起,过度生成往往以偏概全,以偏概全于是过度生成。一个理论的解释力是由它能排除多少可能性来衡量的,为了适应语言事实而不断增加复杂性和微调程度的理论,它能排除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小,甚至不能排除任何事情,最终变得没有任何解释力。少则得,多则惑,科学研究的目的不是精细和清晰,而是单纯,精细和清晰是为了达到单纯。本文主要从词类分合和韵律层级两个方面来说明以上看法。
关键词:比较法;能简则简;分清主次;词类分合;韵律层级;
文献来源:沈家煊.“能简则简”和“分清主次”——语言研究方法论谈[J].南开语言学刊,2017(2):1-10.
01
比较法遵守的两条原则
这个会议的主题是语言研究的方法和方法论,对语言做科学的研究,不能不注重方法和方法论。这方面我没有高深的、系统性的见解,只能谈谈自己在实践中的体会。总的来说,就是要采用比较(comparison)的方法而不是比附(analogy)的方法。比较法是科学的方法,比附法不是。要通过比较来研究语言,吕叔湘先生生前特别强调这一点,汉语跟其他语言的比较, 现代汉语跟古代汉语的比较,汉语方言之间的比较,不同语体之间的比较,等等。生成语法学家理査德-拉森(2009)对我们说,“只从汉语看汉语是看不清汉语的”,说得很对,是个警句,我想接着说/只从英语看英语也是看不清英语的比附法是找共同点为主:你有这个,我也有这个。你有这些范畴、这些层级,我也有这些范畴、这些层级。比较法是强调差异,你有那个,我不见得有那个,我有这个。看上去我也有你的那些范畴、那些层级,其实我的那些范畴、那些 层级,其性质和相互之间的关系跟你的有很大的甚至根本的区别。有人说,要了解人类语言的 本质,就要找出各种语言的共性或共核。但是共性和个性是一个铜板的两面,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语言的个性哪来语言的共性?不把语言的个性搞清楚,怎么谈得上找出语言的共性呢?稍加思考,靠比附法来寻找语言共性是很荒唐的。比如说,汉语的名词有专用的量词范 畴,“一支笔、一匹马、一条规矩”,有人就说英语的名词也有专用的量词范畴,只是隐而不显而已。跟生物的多样性一样,语言的多样性也超出人们的想象。熟悉奥林匹克语言学竞赛的人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们没有听说过的土著语言,它们具有一些我们根本想不到的独特范 畴,比如有的语言有“形置”范畴,标示事物的形状和放置方式,区分是“扁平物的垂直码放”还 是“塞在鼓鼓囊囊的袋子中"(Evans & Levinson,2009),那么按照“你有我也有”的逻辑,是不是要说英语和汉语也隐含有这个范畴呢?语言共性的范围还有什么限制吗?关于比较法和比附法的区别,还可参看早年张东茹(1936)的论述。
我的体会,比较法遵守两条方法论的原则,一条是“能简则简”,一条是“分清主次”,而比附法是不讲这两条的。在我熟悉的汉语语法研究的领域,比附法是许多人习惯的方法,喜欢比附印欧语的语法范畴、语法概念来讲汉语语法,我自己也常常这么做,这是应该警惕的。分清主次,作为一条原则,大家不会有异议,就是不要以偏概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但是说说容易做起来难,越是浅显的道理越容易在实践中被忽略。我还认为,看一个科研工作者的综合素质,能不能分清主次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能简则简,就是不要叠床架屋,不要 “过度生成理论所生成的单位、语类、层次、规则等不能超过实际的需要。“奥卡姆剃刀”原理 八个字:“如无必要,勿增实体”这条原则不见得人人赞同,但是我相信“大道至简",科学的道理一定是单纯的、简单的。对许多杰出的科学家来说,这不仅是科学信念,而且是他们认识物 理世界的指导原则和从事研究的方法论准则。爱因斯坦说,理论应该“尽可能简单,但却不能再行简化”。有人写了一篇论文向他请教,他看后只是说,这个方程式怎么这么难看、这么复杂。看看爱因斯坦自己的相对论方程式那是何等的简雅!(张一鸣、张增一,2012)中国魏晋时代, 玄学名士反对谶纬迷信,重视“理性 “析理”时都遵循“易简必要约”的规范,主张“约而能周” “举一反三必触类旁通”,反对“多喻”“远引繁言深受这种思想氛围的影响,被誉为古代世界数学泰斗的刘徽,作《九章算术注》,析数学之理,就是以“易简”为治学方法。(郭书春,2009)
关于简单原则,有一种误解,就是把“简单”跟“周到”对立起来,他们说,观察和解释的语言 现象要周到,要做到周到理论就必然复杂些。其实周到应该归入简单原则:覆盖同样多的语言事实,相对简单的理论更周到。新近的生成语法理论提出“最简方案”,有人问我这是不是简单原则。“最简方案”的缘起是看到句法理论变得越来越复杂,结构树形图越画越冗长,乔姆斯基聪明人,知道这个不对头了,于是要把句法部分最简化,句法不好解决的问题都放到词库里去解决。于是有人据此质疑简单原则,说理论的这个部分简化了,那个部分就复杂了。这也是对 简单原则的误解和曲解,好比说话啰唆的人为自己辩解:我这儿说得复杂些,别的地方就说得简单了。简单的反面是冗赘,是不必要的复杂。生成语法学家当中,做得好的,在我看来是以 简单为理论的最高准则,在这条准则面前,任何先验的理论假设都可以放弃。比如前面提到的 理查德•拉森(2009),从一个常用助词的分布来论证,在汉语和一些伊朗语言里,名词是包含动词形容词在内的“大名词(super-noun category),尽管名词和动词二分对立一直是生成语 法理论的基础。他没有明言以“简单”为宗旨,但是从他的论证可以看出,他认为这条原则是业 内公认的、不言而喻的。做得不好的,要么是理论搞得越来越复杂,要么是为了理论的简单而 有意回避一些重要的语言事实,后面这种做派不应导致我们对简单原则的怀疑,因为那不是遵守简单原则,而是滥用简单原则约而能周”,简约和周到不能割裂。当然,别的语法理论,如功能语法理论和认知语法理论,也同样要遵守简单原则,也同样有做得好做得不好的。简单作为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它凌驾于不同的学派之上。
这两个毛病一一过度生成和以偏概全——经常连在一起,过度生成往往以偏概全,以偏概全于是过度生成。比如,有人主张英语的名词短语也要设立汉语的那种量词范畴,依据仅仅是英语也有“a piece of paper”“a slice of bread”的说法,这是典型的不分主次、以偏概全,设立量词范畴对英语来说就是过度生成。下面我通过汉语和印欧语(英语)的比较,从词类分合和韵律层级这两个方面来说明以上看法。
02
关于词类的分合
语法研究先划分大小不等的单位,单位又划分不同的类别,是为什么?为了方便讲语法,好一类一类地讲,一个一个地讲太烦琐、不方便。语法单位的分合、语法类别的分合,吕叔湘先生生前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要看如何方便讲语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方法是方便之法。佛教的“方便法门”是指随机度人的一种方法,是能够使人便利、得益的一种途径,众生的根器不同,只有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以及自己最容易接受的,才是方便法门。讲一种语言的语法,要选择最适合这种语 言、最容易被母语者接受的方法来讲。一般的语法理论也要选择方便之法才能使人得益。
“能简则简"是讲语法的一种“方便法门”就词类而言,吕叔湘(1979)有一句名言严同类 的词都可以这样用的,不算词类转变/既然汉语的动词几乎都可以做主宾语,说动词做主宾语的时候发生了词类转变,转变成了名词,这是多此一举,违背简单原则。汉语的词类跟句法成 分之间没有印欧语那种整齐的对应关系,为了使词类能够跟句法成分挂钩,王力先生和吕叔湘先生都曾经借用叶斯泊森的“词品说”,在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增加一个“词品”的层次,但是结果词的词性到了句法层面还是要转来转去,不解决问题。不解决问题而徒增一个层次,违背简单原则,因此王、吕二位后来都声明放弃“词品说”。朱德熙(1985)破天荒第一次明确提出,语法研究,特别是语法体系的构建简单”和“严谨”同等重要,充分体现一个语言学家的科学精神。之前的汉语语法体系,对于动词可以直接做主宾语这个现象有两个假设:一是动词做谓语不做主宾语,二是动词做主宾语的时候从动词转变成了名词,发生了“零形式名词化”。朱德熙先生操起“奥卡姆剃刀”,认为只需要一个假设,那就是动词既可以做谓语也可以做主宾语。他同样还剃掉了“词组入句后'熔解'为句子成分”的假设,从而建立起汉语“以词组为本位”的语法体系,这个体系跟传统的句本位语法体系相比,好就好在比较简单。朱德熙先生的这个语法体系,正像他自己说的,很可能被后人修正甚至被取代,但是他提倡的“严谨”和“简单”的科学精神永存,他的理论一定包含着某些超乎常人的真知灼见,著作会长期被后人参考引用。
英语语法学家同样十分重视“能简则简”,我已有文章对此做了介绍(沈家煊,2015)。传统英语语法体系给动词分出的形式类(form class)不下30个,分这么多类别,这对于动词形态变化十分丰富的语言,如拉丁语,是必要的,但是对当代英语而言是累赘和干扰,引起对英语现状的严重曲解,因为英语动词的屈折形态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已经衰变得相当简单。2002年 出版的《剑桥英语语法》,进行“同形合并”后,只给英语动词分出这么几个形式类:动词原形 (take, want, hit) 现在时第三人称单数形式(takes, wants, hits),过去时形式(took, wanted, hit),动名词-现在分词形式(taking, wanting, hitting),过去分词形式(taken, wanted, hit)。“同形合并”的原则有两条:
i.必须至少有一个词在两个词例上有实现的、直观的、稳定的形式对比,才将这两个词例划归两个不同的形式类。
ii.根据形态一致做出的形式区分不能从个别词推广到其他词。
稍许解释一下。贯彻原则i的例子:至少有took和taken这一对词例,两个形式反映过去 时和过去分词的区别:
She took/* taken the car.
She had taken/* took the car.
尽管像want这样的动词过去时和过去分词都是wanted,像hit这样的动词过去时和过去 分词都是hit,然而took/taken的形式对比是实现的、直观的、稳定的。原则ii针对形态的一 致关系,当今英语动词和主语的形态一致只表现在动词be上,其他动词(例如look)都没有这 个表现:
那就不能因为be在表现一致关系的时候有两个形式was和we比(区分单数和复数),就把它推广到其他动词,说looked也有区分单数和复数的两个形式类。第一条原则是,没有严整的形态区别就不要区分不同的形式类,第二条原则是,个别的形态区别不要推广到全体。这 两条原则分别体现“能简则简”和“不以偏概全”。
注意《剑桥英语语法》是将动名词和现在分词合并为一类,即“动名-现在分词形式",也叫 “V-ing形式”而传统英语语法是划分为两类的。为什么要合并为一类呢?因为原来分为两类的目的是要说明V-ing形式在名性或动性上的强弱差异,动名词的名性较强,现在分词的动性较强,然而英语的实际情形是,这种强弱的程度差异是连续性的,又十分复杂,分不清、分不尽,动名词和现在分词之间并不存在严整的、系统性的差别,夸克等人的《当代英语语法》曾以 paintings词为例,列出14个用例来说明这一点。因此从传统英语语法到《当代英语语法》, 再到《剑桥英语语法》,英语语法学家认识到,花精力在V-ing形式的类别区分上不是没有意 义,但是意义不大,反而给英语语法带来不必要的复杂化(unmotivated complication)。“少则得,多则惑”分得越精细不见得越清晰,反而可能是不清晰。比如,给你两张电子照片,让你辨别哪张是郭德纲哪张是周立波,如果你把照片尽量放大,分辨的颗粒倒是十分精细,但是整个头像的面目反而模糊不清了。总之,形式类不是分得越细越好,遇到分不清、分不尽的情况,硬 是分出两类三类来,这是把复杂的现象看得过于简单,又是把应该简单处理的事情不必要地复杂化,在理论和应用上不仅效用低,而且带来累赘和干扰。
汉语语法学界,不少人比附传统英语语法区分动名词和现在分词,也给汉语的动词(当然 也有动性或名性的强弱差别)分岀不同的形式类,例如分出一个名性较强的“名动词”类来,想以此来概括动词在名性或动性上的强弱差别,但是结果不理想,也是分不清、分不尽。(沈家煊,2012)他们不了解英语语法学家对V・ing形式早已抛弃“分”采取“合”不了解“由分到合” 这个趋势背后的方法论理据。所以说比附法流于表面,依样画葫芦,不科学。没有严整的、系统性的形式对立就不要强分形式类,然而拿汉语比附英语的人,总是忽视“能简则简”的原则。他们也总是不分主次,以偏概全。比如,针对'‘汉语有别于英语,光杆名词可以直接做主宾语” 这一个基于事实的论断,他们反驳说,英语里也有光杆名词做主宾语的现象。这是典型的不分主次,英语确实也有这种情形,比如最近见到麦当劳的广告语Taste is King,但是这种情形是次要的、特殊的、个别的,不像汉语里是主要的、一般的、全局的现象。正因为有这个主次之别,中国人学英语最常犯的错误就是名词前缺失一般都要加的冠词,外国人学汉语,则不习惯使用光杆名词,不说“我背起书包回家”,而绕嘴说“我背起我的书包回我的家再比如,针对“汉语 动词无须名词化就可以做主宾语”这个论断,至今还有人反驳说,英语也有动词无须形态变化就充当名词的,如work,strike,look等,所以汉语动词做主宾语的时候是以“零形式”实现名词化。这又是主次不分,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他们无视英语动词的这种情形只是少数,大多数动词是要加名词后缀才实现名词化的,而汉语几乎所有的动词都是这样。因为不分主次,于是过度生成,你英语有动词的名词化,我汉语也有动词的名词化,只不过是“零形式的”名词化。分清主次包括分清一般和特殊,有人根据汉语的动词可以做主宾语以及名词可以做谓语这个事实,就提出汉语是“名动交融气实际是“名动不分”),但正如朱德熙先生指出的,这是不分一般 和特殊,动词做主宾语是一般现象,而名词做谓语是比较特殊的现象。还有人根据名词可以做 谓语的事实,提出汉语的名词是“分类性动词”的观点,这就是把特殊现象当作一般现象了。所以说,分清主次虽然道理简单浅显,实行起来却容易犯糊涂。记得吕叔湘先生曾在一篇讲语法研究的文章里,强调分清主次的重要性,因为这是每个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必须具备的素质。我的《名词和动词》一书论证汉语名词是包含动词在内的“大名词”(沈家煊,2016),就是实践 "能简则简”和“分清主次”这两条方法论准则。
03
汉语、越南语的韵律层级
由西方学者创立的“韵律音系学”,假设一个对人类语言普遍适用的韵律层级(prosodic hierarchy)(Selkirk, 1984;Nespor & Vogel,2007):
音系短语之上还有语调短语(intonational phrase),音节之下还有摩拉(mora),有人还在 韵律词和音系短语之间增设一个黏附组(clitic group),这里都略去不说。重要的是这个层级 分为性质不同的两截,音步和音步以下只是音韵规则作用的领域,音步以上则还要涉及词法 (形态学)和句法,韵律词和音系短语是要分别映射到(mapped onto)对应的形态结构和句法结 构上的,也就是要跟语法的词和短语做匹配比对的。
同时还提出一个“严格分层假设”,我理解主要是两个意思,一是“不能跨层”,二是“不能跳层”不能跨层是说,音韵规则的作用分别汇聚在这几个层面上,同一类音韵规则的作用范围 不能跨两个或多个层面,例如,与词相关的音韵规则的作用汇聚在而且只汇聚在韵律词这一个层面上,不可能分散在两个层面(如韵律词和音步,或韵律词和音系短语)上。不能跳层是说, 没有一个层面可以缺失或跳过不计,每个层面Ln后接一个层面Ln-1,一直到最后一个层面L0, 例如,韵律词只能由一个或数个音步组成,不能直接由一个或数个音节组成。不能跨层也不能 跳层,这就是“严格分层假设”。
在我看来,这个韵律层级以及“严格分层假设”完全是从英语以及其他一些印欧语出发而 建立的,对那些语言来说大致是适用的,然而对汉语和越南语这种以单音节为本的语言来说是“过度生成”。
汉语学界有人拿双音节比附这个韵律层级上的音步,拿双字组比附这个韵律层级上的韵 律词,然而这样的比附是不合适的。首先,汉语每个音节几乎都是带意义的字,双音节就是双 字组,把它们分在音步和韵律词两个层面已经违反“不能跨层”的假定。其次,汉语的双音节不 符合音步的定义,按照音步的定义,组成音步的两个音节必须一轻一重,但是汉语双音节组合 两个音节基本等重。有人问,汉语不是有轻声词吗?如“溜达必客气"等。但要知道这种轻声 词在整个词汇中的比例很小,就是词典中也只占7%左右,而且它的范围并不那么确定。“不 以偏概全”是韵律音系学的一条重要的方法论原则,例如韵律作用于词汇,必须着眼于词汇的 全体,只作用于局部词汇的韵律不能作为设立一个独立层面的依据。因此仅以少量的轻声词 为依据为汉语设立音步这一层面,那是以偏概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合理、合适的办法就是在 词典中把轻声词一一列岀来。
再次,上面说了,韵律词和音系短语是要分别映射到对应的语法词和语法短语上去的,然 而汉语里语法词的地位并不明确,词和短语的界限很不清楚。按照赵元任的观点,汉语里没有“词”(word),只有许许多多像词程度不等的字组,例如“尺寸-大小-咸甜”三个二字组,像词的程度依次递减,我想到的还有“快艇-快车-快马”的例子。语法词的地位都成问题,韵律词的映射就失去了映射的对象。像词的程度差异绝不是在“词”和“语”之间设立一个中间站(离合词、 短语词、句法词)就解决问题的。有人以为,只要把双音字组统一定为“韵律词”,就算找到了赵元任所说的“介乎音节词和句子之间的那级单位”,其实赵的原文说的是介乎音节词(字)和句子之间的“那些中间单位”(复数)而不是“那级中间单位”有人辩驳说英语也有复合词和短语难以区分的情形,这就又是对英汉两种语言的事实不分主次了,英语这种情形是有的,但是次要的、局部的,不影响全局。
最后,十分重要,汉语在词和短语之间我们找不出严整的、系统性的音韵差别来。赵元任 举例,“假如气词)和“俩壶”(短语山海关气词)和“我没懂”(短语),二者在节奏、声调乃至元 音的模式上都相同。从轻重音看,虽然“煎饼”“劈柴”后字轻读一定是复合名词,但是二字等重 的“煎饼”“劈柴”既可以是动词短语也可以是复合名词。还有周韧提供的例子,“黑车”(黑颜色的车)和“黑车”(非法运行的车辆)“放水”(把水放出)和“放水”(故意让对手占据上风),重音 模式是一样的。我再举个例子我要活,要吃饭”和“我不吃面条,要吃饭”,两个“吃饭”也听不出区别来。用连读变调来区分词和短语也不管用,上声字相连,例如“买主"跟“买马”,“好久” 跟“好酒” “管保”跟“管饱”,“剪纸”(词)跟“剪纸”(语),“口小”(词,指口轻)跟“口小”(语)“小两口”跟“小雨伞”,“炒米粉”(词)跟“炒米粉”(语)等,连读的变调可以一样,听不岀区别来。总之,靠轻读重读和连读变调来区分词和短语,顶多是“部分”管用。既然只是部分管用,就不能以偏概全、过度生成。
综上所述,按照“不要过度生成”和“不能以偏概全”的原则,我们只须为汉语在音节上面设 立一个音系短语的层面,作为音韵规则的两个作用域,分别映射到语法上的音节词(字)和音节词组(字组)。这就是说,汉语的韵律层级只有两层,“韵律字”层和“韵律字组"层,没有“音步” 层和“韵律词”层。我们用ZZ代表韵律字组,用Z代表单个的韵律字,韵律字是汉语的基本韵律单位,同时也是基本的语法单位,是王洪君所说的“韵律和语法的枢纽”(王洪君,2008)。
这就是汉语字组默认的轻重配置模式,不考虑对比和强调重读。赵元任从结构主义确定音位的原理出发,指出“既然这些重音的程度可根据其位置而预言,那么它们都是同一音位重音的变体”。我曾指出这个默认的轻重配置模式,是语流中字词“打包传递"(突出两头、压缩中间)的自然结果。(沈家煊,2017)
跟汉语一样,越南语语法词的地位也是不明确的,词和短语的界限很不清楚,甚至词当中 可以插入短语(就像汉语说“你别慷我和他的慨”),词素可以加在短语后头(就像汉语说“做欠他八百辈子债状”),出现所谓“词大语小”的情形,所以韵律词就失去映射的对象。越南本土的 语法学家认为,单音节的“字”既是基本的韵律单位也是基本的语法单位,谢灵等人的文章则着重指出,所有的字,不管其语法地位是词缀、词干还是词,其音韵表现(重音和声调)都是一样 的,“单音节词跟其他音节在音韵上没有区别,多音节词跟其他各种音节串在音韵上也没有区 别”。例如:va-liw手提箱”(借自法语,音节不成语素)、mot minh “单独”、noi noi “说个不停” (双音叠词)这些二字组,都是后字偏重。hoa 'hong"玫瑰”和hoa'hong“红(的)花”也都是后字偏重,语音实验和声学数据不支持音韵上有明显、严整的区别,三字组短语一般也是末字偏重。对这些事实的充分概括是,默认的重读位置就是二字组三字组的末音节,跟每个音节的语法性质无关。越南语音节的声调在连续语流里比较固定,少有连读变调,但是有声调和谐(高低调相配)的现象,谢灵等人通过详细的分析说明,不同的重叠形式有不同的声调和谐方式,难以找出统一的规则,而且重要的是,声调和谐只发生在重叠字组里,并不覆盖全部词汇,因此不能以 偏概全。他们的结论是,越南语不存在专门作用于韵律词层面的音韵规则,设置韵律词层以及音步层因此是不必要的,是“过度生成”。
注意谢灵等人在论证中是把“不过度生成”和“不以偏概全”这两条作为重要的方法论原则的。有人对“不过度生成”不以为然,但是他们说,重视“过度生成”的问题至少可以使我们弄清所设置的单位和层面有哪些是必需的,哪些只是可能有的,不是必需的。他们对“过度生成”的 批评还比较低调,其实过度生成还会带来累赘和干扰,反而模糊我们的认识。他们强调“不以偏概全”是韵律音系学的一条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只作用于局部词汇的韵律不能作为设立一个韵律词层面的依据。有的韵律音系学家在音系短语和韵律词之间加设一个黏附组层面,他们指出,从这条原则出发,有人就反对这个做法。关于汉语的简单韵律层级,我准备另文详细说明。
04
少则得,多则惑
以上我以词类分合和韵律层级为例,说明比较法的两条方法论原则。“能简则简”就是不要过度生成,“分清主次”就是不要以偏概全。过度生成和以偏概全是一对孪生坏兄弟,过度生成往往以偏概全,以偏概全于是过度生成。分清主次的道理无须多说,难是难在实行上,能简则简的道理不是人人都明了,有两个认识上的误区。
一个是以为清晰的思想就要做精细的区分,分得越精细就越清晰。上面已经举例说明事情可能恰恰相反,尤其在分不清、分不尽的情况下硬是分,这是把复杂的现象看得过于简单,又是把应该简单处理的事情不必要地复杂化,反而带来累赘和干扰。还有一个误区是,以为精细和清晰就是科学研究的目标。关于这一误识,冯友兰(2013)从哲学的角度说,清晰的思想是每 个哲学家不可缺少的训练,但是并不是哲学研究的目的,哲学研究的目的是达到单纯。达到单纯也是科学研究的目标,上面已有说明,最近又看到Scientific American的中文版《环球科学》刊登的一篇文章《宇宙大爆炸不曾发生?》,讲天体物理学家对最受欢迎的宇宙“大爆炸”理论产生怀疑,正在考虑关于宇宙起源的新理论。过去相信“大爆炸”理论,是因为只有这个理论能对观测结果提供烦单即解释。现在质疑这个理论,一方面是因为这个理论与观测结果出现了严重不符的情况,二方面是根据这个理论建立的“暴胀"模型居然多达几百个,各种各样,复杂难懂。面对一个“普适性”理论的失效(与观测到的事实不符儿人们会试图不断修补它,使它变得更加复杂、微调程度更高,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造成的新问题比能解决的旧问题还多。那篇文章还讲到,一个理论的解释力是由它能排除多少可能性来衡量的,不断增加复杂性和微调程度的理论能排除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小,甚至不能排除任何事情,最终变得没有任何解释力。
少则得,多则惑。不断增加理论的复杂性和微调程度,这也是语言学领域里的常见现象。比如,在生成语法的理论框架内解释汉语“这本书的出版”这个短语生成的方案,我见到的就五六个,而且差别很大,画的树形图越来越复杂,而且各说各有理。面对这种情形,我们能不能也像天体物理学家那样重新考虑理论本身的问题呢?当然,其他的语法理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例如见到不少以“认知语法”为基础的博士学位论文,仿照兰艾克(Langacker)画图说明语义概念的异同,画得越来越复杂。我认为,当一种舶来的理论应用于汉语,如果出现众说纷纭、各有一套,而且套数越弄越多、越弄越复杂的情形,就应该从根子上考虑一种简单的替代理论的可能性。比附印欧语的语法来讲汉语语法,这种做法目前还很盛行,却挂个好听的名称“彰显语言的共性”。因此《环球科学》上那篇文章里的话也值得我们从事语言学的人深思。
编者按
欢迎查阅《南开语言学刊》2017年第2期纸质原文。
本文编辑:上海理工大学 孙雨
本文审核:吉林大学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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