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法院院长关押15个月后被判无罪:本子上记着每一次刑讯逼供的经过(附赔偿决定书)[@裸嘢李 转]
@裸嘢李 :转发这个帖子,希望每个握有公权力的司法从业人员,千万不要等“进去”了才假装你发现了“黑洞”!权利在握的时候不作恶才是本分!更多精彩请加微信54446700,注明读者。帖子最下方可以“写留言”。
源自南皮普法
河南法官被带走调查遭逼供,获释后感叹:我用中国法律审案近30年,从看守所释放好后才真正认识中国的法律和理解中国的法律,30年间我至少审理过近千例刑事案件,每一次审理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法庭都称遭遇刑讯逼供,可我没有一次采纳过被告人与律师的辩护,现在回想起来,我是一个罪人,我关押15个月被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算是老天爷给我的一个惩罚和报应吧!
原河南省平舆县法院院长刘德山,希望公开向全国法律界寻求高人指点——他当年办理一起减刑案件时有何违法。这位从业长达近三十年的前法官还控诉,自己遭遇难以想象的刑讯逼供。
案情并不复杂:一位被减刑的犯人白玉岗出狱5年后,被指控为黑社会组织头目,上级"高度重视",领导批示查保护伞,于是当年的减刑也列入复查。
日后检方起诉时认为,时任刑庭法官刘德山违反了河南省政法系统的一份内部文件——豫高法[2004]214号中"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的规定,属于玩忽职守。
刘德山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常行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当年的审理完全符合刑诉法和最高法院关于减刑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法官无罪,但判决书还是留了个"尾巴"——认为他虽不构成犯罪,但"有所疏忽"且存在"滥用职权"。
而且,当2011年12月14日这位老法官拿到无罪判决,自被带走调查已19个月,其中失去人身自由达16个月之久。他坚持"要个说法"。更多精彩请加微信54446700,注明读者。帖子最下方可以“写留言”。
1982年,刘德山作为河南政法干部学院的首届毕业生,投身司法界。分配到驻马店中级法院后,他一直从事刑事审判,从书记员一直升至基层法院院长。
他办理过上百起死刑案件、审理过副厅级官员职务犯罪,颇为自豪的经历还包括:审过的案子曾被收入最高法院的《刑事审判参考》,写的文章曾发表在《人民法院报》。
不过,整整30年的法律历练和信仰,似乎经不起最近19个月司法体验的残酷撞击。
他先是经历了8天程序不明的调查。那是2010年春末一个午后,刘德山被电召至驻马店市一家宾馆,在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接受了专案组的"调查"。
之后是21天的监视居住——地点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自家住所,而是驻马店市以北360公里的鹤壁市浚县某宾馆中。其间,因为担心肋骨断了,刘德山曾被送往医院照X光。
看守所有监管,更规范,但他一呆就是15个月,方被准许取保候审。他办了多年刑案,但对看守所的实际情况所知甚少,这次,他大开眼界。
法院一审历经两次开庭后,拖了将近1年才宣判,因为要层层请示,等最高法院的批复。幸运的是,他被宣告无罪。
19个月的司法体验让他感慨良多。他说,他曾自认为,对刑事法律规定和原则还算熟悉,但却难以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可想老百姓有多难"!
第一站:专案组,司法程序还是党纪程序?一直没弄清楚
2010年5月4日,是五一之后第一天上班,驻马店市中级法院的纪检组长给我打电话,通知我去颐和山庄宾馆,说需要问你个事情,没有明确说什么事情,我心里很坦然,就去了。
我是下午去的,到201房间报了名字,然后有人领我到一楼走廊尽头一个房间,没有窗户。他们也不说他们是哪里的。一个人跟我说,把在驻马店中院办案的有关问题回想回想,然后就走了,其余人就站在那里,看着我。
开始第一天、第二天还让我打电话,后来就把我手机没收了。我问他们,有啥手续,他们就不理你。我问我被限制人身自由这算啥?他们就说,你配合调查,好好交代你自己的事情,好好想想,把该说的说出来。
在这里没有打,也没有骂,就叫我回忆,说:"赶快说说,说了就没事",我问:"说啥?"他们用方言说,"你心里清亮亮的",这个应该是鹤壁话。最后几天,他们跟我说,是减刑方面的事情,让我看了白玉岗减刑案件的部分材料,说是帮助我回忆,就是拿过来看了一眼,不交到我手里。
有一段时间管得不严,每天三顿饭之后,可以活动半小时。房间很小,我从门口走到最里边,是七步,走回来,还是七步,我内心就有一种不吉利的预感:我遇到麻烦了。
之前我没有过这种经历。我知道"双规",但办"双规"很严格,要审批,程序上要宣布、要签字,但我这个,自始至终没人说是"双规"。
我当时估计,是调查,没法判断是什么性质,讲不了理讲不了法了,判断不出他们是纪委的还是检察院的。当时困扰了我好几天,这个究竟是司法程序啊还是党纪政纪程序啊,一直弄不清楚。
始终,他们啥也没有宣布,也不说他们是哪儿的,啥也不说。就在这个没有窗的屋里面,关了8天。
刘德山卷入的这场风暴,发端于毗邻驻马店的河南南阳。他曾经给予减刑的当事人白玉岗出狱五年之后,被指控为涉黑组织头目,案子由公安部挂牌督办。
2009年6月,全国打黑办派员全程旁听庭审,之后递交的报告认为:白玉岗涉黑案件的经济基础未被摧毁、保护伞未被打掉。
公安部和中央综治办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其中一则批示为:"要认真总结、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地整改。"
白案审理结束后,河南省政法委了抽调五十余人,成立"3.21"专案组,启动调查白案中的漏罪漏犯、白的保护伞以及白2004年在驻马店市监狱服刑期间的情况。
刘德山和当年的另一位合议庭成员、驻马店市监狱有关人员、南阳市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均被调查。
第二站:监视居住,先整服气了,再走过场
5月11日下午4点多,他们把我带出来,我就感觉气氛不对劲。从颐和山庄上了车,一直往北开,我开始以为是要带我去郑州,可能是省纪委那个办案基地,但是我级别不够这个啊,后来发现不是。
拉到浚县检察院,已经晚上9点,把我带进院子后面的房间,是车库改的,上面牌子写着"办案一室"。进去一看,椅子是铁的,固定在地上,墙壁是软的,我办了20多年刑案,根本没来过这种场所,从没见到这个场面,就估计是要对我上手段了。
办案的人吃完饭之后,就来宣布,浚县检察院给我立案了,还是这几个人,把我东西给收走,然后就让我面壁站着,离墙30厘米,说:不该办的事情你办了,不该收的钱你收了,你先好好考虑。气焰特别嚣张。
因为之前没有过度折磨我,我体质还可以,一站几个小时,从晚上9点多一直站到第二天上午7点,他们轮流在这边看着你。
第二天,他们把我带到浚县迎宾馆,宣布对我监视居住。给我一个应当遵守的条款,说起来坐下都要报告,我不给他报告,一个姓陈的,上来就打了我两耳光。
我以前知道,检察院办案是不敢打人的,但到这天上午,我就知道不行了。中午吃完饭了,又来几个人,气势凶得不行,没打我,但到夜里,又开始打我,把我撂倒在地上之后,往我身上坐,不是轻轻地坐,是使劲坐。
他们打我是叫我承认是故意违法办理减刑,是领导安排的,叫我检举领导,啥事情都行,从县里到上面。他们开始说法院领导,后来又说市里领导,点着名字,让我检举。
一直打到5月15日,我的肋骨疼得很,坐着也疼,疼得哭。16日上午,把我送去浚县中医院照片。后来照X光之后,说我没有问题,但后来我肋骨疼了整整4个月,有经验的人都说,肯定是肋骨打断了。
刘德山当法官时,对监视居住的执行有过了解,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都是在当事人家中执行,监视期间并非完全失去自由。而就算是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据他回忆,一般是"找一个院子,可以吃住,可以在院子里面活动"。
他没想到,自己经历监视居住时,却是在360公里外异乡的宾馆里。刘德山称,在这里的21个昼夜,他被困在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彻底失去自由,不准上床睡觉,并遭到了严重的刑讯逼供。
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制度设计并不缺位,比如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要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但刘德山亲身经历后认为,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形同虚设:"全是演戏","先把我整服气了,让我说‘是的’,他们再开设备走一道场子。"
侦查机关否认刑讯逼供。鹤壁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事实上,办案人员对刘德山照顾有加,"吃饭都是变着花样给他吃";至于21天不让睡觉,他认为明显违反常识,"常人几天不睡觉,就活不了了"。
5月31日,办案人员跟刘谈话,告诉这位市、县两级人大代表——人大已批准了侦查机关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刘德山顿时明白过来:"要进去了"。当晚,办案人员宣布对刘刑事拘留,并于夜里1点多将其押往看守所。
第三站:看守所,"挂起来""弓起来""撩起来"
看守所里面是精神恐怖,让你处在饥饿之中,让家里送钱再加价卖给你东西,然后就是强迫劳动,规定工作量和时间,然后就是打骂、虐待。
违法使用脚镣手铐,土话叫"撩住",体罚叫"撩起来",把脚镣手铐全部铐在一起。我知道"撩起来"是违法的,我工作二十多年办刑案,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刑罚。公安部对于警械使用有规定。
还有一种叫"挂起来",把手铐铐起之后,挂在号房的门梁上。我见过两个人,被挂起来12个小时,我跟他们在一个号里面。
"弓起来",就是对着墙壁躬着腰撅着屁股罚站。还有拉出来到审讯室坐"老虎凳",是一种专门做的椅子,手脚全部铐住,一坐24个小时。"三稀"也是一种严管措施,每天只发三碗稀饭,不给发馍。
我经历过两次"撩起来",一次时间短,撩起来半天,第二次撩起来3天3夜,去掉之后,还被戴脚镣手铐17天,实行17天"三稀"。
看守所里面要强迫劳动,串链子比较多,各种塑料的链子,有长的有短的,一般人每天做90条以上,个别年龄大的(工作量)稍微降低一点;还有扎拉花,剥大蒜,化肥袋子,一个人要剥一袋大蒜,少的时候两个人一袋子,没剥好的要处罚。
7月份之后,我就不肯干了,年龄大了,眼镜近视,有颈椎病,定的任务完不成。他们也不对我咋了,有人跟我谈过,叫我干活,我不干。
号里最多的时候,24个人,最少的时候12个,正常铺位只有12个,最多的时候,地上睡的都是人,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睡觉只能侧着睡。法律书一概不让我看,家人给我送的《论语》、《古文观止》,每次搜号都给我搜走,用脚往外踢。我的《古文观止》上现在还有脚印,我是读书人,对书被践踏很来气。
比起无人监管的"黑宾馆",刘德山原以为看守所可能要自由点。尽管看守所曾爆出"躲猫猫"等丑闻,但毕竟有专门法律约束。刑讯逼供多发生在嫌犯移交看守所之前。
二十多年来,提审犯人、宣判、执行死刑,老法官刘德山对看守所并不陌生。不过,从法官成为嫌疑人,他在浚县看守所的15个月里,目睹了看守所内被押人员参加劳动、被体罚、超期羁押等以前完全不了解的种种问题。
听说法官也进来了,很多人都过来咨询。有些案子,在刘看来明显过分:一家三兄弟因为上访,被按敲诈勒索罪抓了,老大判7年,老二老三各判3年。刘曾和兄弟三个分别同监室关过,虽然同情,却爱莫能助:"自己的事情明明白白,都弄不了,怎么帮人家?"
刘德山在看守所关了整整15个月。其间,家属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未得到批准。
辩护律师陆咏歌多次前往浚县看守所会见。"他在坚信法院会依法判案的同时,表现出了对法律的失望。"陆咏歌回忆,会见中,刘德山曾多次流泪,问律师:"为什么?"
"这是法律人的眼泪,是局内人的伤心。"陆咏歌说,"作为一名老律师,我也想问,‘为什么?’"
2010年10月,刘德山终于来到了他最熟悉的地方——刑事审判法庭。
第四站:法庭,法官要我配合
一审开庭是2010年10月19日。开庭的时候,每一个问题,我都讲得他们无话可说,第一次开庭,还没开就发生了争执,我不愿意穿看守所的号服,他们不同意。后来开庭后,解下手铐,我就把看守所的号服脱掉了。
起诉书念完之后,问我是否属实,我说不属实,我说上面写我有供述,那是刑讯逼供了,限制我自由,打我,休息吃饭喝水解手刷牙拉屎拉尿的自由都限制了,法官就斥责我,不满意我说这么多,说你当院长不知道该咋弄。
当时我在看守所里面,不知道"两高三部"出台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我的律师提了这个。律师问了我刑讯逼供的问题,问有何证据,我说有X光的片子和笔录上的签字。我2010年5月16日被送到浚县中医院去照X光,我记住了片子的号码:36657。我在县法院的坐车,号码是0366,所以我记住了。
我们要求调取这两项证据。后来,第二次开庭,调取了。但是片子没有调来,调了检查报告,宣读了我5月31日写的那行字。那天的询问笔录上面,我写了"对所受到的待遇保留权利"。
但检察院认为说明不了啥问题。事先他们都写好了证明,说这些人没有对我刑讯逼供,法院最后也没有认定刑讯逼供。我的律师就说,检查报告说"没有异常",就证明检查了,无缘无故检查什么身体?为啥要检查?
第一次开庭中间,法官把我带到他办公室了,说刑讯逼供"都是这样"。我自己当法官开庭的时候,越是影响大的案子,我越是要中立,被告人说的如果有理,就让他说,不能斥责他,浚县的法官连中立都没做到,面子上都没做到。
法官叫我配合,说检察院相当慎重,检察院多次向上汇报了也来法院沟通了,相当慎重,隐含的意思就是:让我明智一点,和法院配合。我平常就很讨厌"配合"这个字眼,有罪的话你就判决嘛,所谓的"配合"就是要你咋弄你就咋弄,要你咬谁就咬谁。
第一次开庭,持续了整整一天,直到夜晚9点。法庭上,前法院院长刘德山为自己作了详细的辩解,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每一份证据,他都发表了质证意见,并重点谈到了自己被刑讯逼供的经历。
但第二次开庭后,判决结果迟迟未出。经过家属和律师的反复打听,久拖不决的症结在于:刘德山案正在经历漫长的"内部请示"程序,已经过鹤壁市中院、河南省高院,层层请示至最高法院。
刘德山也判断,肯定是"在请示",他知道,按照内部规定,处级干部的审理和判决,就要报到省里,所以自己的案子至少报到河南省高院,没想到的是,居然还报到了最高法院请示,而且拖了那么久。
捱到2011年春天,最高法院关于刘德山一案的批复终于下来了。同年9月3日,刘德山获准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10月份,浚县法院一审判决他无罪,浚县检察院提起抗诉。12月份,鹤壁中级法院终审裁定,刘德山无罪。
第五站:悬赏鸣冤,如果再当法官,我会更重视被告权利
最后的判决仍然留了"尾巴",认为我不构成犯罪,但是疏忽、滥用职权。从公平正义的角度,这个结果是不可思议的。我办理的减刑案件,是完全符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既没有违法,也没有违规。应该给我下结论,办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符合法定减刑条件。法院的判决应该是这样的判决。
我回来之后,刑法、刑诉法、最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都认真学习了一遍,包括各省的关于减刑假释的文件,都逐条对比,发现各省市不一样,足以说明河南省高院的214号文没有法律效力。
而且,我办案,并没有违反214号文件,虽然规定"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但这个案子不是"一般",而是"特殊",所以我没有违反。
申诉的希望太渺茫了,我也知道难,我也知难而退,恢复正常生活就行了。但现在看来,构成重大影响了。一个是社会影响的问题,一个是据说还要给我党纪处分,一个是对我的工作生活构成了直接的影响。无罪判决半年之后,我仍然没有正常生活。谁来承担责任?
我要尽我所有的努力,向上反映,这个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尾巴,一定要一个说法。如果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愿意接受处罚。
几十年来,我一直在追求司法的公正,但是所看到的一些现实,对我的信仰打了严重的折扣。尤其是有的司法机关,根本不是在依法办案。
在刘德山看来,这仍是一份"有瑕疵的无罪终审判决":判决书认为他不构成犯罪,但仍认为他"有所疏忽"且存在"滥用职权",这个结果让他非常不满。他没有申诉。作为多年的老法官,他深知,经过层层请示过的案件,申诉成功的希望微乎其微。
来自鹤壁市检察院人士的说法是:检方并不认为刘德山无罪,并认为最高法院对刘德山一案进行批复有违法之嫌,目前该院已报河南省检察院,请求对二审结果进行抗诉。
刘德山说,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做法官,对被告人的权利,他会更加重视,对办案中程序的审查,会更严格,对案件最终的判决,会更加慎重。因为,这次司法体验已告诉他,"很多法律规定被架空,而当事人、被告人,实在是太弱势。
延伸阅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国家赔偿决定书
(2014)豫法委赔字第8号
赔偿请求人:刘德山,男,1962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
赔偿义务机关: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朱东培,该院检察长。
委托代理人:张素真,该院工作人员。
复议机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蔡宁,该院检察长。
刘德山因错误逮捕申请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豫检赔复决(2014)2号复议决定,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院赔偿委员会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赔偿请求人刘德山向本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的申请事项:
1、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赔偿其被侵犯人身自由488天的赔偿金;
2、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
3、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在新华网上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4、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返还其被违法扣押财物。
其理由:2010年5月4日,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以了解情况为名,将其关押在驻马店市颐和山庄宾馆。5月11日下午,其被带到浚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天又被关押到浚县迎宾馆三号楼一楼房间。5月31日,其被浚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6月14日,其被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至2011年9月3日被浚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其实际被羁押488天。被羁押在颐和山庄宾馆和监视居住在浚县迎宾馆期间,不准出房间门,其人身自由被完全限制,实为羁押措施,应当依法赔偿。其被错误逮捕期间,成千上百的网站对其涉嫌滥用职权被逮捕一事进行报道、转载,造成其及家人严重精神损害,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并通过新华网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扣押其祖传家谱一本、现金8229元、英纳格手表一块、手机一部、近视眼镜一副、衣服五件、腰带一条等二十项财产,应当返还。
赔偿义务机关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辩称:刘德山涉嫌滥用职权一案在进入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前是驻马店市政法委纪工委办案,抽调了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该院不应当承担该期间的赔偿责任。监视居住期间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羁押天数应以拘留时间为计算起点,共461天。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向其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院遵从上级决定。该院可以在刘德山工作和生活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扣押刘德山的财物,有关部门也没有向该院移交任何财产。
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10日,时任平舆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刘德山因其在任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期间办理的一起减刑案件中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被浚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5月12日,浚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德山指定在浚县迎宾馆监视居住。5月31日,浚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德山刑事拘留。6月14日,经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浚县公安局将刘德山逮捕。9月27日,浚县人民检察院以刘德山犯玩忽职守罪向浚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1年9月3日,浚县人民法院决定将刘德山取保候审。10月20日,浚县人民法院作出(2010)浚刑初字第155号刑事判决,判决刘德山无罪。检察机关抗诉后,2011年12月12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鹤刑终字第105号刑事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后,2012年12月1日,本院作出(2012)豫法刑抗字第2号刑事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2013年12月5日,刘德山以错误逮捕为由向鹤壁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未作赔偿决定。刘德山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2014年4月27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豫检赔复决(2014)2号复议决定,决定:一、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应对赔偿请求人刘德山被无罪羁押461天予以赔偿,由于2013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仍未公布,先按照2012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日平均工资为182.35元)予以赔偿,待2013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另行核补差额部分。现支付赔偿金84063.35元;二、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刘德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三、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向赔偿请求人刘德山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7000元;四、赔偿请求人刘德山要求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返还违法扣押财产的申请不予支持。赔偿请求人刘德山应向浚县人民检察院申请返还。
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刘德山因涉嫌滥用职权被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并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后被判决宣告无罪,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国家赔偿义务。关于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的赔偿请求。刘德山在被刑事拘留前,被检察机关在浚县迎宾馆内监视居住19天,期间人身自由被完全限制,该期间应计入赔偿天数,加上刑事拘留至取保候审期间被羁押的461天,刘德山实际被限制人身自由480天。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刘德山被监视居住期间不予赔偿不当,应予纠正。刘德山主张其在被监视居住之前,曾在驻马店市颐和宾馆被关押8天,但该行为发生在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之前,不能证明是鹤壁市人民检察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侦查卷宗中亦无相关手续,故对刘德山主张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对该8天予以赔偿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国家2013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00.69元标准赔偿刘德山被限制人身自由480天的赔偿金96331.2元。关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鹤壁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司法行为致刘德山遭受严重精神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支付其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和侵权行为所及,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应在刘德山原工作单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现工作单位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开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根据刘德山被羁押的时间、涉嫌的罪名、纠错情形及对其工作、生活造成的影响等情况,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平均生活水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支付刘德山精神损害抚慰金正确,但数额偏低,本院赔偿委员会决定变更为26000元,对刘德山要求过高部分不予支持。关于返还扣押财物的请求,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否认该院扣押了刘德山的财物,且刑事侦查卷宗中也没有相关扣押物品清单等予以证明,故对刘德山的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撤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豫检赔复决(2014)2号复议决定;
二、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赔偿刘德山被限制人身自由480天的赔偿金96331.2元;
三、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向刘德山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6000元;
四、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开为刘德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五、驳回刘德山的其他赔偿请求。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推荐阅读(点击下列文字即可打开链接):
中国收购旧iPhone,到美国换新机豪赚数百万,面临20年刑期[@裸嘢李
地球外的新世界 [@裸嘢李 转图]法律文书中最易写错的183个字词,你中枪了没?[@裸嘢李 转]
这钱能要回来吗?对方没钱,起诉、执行有用吗?[@裸嘢李 转]
中国最后一个“流氓”,法律已经更改 他却在继续服刑[@裸嘢李 转]
世界各国实力大排名!结果太惊讶,中国的排名竟然是...[@裸嘢李 转]
会计常识重点提醒:为什么一查账,你就有问题?[@裸嘢李 转]
揭秘:北京那些不挂牌的神秘单位,你知道几个?[@裸嘢李 转]
国家工商总局:僵尸企业将吊销执照,股东可能须担责[@裸嘢李 转]
校内发生伤害事故,学校无过错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裸嘢李 转]
“婚内强奸”是不是犯罪——司法解释能不能别这么任性?[@裸嘢李
最新骗炮套路!妹纸自掏3万被人睡,这波操作太6了![@裸嘢李 转]怎么才能让骚扰电话成为过街老鼠?[@裸嘢李 转]
被迫性交31人,陪睡100次,她自杀第10年,世界仍欠我们一个真相
新型诈骗 | 这条“广东交警”短信,千万别信![@裸嘢李 转]
嫖娼未经同意“再来一炮”,是否构成强奸?[@裸嘢李 转]律所主任行贿千万,辩称系单位犯罪,高院怎么认定?[@裸嘢李 转]
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贷,只要满足这1个条件,就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女孩被强奸主动提供安全套,结果...[@裸嘢李 转]
显失公平的离婚协议,是否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申请变更或撤销?接到无罪判决两年后,法院说“这个法官有精神病,我们已报案。”[@
从下半身的生理结构来说,男人是不是更适合穿裙子?[@裸嘢李 转]法院判决:路虎极光赢了,江铃陆风X7立即停产[@裸嘢李 转]江西决定再审张玉环案:杀两男童判死缓,男子喊冤称遭“放狗咬”逼供
无罪!不起诉![@裸嘢李 转]不用回户籍地了!内地居民申领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裸嘢李 转]
私人藏枪的瑞士竟是最安全的国度[@裸嘢李 转]美国政府是怎么花纳税人钱的?[@裸嘢李 转]
外嫁女到底能不能获得娘家征地补偿款?[@ 裸嘢李 转]是变相卖淫?还是解放性权?台湾这群手天使们,诠释着残障者的另一三名中国90后一下飞机就面临死刑!回国带东西这事,给再多钱关系关于知假买假,这份判决被称为最完美的惊世判决!(全文)
感动全美国的法官:我的法袍下,没有徽章,只戴了一颗心![@裸嘢李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法院与阿里合作,直接寄到淘宝收货地址[@裸
“服从指挥、随叫随到,不准吸毒、赌博…“这个纪律严明的黑社会
紧急扩散!危险!“开膛四人组”杀人狂魔出狱,高度戒备[@裸嘢李 转]再见!“江小白”商标被宣告无效!(附判决全文)[@裸嘢李 转]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商业三者险免赔?(案例+释法)[@裸嘢李
最新版: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大全(附:租房合同范本)[@裸嘢李 转]
华裔女律师陈丹虹潜逃,FBI悬赏500万美金通缉[@裸嘢李 转]
最高院经典判决:不轻信证人证言![@裸嘢李 转]你被这些谎言骗过吗?[@裸嘢李 转]全裸合法,穿衣违法!裸体小镇,你敢来吗?[@裸嘢李 转]
原创 如何界定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原创 某空姐代购化妆品被判刑,@范冰冰 逃税过亿却补缴罚款了事,
原创 这“留置送达”不成立(附视频:意大利人和中国人的价值观差
原创 现行上诉制度改革之我见(附视频:《论自由》的核心观点)
原创 未履行用稿通知是违约行为(附视频)原创 【解析“缔约过失责任”】开发商无证售房,房价暴涨后售房合同
“坐牢也要杀了你”,中国首例雇佣外国杀手复仇的案件[@裸嘢李 转]这才是中美两国的根本不同——一个层层向上负责,一个层层向下负责民国监狱:陈独秀与妻子潘兰珍当着狱警的面公然行房![@裸嘢李 转]
中国作家在美国给小学生讲半夜鸡叫,被当场问懵![@裸嘢李 转]
科学家谈崔永元和方舟子的转基因论战[@裸嘢李 转]被囚34年取精,无奈亲手杀死爱子,最后只能挣扎着死去……[@裸嘢李 朝鲜法定的3个阶级51个阶层[@裸嘢李 转]
80年代轰动全国的“聚众淫乱”大案:中年妇女与130多人发生关系[@文革期间的离婚判决书!判决理由让你绝对想不到!(附:那个年代的结美国没户籍制度为啥没乱?[@裸嘢李 转]为什么从来没见过美国总统召集50个州的州长开会?(附音乐视频)[@
爱情其实是穷人的幻像[@裸嘢李 转]"中国大妈"外出旅游标准pose合辑[@裸嘢李 转]警方权威发布|佩戴大金链子是黑恶势力的第一种表现形式[@裸嘢李 转]
警惕!你手机号的上一任主人是谁?随意换号码,小心被下家“扒光”!【败家必读】爆一下电商的一点小内幕[@裸嘢李 转]原创 战战兢兢说维权
令人唏嘘——又老又穷的日本黑帮[@裸嘢李 转](和谐了)人民币的贬值速度![@裸嘢李 转][女人是老虎]绝对励志!18岁出战奥运会,29岁拍三级片,她从天堂摔到最高法:公司被吊销后不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连带清偿[@裸嘢李 转]
医保新消息,在职、已退都要看看![@裸嘢李 转]官员集体嫖娼,被派出所司机敲诈78万[@裸嘢李 转]抢了女友财物构成犯罪不?[@裸嘢李 转]
美国政府永远是个“坏东西”总统永远是个“混蛋”[@裸嘢李 转]刘强东没穿裤子!射身上!正式起诉终于来了![@裸嘢李 转]
邓紫棋名字要被经纪公司收回?艺名属于个人还是公司?[@裸嘢李 转]你手里的借条真的有效吗?现在教你正确的借条写法[@裸嘢李 转]
曝光!一女律师白天出庭晚上卖淫,律协竟称:完全没问题![@裸嘢李为什么越是发达国家,越反对无现金社会?[@裸嘢李 转]
提醒:身份证和这4样东西概不外借![@裸嘢李 转]通货膨胀是如何掠夺穷人的?![@裸嘢李 转]
旧金山或成为美国「禁止人脸识别软件」的第一个城市[@裸嘢李 转]
公安机关不介入经济纠纷,法院以不履行职责判其违法[@裸嘢李 转]中国对科学的贡献远低于世界平均![@裸嘢李 转]王立军事件始末——超详细版[@裸嘢李 转]
你发过的微博都要“上交国家”!有人慌了:现在删还来得及吗[@裸嘢
文革中的非常婚礼,现年轻人看来简直觉得天方夜谭[@裸嘢李 转]不许笑!朝鲜政府与澳大利亚断交始末[@裸嘢李 转]慢慢朽烂:俄罗斯西伯利亚、远东,正在废弃![@裸嘢李 转]
公章该怎么管?这13个法律风险,你必须知道![@裸嘢李 转]
男子捉奸致“隔壁老王”坠亡被索赔86万,法院咋判的?[@裸嘢李 转]北京的饭局与骗局[@裸嘢李 转]
最新大学生性行为调研:12个不可言说的秘密…[@裸嘢李 转]
你还想着免费的法律咨询吗?看看免费和付费咨询差别吧![@裸嘢李 转]
厕所也有名字,我笑得直不起腰啦![@裸嘢李 转]酒后“半推半就”发生性行为,是否属于强奸?(案例研究)[@裸嘢李
警方速递:新型毒品,外出应酬千万小心[@裸嘢李 转]老年代步车是机动车!京东商家说“不是”,被判退车再赔9万...[@裸嘢
法律学者怒批腾讯霸王条款,微信粗暴封号实为蔑视用户权益[@裸嘢李
骗人的长寿村!想长寿还是要在北京上海广州![@裸嘢李 转]五位法学家的尴尬:是否赴约董明珠?[@裸嘢李 转]
中国科学院院士籍贯地市排行榜[@裸嘢李 转]“最强渣女天团”来袭!遇到这几种女孩,立刻拉黑报警![@裸嘢李 转]
最高法院:离婚约定房产赠与子女,未过户不能认定赠与关系成立[@裸别再瞎传“南京彭宇案”了,真相是:彭宇承认
耶鲁校长:真正的教育不传授任何知识和技能,却能令人胜任任何学科
美元为何那么抢手?是因为美国政府无权给它注水,大家用着都放心[@
七年了,脑壳被打穿的那个西安人还在45号病房[@裸嘢李 转]
最高法民一庭:离婚案件中有贷款及增值房产的分割方法(附婚姻家庭案
2000万厂房80万卖了!丈夫称房产证未离身,被妻子私售他人[@裸嘢李
人民法院报:挑错是律师的职责,律师执业中言辞激烈,不必然等同于行“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等6种欠款不还:涉嫌诈骗,最高可判无期![@
天下第一的错别字竟是它![@裸嘢李 转]“网红鼻祖”郭美美将刑满释放,有多少人还在等她?[@裸嘢李 转]
业主无理拖延履行合同,房子过户买家后还要承担三十几万违约金![@
让“美国吓尿”的当事人说:夸大宣传搞得我很头疼[@裸嘢李 转]
哈哈哈,盘点那些侮辱观众智商的广告[@裸嘢李 转]最赚钱的公司,要开始去库存了![@裸嘢李 转]中国各省名字的由来[@裸嘢李 转]
发达的国家都有一个特点:遵守规则![@裸嘢李 转]为什么你争不过固执己见的农村大妈大爷?[@裸嘢李 转]
为什么西方国家反对人脸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在英国被起诉[@裸嘢
1983年严打: 朱德之孙三天两审被立即枪毙[@裸嘢李 转]
米尔顿·弗里德曼:“通货膨胀是未经法律允许的税收”[@裸嘢李 转]
美国人为什么能活得如此简单又纯萌?[@裸嘢李 转]说说当年的“除四害”运动[@裸嘢李 转]寻衅滋事罪最新立案标准:稀里糊涂就坐牢,别怨我没提
判决书来了:两民警因按领导错误决定处理案件,被判有罪[@裸嘢李 转]
排名世界第一的笑话[@裸嘢李 转]揭秘中国官员级别背后的规则[@裸嘢李 转]新华网评论:理直气壮地同美国展开斗争,让国内部分崇
公安部正式公布:再见拘留数、破案率,10项措施为基层股权生命九条线:67%、51%、34%、30%、20%、1
十所令人郁闷的大学[@裸嘢李 转]房本加你的名就没事?[@裸嘢李 转]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裸嘢李 转]警惕 | “我姐姐让我加你有事请教”,微信新套路,很多
米尔顿·弗里德曼:“通货膨胀是未经法律允许的税收”[@裸嘢李 转]
河北两警察涉刑讯致死:至去世未受审,受害者家属索赔四百万[@裸嘢
揭密鲜为人知的北京火车站爆炸案[@裸嘢李 转]最高法公报案例:抵销权的行使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裸嘢李 转]
原创 “宁可错杀一千”还是“正义不可缺席”?原创 性感女警还是“警察圈套”
原创 与强奸自己的梦中情人假戏真做,是强奸吗?原创 新型团体性精神疾病——“电子脑控”揭秘
原创 如何界定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他突然紧紧抱住我,吻了我的脸,然后将我推下了悬崖”[@裸嘢
多数手机无SIM卡打不通紧急呼叫号 救命稻草难救命[@裸嘢李 转]
中国古代神话中神、仙、妖、魔、鬼、怪、佛的区别[@裸嘢李 转]叫了26年的“妈”竟然是人贩子[@裸嘢李 转]
无罪判决:“隔夜醉驾”宣告无罪[@裸嘢李 转]
如何对付催泪瓦斯和辣椒水[@裸嘢李 转]当事人自爆身亡,法官获罪,省检抗诉法官无罪,高院驳回[@裸嘢李 转]男子开玩笑把邻居笑死?过失致人死亡?检方最后做出这个决定……[@裸
煤矿杀人骗保案:现实版盲井至少已致24人命丧矿井[@裸嘢李 转]
顺丰快递邮寄公文违法,必须使用EMS?[@裸嘢李 转]【投票】下调法定婚龄,男女一律下调到18岁?[@裸嘢李 转]你可以不懂法律,但一定要有证据意识![@裸嘢李 转]恨了日本100年,我们超过它了吗?[@裸嘢李 转]住院患者深夜跳楼自尽,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裸嘢李 转]最高法裁定:离婚约定房产赠与子女,未过户不能认定赠与关系成
日本人身上,究竟有哪些东西值得学习?[@裸嘢李 转]如果手机丢了,怎样快速保住支付宝和微信里的钱?[@裸嘢李 转]
这些发达国家一直在帮助中国,而国人却一无所知[@裸嘢李 转]
比重庆赵红霞还要狗血的故事:潮汕两任落马市委书记的“共用情
公安厅原副厅长被黑老大泼一脸茶水,沦为“马仔”[@裸嘢李 转]
女子借3万,偷偷撕毁借条耍赖,这招都行?[@裸嘢李 转]
连杀三人的知青为什么没被判死刑?[@裸嘢李 转]
中国互联网史就是一部流氓史![@裸嘢李 转]
[广州证据李律师@裸嘢李]
裸嘢李引用、推荐或转帖只为提供更多资讯,不代表@裸嘢李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帖子绝大多数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即联系@裸嘢李 。
裸嘢李邮箱:LEEZBoffice@hotmail.com
隆重推荐新法律公众号@想法看法说法 二维码:
公众号@裸嘢李 二维码:
点击顶上方“裸嘢李”或者“想法看法说法”即可订阅本公众号
如帖子对你有用,请点右下的“在看”
帖子最下方可以“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