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莲 唐新宇 | 全球治理走向区域治理?——关于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思考 | 重识中国与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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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走向区域治理?
——关于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思考
刘雪莲|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东北亚地缘政治经济研究所所长
唐新宇|吉林大学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原载《探索与争鸣》2023年第3期
具体内容以正刊为准
非经注明,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现行国际秩序的转型态势更为显著,兴盛一时的全球治理理论与实践遭受挫折,全球治理失灵已然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与以往不同的是,以2020年为分水岭,在新冠疫情的巨大冲击与以俄乌冲突为代表的地缘震荡影响之下,全球治理捉襟见肘的窘迫境况格外显眼,全球治理的前途越来越受到质疑,关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话题也引起越来越激烈的讨论。这一时期的另一显著特征,则体现为全球治理体系弊病显露的同时,区域治理得以迅速发展。近年来,诸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成功签署、上合组织的再次扩员等,不断凸显出区域治理的活力与潜力。在当前全球治理失灵与区域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的背景之下,全球治理价值在区域治理中也得到进一步彰显,使全球治理呈现区域转向的态势。
图源:新华社
关于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态势,学界已有不少讨论,比如有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紧密互动”“全球治理的区域路径”的观点,也有学者提出“国际治理的区域转向”问题等。但是,从解决全球治理有效性角度来看,现有研究还不聚焦,多以区域治理为立足点,而且全球治理与国际治理也有着根本的不同。本文立足于全球治理的立场,对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这一变化趋向进行考察分析,力图在不偏离全球治理的方向与价值的基础上,寻找实现全球治理有效性的区域路径。
全球治理缘何要区域转向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全球性风险与日俱增,使本已陷入困境的全球治理更难持续。与之相应的是,在现实发展中,“区域”的本体地位在提升,区域治理呈现出一定的活力。同时,区域治理与全球治理的互动性有所增强,使全球治理呈现出区域转向的发展态势。
(一)世界局势巨变的应激效应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社会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显著增加,2020年以来全球蔓延的新冠疫情不仅给人类的健康和经济发展带来重大冲击,也使全球层面的卫生治理合作陷入困境。加之俄乌冲突所带来的时代震荡,全球层面应对日益繁多且复杂的跨国问题的操作性进一步降低,全球性问题的整体性、综合性治理能力不断下降。而与此同时,区域的热度在上升,突出表现在: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非对称经济关系恶化及贸易保护主义、排他性经济竞争之下,本土化、区域化经济合作在密集推进;另一方面,安全与政治问题也在区域复现,区域热点问题凸显。世界目睹了地缘政治紧张和大国对抗的加剧,主要大国之间的竞争打碎了全球层面的国际合作、全球治理的理想,也使得国际社会的关注点从全球层次向区域层次位移,这种注意力的转移直接体现在国家的对外行动取向上——国家更关注于周边区域的合作与发展,成为推动区域治理的强大动力。国际行为体(主要是国家)对区域的关注度显著提升,使得区域的本体地位在上升,也使全球治理的重心朝着区域层次倾斜。
(二)为全球治理困境寻找出路
当前,全球治理的困境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现实困境,现时代全球治理体系存在治理主体权力结构失衡、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治理赤字”和治理主体内驱力衰退所引发的“责任赤字”,进而呈现出全球层次的“和平赤字”与“发展赤字”,造成全球治理失灵的现实后果。另一方面是价值困境,面对当前世界日益纷繁复杂的跨国问题,全球治理的有效性与价值受到更多质疑,我们是否还需要全球治理?是否如Michael Zürn所言,“全球治理范式成为无政府状态的替代品,但全球治理体系不一定比无政府状态好,只是有所不同”?事实上,坚守全球治理的价值恰恰是推进全球治理发展的一项前提,但全球治理失灵却容易销蚀人们对于全球治理的信心。2020年以来,全球治理的双重困境进一步被放大了。突破全球治理的困境,根本在于提升全球治理的实效,研究者描绘的第三代全球治理的学术方向中,一项重点议题即是全球公共政策如何落实的操作性分析与全球治理的有效性分析。提升全球治理的实效,突破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障碍,是全球治理克服困境的根本需求。在现实变化中,全球治理需要探寻新的发展路径,区域治理则为之提供了选项,区域治理所呈现的功能供给与结构优化使得全球治理有可能在区域转向中实现治理的有效性。
(三)区域治理的功能呈现
在全球治理实践中,集体行动的困境是最显著的存在。面对越来越多的跨国性、跨层次性复杂问题,相比于全球治理的大集团式的协调与合作,区域小集团式的合作更容易实现,“小集团常常可以进行集体行动的逻辑适用于任何相关方能够进行互相沟通并能够达成强制执行协议的情况”。以区域为范围展开合作的主体更为聚合,彼此间沟通和达成协议的可能性更大。区域的特定范围也使其治理更具针对性与时效性,历史上区域一体化实践所形成的治理经验与治理模式的探索也使得区域治理日益走向成熟,区域治理的优势也使得区域层次的治理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推动着全球性问题的区域性治理、防止区域性问题扩散成全球性问题。一方面,基于区域治理的灵活性和高效性,经过实践检验的治理策略和模式具备参考价值,不仅有成功的经验,还有失败的探索,区域之间可以互相借鉴,全球层次的整体性治理也可以从中提取经验、汲取灵感。另一方面,区域治理实践中所掌握的地方性知识,可以丰富全球层次整体性治理的知识版图,为未来可能的多层次协同治理提供参考。以全球海洋治理为例,不管是欧盟的“北海治理模式”、北极治理中所提炼的“北极治理模式”,还是南太平洋地区海洋治理的先行探索,不仅为其他区域的海洋治理提供经验,也为全球海洋治理未来的实践路径与发展方向带来了启示。
(四)国家是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推动力
当前世界的变化特征,从单元层次看,是国家主义的回归。在2008年之前的“超级全球化”时期,主要大国对全球层次的多边机制投入了极大的热情。随着全球化伴生问题的浮现与恶化,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国家出于对规避全球性风险和自身发展需求的考虑,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周边区域,新冠疫情的全球大暴发使这种趋势更为明显。国家对于区域关注度的显著提升,使得区域组织的活力被激发,区域组织在区域与全球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影响力日益扩大;同时使越来越多的区域合作得以达成,以区域为范畴的小多边合作广泛开展。特别是在区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大国,因其在区域治理中更强的行动力,通过区域治理去推动实现全球治理的目标反而比直接参与全球层次的多边治理更高效。RCEP的构建是这一过程中重要的例证。东南亚诸国在历史和现实中处于世界体系的“边缘”地位,但其通过“组团”的方式克服实力与能力不足的问题,东盟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区域治理中心地位,当前世界变局之下东盟治理权力进一步延伸到全球层面,在全球治理变革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东盟牵头的RECP谈判过程中,区域大国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新冠疫情对于全球经济的冲击使得各国领导人对于区域联结的重要性更为重视,最终在东盟与域内大国合力之下,2020年11月RCEP协定达到生效门槛成功落地,中国更是在2021年3月成为率先批准RCEP协定的国家,RCEP的建立对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革新与路径探索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来讲,由于世界形势变化、全球治理困境加剧、区域治理实践的发展以及国家政策取向的变化等因素,全球治理的形态发生了转变,呈现出与区域治理深度交互的态势,区域在全球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是客观现实的发展变化所促使的,也是一些国家在利益选择中推动的。在现实中,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主要体现为全球治理的趋势性特征,而不是完全的现实,但是在理论研究中需要进行关注。
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通联性
由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内在联系,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长期以来存在着互动。全球治理既包含全球层次的治理,也包含区域层次的治理,区域治理是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区域治理的效果也受到全球治理的制约,区域治理与全球治理是相辅相成、相互交织的两项进程。从全球治理的角度看,区域治理与全球治理的互动呈现出整体性问题的局部性治理、以区域治理推动全球治理目标实现的面貌。
如前文所述,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互动性有所增强,使得全球治理出现区域转向的新趋向,而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能否实现,则取决于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基础和条件。其中,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之间所具有的通联性,是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重要基础。
(一)从主客体来看,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存在着一定的融合性
从主体层面来看,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治理主体是存在差异性的,即“全球”与“区域”层次上的差异和范围上的差异。但是二者也存在着叠合,一是参与全球治理的国家几乎也都参与了区域治理,因而会带来相关国家在某一问题领域的政策一致性,与此同时,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都主张多元共治、协商合作的治理形式;二是区域治理的合法性主要来源于国家认同与授权,但同时也不能违背以《联合国宪章》为代表的全球层次“顶层设计”的原则,这为两个层次的治理提供了兼容的基础。如在海洋治理领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纲领性文件,参与缔约的国家具备基本共识,在区域海洋治理的实践中也需遵守这些原则性条款。
从客体层面来看,全球性问题往往是局部问题蔓延而形成的,因而全球性问题通常来说是贯穿于各个层面而存在的,区域问题与全球性问题有着必然的联系。一是区域问题有些时候是全球性问题的局部体现。以全球气候变暖为例,比起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国家,全球气候变暖对南太平洋岛国的影响更为明显,气候治理也一直是太平洋岛国论坛的重要议题,但区域气候治理的成效与全球气候治理的整体进程息息相关。二是区域问题也可能扩散为全球性问题。如日本向太平洋倾倒核废水,不仅污染周边区域的海洋环境,随着洋流运动,可能会造成更大范围的海水污染;埃博拉疫情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则会迅速从非洲向全球蔓延,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奥兰·扬(Oran R.Young)将其称为“远距离关联”和“远距离耦合”。因此,很多问题领域在全球层次与区域层次都会有所体现,需要多层次的治理参与及协同合作。
(二)从机制与目标来看,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有相通性
一是当全球治理的机制中包含着“区域安排”的规定,区域按照全球层次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治理时,二者是融合的;二是当区域治理以全球治理的有效实现为目标时,二者具备目标的一致性。在经济领域,各区域贸易协定的建立得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合法性授权,但须遵循WTO协定的有关条款,成员方所参加的区域贸易协定的行动,应及时公布和通知世界贸易组织,区域经贸活动必须保持高水平的开放,与多边贸易协定的原则一致。总体而言,区域贸易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在不同层次的经济治理中各自发挥重要的作用,有着促进消除贸易壁垒,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共同目标。许多全球层次的国际组织自身也设计了多层次的治理结构,诸如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等都采用了总部、区域办公室和国家办公室的三级治理结构,相关领域的区域治理体现为全球治理的内在构成或者中间层次。
此外,区域组织以及以区域为范围开展的国际合作也行使着更多的全球治理功能,因为区域治理的目标不仅仅是面向具体问题的治理,随着合作水平的提升,还有面向潜在风险和本地区发展需求的更高层次的治理需求,区域治理的有效性受到全球治理的制约,区域的长远发展也离不开全球治理。同时,在区域范围内,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全球性国家,为保障自身发展利益、降低自身发展的“负外部性”,有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从而规范国际公共资源的用途和使用方式的意愿。这些国家对于全球治理的需求,也推动着区域治理与全球治理的交互与融合,驱动区域治理机制与全球层面的治理架构接轨,通过区域治理去实现全球治理目标,从区域走向世界。
(三)从功能角度来看,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可以相互促进
现时代,全球性问题与区域性问题显著的转化性以及全球层次治理的失灵,导致全球治理的实现更仰赖于区域治理。“全球问题的区域化造成全球治理中包含区域治理,区域治理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问题的全球化造成全球治理的目标分解,区域治理体现全球治理的目标,区域治理目标的实现是全球治理目标实现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转化性直观地体现在新冠疫情的防治中,新冠疫情因其传染性而对全球卫生治理构成挑战,进而引发一系列政治、经济、安全的连锁反应,这些问题仅仅依靠全球层次的治理不足以解决相关问题,需要通过局部性、区域性治理的过程以推动整体性、全球性治理的实现。
(四)从未来趋势看,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处于共同的治理网络之中
秦亚青教授认为,随着美国霸权秩序的式微与多元世界的出现,当前全球治理出现了扁平化的发展趋势——这意味着后霸权世界会出现一个多元的复合治理网络,以多层面、多领域和多主体为基本特征,不断将全球治理体系由垂直拉向扁平。也有学者指出,当前美国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与北美—欧洲—亚洲三足鼎立的全球化经济基础不匹配,全球—区域的双层治理结构向各国提供公共品是最优的全球治理结构。实际来看,区域层次的治理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区域在全球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使得全球性问题的治理呈现多层次协同治理的面貌。从趋势上看,以区域作为节点的合作网络正在形成,逐步呈现以区域为节点的新的治理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讲,区域治理不仅在功能上对全球治理进行补充,也推动着全球治理的“系统优化”,使得全球治理呈现以国家为中心和以区域为节点的双层治理结构。
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通联性是两者间互动的基础,具体体现在治理主体的重叠性、治理客体互相转化的可能性以及特定情境下目标和机制的同一性。这种通联性带来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之间的相通相联相融,是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彼此互动的底层逻辑,也是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重要基础。
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不等同于走向区域治理
学界对于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之间联系与互动的讨论由来已久,最近有学者从国际治理的视角出发,将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视作国际治理的两个层次,称之为国际治理的区域转向。这种论断有失偏颇:一是将国际治理置于全球治理之上,在逻辑上是颠倒的,国际治理实际上是全球治理发展进程的一个阶段;二是弱化了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之间的联系。脱离全球治理的语境,单纯聚焦于区域治理的迅速发展,将其视作国际治理层次的回落,恰恰忽略了最关键的事实与价值——当前,并不是单纯的全球治理的萎缩与区域治理的发展,二者间不是割裂的,二者间的关系性和变化的整体性值得关注;区域治理的价值得到阐发,全球治理的价值更需要坚守。事实上,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并不等同于走向区域治理,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在本体上是相互独立的,但同时彼此间也存在着复杂的联系与互动,二者的功能和价值有所重叠,但并不能互相取代。
(一)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矛盾性
区域治理是与国家治理、全球治理在本体论上有本质区别的一种治理形式。“全球”与“区域”作为修饰“治理”的限定词,既是主体范围的彰显,反过来说也意味着治理的客体导向。从主体层面来看,全球治理的参与主体具有复杂性、多层次性和多边性,而区域治理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以及国家发挥主导作用的区域组织,二者的治理主体存在差异性。国际区域是世界构成的一个独立层次,全球治理是在全球层次运行,区域治理则是在国际区域层次运行,二者的运行层次存在差异性。“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的主体依然是“全球治理”,要在全球治理的语境下去把握这一概念变化,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与区域治理不能简单地画上等号。
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在利益诉求与价值理念上有根本的不同。这种差异性的根源在于全球化进程中“超地域性因素与地域性因素发展之间的不平衡,或者说两者之间的断层”。从功能角度看,区域治理立足于本土利益诉求,维护域内国家与区域发展利益,全球治理面向全人类共同利益,二者的利益诉求不同。不可否认二者存在公约数,但本土利益诉求与全球利益诉求发生冲突是常有的。在一些观点看来,区域治理的安排就是对于经济全球化和全球治理所带来的经济与竞争压力的“蓄意防御和修正主义反应”,在这个意义上,二者间的关系是对立的。从观念谱系来看,区域治理秉持区域主义,全球治理秉持全球主义,彼此价值理念不同。区域主义是离国家主义的一端更近,还是离全球主义的一端更近,既取决于主导国家,也受制于区域的结构关系,虽然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都是多元协商的治理形态,但区域治理中国家的影响力更为显著,较之于全球治理的合作平台,区域国际组织中的关键国家发挥着巨大作用,而区域治理中国家以外的国际行为体发挥作用的空间极其有限。国家在区域治理和全球治理中的差异性地位,蕴含着全球公共意志与国家意志间的矛盾性,也预示着在区域主义的未来取向中,区域主导国家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本体差异性与复杂的互动关系,意味着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不能片面地被理解为走向区域治理。二者间互动关系的通联性和矛盾性是理解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关键,也是未来评估其有效性的重要参考,通联性是彼此间联系、互动与融合的基础,矛盾性则制约着彼此间的互动,并从根本上决定着互动的限度——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不能互相取代或完全融合。如图1所示,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是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互动的动态叠加,而这种动态过程亦受到二者间矛盾性的制约。
(二)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间矛盾性的危害
虽然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通联性带来了两个层次治理的相连相通相融,二者间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但因其矛盾性的存在,彼此间除了正向互动,也存在着反向互动——矛盾性带来两个层次的疏离,随着互动性的增强,两个层次的治理近距离交互时,这种内在矛盾会产生反作用力,对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同时带来伤害。从全球治理的角度来看,区域转向的过程客观上也会加剧全球治理的危机。一方面,当全球治理目标与区域治理目标不具备一致性的时候,区域治理的强化是对全球治理的弱化。这时,区域治理不仅仅是局部性治理,往往还是差异化治理,差异化治理一来会损害整体性治理的价值,二来会消解整体性治理的权威。以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为例,虽然有着相同的基础动力,且区域贸易协定受到上位条款的规制,二者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消除贸易壁垒促进经济发展,但前者立足于保障和促进域内经济发展,后者侧重于维持并提升整体贸易水平。区域自贸区内部自由化程度越高,相对而言,对于外部的贸易壁垒也就越高,客观上呈现出对域外贸易的不平等。另一方面,国家在区域中的诉求也会背离全球整体价值。区域治理的活力被国家激发,但区域治理中也更体现国家尤其是大国的意志。大国为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正向互动提供动力,某些时候也会推动二者的反向互动,对区域治理和全球治理造成破坏。举例而言,太平洋岛国论坛是南太平洋重要的区域组织,澳大利亚为了维护其在南太平洋地区的主导性地位与自身利益,往往与诸多南太平洋岛国存在意见分歧。南太平洋岛国因其自身特性,更关注气候问题,而这并不是澳洲大陆的核心关切;南太平洋岛国也对澳大利亚的域内霸权地位颇为不满;域外大国的干涉也使得区域问题复杂化。2021年,瑙鲁、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马绍尔群岛和基里巴斯宣布和早前率先表达对组织理事长选举结果不满的帕劳一起退出太平洋岛国论坛。因此,由于内部国家的立场相左,南太平洋区域治理始终处在较低的水准,在诸如气候治理等仰赖区域的全球性议题上也难有作为。
就现状而言,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未来演进方向,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理想状态自然是通过区域治理与全球治理的良性互动,维护并提升全球治理的有效性,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为未来走向带来了不确定性。
首先,大国对抗不仅是全球层面的,更体现在区域层面,会对区域治理的前景带来不确定性。一方面,域外大国可能阻碍区域良性合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国家主导的区域方案能否对全球治理进行有效补充也是未定之数。Michael Zürn认为,面对全球治理体系的合法性危机,各国及全球治理机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回应:代表有效应对挑战的制度变革;反制度化;国家选择与开发替代方案的能力。后两者可能加强衰退的力量。就区域经济治理而言,随着WTO多边贸易框架的式微,各国将注意力更多投放到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FTA)中,仅在亚太区域,除了已经落地的RCEP与CPTPP之外,2022年5月23日美国总统拜登在东京宣布启动“印太经济框架”。“印太经济框架”浓厚的政治和战略意味体现出美国霸权对于亚太区域经济秩序的破坏,沦为战略工具的区域机制也会对区域治理与全球治理构成威胁。
其次,区域治理的全球治理也受到其自身治理水平的制约。我们把区域看作本体时,其实体主要是区域组织,这些区域组织自身的功能未必健全,区域组织的制度化水平也参差不齐,如果一个区域的制度安排本身即是低水平、碎片化的,就此区域而言开展治理是困难的,更无法承担全球治理的功能。在区域治理水平低下的情境之下,许多问题领域更多直接仰赖于全球层次的“垂直治理”,如索马里海盗已成为威胁航海安全的国际公害,但主要还是依靠联合国开展的维和行动与国际护航,相关区域组织很难发挥替代作用。
最后,区域地位的提升意味着区域作为本体的权力的增长,客观上使得全球治理的权力更分散化。理想状态中区域节点的治理网络可以与全球治理体系兼容并存,实现全球治理的“系统优化”,但在实际操作中,区域治理网络与全球治理体系的协调与契合存在难度,有很多实际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众多区域机制、跨区机制如何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而不是走向制度重叠与机制碎片化?以区域为节点的多中心治理结构能实现吗?是否需要一个全球层次的综合机制对其进行领导?与此同时,区域获得更多的合法性认同,也会对全球治理的权威构成挑战。随着区域本体地位的提升,由于区域利益与全人类共同利益存在的可能矛盾,全球治理的格局也有彻底滑向差异化、分散化治理的风险。在新冠疫情的防治中,区域治理比世界卫生组织的治理显得更为高效,但长久以来困扰世界卫生组织改革的阻力也恰恰来自区域,其分权化区域治理结构在行政效率、资金统筹、信息共享等方面对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卫生治理领导力和权威造成削弱。
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由发展困境与现实变化而来,有其自发逻辑。就现状而言,这一过程取得了一些成效,也存在许多问题,全球治理转型的未来之路依旧面临国家权力带来的不确定性、全球治理机制进一步碎片化、区域发展背离全球主义价值的风险等挑战。因此,在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进程中,要针对内在矛盾与现实问题进行思考,进一步探索其自觉逻辑。
探索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自觉逻辑
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核心目标是寻求实现全球治理有效性的区域路径,从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通联性来看,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是有基础和条件的,但是,这种转向并不意味着疏离全球治理而走向区域治理,在这一过程中还需要坚守全球治理的目标与方向。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在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加剧全球治理危机的负面效应,需要我们去探索区域转向的自觉逻辑,以对实践进行纠偏,为未来把握明确的发展方向。所谓“自觉逻辑”,即在明确“全球治理区域转向”内涵与目标的基础之上,根据这一进程的自在特性与根本价值所发掘的经验思维,把握好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程度、限度和法度,是规制其朝着正确方向演进的关键。
(一)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程度与限度
学者们就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之间的联系形态与主要影响因素进行了大量的研究。Kacowicz通过对拉美经验的考察和分析,提出并发展了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之间的联系类型,包括:(1)不相关;(2)冲突;(3)合作;(4)调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根据区域和全球治理问题领域的性质、关键国家的作用以及观念因素和规范传播的重要性来理解这种联系。Adewumi则从非洲区域海洋治理的角度出发,阐述区域海洋治理和全球海洋治理架构间的联系,对区域—全球海洋治理的不同类型/程度的联系进行五重分类,分别为:(1)离散的;(2)冲突的;(3)合作的;(4)对称的;(5)模棱两可的。研究指出,政治和全球市场是影响二者关系的前身因素,权力、影响力、目标和信任会对二者间的关系产生影响。庆熙大学的研究者分析了2008年G20峰会启动以来全球层面治理机制对东亚区域金融合作的影响,据此理解全球治理与区域合作间的关系,认为:首先,这种关系因全球治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异;其次,主导国家的作用对于塑造区域金融合作的方向,进而决定全球治理与区域合作的关系至关重要。
实际上,不同区域和不同领域中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互动程度不尽相同。从正向互动而言,可以是合作的,也可能是协调的,反向互动则会体现出两个层次较低的关联度甚至是互相冲突,而其中发挥影响的关键因素,一方面体现为全球治理有效性与合法性的制约、问题领域性质的制约,另一方面体现为主导国家的权力和影响力的制约,同时,规范扩散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过程中,把握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互动的不同程度,有两个方面值得关注。一方面,关注二者互动程度的差异性,有助于理解各区域各领域的特殊性,进而通过对个案的分析、对比和总结,把握其中普遍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以增进整体性经验的积累,为实践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区域转向程度的底限是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通联性所决定的,即二者间最基本的共同需求决定了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离不开彼此;转向程度的上限则是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矛盾性的体现,意味着二者间不可能完全重合或彼此取代,亦即说明了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有其限度。
(二)全球治理区域转向中的法度
一是进一步挖掘区域经验与本土知识。针对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在不同区域和不同领域的程度差异性,关注重点应更多侧重于差异性视角,关注各领域和各区域中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通联性和矛盾性不同程度的体现。在实践层面,全球层次创设或完善整体性制度时,应更关注各区域的“土著协议”和各区域本土性知识的积累,以保障全球层次制度的合理性,尽管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内在矛盾很难调和,但也应尽量避免,将矛盾性的危害降至最低,防止全球—区域两大层次的“零和博弈”,从而更多体现出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面貌。在当前比较区域治理的理论研究中,重心主要还是在欧洲,欧洲以外的其他区域经验没有得到充分挖掘。鉴于各区域的不同特点,为了更好地探究区域治理进程与全球治理进程何以协调和兼容,区域治理研究的案例来源应当多样化,本着全球善治的根本目标,对于“边缘区域”的考察亦不可或缺。
二是在区域转向中要坚守全球治理的方向与价值。尽管区域治理相对于全球治理来说有很多优势,但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并不是要完全走向区域治理。相反,如果对区域治理过分强调,则会进一步催化对全球治理的质疑与否定,消解对全球化、全球治理的信任,最终可能造成全球治理实践的“有名无实”。因此,在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过程中,首先要坚守全球治理的本体地位。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本体还是全球治理,在区域转向的实践中应该注重加强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的通联性,将区域治理作为国家参与全球治理的中介单元,强调全球主义观照下的区域治理,使二者呈现良性互动和有机联系,从区域层面保障全球善治的实现可能。可以说,坚守了全球治理的本体,就坚守了全球主义的价值和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其次,应关注全球治理的客体导向。本质上来说,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不是地域范围的差异,而是治理客体及机制层面的差异。实际上,大部分问题的全球治理都没有实现全球性的参与,但是许多全球性问题作为治理客体具有不可分割的特性,需要全球层面的合作来解决,这是世界需要全球治理的前提,因此,从客体导向来看,全球治理不是任何区域治理能够替代的。
结语
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正进入快速转型期,在新冠疫情与俄乌冲突的催化之下,全球发展的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在当前全球治理失灵与区域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的背景之下,随着国家的推动,区域治理在功能和结构两方面彰显出其对于全球治理的价值,全球治理呈现出区域转向的态势。但是,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核心目标是探寻实现全球治理有效性的区域路径,这一过程并不能与区域治理等量齐观,二者存在本体、功能及价值的不同。针对这些矛盾性问题,还应当把握好全球治理区域转向的程度和限度,探索区域转向过程中的自觉逻辑,明确这一过程中须注重多样化区域治理经验的发掘,坚守全球治理的价值与方向。
现阶段,要重视主要大国在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中的作用。在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全球—区域两大层次架构间的联系至关重要,在这一过程中,主要大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关键国家的战略眼光和战略定力不可或缺。与此同时,霸权国家对于区域治理和全球治理的可能破坏也值得警惕,随着区域在全球地位的提升,霸权国家推行排他性区域机制的风险也在上升。对中国而言,积极参与区域治理,加强与域内国家开展务实合作,实现区域善治,并开展和深化跨区域合作、实现跨区联动,从而深度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使全球治理迈向更深层次、更大空间、更高水平的全球协同治理,应该是未来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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