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 ∣ 这里的每一个名字,都曾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又逢烈士纪念日。
上半年采访到一个故事。是去年一篇报道牵出来的一条线索。当时忙忙乱乱,一直没去了解,只是心里记得。等到终于有时间去看望那位老人,和他聊上几句,我就知道,差点错过了一个好故事。可以在烈士纪念日推出的好故事。
说这个故事“好”,有些不对。因为它实在令人唏嘘。是个体命运,也是时代的无情。是一个人的浮沉,以及一个家族背负的荣光与压抑,更可由此感知中国一百年来历史洪流的奔腾裹挟。
我还没有写出它来。这里先以旧稿说说“背景”。这里的每一个名字,都曾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2014年9月30日,是首个法定烈士纪念日。在和平年代里提及“烈士”这一称谓,似乎与大部分人的平常生活相去甚远。当人们奔忙于赚钱、沉浸于享乐、过着安定的日子,可能很少有人还能想到,烈士与自己会有什么关联。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烈士”,是“为正义事业而牺牲的人”。“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了国家繁荣富强,无数的英雄献出了生命,烈士的功勋彪炳史册,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
鲜活的生命已经陨落,而烈士在生命最后时刻迸发出的血气,必当缅怀,不可忘却。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烈士以及他们身上蕴含着的那种精髓,扛着我们民族前行,至今绵延不绝。
陕西烈士27812
一串数字蕴涵的血气精髓
随着一阵轻微的声响,打印机缓缓吐出一页淡黄色的纸张。那上面,红黄两色的国徽下,有五个宋体大字:烈士证明书。
2014年9月中旬。距首个法定烈士纪念日越来越近了。陕西省民政厅二楼优抚处的一间办公室里,越发忙碌起来。几名工作人员整日守在电脑前,忙着新版证书的换发工作。
桌上一个暗绿色的锦盒里,装着一摞近一尺厚的《陕西省革命烈士英名录》,纸页已经发黄,只是字迹清晰如新。陕西十个地市各为一卷,双手捧起沉甸甸的。延安分卷最厚,足有3厘米。这套《烈士英名录》显示,截至1982年10月,陕西在册登记烈士27152人。据陕西省民政厅提供的最新数据,此后至今,陕西又有660人被追认烈士。
每一个名字,都曾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陕西两万余名烈士,有的是陕西人,有的牺牲或安葬于此
“陕西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漫长的革命斗争中,陕西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成千上万的革命英烈。”从1981年6月开始,陕西省革命烈士事迹编纂委员会与当时的陕西省民政局着手搜集整理,编印革命烈士英名录。在前言中,编纂委员会开宗明义如是说。
一年多以后,这套共分10卷、105册的英名录全集出版,记录了陕西27152名烈士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籍贯,以及生前所在单位及职务,入党(团)时间。他们有的是陕西人,有的是牺牲在这里,或者安葬于此。只是,“有些烈士牺牲较早,资料不全,搜集工作难度很大。”
陕西省民政厅副调研员刘锦说,在这些烈士中,男性26955人,女性131人,“有26人没搞清楚性别,年代太远了。”我翻阅《英名录》时也发现,在子洲县分册中,有至少两处姓名栏粘着修正后的小字条。这是“最初搞错了,等名录印好了才发现,赶紧再改过来。”
数百字的前言中提到了陕西6位著名烈士,有“我省及西北党组织的创建人魏野畴、李子洲,创建陕甘、陕北革命根据地的群众领袖刘志丹、谢子长,著名爱国民主人士杨虎城将军和杜斌丞先生”。而第一卷延安分卷中,排头即为“四八烈士”王若飞、叶挺、秦邦宪、邓发等人。还有引起了毛泽东著名演讲《为人民服务》的张思德,也在这册分卷名录中。
相较于这些耳熟能详的名字,更多的则是普通人陌生的姓名,累积成一串数字:建党初期牺牲28人,土地革命时期6550人,抗日战争时期2910人,解放战争时期8004人,1949年至1982年8029人,1982年至今660人。还有牺牲时间不明的1631人。
“记录烈士的英名,是让后人不忘历史,得知今日和平来之不易,从而弘扬精神,激励后人。”多年从事优抚工作的刘锦说。
烈士成为一代人凝聚奋斗的象征
说到“烈士”,43岁的西安市民方先生脑海里冒出一个名字——买亚军。1990年编辑的《建国后西安大事记》记载,1982年10月10日,当时的长安县新旺学校初一学生买亚军,“为保卫集体财产,同盗窃分子搏斗,英勇牺牲”,年仅13岁。方先生当年也差不多是这个年龄,“政府号召我们青少年向小英雄买亚军学习呢”。陕西少年儿童出版社为此出过一本小人书《挺拔的小白杨——少年英雄买亚军的故事》,彰显他的英雄事迹。
《当代陕西大事辑要(1949-1990)》记载,就在1982年的6月和7月,陕西出现了多个影响深远的烈士事迹:6月7日,陕西中医学院女大学生邵小莉,在咸阳渭滨公园湖中,因抢救落水小女孩,光荣献身,年仅22岁。7月19日,24岁的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大学生张华,在西安康复路跳入化粪池营救一个老农,献出宝贵的生命。
那个年代,不仅有别于战争岁月,更是结束长期混乱、一个新时期的开启。过去的标准被打破,旧痕仍在,新的还未建立起来,各种思想混杂。
“尤其是张华烈士的事迹,引发了一场人生价值的大讨论——一个大学生的生命,和一个普通农民的生命,哪个更重要?”30多年过去了,方先生记忆犹新。最终,与这一时期涌现的其他烈士一样,新的价值观得到社会主流的认同,从而影响着整个社会,起到一种旗帜的作用。“烈士成为一代人凝聚奋斗的象征。”
只是,如今再提起张华、邵小莉,或是买亚军,大多数人都不太知道了。年长些的淡忘了,年纪轻的更是压根没听说过。方先生对此叹道,和平的时间久了,烈士,俨然成为一个离常人生活较远的词汇了。
其实,烈士是国家授予为国家和人民而献身的公民的最高荣誉称号。尽管和平已久,尽管日常生活中一般人很少与烈士事迹有交集,但谁也不能否认,“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无数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事业矢志奋斗、英勇牺牲,铸就了以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无私奉献、敢于牺牲为主要内容的烈士精神。”
烈士褒扬制度起于汉代
在与“烈士”相关的语言词汇中,最常见的是“革命”和“壮烈牺牲”。常年参与评定烈士工作的陕西省民政厅调研员曹耀彬说,“烈士是什么人?牺牲是个什么词?是人们一提到,就会感到惊心动魄、激奋不已。”
《辞海》解释,“牺牲”是指为了正义的目的舍弃自己的生命,具有主动性。《辞海》一连用了三个成语表现这个词汇: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英勇献身。
自古以来,烈士都得到统治者及普通百姓的尊崇。中国烈士褒扬制度的历史也悠长远久,国家不仅妥善安葬阵亡将士,发给死难将士亲属丧葬费用、免除赋税劳役,还修建忠烈祠或设坛祭祀阵亡将士。褒扬烈士,弘扬烈士精神,抚恤优待烈士遗属——自古即是国家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义务。
能查到最早的烈士褒扬制度,起于汉献帝建安十四年(209年)。据《三国会要·兵政》记载,“死者家无基业不能自存者,县官勿绝廪,长吏存恤抚循。”就是说不仅要求官府给没有基业无法生存的阵亡官兵家属供给粮食,还要求官吏经常去看望他们。这本史册还记载,及至汉献帝延康元年(220年),“士卒死亡者,郡国给椟殡敛,送至其家,官为设祭。”意思是国家出钱安葬烈士,还要以官方的名义设坛祭奠,以示规格。
到了明代,褒扬烈士的规定更为具体细致。《明史·食货志》记载,洪武年间(1368-1398),令“阵亡病故军给丧费一石,在营病故者半之”。明朝一石等于十斗,相当于现在几十斤粮食。《明会要·恤死事》记载,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三年十一月己亥,设坛亲祭战殁将士。”
近现代以来,辛亥革命后,为纪念在1911年4月广州起义死难烈士,在广州白云山黄花岗,修建了七十二烈士陵园。抗战前后,国民政府颁发过《国葬法》、《褒扬抗战忠烈条例》、《抗战特殊忠勇官兵表扬办法》等法规。
中国共产党早在1931年11月,就颁布了《红军抚恤条例》。当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还专门设立了红军抚恤处。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办法》规定,各级苏维埃政府均应成立相应的抚恤优待组织机构。
1950年,国家先后颁布《烈军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和《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四个条例。
广为人知的,是开国大典前夜,在天安门前广场上举行了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毛泽东和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代表,执锨铲土,奠下缅怀烈士的纪念碑基石。
全国烈士143万余人,其中近55%是无名烈士
2011年,我在商洛时,曾随同当地党史、民政部门普查镇安等地烈士墓,仅镇安一地就查出102名有名烈士、87名无名烈士。镇安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杨清宏介绍说,多位无名烈士为合葬墓,且葬于高山之巅,路远难行,鲜为人知,只是当地百姓世代相传,称为“红军墓”,朴实的山民常年义务照看,每到清明、寒食,则去祭奠。
类似情况在全国其他地区也有。目前,全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单位4151个,各类烈士纪念设施79.1万座,其中烈士墓76.6万多座,共安葬烈士143万余人,其中有名烈士64.8万人,无名烈士78.3万人。这是一组需要静心阅读的数据。它绝不是一组冷冰冰的数字,每个数字都是曾经鲜活的一条生命。
陕西省民政厅副调研员刘锦向我介绍了有关陕西的一组数据:陕西的烈士陵园,国家级的有8处、省级12处,零散的烈士纪念设施480处,以陕北延安、榆林等地较多。
西安有多处烈士陵园,除了位于长安区的杨虎城将军烈士陵园外,闻名的西安烈士陵园位于南郊含光路,这条街过去也因此得名,一度被称为陵园路。
2011年,陕西开展烈士陵园以外的零散烈士墓迁建工作,中央、省投资3.79亿元,将31367处零散烈士遗骨迁到烈士陵园或相对集中的地方。
参与评定烈士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项工作责任重大,牵涉到社会稳定与抚恤遗属。“不然,怎能让烈士英灵安息?”
1980年,国务院发布实施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据统计,自此条例颁布以来,全国共评定8.5万余名烈士,累计有几百万烈士遗属享受优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烈士褒扬工作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相关规定没有全面涵盖烈士褒扬工作,烈士批准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烈士遗属抚恤待遇标准低、政策不够统一、不同身份的烈士其遗属抚恤待遇水平差距过大。
为此,2011年7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发布新的《烈士褒扬条例》。
什么样的人是烈士
“革命烈士”改称为“烈士”,评定对象由“人民”改称“公民”,烈士评定范围去掉了“革命斗争”、“壮烈”等表述
细心的人们会发现,2011年8月起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与已被废止的1980年《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一处明显不同——“革命烈士”改称为“烈士”。
据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政策法规司及国务院法制办政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司共同编著的《<烈士褒扬条例>释义》一书,“革命”属于政治概念,在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特定条件和环境下,使用“革命”二字是必要的,也很好地发挥了其政治作用和社会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特别是在和平时期,称为“烈士”更为妥当。2004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已将“革命烈士”改称为“烈士”。因此,新颁发的“烈士褒扬条例”使用“烈士”的称谓,不再使用“革命烈士”的称谓。
还有一个显著变化是,2011年《条例》将烈士评定的对象由“人民”改称“公民”。革命战争年代的烈士评定工作主要面向的是人民军队指战员和革命工作人员。1950年,政务院颁布的四个条例,也将烈士评定的范围局限于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1980年,打破了这一局限性,将烈士评定范围扩大到全体人民。“人民”是个政治概念,而“公民”是个法律概念。作为行政法规,使用“公民”这一法律概念更为科学准确。
此外,人们耳熟能详事关烈士的一些词汇也发生了改称。如对烈士评定的范围中去掉了“革命斗争”和“壮烈”等表述。1980年的《条例》有这样的表述:“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称为革命烈士,其家属称为革命烈士家属。”
对此,国家有关部门解释称,如今是和平年代,在革命斗争取得胜利的情况下,公民最重要的事业就是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因此,根据社会发展实际作出相应规定。
而为什么去掉“壮烈”——一直以来,在烈士审批工作中,都以牺牲情节是否壮烈作为一条基本准绳。“壮烈”牺牲,是烈士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烈士死难情节和烈士精神的升华。但是,“壮烈”是个形容词,无法度量,实际操作中不易把握,不属于立法的规范用语。因此,取消“壮烈”一词,而改用“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进行界定。
什么样的人
能被评定为烈士
2011年《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世界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革命战斗岁月早已远去,和平的日子平淡而悠长。只是,社会再怎么喧嚣浮躁,有些议题再怎么无人问津,那些曾经为之“抛头颅、洒热血”英勇牺牲的烈士,不可淡忘。反而,越是太平,越需要缅怀。
当一个个曾经鲜活的生命化为一抔抔黄土,血肉之躯容身于一方方小小的骨灰盒,面对此情此景,不由感慨系之。在共和国建立65周年的日子里,花上些时间慢慢读一读这些或似曾相识或鲜为人知的烈士事迹,当有所悟。
因为,一个国家、一个时代,都有它的来处。人,总是需要一点精神的。
长眠于英烈厅的
那一个个不朽生命
几天前,40岁的西安市民穆帅带着孩子去儿童公园玩。他发现,在那棵大槐树下,小英雄刘文学的雕塑还静静矗立着。在穆帅上小学时,学校组织学生来过这里很多次,一个个幼小的臂膀举过头顶,向着刘文学敬礼。
几十年过去了,这座烈士雕塑还在原地。看得出来,它刚刚刷过颜料:红领巾、白衬衣、蓝裤子、绿书包。这种鲜明的时代装扮,显得有些过时了。
孩子问穆帅,这是谁?穆帅却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
乍一看,烈士与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似乎没有关联了。但是,这个群体不可漠视淡忘。陕西有很多人们熟知的烈士,稍作梳理,不仅能从他们身上看出各个历史时期的异同,也会发现烈士有着共同的可贵精神:牺牲,是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家国使命,为了保护他人——也包括你我。
胸怀崇高理想的为国捐躯——在革命战争年代牺牲的烈士
说到“烈士”,往往是与革命、战争连在一起的。中国革命战争的历史漫长,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英烈层出不穷,正所谓“为国捐躯”。
在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的2005年,我曾采访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原副政委宁必成将军。时年85岁的宁必成回忆,1938年7月,他所在的三十八军十七师五十一旅百零二团副团长杨法震,带着不到200名战士,在一次行军中与1200多名日军狭路相逢。“杨法震是个共产党员,个子挺高,拿着一个左轮手枪,冲在前面杀敌。”
很快,相距只有五六十公尺远的日本鬼子发现杨法震是指挥员,火力一下对准过来。“我就站在他身边,正瞄准射击呢,忽然觉得左腿猛地一麻。这是我第一次负伤。”就在这次战斗中,杨法震前胸多处负伤,牺牲了。
如今,杨法震烈士的遗骸安葬在西安烈士陵园。墓碑上刻着他牺牲的地点“晋南虞乡”,“时年33岁,系陕西兴平人”。
像杨法震这样在革命战争年代牺牲的烈士,西安烈士陵园还安葬着很多位。墓区耸立着三座高大的墓碑和圆形墓冢,正中的是1928年遭敌杀害的陕西省委秘书处机关九烈士,墓碑后面刻着九烈士的简历,就义时平均年龄才24岁,年纪最小的任醴遇难时年仅18岁。
紧挨着九烈士墓冢的,是被誉为“中国共产党的忠实朋友”的杜斌丞烈士墓。杜斌丞是米脂人,当年创办了榆林中学,任十七路军总指挥杨虎城将军的高级参议,还是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委兼民盟西北总支部主任委员。
“1947年10月7日,杜斌丞被国民党反动派枪杀在西安玉祥门外,终年60岁。”2014年9月下旬,杜斌丞之孙杜芳滨说,“爷爷遇难67年了。”毛泽东有一幅挽词“为人民而死,虽死犹生”,就是当年为杜斌丞写的。
在这几座高大的墓冢两侧,密密麻麻的是十几排烈士墓,一时望不到头。褐红色的墓碑正中是一枚鲜红的五角星,下面刻着烈士生平。有的数十个字,有的只有短短一行,却都是曾经赫赫有名的名字。
“宣侠父烈士,1937年奉周恩来、叶剑英电邀来西安,任十八集团军高级参议。1938年7月在西安遭敌特务袭击被害。”
“梅永和烈士,1944年任西安中共地下党组织莲湖公园交通站站长。1948年被捕,在狱中不怕敌严刑酷讯,始终没有暴露党的组织。1949年6月在西安牺牲。”这位梅永和,就是当年颇具传奇色彩的莲湖公园奇园茶社经理梅老板。
而尤令人唏嘘的,是这几位烈士:“张志明烈士,1949年5月17日牺牲于西安玉祥门外。”“王友仁烈士、汤光远烈士、程海寰、杜汉三烈士,我地下工作人员,1949年5月在西安殉难。”他们都牺牲在西安解放的前夕,没能亲眼看到胜利。
还有的烈士,人们甚至不清楚他最基本的信息。有一块墓碑上仅仅刻着一行字:“许磨(孙伯循)同志之墓”。西安烈士陵园工作人员刘晓娟称,只知道这位烈士的化名和本名,他是哪里人,有没有家人,他多大年纪,怎么牺牲的,这些信息已无从查证了。
凸显人生价值的以身殉职——和平时期的烈士
“哥哥:我们来看您了。看到您的照片,如同见到您一样。愿您在那个国度、在这个园地快快乐乐。今后我们会常常来看您,我们的子孙也牢记您、怀念您。”
2014年9月中旬,在首个法定烈士纪念日前夕。西安烈士陵园。这是英烈厅安放的一个骨灰盒前,某位烈士遗属写的一张小字条。
始建于1952年3月的西安烈士陵园,如今安息着754名烈士。该园主任李峰介绍说,242位烈士的遗骨安葬在烈士墓区,512名烈士骨灰安放在纪念馆英烈厅。
西安人都熟知的张华烈士,就长眠于此。1995年进入西安烈士陵园工作,做过多年讲解员的优抚科副科长刘晓娟,至今还会背诵张华烈士事迹:“他抓住正要下去救人的李师傅,你年纪大不要下了,让我下……他从竹梯下到令人窒息的粪池中,抓住魏老汉,向池口大喊,人还活着,快放绳子……”
32年前,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大学生张华,跳入粪池营救一位落入池中的老农,献出24岁的生命。如今,张华烈士的骨灰盒静静地安放在英烈厅,编号“0938”。隔着玻璃,能看到落款为他的侄子和战友们敬献的一个小花圈,日期是今年3月。
还有老西安知道的王洲斌烈士。1988年9月22日夜晚,时任公安碑林分局治安科副科长的王洲斌,为救出租车司机,只身抓捕歹徒,被歹徒开枪击中头部。
16年前“三五”英雄群体的多位烈士骨灰也安放在这里。一块展板上镌刻着他们的名字:贺军胜、别渭涛、李海宁、冯骥、杨小宏、马军武、刘军元、罗宝晨、宁方磊、史沈根、卢照东、张焕来、杨建发、张军峰。
说起1998年3月5日,很多西安人记忆犹新。当天下午,位于西郊的煤气公司液化气球罐发生泄漏,危及西郊群众生命安全。西安市消防支队及煤气公司管理所在抢险中,7名消防官兵和7名煤气公司职工牺牲。当年,西华门十字的消防支队大楼前,每天都挤满了前来吊唁的普通市民。
生前系渭南日报社摄影记者的王文烈士,他的骨灰也安放在西安烈士陵园英烈厅。2003年9月9日,在抗洪一线奔波了十多天的记者王文,在华县罗纹河进行采访时,因乘坐的冲锋舟被急流掀翻落水牺牲,生命终止于36岁。与王文相熟的一名记者说,“你说日子有多快啊,一下都过去十来年了。”
也是在这一年的10月,古城西安开始传诵一个名字:祝选朋。时为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公交分局六大队民警的祝选朋,在执行反扒任务时,被歹徒用匕首刺进胸膛。28岁的祝选朋壮烈牺牲。
“在祥和安宁的和平年代成为烈士,更令人悲痛。”西安市民穆帅说,如果说战争年代的英烈们抱定了为国捐躯的牺牲精神,那么,和平时期的烈士以身殉职,往往突如其来,是在危急时刻作出的选择。
瞬间迸发的见义勇为——令人不忍触碰的烈士失独家庭
申芳。生于1995年12月27日。西安市高陵县药惠乡东升村人。生前系药惠中学初一年级六班学生。一个花季少女,生命终结时,还未满15岁。
这是从西安烈士陵园了解到的年纪最小的一位烈士,也被称为“自建国以来,高陵县的第一位烈士”。
申芳的父亲申玉平41岁时才有了这个宝贝女儿,“娃很乖。出事那天吃了晚饭,娃把碗都洗了,灶房收拾得干干净净。”
那是2009年4月17日晚上7点多。申芳和几名同学一起玩,又与同村的两名同学相约送另一名同学回家。在经过村南口泾惠渠的一座小桥时,一名女生不慎掉入渠水中。“本来芳芳已经过了桥,”她顺着水渠岸边跑了一段,跳入水中去救她的同学。
结果,申芳献出了还不到15岁的生命。三年后,她被追认为烈士。
2014年9月下旬。申芳烈士的家。狭小的客厅墙上,挂着几个相框,正中间是一帧《革命烈士证明书》。申玉平已经61岁,妻子荆小艳也45岁了,体弱多病。“过了这么多年了,每天到下午六七点,我心里都难过得不行,想跳楼,跳了就不痛苦了。”
同村的好些老人也不能提这个乖娃,一提就浑身颤抖。当年,有个老太太目睹了申芳跳水救人的那一幕,曾口述了“事发现场见证书”:“有个小伙路过,边走边打手机,我求他,你还打啥手机,赶紧救人,小伙根本没有理睬,扬长而去。他就不是人,没有人性,稍有良知的人都不会见死不救。我现在后悔啊,当时该把他拉住,给我把几个娃救上来,我把钱给你出上……”
申芳生前居住的小屋柜子上,摆着她的照片,两边各有一只毛绒小熊。小猪存钱罐也陪着她。轻轻摇一摇,还有硬币碰在一起的声响。申玉平两口无法释怀,几年前,从亲戚家领养了一个小女孩,小院里才有了一些欢声。
申芳的父母经常去西安烈士陵园看望女儿。“把娃的骨灰放在那儿,是个荣誉。让他们那个层次的人在一起吧。”
烈士陵园是开放式的陵园、园林,常有附近居民来这里散步锻炼身体。65岁的江西人侯先生来西安有些年头了,带着小孙儿在莲花池边玩耍。咸阳的田明先生是头一次来这里,“办事路过这儿,212公交车刚好到门口,就进来看看。”他低着头,独自静静地在墓区参看,一块墓碑接一块墓碑,“可惜啊,十几二十岁就牺牲了。”
“现在人们日子过好了,可是有多少人不讲信仰、没有精神。烈士是为国家利益牺牲的,在毅然决然的那一刹那,他们做出了大部分人不一定能做出的选择,这种选择符合人的良心和做人底线。活着的人应该多来这里走走。”49岁田明先生的说法,应是很多人的共识。
陕西烈士不完全名单
2014年9月中旬,首个法定烈士纪念日前夕,西安烈士陵园。根据园方提供的一些资料、墓碑上的烈士简介,以及英烈厅安放烈士骨灰盒旁的事迹介绍,整理出这份名单。
纪念馆地下室的英烈厅里,几排6层高的玻璃柜,分隔出一个个小格子,存放着五百多位烈士的骨灰。这里平时并不向公众开放瞻仰。那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烈士遗像,一张张亲人寄语的小字条,都令人感喟不已。从烈士遗像的衣着上看,有五十年代的中山装、大檐帽大翻领的军装,也有六七十年代一颗红星、两枚红领章的绿军服,还有最新式的警服……给人以强烈的时代感。
尤其是烈士事迹的表述,留存着烈士牺牲时代的词汇痕迹。如果轻轻读一读这些字句,或许能使心灵得到一些净化。
鲁贲(1912-1940),男,陕西横山人。1927年参加中国共产党。曾任陕甘、关中特委书记。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40年5月随“七大”代表团从晋察冀赴延安途中牺牲。
高作哲(1901-1945),男,西安长安人。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7月,根据上级指示,要清算伪乡长贪污账,被其爪牙枪杀于太乙河畔。1988年,经民政部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
梅永和(1904-1949),男,陕西西安人。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参加中共中央情报部西安情报处工作,1944年任西安中共地下党组织莲湖公园秘密联络站站长,以奇园茶社经理的身份为掩护,做护送党的干部和传递西安与党中央之间的电报重要指示等工作。1948年被捕,在狱中不怕敌严刑酷讯,始终没有暴露党的组织。后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因伤势过重于1949年6月16日在西安牺牲。
孙守祯(1924-1958),男,山东淄博人。1938年4月参加革命,194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空军航空兵第二十五师飞行副师长。1958年7月12日,在平定西藏叛乱的战斗中,英勇牺牲,终年34岁。
张德生(1909-1965),男,陕西榆林人。1927年参加革命,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西北局第二书记、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等职。他的一生,为党、为人民作了重要贡献。于1965年病故,时年56岁。
刘吉学(1947-1966),男,陕西西安人。1965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8318部队。1966年2月,在城固机场执勤中,当国家财产被冲入汉江,刘吉学奋不顾身投入江中,为抢救国家财产不幸牺牲。
孙光(1914-1967),男,湖北大悟人。1930年参加革命,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青海省军区司令员、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1967年受林彪、四人帮迫害不幸逝世。
邱长胜(1900-1967),男,江西会昌人。1930年参加革命,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长征中一直在中央军委总司令部四局任运输员,专管毛主席文件和文具,是毛主席身边工作人员之一。毛主席亲切称他为“会昌佬”(意为一家人)。后来又专管毛主席生活,在激烈战斗中和恶劣条件下,对毛主席吃住行,关心周到细致,对保障毛主席指挥作战和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949年后,历任陕西省煤炭石油公司经理。因长期革命工作积劳成疾,于1967年9月29日因病逝世。1969年8月,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
田润科(1944-1968),男,陕西扶风人。1966年参加革命,1965年加入共青团。1968年5月,在执行制止武斗、收缴武器保卫国家财产的任务中,光荣牺牲,时年24岁。
赵召德(1941-1969),男,陕西宝鸡人。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光荣牺牲于内蒙古反修前哨。
郭宝珊(1905-1970),男,河北南乐人。雇农出身。1934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郭宝珊同志出身贫寒,少年时曾当长工、矿工,后被迫在旧西北军当兵,因不满国民党反动统治,1930年集众千余人起义,开展军事割据斗争。在中国共产党影响下,毅然率部参加工农红军,参加了陕甘苏区二、三次反围剿斗争。抗战时期,同日、伪、顽进行了顽强的斗争。解放战争中,参加了保卫延安、西府、陇东、扶眉、兰州等战役。解放后,组织指挥了平息甘、青等地叛乱的斗争。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70年逝世。
陈毅斋(1907-1975),男,山东益都人。1938年4月入伍,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益都县游击队长,东北野战军七师廿旅参谋长,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军务处长,志愿军后勤部参谋长,志愿军司令部副参谋长,总后司令部副参谋长。生前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西安办事处副主任。1975年10月逝世。
曹修章(1948-1976),男,河南新乡人。1968年参加革命,1969年加入共青团,任解放军某部射击员。1976年6月26日因公牺牲,时年28岁。
霍维德(1902-1977),男,陕西人。陕甘宁边区苏维埃政府副主席,西北军政委员会交通部部长,甘肃省副省长、省委第二书记,山东省政协副主席。6月14日逝世,被追认为烈士。
张培荣(1957-1986),男,西安临潼人。1976年3月入伍,陆军第十九军军直侦察连。1985年9月,赴云南前线参加对越作战,荣立二等功。1986年7月,为掩护战友壮烈牺牲,时年29岁,追记一等功。
金晓军(1965-1986),男,陕西西安人。1984年入伍,1986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四闯火海,连续抢救战士多人,终因烧伤过重而牺牲,年仅21岁。
蔡宏(1964-1986),男,陕西西安人。1986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英勇作战,为掩护指导员壮烈牺牲。
苗维荣(1962-1988),女。1976年12年入伍,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四医院护士。1988年7月15日,在华山特大山洪中,不顾个人安危抢救群众不幸遇难。
杨小红(1970-1991),女,陕西西安人。1987年11月入伍,共青团员。生前系总参某通信营一连四班班长。1991年1月7日晚,在通信坑道意外起火的生死关头,临危不惧,坚守岗位,奋力灭火,为保护通信设备,确保通信顺畅,壮烈牺牲。1月8日是杨小红的生日。上班前,她告诉战友,等我下班后,请大家吃生日蛋糕。没想到,她就是这样在烈火中迎来了她21岁生日。
李盈盈(1976-1994),女,陕西蓝田人。1994年6月28日,为抢救落入水库的儿童,不幸牺牲,年仅18岁。
贺军胜(1955-1998),男,陕西佳县人。1972年参加工作,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武警西安市消防支队副政委。1998年3月5日,西安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管理所发生严重的液化气泄漏。在抢险战斗中,贺军胜主动参战,临危不惧,坚持在险区组织指挥,不幸在闪爆中壮烈牺牲,时年42岁。
别渭涛(1974-1998),男,陕西武功人。1995年12月入伍。生前任武警西安市消防支队九中队司务长。1998年3月5日下午,别渭涛带领12名战斗员赶赴现场,多次冲到泄漏的罐体下抢险堵漏,一直战斗在第一线,直至闪爆发生,不幸壮烈牺牲,年仅24岁。陕西省委追认他为中共党员。
邱磊(1963-1999),男,广东梅县人。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3月,邱磊响应省委号召,到紫阳县扶贫挂职。1999年5月,在上山考察板石资源返回县城途中,突发车祸,为抢救他人生命,光荣牺牲,年仅36岁。
冯西平(1965-2002),男,陕西蓝田人。毛红利(1969-2002),男,陕西蓝田人,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4月6日,核工业794矿发生瓦斯毒气泄漏事故,正在井下作业的3名工人受困,冯西平、毛红利积极参加救援,吸入大量瓦斯毒气,造成中毒,不幸牺牲。
刘乐江(1957-2003),男,陕西蒲城人。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2003年7月14日在执行审判任务时壮烈牺牲。
杨力(1972-2005),男,陕西柞水人。1993年参军,199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西安卫星测控中心工作,参加了“风云一号”、“资源一号”、“东方红三号”和“神舟”三号、四号、五号飞船的测控任务。2005年10月9日被派往南非纳米比亚测控站执行“神舟”六号飞船测控任务牺牲。
白磊磊(1989-2008),男,陕西清涧人。2007年12月入伍,武警青海省总队第三支队新训大队二中队八班战士。2008年3月15日,在奉命前往拉萨执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中不幸光荣牺牲。
曹攀攀(1989-2011),男,西安蓝田人。2011年1月15日在执行公务追击嫌疑人过程中因公殉职。灞桥派出所辅警。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安全的守卫者。同时牺牲的还有1980年出生的王高勇,牺牲时31岁。
本文采写于二〇一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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