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头息、欺骗性放贷,玖富叮当贷深陷“高利贷”漩涡 | 品途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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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途解读:互联网金融在新的技术支持下发展如火如荼,但负面新闻总随着明星产品的效应接踵而至,号称数字金融3.0时代的玖富叮当贷已深陷“高利贷”旋涡。
文/董洁 编辑/刘成昆
下款2.3万元,合同本金却标明5.2万元,提前一次性还款本息合计6.7万元。(即你拿到2.3万元,立即还掉这笔钱也要还6.7万元,以下类同。)
下款4.17万元,合同本金却标明11.1万元,提前一次性还款本息合计14.2万元。下款5万元,合同本金却标明8.6万元,提前一次性还款本息合计10.4万元。
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几百例,上述这些数字都是玖富叮当贷用户的切身遭遇,咋看上去,利息比市面上的高利贷要高出多倍。
据媒体报道,玖富叮当贷涉嫌网络贷款欺诈的“诈骗风波”愈演愈烈。近日,数百名玖富叮当贷的消费者向品途商业评论反映了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的经历,个人承担着超过本金的砍头息,并且违约的利息高到超过每月还的本金和利息,个别投资感觉还钱无望,甚至准备跳楼自杀。
2万借款,本金变成4万多
一位家来自江西的网络贷款的“受害者”颜先生陈述,“自己是在去年8 月 27 日在卡牛信用卡管家 APP(以下简称卡牛)中的贷款菜单中申请了玖富叮当贷的 2 万元贷款,但是最后看到相关协议以及相关协议中的具体金额时,自己吓坏了“。
“本息加起来一共是34627.03 元,还款期数 36 期,每期还款金额为 1155.56 元,一共需还款 41600.16 元,这明显是高利贷啊,怎么可能有这么多利息呢?”
另外据颜先生透露,在生成的借款协议中还有一份小微金融信息咨询及信用管理服务合同,其中收取贷前咨询服务费 10471.79 元,贷后信用管理费 4155.24 元。据悉该协议中所收取费用均未事先与“受害者”本人说明并确认。对于这一多出来的莫名其妙的管理费用,颜先生表示自己不会支付。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颜先生不久前以一纸诉状将玖富叮当贷告上了法庭,他头发容易品途商业评论,“在上告法院之前自己有实施过其他的维权措施吗?“颜先生表示,”有过“。
”在申请贷款时因为没有出现相关借款协议,我当时就想取消,但是致电玖富叮当贷客服电话 4008108818 五次均无人接听,联系微信公众号‘叮当钱包’多次留言表示本人需要取消贷款申请也无客服回复。”
“有过类似经历的遭遇者不在少数,近日,有多位“受害者”对玖富叮当贷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就放款的做法表示严重不满。“为什么合同上的金额和收到的钱不一样,为什么不支持提前还款,且利息那么高,为什么不打确认电话就放款?”
“现在想一次性还款都不可以。必须按照它里面的利息本金还款。“一位受害者对品途商业评论表示,这根本就是一个‘阴阳合同’,下款25000元,合同出来就变成了51738元,我根本没有签名。”
“我们已经聘请了代理律师,准备提起民事诉讼。玖富让我们签的合同都是制式合同,格式条款,而且收取服务费等费用我们是不知情的。起码收取多少费用我们是不知情的。”
对此,有“受害者”告诉品途商业评论。“就上述借款合同纠纷,我们将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借款合同无效,借款合同利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
阴阳合同催生高利贷?
那么上述“受害者”提到的制式合同到底是一种什么合同?又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呢?
为此品途商业评论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文:
制式合同又称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我们了解到,玖富叮当贷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都是贷款先到账,然后借款协议才出来,且这期间没有与贷款者取得任何的联系,也就是是说,完全是单方面的自主决定,这是名副其实的阴阳合同,也就是上面所说的格式合同。从法律上面来说这是完全合法的,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以上述“受害者”借款2万,实际合同本金34627.03,36期共还款41600.16外加管理费用为例,其借款利率高达76%,这远远超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36%的贷款利息的上限,属于高利贷了,按照规定这一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那么这不事先告知贷款者借款利率和借款信息的情况下就私自发放贷款属不属于欺诈行为呢?山东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授杨乐(化名)告诉品途商业评论:申请贷款应当是借贷双方达成合意并成立合同后,贷款方再履行放款义务,如果借款人在拿到借款后,才能看到借贷合同,这意味着整个顺序被颠倒。
此外,用户申请贷款金额与合同显示的借款总额不一致,这种情况下,可视为贷款方隐瞒了合同中的重大事项,涉嫌合同欺诈。
在杨乐先生看来,在上述情况下,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借款人应当退还贷款本金,而不需要支付其他服务费用,贷款方则归还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本息。
名为服务费,实为砍头息
让江西的颜先生和其他用户困惑的是,平台将额外收取的信用风险评估费等服务费,与实际借款金额相加,一同作为借款本金计算利息是否合理?用户在申请贷款过晨中,有应该以哪一个金额作为本金,来计算年化利率呢?如此居多的管理费用到底该谁付?
为此品途商业评论专门采访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葛律师,在葛律师看来“平台将额外收取的信用风险评估费等服务费,与实际借款金额相加,一同作为借款本金计算利息显然是不合理的。管理费是平台作为居间方收取的,并且利息只能付给债权人,平台不是债权人。“
另外,对于贷款利率的问题,葛律师也表示,“贷款本金应当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准,同样的,也应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基础计算年利率。
按照《新借贷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即司法保护的利率为年利率不超过24%。
按照上面的算法,江西这位“受害者”的借款利率达到了惊人的76%,已经是典型的高利贷了,也超出了所谓的24%的受保护范围,所以说其是不合法的。
另外,贷款年利率应当以用户实际借款金额为计算基础,如果合同成立期间,贷款人没有告知借款人利率计算方法,也未告知借款人贷款本金为实际申请金额外加服务费,但在实际计算贷款利率时,擅自增加贷款本金,这种行为涉嫌欺诈。
而对于高额的管理费用,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杨乐表示,“贷款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用,如果没有事前告知并得到贷款客户的书面确认,这些收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客户没有义务支付。
此外,服务费用标准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协商并确认的收费,是不合法的,客户可以拒绝支付。”
放款流程曝玖富高利贷利益链
出现如此巨大的争议,玖富方面又是如何回应的呢?为此品途商业评论致电了玖富相关工作人员,但是并未得到回应,但是通过客服电话我们了解了相关的情况。
玖富客服人员回应称,“客户的问题主要是误操作引起的,比如说用户在点击借款的按钮前,并没有去阅读APP上所提示的借款协议,就直接点击了借款。还有就是客户本身并没有借款意愿,他们只是想单纯地测试一下自己的额度,然后,也没有细看所有提示和说明,就直接点击,完成借款了。”
不过这种说法令人质疑,首先从金融平台借款本身就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即使没有阅读借款协议,直接点击借款就能借款成功,这本身就表明产品自身是有问题,至少流程不够安全。如果是轻易操作导致,那么应该有贷款者后悔的救济条例。
对于这一回复,不少玖富叮当贷的贷款者予以否定,称他们在贷款的过程中都有阅读相关协议,也完全没有误操作,“即使误操作,玖富方面也完全应该取消相应的贷款操作,但实际过程中,对方一直没有这么做。”
对于用户普遍抱怨的未经双方协商就产生的如此巨大的利息和管理费,这笔费用到底该谁付的问题,品途商业评论向玖富官方了解解决方案,不过玖富官方没有正面回应,很多“受害者”也开始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将玖富科技告上法庭。
没有安全的信贷环境,就没有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已经有多家媒体报道玖富叮当贷利用各种手段变相提高借款成本,这种现象近些年来却屡禁不鲜,业界呼吁法律和政府加强监管,制定严格的管理方法。
文章来源:品途商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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