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法学】杰西卡·拉特利奇:规制数据垄断:加拿大众议院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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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寒汀
规制数据垄断:
加拿大众议院的政策建议
2019年1月29日
文 / 杰西卡·拉特利奇
译 / 徐慧碧
近年来,“大数据”在竞争和反垄断政策中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挑战”。 加拿大竞争局在过去两年中就此议题进行了磋商并发布了多份出版物;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在2018年创建了一个新的“DaTA”单位;欧盟委员会最近于2019年1月17日举办了一场关于“在数字化时代制定竞争政策”的会议。在加拿大关于该问题的最新进展中,加拿大下议院隐私和道德常设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报告,其中提出了一些立法者建议,这些建议旨在解决与大数据和社交媒体平台相关的新兴问题。 此外,委员会于2018年12月发布的报告建议政府研究数据垄断带来的潜在经济危害,并提供现有的或新的监管机构,其任务是研究和审计算法。委员会的报告还包括有关隐私问题、选举、政治融资和广告活动的建议。 |
报告 委员会于2018年3月开展了研究,以回应剑桥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 )/ 脸书(Facebook)数据泄露事件。在研究过程中,委员会发现数据泄漏引发了与隐私、竞争和网络安全政策等相关的更广泛的问题。因此,委员会考虑了一系列与社交媒体平台相关的议题,包括算法、政治广告、“数据垄断”和网络安全。 委员会的最终报告题为《威胁下的民主:信息时代和数据垄断的风险与解决方案》,委员会在2018年6月发布的期中临时报告之后,于2018年12月13日提交给下议院最终报告并结束其研究。 |
报告 委员会于2018年3月开展了研究,以回应剑桥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 )/ 脸书(Facebook)数据泄露事件。在研究过程中,委员会发现数据泄漏引发了与隐私、竞争和网络安全政策等相关的更广泛的问题。因此,委员会考虑了一系列与社交媒体平台相关的议题,包括算法、政治广告、“数据垄断”和网络安全。 委员会的最终报告题为《威胁下的民主:信息时代和数据垄断的风险与解决方案》,委员会在2018年6月发布的期中临时报告之后,于2018年12月13日提交给下议院最终报告并结束其研究。 |
“数据垄断” 利益相关者的观点 委员会听取了一些利益相关方和专家关于竞争法应对“数据垄断”(data-opolies)所带来的潜在危害的能力的意见,委员会用“数据垄断”该词来形容少数技术巨头中存在的大量数据集中的情况。 委员会考虑了加拿大银行高级副行长卡罗琳·威尔金斯(Carolyn A. Wilkins)关于“超级明星”科技公司问题的演讲,其中她认为数据垄断对用户数据的访问和控制可能会使某些公司几乎无懈可击。她认为数据垄断通过将其规模与创新使用数据相结合,以较低的价格(有时是免费的)来使得竞争对手退出市场竞争。威尔金斯女士认为在竞争较少的环境中这会导致创新减少,并且长期下去会导致公司回归垄断定价。威尔金斯女士建议优先考虑“反垄断和竞争政策的现代化以及相关的法律框架”。加拿大银行代表在委员会面前响应威尔金斯女士对竞争政策现代化的呼吁,同时强调“强大的进入壁垒”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造成对大型数据网络的访问。
加拿大竞争局的意见 加拿大竞争局对竞争和大型科技公司采取了更加谨慎的方法。在2018年2月的一份报告中认为虽然拥有大量数据的大公司的出现可能会给竞争法执法带来新的挑战,但执法者不应仅仅因为他们很大而谴责公司。加拿大竞争局认为公司规模变大是公司因其创新、投资和竞争表现而获得的回报。公司不应因这一成功而受到惩罚 - 只有在有大公司正在参与或已经参与有害的反竞争行为的证据的情况下,加拿大竞争局才应进行干预。 竞争局认为,它具有在非价格效应分析下处理隐私影响的工具。在向委员会提交的一份报告中,垄断行为理事会副理事安东尼·杜罗切尔(Anthony Durocher)指出,如果公司通过提供隐私保护来相互竞争吸引用户,那么这可能成为评估反竞争活动的一个相关因素。杜罗切尔先生认为,任何有关“竞争法现代化”的讨论都应该着眼于解决非价格影响分析,并指出该领域的公司主要是基于产品创新而不是价格来吸引用户。 杜罗切尔先生还吹捧了有关数据可移植性的隐私法规,例如GDPR中就有相关规定,并指出这些法规在理论上可以通过允许消费者将数据从一个平台转移到另一个平台来促进竞争。 |
主要建议 最后,委员会的报告建议加拿大政府研究在加拿大“数据垄断”可能造成的潜在经济危害,并确定是否需要对《竞争法》进行现代化。 该报告还建议修订《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PIPEDA)》,以纳入数据可移植性和系统互通性原则,从而促进客户的切换能力。 委员会强调隐私委员会与竞争局之间进一步合作的可能性,并建议修订《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PIPEDA)》和《竞争法》,以建立一个竞争局与隐私专员办公室合作的框架。 |
算法 委员会听取了众多利益相关方关于社交媒体平台上内容过滤机制的意见,以及通过这些过滤机制控制人们看到的内容和信息的程度的意见。该报告详细说明了从可以看到各种出版物和主题的报摊模式转变为将所有来源压缩成单一的数据流的数字环境(例如一个新闻提要),传统上用来评估源可信度的许多信号现在都不存在了。此外,算法用于根据个人最感兴趣的内容定制内容,从而限制了人们的感知选择。 为解决这些问题,委员会建议授予现有或新的监管机构研究和审计算法的权限。在针对社交媒体平台的其他建议中,委员会建议制定立法,要求此类平台明确标记内容是自动或由算法生成的(例如,通过“机器人”)。 虽然注意到定价算法目前被视为一种有意识的并行行为(conscious parallelism),而不会导致操纵价格或其他串通问题,但竞争局已表示有兴趣继续考虑定价算法。竞争局还指出大数据可能需要使用一些竞争执法可能还不太熟悉的专门的工具和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新近创设的(并且命名巧妙的)数据、技术和分析(DaTA)单位包括了对公司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算法的研究。虽然委员会关于算法的建议并不专门针对竞争/反垄断界经常讨论的问题,例如心照不宣的共谋行为(tacit collusion ),但在这些技术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机构无疑也会对竞争局的工作有所帮助。 |
启示 虽然委员会的观点只是非约束性的建议,但它们提供了一些有关加拿大政策制定者如何在未来隐私和竞争界面解决问题的见解。近年来英国和欧洲竞争管理机构在大数据执法和政策变化方面一直非常活跃,加拿大在该领域的竞争政策似乎也将继续受到密切关注。 |
文章来源:https://www.stikeman.com/en-ca/kh/competitor/Dataopolies-and-More--House-Committee-Makes-New-Policy-Recommendations?utm_source=Mondaq&utm_medium=syndication&utm_campaign=View-Orig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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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宾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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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钟柳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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