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千问】什么是VIE架构?为何中国企业以VIE架构在境外上市?(67期)
本系列由龙马汇智结合深交所、上交所、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案例总结而成,主要针对IPO过程当中重点难点问题,供大家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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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
VIE架构
期数
第67期
在红筹架构下,根据控制境内权益的方式不同,演绎出多种不同的模式,其中以“协议控制”模式最为知名。“协议控制“又称“VIE架掏”(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可变利益实体)。
VIE架构,在2006年以前主要应用于境内互联网公司的境外私募与境外发行上市。在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增值电信企业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要求投资的外商必须是产业投资者,基金这种财务投资者不属于合格投资人),而互联网业务在我国法律上正是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因而在引入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受到限制。为了绕开这些限制,境内互联网公司联合境外PE/VC基金公司,研究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交易架构。该架构后来得到了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PP)的认可,专门为此创设了“VIE会计准则”,即可变利益实体准则,允许该架构下将中国境内被控制的企业报表与境外上市公司的报表进行合并,从而解决了境外上市的报表问题,故该架构又称“VIE架构“。
简而言之,VIE结构是通过把企业分拆为两个实体,以避开中国对外国人投资限制性产业的限制。其中一个实体位于中国,掌控着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牌照和其他资产。外国投资人则能够购买第二个实体(为离岸公司)在海外上市的母公司股票,即VIE通常基于如开曼群岛这样的避税天堂,通过一套复杂的法律合同将外国投资者与中国的公司联系在一起。VIE结构保证了中国公司的经济利益流向外国投资者,与此同时,公司的控制权和运营仍然由位于中国国内的实体公司掌握。
几乎所有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包括阿里巴巴、百度、京东、奇虎、网易、携程、微博、优醋、搜狐、畅游、人人等,都利用了VIE结构作为绕过中国限制以获得外国资本的方法。据不完全统计数据,目前已有近300家中国企业利用VIE在境外上市(包括已经退市的),数千家企业以VIE结构接受PE/VC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香港华懋金融服务公司与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民生银行股权纠纷案的判决,“VIE架构”避开了国内针对特定行业的外商投资限制政策,不能排除被法院认定为规避了特定行业准人的强制性规定而构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法律风险。
--------------【IPO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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