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千问】以红筹模式在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如何进行私有化退市?(68期)
本系列由龙马汇智结合深交所、上交所、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案例总结而成,主要针对IPO过程当中重点难点问题,供大家学习交流。
本期主题
红筹模式
期数
第68期
近年来,已以红筹模式登陆海外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中,出于各种原因,已有部分进行了私有化退市。以美国资本市场为例,私有化退市的主要方式如下:
(1)由收购方新成立的公司现金要约收购来实现简易合并,并退市;
(2)反向股份分割,即通过减少股份数量以及增加对应的股票价值来达到将公司股票的持股人数减少至300人以下,并由公司股东会投票通过反向股票分割以及停止向中国证监会继续提交文件的决议,进而退市。
私有化退市一般需经历以下环节:
① 收购方委任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② 目标公司宣布收到或接受收购要约;
③ 目标公司成立特别委员会;
④ 特别委员会委任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⑤ 收购方设立并购母公司与并购子公司;
⑥ 目标公司与收购方的并购子公司签订并购协议;
⑦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
⑧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并购;
⑨ 私有化完成,股票停止交易,退市结束。
私有化退市过程所需的时间根据交易所和板块差异长短不一,一般为3个月至1年。企业私有化退市后,可以根据自身的未来发展战略,作出以下三种不同的选择:一是作为私人公司继续经营;二是重新在境外市场上市;三是拆除红筹架构回归A股市场。
--------------【IPO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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