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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 | 陈好梅​:半世纪前重庆的“乡村爱情故事”

关注本号☞ 新三届 2022-06-26

作者简历

陈好梅,1953年生于北京,当过知青、搬运工,1982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任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教师。1990年~2008年在新加坡生活。


原题

乡村爱情故事




作者:陈好梅

01


我和二姐插队的地方是重庆的酉阳县大溪区(现在的大溪镇)。它位于四川东南角(现在是重庆东南部),地处武陵山区腹地,与湖南湖北贵州接壤。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那儿都称得上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你如果看过沈从文在《边城》里描绘的湘西风情,就会对我们那儿有些直观的印象了。

那些年我们零零碎碎,道听途说地知道了一些当地的婚恋习俗,记录如下。

“吃耳朵肉”

 我们到生产队不久,就听一个十三四岁的妹仔说起哪天要吃某个人的“耳朵肉”(肉读作ru)。被说的是跟她同龄的妹仔家,一听此话就追打她:“背时脑壳莫乱讲!”不过骂归骂,却并不真动气,倒像是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甜蜜的样子。

后来知道了,“吃耳朵肉”指的是订婚宴。我们那儿时兴订娃娃亲,一般十三四岁就开始“讲人家”了,“讲”好以后就要择期举行订婚宴。所以一说要吃谁谁谁的耳朵肉了,被说的人就总是不大自在。

听说老知青们刚刚下去时,老乡们还以为那些女生都已经嫁人了呢,因为她们的前额都光光的没有刘海,这在我们那儿是已婚妇女的标志。这叫他们觉得这些女生很可怜,说留下“佬佬妹妹”(小男娃小女娃)在屋头,不晓得几多“欠”(想念)哦!

后来大家虽然知道了她们都还没有结婚,可是有没有订婚呢,却搞不清。当某些女知青和另一个队的男生走得很近时,有人就觉得不大好,可是另有人却反驳说:说不定他们在“屋里”(指在重庆)都是“讲好了”(订婚)的!

不久我们有幸被邀请出席了队里一个女子的订婚宴(已婚妇女被称为“姑孃”,未婚的妹仔叫“女子”),吃到了她的“耳朵肉”。

一般这样的宴请,队上的二三十户人家里,每家都只派一个代表参加,只有我们知青有幸被阖府统请,一起出席。赴宴时我们看到了那个妹仔的未婚夫,也是个孩子,害羞得谁都不理。

订婚宴和其它宴席一样,都是流水席。在门口的坝子上摆上七八张从各家借来的方桌和条凳,每桌坐满八个人就可以开吃了,吃完了走人,换一拨人坐下,又重新开席。那时候穷,每桌中间只有一小碗肉,然后是两碗海带两碗粉条两碗干菜之类的。开动后不久,就会有人招呼说该“调主”了(打扑克用语),那时每个人就会下手去夹中间的那碗肉,差不多一人只有一小块的样子。就这样也有人舍不得自己独吞,用一根筷子把属于他的那块肉穿了带回家,说是给从未吃过肉的细伢“开荤”。

不过饭是管够的,而且不用自己去添。席间有几个女子手捧装着苞谷饭和一个长勺的竹筲箕,在各桌之间来回巡视,看到谁的碗里饭少了,就舀起一勺,从他身后伸过来往碗里一扣!刚开始我们不懂,吃得快饱了就告诉她们不要再添了,可是人家绝不会听你的,还是照样一勺一勺地扣过来。最后实在吃不下了,只好放下还剩着大半碗饭的碗,这才作罢。

那些被吃过“耳朵肉”的妹仔看起来都像是满笃定的样子,从此她们的人生就算是有了着落。之后待嫁的几年里,逢年过节她们不但多了一个走亲戚的去处,还会收到钱财衣物;当然女方家里也要着手准备陪嫁,要有几铺几盖,还要请木匠打些家具和用具。

这种早订婚的习俗造成了很多在我们眼里不般配的婚姻——当然像我这样的外貌协会的成员只看外表是否般配。本来嘛,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还没长开呢,虽然说过些年也许就“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了,但也不排除越变越难看的可能性。

我们那儿的后生家长得还不错,大都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直直溜溜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妹仔们就差一些了,好看的也有,但不多,很多女子都矮矮胖胖的,姿态也不抻展。

当然这只是我们的审美标准,人家那儿的人就是喜欢矮矮胖胖的女子,同时还要白。有一次一个女知青在地里做活路,居然让过路的老乡不由自主地站住脚看傻了眼,半天才恍过神来自言自语道:“噢,原来是知青嗦!”据大家后来分析,这个长相一般的女生之所以令当地人倾倒,就是因为她达到了他们对白胖的要求。

“打发”

妹仔们订婚早,以前结婚也早,十三四岁订婚后没有几年就被“打发”到婆家去了。不过在我们下乡的那几年里,我们同龄的妹仔玩伴中倒是没有谁被“打发”走,因为那几年搞计划生育,规定要晚婚晚育。因此,我们只看到过几个从其他地方被“打发”到我们队上来的新娘子。

一个新娘叫玉花,长得符合我们城里人的标准,高高瘦瘦的,眼睛挺大。她嫁的是我们队的老花,一个挺英俊的后生家。不过老花好像有点儿问题,是瘌痢头,不严重。

玉花嫁过来几天后开始参加做活路。她还坚持当“女子”的打扮,头上不肯包那层层叠叠的长帕子;人也蔫头耷脑,对谁都爱搭不理的。有几个小叔子辈的后生家想按照习俗跟新嫁来的嫂子开玩笑,都被她正色拒绝,遂不敢再造次。后来更听几个“姑孃家”嘀嘀咕咕地说,她晚上根本不许新郎靠近。总之,她对此婚姻作出全面抗拒的姿态,原因不详。

这件事成为人们地头上窃窃私语的内容,老花发表的半公开的抱怨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说,结了婚和没结婚还不是一样!

离我们最近的覃家湾的满娘那时有四十多岁,在我们看来已经很老了,她主动出面做了很多心理疏导工作。那些天她常常把玉花叫到一边,两个人一边做活路一边絮絮而谈,当然是她主讲玉花主听,有时边听还边掉眼泪。后来满娘又去教育老花,说你是后生家,应该主动“款”她,难道还要她主动“款”你吗?这个字音我当时理解为示好之意,现在想来也许与性相关,不然之后她跟大家说的时候干嘛把声音压得那么低呢?此事还是留待语言学家探讨吧。

过了不久,玉花脸色和缓些了,并开始参与大家的说笑打闹。有一天我经过她和老花的家,她正在火塘边打油茶汤,还非让我进去参加喝一碗。她做的油茶汤比我们平时学做的好喝多了,我们平时只是放一点儿油,抓一把我们那儿特有的大茶叶下锅炸一下,然后就掺上一大锅水烧开,加点儿盐巴就行了;她却做得很丰富,除了炸茶叶,还炸了黄豆、荫米和碎粉条,浇上烧开的油汤,洒上葱花,喝起来很过瘾。(油茶汤是土家族的传统美食,现在生活好了,还要加腊肉粒和豆腐泡等等。

玉花那时已经怀孕了,她穿着宽松的大襟衣服,头上左一层右一层地裹上了长长的黑色丝帕,就像顶着一顶又大又重的帽子。从外表看起来,她跟那些伯娘大嫂们完全一样了,只是不知道她心里的委屈还剩下多少?

另一个新娘符合当地人的标准,矮胖且缩着脖子。她嫁到跟我们最亲近的覃家伯娘家,于是我们又去吃了一次流水席。之前她和未婚夫去县城玩了一趟,被人说是去打胎的。她嫁过来的条件很奇葩,不知有无先例:要婆家准备几床铺盖(本来是应该娘家陪嫁过来的),之前悄悄地送过去,“打发”那天再大张旗鼓地作为她家的陪嫁送过来。记得覃家伯娘在我们屋里说起此事,好像并不觉得奇怪,更多的是有些无奈。

“哭嫁”

因为本队没有被打发的女子,我们也就无缘亲见传统的“哭嫁”(边哭边唱)场面。哭嫁是土家族的古老风俗,虽然我们队汉人居多,但是整个酉阳地区却是土家族占多数(我姐的生产队就以土家人为主),所以我们那个地方的婚丧嫁娶以及生活习惯等等都以土家族的风俗习惯为主。听说解放初期要将酉阳县划为自治县,当地人不肯,怕受汉人欺负。后来发现作为自治县会受到很多政策方面的照顾,就很后悔。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酉阳县才成为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哭嫁一般是从出嫁的前3天或前7天开始,也有的前半个月、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就拉开序幕了。只要有亲朋好友前来送礼看望,谁来就哭谁,算是一种道谢和告别的礼节。听有的知青说,她们队的女子出嫁前,还拉着她们的手又哭又唱呢。到了婚期前一夜,待嫁女子的闺蜜和亲戚家的姊妹更是要围坐一屋轮番哭述。

以下是我从百度查来的介绍:

总的来看,哭唱的内容主要有“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叔伯”“哭陪客”“哭媒人”“哭梳头”“哭祖宗”“哭上轿”等。歌词既有一代代流传下来的,也有新娘和陪哭的姐妹们即兴创作的,内容主要是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和哥嫂弟妹们的关怀之情;泣诉少女时代欢乐生活即将逝去的悲伤和新生活来临前的迷茫与不安;也有的是倾泄对婚姻的不满,对媒人乱断终身的痛恨等等。哭述的内容逐渐衍化成有一定调式和韵律的曲子,成了“哭嫁歌”。

可惜那时的我没啥文化,对民俗民风也没有兴趣,只是好奇一件事,就是她们是怎么做到张口就唱的。问了几个妹仔,都支支吾吾地不肯细说,估计是“怕丑”(不好意思)吧。我只好暗自认为她们都是从小耳濡目染无师自通的。现在看来光靠自然而然的耳濡目染应该无法完整传承,估计还是有偷偷学习的过程。再说了,会不会哭嫁也是衡量女子才智和贤德的标志,她们肯定会为此用心观摩和学习的。由此可见,我们知青在队里也就像飘在水上的油一样,不要说真正融入了,离基本的了解都相差甚远。

在我们出于无聊的纠缠下,一个妹仔勉为其难地给我们唱了几句,调子并不好听,没有抑扬顿挫,像是念唱韵文。但是歌词很不错,每句都以起兴开头,而且合辙押韵。可惜我只记得几句,还不完整。(如果你有兴趣,可以上网搜一下,很多歌词不知是不是经过文人加工了的,很雅。

以下是道谢的,同时表示不收礼的决心:

一只黄雀飞过沟,
满满(叔叔)的苦钱苦米我不收;
一只黄雀飞过岩(读作ai),
满满的苦钱苦米我不()。

以下是骂媒人的:

豌豆开花夹对夹,
背时的媒人想鞋袜。
板栗开花球对球,
背时的媒人想猪头。
你做媒人想饮酒,
山上的猴子骗得走,
说活我的爹和娘,
媒人死后变马牛羊。

那么是不是说我们那儿完全是包办婚姻,所以女子们都要“哭嫁”呢,那倒也不见得,毕竟时代在发展,那种完全不顾当事人意愿的事情还是越来越少了。不过即使你对这桩婚事十分满意,也不能不“哭嫁”,不然就显得你多想嫁人似的,那真是“丑死万人”的事情了!

退婚

那几年搞计划生育,定的晚婚标准是23岁,我们那时还都未到这个年龄。按说这应该是最低结婚年龄,可是老乡们却似乎认定这是“晚”婚的标准,到了这个年龄必须得结婚。所以我们都不敢涉及23岁这个话题,不然就会被老乡取笑说,你都该晚婚了,怎么还不结婚?

但是对于已经订婚的妹仔来说,这就延长了待嫁的时间,于是也加大了退婚和被退婚的风险。

根据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女子喜欢上别人要求退婚的话,这些年收到的全部彩礼都要退还,这样女方家里的负担就大了;如果是后生家退婚呢,那以前付出的一切就打了水漂,谁让你朝秦暮楚的呢?这样男方的家里一般也不愿意,眼看养肥的鱼儿被人为脱钩,怎么高兴得起来?所以说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的家长,都肯定是不愿意孩子们退婚的。可是新社会讲究婚姻自由,如果年轻人执意要退,他们也没有办法。

我们耳闻的退婚风波,发生在我们队的妇女队长家里。

跟其他人家不一样,她家总是收拾得干干净净,木板墙都是崭新的,家具也很齐全,跟那些歪歪斜斜黑黢黢乱糟糟的其他人家形成鲜明对比。她家的女儿也与其他女子不同,长得白白净净,不胖不瘦不高不矮的,说话声音很好听,穿的也总是很合体的衣服。(那时我们那儿的老乡穿的之破你难以想象,个个像叫花子一样补丁摞补丁,有的根本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更与众不同的是,这个女娃儿一直读到了初中。那时我们队的大多数孩子都只读了几年小学就回来学做活路,只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读到初中,在老乡们眼里他们俨然是两个小知识分子了。(听说那个男孩后来就接替我当上了记分员)看他们每天穿得干干净净的背着书包上学,是一件很养眼的事情。

后来听说,有个出门当了几年兵的后生家看上了这个初中生,便开始了退婚的艰苦斗争。首先得说服家里的老人认可这些年送出去的钱财都打了水漂这样的事实,然后还得去区上舌战群儒——有一天我们听说被退婚的女子家不服,将之告到了区政府。目击者回来告诉大家,他正站在街上当着调解的干部和那家人掰扯什么叫婚姻自由呢。再后来就听说,他费了半天劲退婚,原来是为了重新“讲”,其意中人就是我们队的这个女孩。还听说这女孩之前也是“讲好了人家”的,因此男方还承诺帮助女方交付退婚时需要退还的全部钱财。你可以算一算,这下他家付出的几乎是原来的婚姻成本的三倍了!

以上是我们那儿老乡们的正常婚恋模式,等到知青去了以后,就有了一些新故事。

02


曾经看过一场电影,是真人版的《美女与野兽》。

影片情节很简单,“爱能拯救一切”的古老主题贯穿始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关系附着其上,最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圆满结局。我觉得只要是音乐剧就值得一看——除了音乐本身的魅力,场面的欢快热闹也十分养眼养心。

影片一开始展示了女主人公与她生活的小镇完全格格不入的情景:镇上庸庸碌碌的人们无法理解热爱阅读的她,她也下决心一定要离开这个庸俗的地方。有了这样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垫底,后来的她慢慢爱上了受过良好教育、懂得文学艺术的“野兽”,也就是可以理解并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于是想起刚刚上大学的时候,我不知从何处抄录了一段俄罗斯某作家的名言:“要知道周围是普遍的愚蠢和麻木……”一个同学看了很不满意,认为这是自命清高的知识分子脱离工农兵大众的典型言论。(那时我们刚刚从愚昧的年代走出来,一切都还基本是原来的模样。

再由此想到我们当年在乡下,所处的环境比影片中的小镇也好不了多少——老知青(即文革前的老三届)的文化层次稍高,我们这些所谓新知青,文革开始时或者刚受完小学教育、或者连小学都没有上完。而且,刚开始的几年是按学校分配下乡地点,我们都是重庆六中的学生,这学校在重庆还是不错的;后来不按学校分配了,改成按家长的工作单位分配,于是我们那儿来的就都是搬运公司的职工子女了,他们个个都更像是胸无点墨的小文盲。

记得有一次我在县城遇到一个我们公社的女知青,她为了什么事想要打电报给家里,却无论如何组织不出简单明了的文字来,最后还是我帮她写的。就这样的文化水平,她居然还在她们大队的小学里代课呢,又教语文又教算术的!

所以1973年,如同横空出世般的,一个比我们大一届的“老初一”的男生忽然以精通世界文学名著的面目出现,张口“巴尔扎克”闭口“托尔斯泰”时,那效果就非同小可了,要知道周围除了“普遍的愚蠢和麻木”,还从来不乏怀春的女孩子呢!

于是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发生了一个有头无尾的爱情故事——一个女生爱上了这个启蒙者,给我们这些“愚蠢和麻木”的围观群众提供了无尽的娱乐话题。

据说世界上所有的爱情故事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不就是一个人爱上了另一个人或者双方相爱,结果成了或者没成吗?或者要成了却没成,或者先成了后来又没成……你想想《西厢记》和《红楼梦》,再想想《奥赛罗》和《罗密欧与朱丽叶》等,就知道这话说的没错了。

故事里的女生跟我同一个大队,我们两个生产队离得很近,几个女生之间关系也很好。本来她跟我们一样混混沌沌地混日子,直到某一天见到了那个男生,才立刻被他的侃侃而谈和那些洋名唬住。其实被唬住的还有不少人,只不过人家顶多只是暗自倾慕一下,并未像她一样飞蛾投火般地扑上去。

那时对老知青的招工活动已到后期,没走一般都是家里有点儿“政治问题”的人。随着一轮又一轮的淘汰和一次又一次的失望,那个男生自然就把自己归为剩下的那些无心也无须再去上坡做活路的孤魂野鬼了。接下来他的主要生活轨迹就是在各个公社各个知青点四处游走玩耍加混饭,同时宣讲他的巴尔扎克和托尔斯泰。

不客气地说,在当时的全区知青中,应该只有我和我二姐能跟他说上几句——毕竟我们在北京黑帮屋住的那两年里除了傻玩儿还是读了些书的,毕竟我们是受过表兄姐的启蒙和点拨的,毕竟下乡前我在话剧团过着鸡毛蒜皮生活的同时,还读了那么一大堆世界名著。

也许正是如此,我不禁自视甚高目空一切起来,对这男生和他的宣讲完全看不上眼——比起我们大学毕业的表兄姐来,他显得肤浅多了。不过不管怎么说,当他挟着世界文豪的光环东走西窜时,形象还是很闪亮滴!

这男生干部家庭出身,个子不高,眼睛很大人很瘦,是典型的四川人模样。女生则出身于普通职员家庭,长相一般,微胖,不难看。跟那部电影中的女主人公最大的不同是,人家是聪明美丽饱读诗书但求知音,她却是糊里糊涂啥都不懂一心膜拜。所以她才会在给家人的信里写道,如果此事“成”了,他将会成为她家的骄傲!(至于说这封信的底稿是如何被我们知道并传诵的,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接下来也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女孩子好像只是一门心思地单恋,且被那单恋折磨得恍恍惚惚状况百出。都说恋爱中的女人傻得没有底,她就是这样,没过多久她的那点儿心思就人尽皆知了。甚至于有一段时间里,她居然也满口巴尔扎克托尔斯泰起来,同时因为听那男生说全区只有我们姐俩才是最有文化的,便捎带着对我们也生出了些许敬意。

现在回想起来,那男生却很有点儿不地道——他一方面享受着被崇拜的感觉,不断出入她们的木板屋继续他的启蒙活动(这种暧昧的态度给了女孩以极大的希望),另一方面却宣称他才看不上那女生,甚至跟别的男生说,只要他肯,那女生是会“让她啷个就啷个(重庆话‘怎样’之意)”的。后来我才真正明白他这话的含义,亏他还到处说呢,多么混蛋的一个人啊!

此事在知青中传得沸沸扬扬,你想想,我们那时也就是一群不到二十岁的糊涂知青,据说这个年龄段的人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旁观别人谈恋爱。因而,这个年龄段的恋爱者的处境也比较悲惨——他们的各种小心思小举动甚至是一颦一笑都要在好事者的目光下接受检验。可以说,那时的我们全都怀着一颗颗热爱八卦的心,以极大的热忱和空前的热情,将这个故事的进程发展细枝末节分析来分析去——大部分人认为那女生配不上一个世界文学的爱好者(她自己也这么觉得),只有我觉得那男生轻飘飘的还不如她。

此事很快传到了公社干部耳朵里。有一天我们几个趁着赶场日正在街上“嗨”(当地人把玩耍叫做“嗨”),公社的张干事便把那个女生叫到办公室谈话了。

不知为什么,那时候的我们老是缺觉。可能因为脑子里总是空空如也,人就容易昏昏沉沉吧?反正我们常常在田间地头儿休息时就抓紧时间睡上一觉——或者坐在锄把上,或者蜷在蓑衣里。那个女生也是这样,有一段时间队里派她看田,不让飞鸟来吃快要收割的稻子,她却一坐在田头就打瞌睡。有一次她说自己“瞌睡来昏了”,睡着睡着竟掉到下面的一块田里,爬上去以后重新振作了一会儿,才又继续努力地睡下去。

那天她从张干事的办公室出来,满脸就是这样一副迷迷糊糊睡不醒的样子,一看就是被这场突如其来的谈话给打蒙了。对我们的询问她支支吾吾不肯细说,但还是被我们猜了出来——张干事对她做了警告,生怕她谈恋爱谈出问题来。

这件事不知是怎么结束的,可能是以男生终于被招工回城为终点。他俩本来就没有挑明(估计是女生等着男生挑明吧),也就谈不上任何承诺,只是男生说有一本手抄的诗集要送给那个女生,后者就激动万分地等着。

听说这男生后来一直都混得不好,好像做生意失败什么的。不知他当年为什么没有去投考大学,如果像我一样当上个老师,不就能把启蒙大业进行到底了吗?

其实我们那儿的干部自己也挺乱的,有的还为此受过处分。比如张干事吧,我们就听说过他和某个农民大嫂偷情的笑话——说那个大嫂的男人去修水库,有一天晚黑回家,摸到老婆的手感到很欣慰:咦?好像长胖了嘛!再摸摸发现不对,连忙点灯查看,原来是张干事的手!

但是对于知青,当地干部是不敢为所欲为的。听说全国各地曾经有很多女知青被性侵的案件,后来整顿时枪毙了好多,之后的政策就很严了。重庆知青下乡时间较晚(1969年),没有赶上初期的混乱。

另一起同样不明不白的恋爱事件就不是这样平平静静的收尾了,那是以单恋者的自杀为结局的。

此事件的具体内容不详,只是听说,有个新知青里的男生看上了他们大队的某个女生,那女生比他大,是老知青。听说那女生撩拨过他,却根本无心跟小老弟谈什么恋爱。那女生被招工走了之后,他在失落的同时不知还受了什么刺激,竟把自己打扮成女生的模样上吊自杀了。

因为那时都太年轻,又长期熏染在不重视个人生命的中国传统文化和文革的暴戾文化中,所以知青们在传递此消息时均不带一点儿感情色彩,甚至觉得那个男生以及他们那一帮同学都不是什么好人,不然干嘛穿女生衣服自杀,不是流氓是什么呢。(那时候还不知道心理变态这个词。

后来有一天我姐来找我,经过区上时看到了赶来处理后事的那男生的父亲。她说那个家长白发苍苍的,一看就是那种老实本分的老工人;还说直到看到了这个老人,才觉得这件事对这个家庭来说有多惨。现在想来,这件自杀案本身和周遭人包括我们自己的反应折射出的问题太多了,各方面的缺失也太多了!

那几年说得上来的知青之间的恋爱故事也就这么两件,其他的虽然偶有耳闻,却更加不清楚细节了:有相互产生好感以后写信去问家长,吓得家长急忙探听对方的家庭出身然后晓以回城大义加以阻拦的,有一时冲动偷尝禁果后因为后悔万分写下日记被人偷看了的,还有回城以后延续以前的恋情却因为闹分手被男方杀死抛尸嘉陵江的……如果细究起来,每一个事件都可以写成一部情节复杂的社会现实剧。

这样算起来,我们那儿知青之间发生的恋爱故事真的是很少,后来修成正果的就更少了。而同是六九届的在江西插队的某位上海博友在他的文中透露,他们几个人都是在插队时找到了意中人,后来回城后也都成立了家庭并白头偕老,这可太难得太少见了。也许他们下乡的时间比我们长,而且大家的文化素质也大致相当吧?

至于说到其它地方出现的知青与当地农民结婚的事情,我们那儿更是从未发生过。究其原因可能是,第一,我们那儿属于贫困山区,知青的生活不好,农民也一样穷困,同时活路倒不算过于繁重,所以不会像北方一些地区那样,女知青可以通过嫁人过上较好的日子;第二,更重要的是,那些1969年下乡的老知青,两年后就开始被招工了,虽然开始时只有很少的名额,但却给了他们和后来下去的我们朦胧的启示,那就是我们不会一辈子呆在那里的。有了老知青前赴后继的回城做榜样,谁会没事找事自毁前程呢?

当然这说的是在有理智掌控的前提下。可是万一荷尔蒙不管不顾地燃烧起来,年轻人首先失去的应该就是理智了,那时各种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也就相应产生了。

不管在哪个年代,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一般都会以丑闻的面目出现。不信你想想卓文君当垆卖酒的故事吧,她的父亲让她这么一闹,肯定是颜面尽失的。也对,如果只是平平淡淡的开头,一帆风顺的过程,圆圆满满的结果,又怎么可能引人注目流传甚广呢?

我们那儿发生的几个轰轰烈烈的知青与当地人恋爱的故事也是以丑闻的面目出现并流传甚广的。

第一个故事没头没尾,只知道当时知青中盛传,某个女生爱上了当地一个青年农民。那户人家吓坏了,连忙给那个青年办喜事。婚礼前,生产队长派了几个妹仔去守住那女生,生怕她跑去捣乱。可是没想到的是,婚礼之后她天天跑到那户人家去坐着不走,把新娘气得一言不发,新郎则尴尬地听她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负心郎。

现在想来,那青年之前一定跟她有过些海誓山盟吧?但我们那儿不是一直流行吃“耳朵肉”订“娃娃亲”吗,人家可是早就订了亲的。就算是改了主意,出于经济原因也很难毁掉婚约。而且,从新郎家长看,要是放弃以前付出的一切,娶来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城市女孩子,岂不大大吃亏?

这故事中的主人公我见过,是个很活泼爱笑的女孩儿,不属于我讨厌的那种“从初中就开始和男生逗趣”(高晓松语)的一类。此事传出后,有一次在知青大会上见到她,发现她完全自我封闭,任人不理。不过后来她可能从此事走了出来,便又恢复原状继续疯疯癫癫说说笑笑了,我们也只能很配合地装作不知道此事的样子。

第二个故事中的主人公,用现在的话来说,是个战斗力很强的“小三儿”。她住在生产大队负责管知青的干部家隔壁,那人已婚,有几个孩子。这女知青爱上了他,除了献身心外,还用家里寄来的零用钱给他买衣服鞋袜。她跟同学说:我要是看他穿的不好,就觉得“脏了我的板子(重庆话“丢脸”之意)!”

有人说她跟大队干部谈恋爱的“初心”是想借机摆脱做活路的辛苦争取去代课的机会,结果却一发而不可收了。我们听说的乐子是,她在大队小学代课期间,学生娃们常常早上背了书包去上学,不到放学时间就回家了。若是爹娘询问:“为么子这样早就转来了?”细伢们便会答道:“我们老师又在和XX的姑孃(老婆)打架!”——是真的打架,据说经常从学校撕扯到外面的池塘边。

这件事迅速传遍全区。一个管知青工作的大队干部竟然跟女知青有染,实属大逆不道。于是,女的被调去修水库,男的被当作破坏知青工作的坏分子批斗,并判监数年。

开批斗会那天,我们都到区上去了。那个男人长得颇为英俊,灰溜溜地与台上其他“地富反坏”分子站在一起。后来听说,那个女生当天早上冲出门来,披头散发地追赶警车,被当地农民扯住咒骂而面不改色,后来又多次去探监被拒。

那天散会后,同学的妹妹跟其他好事者去那个大队干部临时被关押的地方打探,回来告诉我们,有好多老乡去看望他,同时对她们叹道:“你们知青真是害死人啊!”同学的妹妹说着也长吁短叹的,说那个人“好可怜!”却被她姐正色教育道:“这些人都是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你还可怜他!”

之后有一天在坡上做活路,一个后生家做着做着停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们疑惑道:“你们这些女知青做么恁个坏哟?”弄得我们莫名其妙的,回过神来才知道他指的是这件事,赶紧伶牙俐齿地回骂了他一顿。

后来我曾在区上见到了那个女生,她可能是去办理调离手续的。她目无表情地站在区委门口,几个农民的孩子围着她看。说实话她属于我最看不上的那类——样子蠢笨,目光呆滞,体态丰满,这样的人我一看就会自动将之归为“愚蠢和麻木”的一类。不过现在想想,人家倒也活出了真性情呢!

第三个故事的主人公是我姐她们公社的女知青。她爱上的也有妇之夫,那个人在公社小学代课。与第二个故事中与“小三”大打出手的原配夫人不同,那个代课教师的原配却表现得十分谄媚,对那女生殷勤有加。也许她觉得这是她老公看上的人,还是不要得罪才好吧?

后来她们公社的妇女主任不惜赔上半边猪来了结此事——她将弄到的猪肉送给下来招工的师傅,跟他们多要一个名额,好赶紧把这女生弄走。不然“万一出了事,怎么跟她的家人交待?”顺便说一句,这妇女主任真的很不错。当初我姐因为身体不好无法出工,生产队想让她当会计,就是被她拦下来的。她说每到年底,当地人都会做点儿瞒产分粮的事情,公社也就批评教育一下了事。“可你是知青,要是帮着瞒产,那就是犯错误了”!要是不帮着瞒呢,“他们还不恨死你!”

三个与当地人恋爱的事情说完,忽然发现里面的主角都是女知青,爱上的也都是“名草有主”的人,这是怎么回事呢?是巧合还是有什么生物学或社会学方面的解释?我想不清楚其中的道理,只知道如果文革再延续十年,别的不说,光是知青婚恋这一块,就不知会出现多少悲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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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8年,她睡觉从不脱长裤,
枕下放着一把菜刀
蒋蓉:下乡第一晚,
六个女孩和衣同床而睡

我在地头读报女社员在旁吹套套
蒋海新:一个苞谷惹出的父子深仇
蒋海新:乡下人的长恨歌
红五类男生偷光我们的米面油盐
蔡坤一:18岁钟三妹以身殉情,
掩埋进那个土馒头
 蔡坤一:善良的乡民接待我们如上宾
左平:我的插队囧生活

何蜀:两张宣传队演出剧照的故事
刘明:针刺麻醉亲历记

尚榕: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吃牛肉
明瑞玮:社员忆苦思甜不忘“困难时期”
郑忆石:姐姐哥哥的插队生活
徐冰:三下酉阳田家寨
翁新良:我只能去跳一台“丰收舞”
翁新京:16岁女生的乡村磨砺记忆

 蒋蓉:我的铁哥们,有情,没戏
蒋蓉:女中音,遥远而美丽的忧伤
蒋蓉:苦女儿,天堂里飘出那只歌
蒋蓉:小狗赛虎幸运与不幸的一生
蒋蓉:哥哥的小芳
蒋蓉:女知青,被损害与被侮辱的
蒋蓉:另类农民和他们的子女们

蒋国辉:我在嘉陵江上当纤夫
蒋国辉:我到大巴山区插队落户
蒋国辉:两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陆文宪:苦中有乐的下乡趣事
刘明:周大成之死打谷机惹的祸
刘明:搭车记,差点落下手提包
贺岩:上山下乡运动的缘起与先驱
蒋少龙:上山下乡那年我才16岁
马丽萍:回家的路我走了33年
邓天雄:我的高考一波三折
汪瀰的故事:坎坷求学路
明瑞玮:逝去的几位高中同学
上山下乡运动的初步回顾与思考


一个转身,光阴就成了故事
一次回眸,岁月便成了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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