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朗读 |卷二/51 第十三章 基督取得人真实的肉体(2.13.3-4)
(基督既是人的后裔也拥有真人性3–4)
3.反驳这谎谬的论调:基督的人性来自童贞女马利亚
我们的仇敌既愚昧又邪恶地用比喻意义解释基督被称为亚伯拉罕后裔和大卫子孙的那些经文。若保罗使用「后裔」这一词是指比喻意义说的,那他在加拉太书三章中就会明确解释这点。保罗在那里的意思就是字面的意义,他说在亚伯拉罕的后裔中并没有众多的救赎者,而是只有一位,那就是基督(加三16)。他们也一样荒谬的说:基督被称为「大卫的子孙」只是因为基督的降临是在大卫的时代被预言的,并且到最后这预言得以应验(罗一3)。因为当保罗称祂为「大卫的子孙」时,立刻又说「按肉体……」,所以显然他是指基督的人性。在第九章中,当保罗称基督为「可称颂的神」之后,他在同一节经文中也宣告基督「按肉体」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罗九5)。如果祂不是真的从大卫的子孙所生,那么「你所怀的胎」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路一42)。以及「我要使你所生的坐在你的宝座上」(cf. 诗一三二11 p.;撒下七12;徒二30)这应许是指什么呢?
他们极哲学化地玩味马太福音所列举基督的家谱。马太并没有列举马利亚的家谱,而是约瑟的家谱(太一16)。虽然他所提的是当时众人所熟知的,所以他认为证明约瑟是大卫的子孙就足够了,因为,显然马利亚也是同一家族的人。路加更为详细地强调这一点,说: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是属于全人类的。因救恩的根源基督,是全人类的始祖亚当所生(路三38)。我承认从这家谱可以得知:基督惟有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才能证明祂是大卫的子孙。然而,他们为了掩饰自己的谬误——证明基督的身体出于虚无——现代的马吉安派过于狂傲地争辩女人「没有子孙」」。然而,他们的这说法完全不符合大自然的原则。这并不是神学上的问题,而且他们的推理并无说服力,我们很容易就能驳倒他们。我并无意讨论涉及哲学和医学范畴的问题。我们只要用圣经反驳他们的异议就够了,即亚伦和耶何耶大在犹太支派中娶妻(出六23;代下二二11),若「子孙」是来自女人,那各个支派间的区分就会被搅乱了。然而,众所周知,就政治性的地位而论,犹太人是以男人为主;但男人的地位并不证明女人的卵没有一同参与生育。
这解释也适用于所有的家谱。当圣经列举某一些人名时,它常常只提到男人。难道我们就可以因此推论女人不算什么吗?连小孩子都知道「女人」这一词也包括在人的范围内!圣经说女人为她们的丈夫生子,因家族的姓氏总是以男人的为准!既然儿女们在社会上地位的高低是以其父亲地位的高低来衡量,这就证明男性地位的越性,相反,就如律师常言道:奴仆之人的家谱通常追溯其母亲一方方。据此我们得知,儿女也是母亲所生的;从很早以前,许多的国家习惯称母亲为「生育者」」。并且这与神的律法一致,否则圣经因血缘的关系禁止舅舅与侄女通婚就不合理了。此外,那哥哥娶同母异父的妹妹也就没有什么不妥的了。然而,虽然我承认以家谱而言女人常居次要的地位,但我要提醒的一点是:女人和男人一样在生育上都有参与。因为圣经并不是说基督是透过女子所生,而是为女子所生(加四4)。我们的仇敌当中有些人无耻放荡地问:我们的意思是否是指基督是由童贞女的卵子所生生。然而,我也要反问他们:基督是否与祂母亲有血缘关系——这是他们不得不承认的。
因此,我们可以从马太的记载中合理的推知,既然基督是由马利亚所生,所以祂就是她的儿子,就如圣经记载:波阿斯由喇合所生(太一5),所以就是她的儿子。马太在此没有描述基督是透过童贞女所生。他反而说基督借着马利亚是大卫的子孙,就将这奇妙的诞生方式与一般的诞生方式区分开来。就如圣经记载亚伯拉罕生以撒,大卫生所罗门,雅各生约瑟,照样,圣经也记载基督是由祂的母亲所生。马太以这次序记载为了证明:既然基督是马利亚所生,祂就是大卫的子孙。由此可知,他认为马利亚是约瑟的亲戚这是众所周知的。
4.真人——却无罪!真人——却是永恒的神!
e他们妄想用来驳倒我们荒谬的臆测充满幼稚的毁谤。他们认为若基督由人所生,这是羞辱祂,因这样祂就与众人毫无分别,即祂就与亚当一切的后裔都处于罪下。然而保罗所作的这比较足以排除这难题:「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照样,因一人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五12,18,15 p.)。保罗的另一处比较与此一致:「头一个人是出于地,乃属土;第二个人是出于天」(林前十五47 p.)。使徒在另一处经文中也有同样的教导,即基督被差派「成了罪身的形状」为要满足律法(罗八3–4)。如此,保罗巧妙地将基督与众人作区分,即祂是真人却毫无瑕疵和玷污。但他们却仍幼稚地争论说:若基督毫无瑕疵,并藉圣灵隐秘的感孕,由马利亚所生,那么女人就不是不洁净的,而是只有男人才是不洁净的。然而,我们说基督纯洁无瑕并不只是因为祂的母亲是在与男人同房之外生祂的,也是因为圣灵成圣了祂,就如这出生是在亚当堕落之前发生的,是纯洁和毫无玷污的。并且这于我们而言是既定的事实:圣经每次提到基督的纯洁时,是指祂真人性的部份,因为,若是说基督的神性是纯洁的,这是多余的。而且,约翰福音十七章中谈到基督的成圣不可能是指祂的神性(约十七19)。我们并不幻想亚当之子是双重的,尽管基督不受此影响。因人的出生本身并非不洁和有害,而是因堕落的缘故。据此,那使人重新正直的基督没有受到亚当遗传下来的玷污并不足为怪!我们的仇敌攻击我们说:若神的道成为肉身,这是荒唐的,因这样祂就被囚于世俗的肉体之中。这只是证明他们的悖逆!即使道不可测度的本质与人性合而为一,我仍不可认为他因此会受到任何肉体的限制。这是奇妙无比的:神的儿子从天降临,却仍没有离开天堂,甘愿为童贞女所生、生活在世上、悬挂在十字架上;然而,祂却仍如起初一般继续充满天地!
回顾:
/ 04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1.4-7)
/ 05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2.5-11)
/ 06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2.12-17)
/ 07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2.18-21)
/ 08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 (2.2.22-27)
/ 09 第三章 出自人败坏本性的一切都为神所恶(2.3.1-5)
/ 10 第三章 出自人败坏本性的一切都为神所恶(2.3.6-9)
/ 11 第三章 出自人败坏本性的一切都为神所恶(2.3.10-14)
/ 14 第五章:反驳对自由意志最普遍的辩护(2.5.1-5)
/ 15 第五章:反驳对自由意志最普遍的辩护(2.5.6-11)
/ 16 第五章:反驳对自由意志最普遍的辩护 (2.5.12-19)
/ 17 第六章:堕落之人要寻求在基督里的救赎(2.6.1-2)
/ 18 第六章:堕落之人要寻求在基督里的救赎(2.6.3-4)
/ 19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 (2.7.1-2)
/ 20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 (2.7.3-5)
/ 21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2.7.6-9)
/ 22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2.7.10-13)
/ 23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2.7.14-17)
/ 25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2.8.6-10)
/ 26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 (2.8.11-12)
/ 27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2.8.13-16)
/ 28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2.8.17-21)
/ 29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2.8.22-27)
/ 31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第五诫(2.8.35-38)
33 第八章:道德律的解释【第八、九诫】(2.8.45-48)
/ 34 第八章:道德律的解释【第十诫】(2.8.49-50)
/ 35 第八章:道德律的解释【基督的教导包括律法的原则】(2.8.51-55)
/ 36 第八章:道德律的解释【基督的教导包括律法的原则】(2.8.56-59)
/ 37 第九章:基督到了福音时代才被清楚的启示(2.9..1.-5)
/ 38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之处 (2.10.1-6)
/ 39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之处 (2.10.7-14)
/ 39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之处 (2.10.7-14)
/ 40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之处(2.10.15-22)
/47 第十二章 基督为中保必须降世为人(2.12.1-3)
/48 第十二章 基督为中保必须降世为人(2.12.4-5)对异议的回复
/49 第十二章 基督为中保必须降世为人(2.12.6-7)对异议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