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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丨陈凯歌:下乡时我带了十管特大号牙膏十斤糖果

2018-01-21 陈凯歌 新三届


作者简介

本文作者


        陈凯歌,1952年8月12日出生于北京,其父为导演陈怀皑。北京四中毕业后曾下乡、从军,1982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先后执导电影《黄土地》《孩子王》《边走边唱》《霸王别姬》《风月》《荆轲刺秦王》《吕布与貂蝉》《和你在一起》《无极》《梅兰芳》《赵氏孤儿》《搜索》《道士下山》《妖猫传》等,为第五代导演领军人物之一。


陈凯歌讲述:

曾当知青下乡砍树

十年漂泊既艰难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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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央电视台《开讲啦》




原题

青山——回忆知青岁月



1969年春天,我离家远行。临别的时候,一位不走的朋友打开地图,手指在上面走了很久,终于抬起头,把帽子往下拉了拉,问:你肯定那儿还是中国吗?


这是一片青绿的大山,在云南省。云南在中国的西南,这片不平的绿色又在云南的西南。在那儿,常有老挝人或缅甸人走过来,寻找他们走失的牛群。从边界的零号界碑算起,离北京五千公里。西南部边境的外边,越南人正在和美国人打仗。



在我的行装中,有十袋特大号的牙膏,五公斤糖果和一木箱书。书,在我去当兵时全部遗失了;糖果后来在亚热带的草舍中迅速融化,引来了大群的蚂蚁。我把糖果连同蚂蚁一起放进杯子,冲进开水。我知道这涉嫌杀生,可我的健康需要喝这糖水。


牙膏却用得很慢。如果每天刷牙一次,一袋牙膏一个人可以用十个月。为了思乡的缘故,我一日刷牙三次,仿佛这样时间就可以过得快些。可我当初买这么多牙膏却是因为再也不想回家乡了。


多年后我认真地意识到, 十袋牙膏就是十袋预购的沉甸甸的时间,仿佛预示着我的命运——包括当兵在内,我一共在云南呆了七年,如果保持每天刷牙一次的习惯,我应该把最后一袋牙膏带回北京,另一袋正好用到一半。这七年中间,我回过两次家。我暗自庆幸——有人比我呆得更久,只回过一次家或者没有回过家;还有的,回“老家”了……



识字的人,受了书的感动,无论中外,简朴地走到民间,特别是乡村,教书、疗病、传教、解难,尽力为大众做一点事,自古就有。孔夫子和耶稣都做过,后来者,更是绵绵不绝。他们中间,成功者得了荣誉,失败者得了敬意,贡献生命的,被称做圣人。他们的决定不得自任何人的命令,所以不是为别人才做;他们的行为又给别人以福泽,所以也不是为自己才做。这样的人,总是少数。


而在1960年代末期的中国,却有大批城市青少年在多数不自愿又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以军事动员的方式被送到偏远的乡间。而且,他们同乡村大众的关系被颠倒过来,用毛泽东的号召来概括,就是:“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这个号召发表于1968年12月。在此后十年的时间内,总数二千万以上的青少年从大小不同的城市走向农村,这场被官方正式称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运动,是“文革”的创举之一。


对于这场运动,说痛苦,说悲壮,说忧伤,说升华,都有之,没有定论。因为牵扯的人数过多,空间过于广阔,产生了无数或悲或喜的故事,是免不了的。有多少个故事就有多少种看法。一般的看法是:这些年轻人多少受过教育,他们的知识背景和本身低下的社会地位之间,热情的幻想和严峻的农村现实之间,产生冲突,造成了精神上极大的不平衡;加上生活中无数变数,包括体力上的磨砺,使他们成为近代中国最愤懑和最勤于思考的一代,他们有求变之心,也有应变之力,可以寄托未来的。表面上看,应该不错。


但是,事实上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新人和史诗出现——因为,这场运动虽有民族大迁徙那样的时空规模,却没有任何文化意图上的积极意义。不是进步——因为,他们用时间和血汗换来的经验,哪怕是最成功的,也无非是农业社会的。如果创意只能从自身经验中生发,而无外来的比较,那必定是非选择的和局限的。可能的事实是,人间的苦难只磨练出了一代更加坚忍的农民而已。历史总是有得有失,但是,更加需要剖开细看的,反而是所得。



最忙碌的地方是北京火车站。每天都有几千人从这儿离开,更多的人来送行。送行的人也许明天就走,走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才回来,于是都哭。大家抱在一起,围成一圈,唱俄国革命的旧歌:“听吧,战斗的号角发出警报,穿起军装,拿起武器……”“再见吧,亲爱的故乡,胜利的星会照耀我们……”往往哭得厉害的,是送行的人;走的,反倒笑了。对厌倦了城市生活的年轻人来说,远方即自由。我曾当着朋友母亲的面,把两条香烟塞进车窗,他的母亲那一刻却没有显出对少年吸烟的一贯愤慨。


我走的时候,来送的有父亲和少数几个朋友。我的大多数朋友和同学都先我离开了北京,从军或者去了农村。另外一小部分留在了北京的工厂或矿山,是当时最幸运的。没有被分配的,家中大都有问题,不能当兵,也不能去工厂,农村也不太愿要。我就是其中一个。眼看朋友们纷纷离去,我心里就有一点慌,知道不能靠学校了,就和几个朋友商量了一下,决定去云南。我们直接找到来北京的接收人员,一说,竟然成了,因为我们几个都会打篮球。


决定之后,我才告诉母亲。她沉默了良久,才点点头。她的想法很实际:反正要走,不如去个稍好的地方,云南比北方暖和,去的地方是农场,领工资,而且可以吃到米。十七岁出门远行,我第一次看到父亲的泪水。三十年前他独自离家时,比我大两岁。车轮转动的时候,他跟着列车小跑,直至站台的尽头。我刚刚跟他握过手,他的手比农民的还要粗糙,这是劳动改造的结果。


那天,他是得到特殊的批准才来到车站的。我站在车门口,向他最后挥了挥手。他站在站台外面的阳光中,渐渐变小;铁轨很亮,耀眼,通到很远。直到这时,我的泪才落下来,像刚刚滴进去的眼药水那样多,那样不真实。我不知道前面是什么,而来的地方已不堪回首。我想忘掉的,在我还没离开的时候已经忘掉了我。在我迈出脚的同时,心里却一下子空了。


火车上的四千公里穿过了八个省、市。我头一次看到了黄河、长江、平原、高原和古旧的小镇。不白的帆驮起风,慢慢驶进苍茫;不毛的山坡上,突然闪过一方绿色,像一幅画挂在墙上;一个农民张着嘴,呆看着驶过的火车,身后的乱云红得像打翻的酒坊。当我走下列车,看到一个无人过问的小姑娘浑身泥污、头发蓬乱,站在一地的泥泞中放声大哭,我知道生活这才开始了。四天的火车之后,又是四天的汽车,山路绕来绕去,像一个曲折的故事。到达目的地景洪时天已经黑透了,天空中飞满了萤火虫,让我们以为这是个童话世界。这个错觉保持到了天亮以前。



我们的农场就在景洪。景洪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一县,县城又是州的首府。傣族是少数民族之一,住竹楼,种稻米,女人着彩裙,善歌舞。这里过去是王国,很少发生战争,是信奉佛教的和平的农业民族。一九四九年,国王一家去了北京,不再回来,此后汉人渐渐多了起来。傣族的男人们少小时,就必须出家为僧至少两年,披上橘红的袈裟,在寺庙中诵经礼佛。诵经就要识字,所以出家实际就是最初的启蒙教育。又都住在一起,在佛的光辉下集体认识了本民族的文化。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和史诗,人人都腰挎长刀,却只是为了生产和防身 29 65284 29 19009 0 0 2007 0 0:00:32 0:00:09 0:00:23 4456。水,是这个民族性格的象征,他们的传统节日就叫“泼水节”。四月里的一天,头上簪着玉兰花的傣族姑娘盛装了,把满罐的清水泼到来客和家人的身上,祝福幸运吉祥,满街都可以看到浑身湿透、笑逐颜开的人群。男人们则在澜沧江中竞赛龙舟,放起叫做“高升”的礼炮。“文革”一来,佛教被禁止,“泼水节”也被作为迷信活动,取消了。


云南知青老照片


农场分成许多分场和生产队,只有创建很早的分场才有瓦房,其余都是草房,散布在几百平方公里的绿色中。农场的工人大都是本省或外省的移民,原来就都是农民,却被称为“老工人”。说是农场,却不种粮食,种橡胶树。地处北回归线以南的西双版纳地区,由西藏高原挡住了南来的次大陆季风,造成了常年温润的气候和丰沛的雨量,一年只分旱、雨两季,无霜,适合热带作物的生长,尤其是橡胶的理想家园。橡胶是中国紧缺的战略物资,早在五十年代政府就规划建立大规模的橡胶园,而在一九六九年初,中苏发生边界战争时,这项建设达到了高潮。但巴西三叶橡胶树的入侵,使千年的亚热带雨林身逢厄运,十年以后,傣族的绿色家园几乎被毁灭殆尽。



我和同来的朋友被分配到农场最边远的生产队。分场新建不久,北京的来信要二十天才能送到。如果要去景洪,除了走路,只有搭乘运货的拖拉机,清晨出发,下午可以到达,所以,谁要去景洪,是一件大事。除了《毛泽东选集》,我们从队上得到的第一件礼物就是一把锄头和一把砍刀。工作很简单,就是走上山去,把眼前看得见的一切都砍倒,不管是大树或弱草。锄头或砍刀的木柄,是直接从山上砍来的,最初是象牙白色,扎手,用得久了渐渐颜色变深,变成貂皮色,电慢慢变得光滑可爱,这时就快要断了。断了换上新的,从头再来。锄尖和刀刃也磨得小了,月牙一样细细地闪着光。劳作时手心上的皮肉先是翻开——有一次,一个下山的知识青年为过客指路,吓了行人一跳,以为他刚刚杀过人,所以满手的血——后来愈合了,变成厚厚的茧,黄色而透明,可以看到留在里面的刺,好像琥珀。不愈合的,流出血水,越是疼,越要撕掉那层皮,就像爱把指甲啃出血的孩子一样。这时候上山砍树,手心就会和木柄血淋淋地贴在一起。不久,我们就可以赤脚在山上行走,或者用手指拈起火塘中的炭点烟。



我们领到一张方方的纸片,上面画了格子,贴在一块小木板上,每天开饭的时候带到食堂,炊事员用圆珠笔画掉一格,表示这一餐你吃过了。饭在大锅中煮,先倒进玉米粒,等到煮开了花,再倒进一些大米,一起煮熟了。开始时还有人把玉米粒拣出来喂鸡,不久就饿慌了,反而偷鸡,夜里煮了吃。蔬菜很少,按说不应该;不会种,雨又下得太多,都烂在地里。没有肉。常常煮一锅盐水,撒一点切碎的韭菜,盛在碗里,有一滴油浮着,叫做“玻璃汤”。美食是把从北京带来的固体酱油拌在米饭里,还不满足,就加一点猪油。猪油是家里寄来的,凝在玻璃瓶中,上面封了锡纸,熬制的时候放一点盐,不容易坏。决定放猪油之前,要想好久。因为它的贵重。有一次,我和队里的一位老工人因为受到野蜂的袭击,反而发现了一块生蜜。蜜深藏林中,厚厚的一块金黄,我们脸还肿着,就决定把它吃掉。边吃边把蜂蜡吐出来。才吃到一半,我的头开始晕眩,觉得自己变成了浑身长满了蜂刺的一只蜜蜂。我飞进厨房中喝水,之后甜甜地发着高烧,呕吐了一夜。没吃完的一半称了称,足足有三公斤。从此,当我看到报纸上用“甜蜜的生活”这样的字眼形容我们的时代,就非常有同感。



云南山深林密,毒虫出没,是历来所称“瘴疠之地”。加上气候炎热,北来的人水土不服,常患各种热带疾病不说,全身往往出现斑疹,先是发红、搔痒,接着就开始溃烂。开始以为是蚊子咬的——因为没有电,油灯又太危险,晚上大家坐在蚊帐中,只好用嘴咬住手电筒,腾出双手来“啪啪”地拍打。因为成功率很低,而且房间相连,一幢草房中就彻底鼓掌,此起彼伏,响成一片,好像在看什么好戏。终于有人悟出了其中的幽默,笑出声来,引得大家都笑,手电筒从嘴里掉在床上,“彭嘭”地响,暂时忘了蚊子——后来发现不对,不光是蚊子的错,就在全身的伤口上敷满浸了药膏的纱布,一时间,反倒真像是战场归来的英雄了。那时,大家喜欢打赤膊,穿短裤,伤好之后,一只只活像金钱豹。


云南橄榄坝农场知青在居所前的留影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竹子。尤其要盖房的时候,更要砍竹。砍竹要在雨季,旱季的竹子会被虫吃。竹子很难砍,因为是丛生,要砍就得一齐砍断,青青地扛下山来。削去竹枝以后,放在地上,用刀尖在竹身上纵着砍,最后一刀破开,再削去里面的竹节,就变成长方的一整片,竖起来就是墙,铺平了,就是床板。一节竹子,顶上打个洞,灌进米和水,再用芭蕉叶扎紧,丢进火塘,满室清香,也好吃。常年和刀打交道,免不了受伤,经常有人白着脸从山上跑下来,捂着的伤口渗出血来,用纸烟灰敷住,仍然渗出血来。我的手脚就有这么几条纪念,日后和姑娘们吹起人生,有了本钱。


夜里躺在黑暗中,看得见屋顶茅草缝隙中的大星,听着远处林子里麂子凄凄的叫声,偷偷掉过泪,梦中全是故人旧事,想想天还要亮,心就发慌。我学会了抽烟,能把烟蒂倒卷进嘴里,再把燃烧的烟丝吐到地上。扣除伙食费,一个月可以到手人民币二十元,够买五条不错但不容易买到的香烟。我回家探亲,母亲才摸到我的手就哭了。我再离开,朋友们把普希金的诗写在我的本子上:“不要说玫瑰已经凋谢,要指给我们看,百合花正在开放。”我收下,致谢,没好意思告诉他们,我的日子和玫瑰、百合都不相干。



在我们之后,陆续从上海、昆明和重庆来了更多的知识青年,其中大多数不过小学毕业,十五六岁,也算是有知识的人。每次来了新人,都要开欢迎会,说些“建设边疆、保卫边疆”的话,照例赠送《毛选》、锄头和砍刀。他们的到来,使星期天场部卖米粉的地方更拥挤了些。在我们之前,队里已经来了一批知识青年,大约比我们早到几个月,一律是女生,来自北京同一座女校。一样上山,一样砍树,和男人没有什么不同,恨不得变成男人。美丽,仅仅因为年轻。


可她们到底还是女人,就给男人居多的生产队添了许多快乐,特别是单身男人,很有些想人非非,不吃饭的时候,也有口水在嘴里响。我和她们中间的几个,成了很好的朋友,因为家庭相似,都有问题, 似乎因此就更有话说——薇,我却不认识。在我的印象中,她很沉默,有一双固执的眼睛,短发,算不上漂亮。只有一次政治学习的时候,我坐得离她很近,她的眼睛一动不动,满是对面青山的影子。


我到生产队以后几个月,她就疯了。和我一样,她也是十七岁。有人说,她不疯,因为在她的床下发现了一张被撕破了的毛主席像,上面涂满墨迹。检举她的,正是同住一室的同学。事情就是由这个发现引起的。说她疯了的是医生,他确信薇曾经在北京看过精神病大夫。而她本人对这件“重大的反革命案件”的态度,似乎使双方的看法都加强了。她平静地承认事情是她做下的,看不出惊慌或负罪。她说:我最爱的,是我爸爸。可是他被送 37 65284 37 24769 0 0 2396 0 0:00:27 0:00:10 0:00:17 5300到农村“五七”干校去劳动。


图片来源新剧网


双方继续争论:

——疯子不会说这么清醒的话。

——疯子才敢说这么不清醒的话。

都对。

——你认为她的话很清醒了?

……


——你没说同样的话,仅仅因为你不敢?说她疯不疯无所谓的是公安局。她被宣判为“现行反革命”,判刑三年,监外执行,强制劳动。在这之后,反对的人也同意她确是疯了。而想把政治罪责归咎于生理疯狂的医生,改口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她就算是疯了。在一连串斗争会之后,她被迫迁入一个草棚单独居住。当地人对“反革命女学生”的好奇渐渐消退,她的故事对我们来说又过于平凡,几乎没有人再留意她的存在。到她真疯的时候,人们反而记不得她是怎样、为什么才疯了的,好像她从来就是个疯子。



因为森林,我们初到的时候,这里几乎还是一块净土。旱季,特别是冬天,大雾起自午夜时分,仿佛周天彻地的幔帐,遮了山林的睡容。清晨起身,如在玻璃球中行走,树影依了远近,深浅不同,都还在梦里。樵夫的板斧,牧童的牛铃,湿湿地敲破广大的寂静,看是看不见的。假如此刻擦亮一根火柴,是蜡一样的小小一朵橘黄,定睛细看,有无数小小水珠抖动着跃过火焰,尖叫一声,又逍遥着去了。这时走上山去,在天地的一色中会欢欣到不知怎样安置自身才好,欢欣之余,又顿生幸福苦短的无奈。


往往,雾越大,天越晴得好,破雾的时候,几乎壮丽。先是觉得头顶一片暖意,像有一把金霜凌空撒下,接着,雾就融化了,快到人还没有醒过来,身已在灿烂中,世界新鲜得好像昨夜才刚刚铸好。夏季,多雨。有时还来不及从山上跑回队里,暴雨已过。站在高处一望,树都绿着,绿得各自不同,隆隆的残雷声中,天地间到处都是水珠滚落时的闪闪反射。


地面的水洼,无论大小,都聚满了大群蝴蝶,翅膀颤颤地扇动,不飞去;雨水聚成细细的泉,沿着藤蔓流下,汇成一个个小潭,一弯弯小小的虹把潭罩住,手伸进去,就变成七色的了。更不用说天空中的大虹。夜晚,残存阳光不知何处去,徘徊倘徉,花朵一样懒洋洋地开放在一切景物的边缘,伸手却什么也抓不住。这样的夜晚在山路上行走,虽然提着砍刀,也会被认为天使了。


在林中劳动是一件辛苦的事。即使不砍树,走路也要带着刀,砍开纠结的藤蔓,防备草丛中的毒蛇。竹根腐朽的地方往往藏着巨大的蚁窝,不小心踏上去,会招来蚁群的攻击。山蚁呈红褐色,体型很大,列队爬过朽木时景象壮观。最讨厌的是山蚂蟥,虽不如水蛭大,叮咬之后,血流不止,经常弄湿裤管。女人们尤其要穿上蚂蟥袜。砍树的时候要先看长势,才决定在哪里下刀。遇上黄梨等硬木,一刀砍下去,虎口震得生疼,而且要开很大的口子,树才倒下去。偶然碰到龙血树,不知轻重的生手会溅满一身鲜血般的汁液,树身又很软,犹如人的身体,寒毛会“嗖”地一下立起来。



但是,在我能够用手中的刀砍倒一棵一棵大树的时候,我肯定了自己。我不再恐惧。千百次运动后的手臂鼓胀起来,血液在脉管中畅快地奔流,一种不仅是物质的东西在我的身体内暗暗生长起来,渐渐有力量。同时,一些过去同我深深重合的影子渐渐离我而去。我坦然起来,感到一阵轻松,犹如感冒突然间全好了一样。人长大原来也只需要一个瞬间。我开始信任自己,那很像小时候打篮球,突然有一天能够摸到篮筐,却弄不清什么时候有了这能力。我不必再从别人的瞳孔中去证实自己的影子。劳动使我健康起来。


有许多次,我坐在林中砍倒的树身上,深深地吸一口烟。风从林子深处吹干了我头上的热汗。眼前视野开阔,远山一层淡似一层,在阳光和云的游戏中忽明忽暗。我和身边的一切没有区别,都只是自然的一部分。我知道我找到了一个友人,它很宽大,足以容纳许多生命。我并不对它娓娓谈情,只是倾听和注视。它也并不溺爱我,只是暗示。这是一个生和死并存的世界。死亡的迹象惊心动魄:一些巨大的古树已经腐朽,厚厚的腐叶层上每天铺满新的金黄;可同时地下窜出尖笋,枝头长满新芽。死,透露了自然的本意:生命重在过程,目的却仅在次要。新生令人想到无限;可它的蓬勃热烈又决没有哲学的酸腐。


阳光下,万物并荣,生而复死;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没有两棵树完全相同,自由就是它们自己。而在山下不远的人间,真理、道德、秩序却像鱼刺一样苍白、贫瘠、抽象而悖理,我每次在村后小河中洗脚,都会有成群的小鱼啄着我腿上的伤口,使我得了抚慰;我走上山去,用手指触动大株的含羞草,在叶片收拢的瞬间,意识到尊严;一片黄叶,在溪水的转弯处久久盘旋不去,让我懂得了命运。


若说人人都需要欣喜或忏悔的去处,山林就成了我的教堂。在阳光和绿叶之间,我头一次有时间回首,想起受难的父亲、病中的母亲和尚小的妹妹;想起我的同学和朋友;所恨和所爱,侮辱了我的和我侮辱了的一切,禁不住失声而泣。在大自然接纳了这一切之后,我觉得心慢慢沉下去,沉到它该在的地方,同时问:我是谁?我对我是谁感到满意吗?我慢慢知道这个问题的严肃,走下山去。


我几次碰到薇。她的衣服已经破烂到遮不住身体,被剪去的头发还没长齐,蓬乱着。她脸上污黑,对我痴笑。她从山上走下来,怀里抱着一段芭蕉树干。她不吃食堂的食物,住在风雨无遮的草棚中,守着仅有的一只木箱。夜里,她开始凄厉地嗥叫。



我相信,当年的知识青年都从大自然中得到过什么,特别是心灵方面。我们的所得,对今生的影响很难直接估量,许多人只是不自觉罢了。而自然付出的宽大和善意,所得的回报却是毁灭。在一九六九年开始的大规模垦殖中,出于政治目的而非经济效益的行政命令,一道接着一道。随着大批知识青年的到来,“会战”一个又一个地展开。在方圆数百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每天有数万人上山。这直接就是屠杀:刀锋过处,百年老树和新生的嫩草都被砍倒,远处回响着炸毁树根的爆破声。在硝烟中倾覆的蜂巢里,飞出失了家园的蜂群,疯狂地报复。


故事之一是:被蜂群追逐的一个知识青年,从山上逃到山下,又跳进河水,在探头呼吸时被活活叮死。事后,盖满了整条河面的蜂群顺水漂流,和牺牲者同归于尽,显示自然法则的多情与严酷。被砍光的山坡上,万木横陈,在近晚的血红天色中,现出战场阵亡者的悲壮与无奈,经过一个旱季,已经全无绿意,变成了一堆堆干柴,遍布了几百个山头。记得有一次,整个农场统一烧山,我们从山上下来,都聚集在分场的门口。那天庆祝“会战”的胜利,因而有酒。整个下午,高音喇叭都在广播放火的时间,大约下午六点钟,点火的命令下达了。我们喝了几口酒,都走出来看。小说家阿城事后在他的名篇《树王》中描绘了当时景象:



——太阳将要落山,大家都出来站在草房前。队长和几个老职工点了火把,沿山脚跑动着,隔一丈点一下。不一刻,山脚就连成一条火线,“劈劈啪啪”的声音传过来。忽然风起了,我扭头一望,太阳沉下山峰,只留亮亮的天际。风一起,山脚的火便振奋起来,急急地向山上跑,山下的火越大,山头便愈黑。树都静静地躺着,让人替它们着急。


火越来越大,开始有巨大的爆裂声,热气腾升上去,山颤动起来。烟开始逃离火,火星追着烟,上去十多丈,散散乱乱……火中一棵大树腾空而起,飞到半空,带起万千火星,折一个跟斗,又落下来,溅起无数火把。大一些的落下来,小一些的仍旧上升,百十丈处,翻腾良久,缓缓飘下。火已接近烧到山顶,七八里长的山顶一线,映得如同白昼……山顶,极小的一只麂子箭一般冲来冲去,刚刚腾跃起来,半空中划一道弧,刚一落地,又扭身箭一样地跑……麂子终于不动,慢慢跪了前腿,头垂下去。大家屏住气,最后看一眼那麂子,不料那生灵突然将身耸起,头昂得与脖子成一竖直线,又慢慢将前腿抬起,后腿支在地上,还没待大家明白,便箭一样向大火冲击,膛起一串火星,又高高地一跃,侧身掉进火里,不再出现。大火刹时封了山顶,两边的火撞在一起,腾起几百丈高,须仰视才见。那火的顶端,舔着通红的天底。我这才明白,我从未真正见过火。也未见过毁灭,更不知新生。


山上是彻底地沸腾了。数万棵大树在火焰中离开大地,升向天空。正以为它们要飞去,却又缓缓地飘下来,在空中互相撞击着,断裂开,于是再升起来,升得更高,再飘下来,再升上去,升上去,升上去。热气四面逼来,我的头发忽地一下立起,手却不敢扶它们,生怕它们脆而且碎掉,散到空中去。山如烫灼一样,发出各种怪叫,一个宇宙都惊慌起来。



大火熄灭之后的早晨,我走出草房,伸一个懒腰,臂却在半空中停住了。世界变得简简单单:天上空荡荡的,没有风,没有云,很蓝;山丘小了,夜一样一个连着一个,黑得几乎虚无,像是被覆盖了的尸体,隐隐约约,一直排到天边,偶尔有远树的残桩,在天地之交不动,如同平面的舞台布景。阳光很好,不再有雾,静得瘆人。


我们提着锄头走上坡,脚下的感觉像是踩在松脆的皮肤上,我们走得很小心,生怕比我们更轻的山会突然塌下去。我们用锄头开挖梯田,样子好像在找寻遗物;挖了许久才看见红土,红土还温热着,凝固的血一样“哗哗”地流下去,盖住了一部分黑色,留着另一部分。我们又在梯田的中央挖出一个个宽、高八十公分的正方坑,叫做“穴”,正好可以蹲下一个人;就像在切开的肌肉上又打了一个个洞。然后,从苗圃里移来尚无生意的橡胶树苗,植入穴中。远望,旧日的青山仿佛插满图针、解剖过的一具具尸体。



我们终于消灭了原始森林中千年的腐败,把大自然改造得同我们一样了。天地间不断循环的水分——曾经牵着森林,在昔日无霜无风的亚热带中翔舞,养育了无数生命,更包括人类——今日已不再润泽一切。自然生态平衡被粗暴地打破,生命的链被盲目地切断,终于招致报复。不久就传来霜冻和风灾的消息,在一些农场,被冻死冻伤的金鸡纳霜和橡胶树苗在狂风中倒伏了。


薇是彻底地疯了。她常常独自走上山去,回来以后就坐在草棚的地上,沐着一片枯涩的阳光,更显出脏来。她的身体靠在那只木箱上,吃着切成片的芭蕉树干。她仍然算是队里的职工,会计因为害怕走近她,就把她的工资扔在草棚的地上。钱被队里的孩子们拾去买糖。她的衣物被成人拿走穿在身上。人们起初被她深夜的嗥叫惊醒,走出去制止;还叫,就用绳子把她捆了,打过。之后,就由她去叫,渐渐不再愤怒,也不再走出来——习惯了。


在群山还是一片青绿的时候,北京又来了一位和我年龄相仿的知识青年。因为曾拉手风琴,就留在了分场部,参加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没有分配到队上。我和他经常走动,慢慢成了朋友。他的琴确实拉得好。几乎每个星期天的早晨,他都抱着琴,走到草房后的空地上去,他的头顶上就是晨光初照的森林,常有很白的云低低飞过,在我们眼前化了。他坐在一把木椅上,低着头,在琴声响起之前,像是睡着了,直到他的右手被阳光照亮,才开始在黑白之间飞奔起来,引得不知名的鸟在林中深啼。他拉《杜鹃波尔卡》、《云雀》和《在水波上》。听众中真正懂音乐的,是我的另外一位失恋了的朋友。


记得初来的时候,他常常和他的女友一起,在晚会上用小提琴演奏革命歌曲。他在掌声中鞠躬,脸在汽灯下笑着。后来,他的女友离开了他,而且去了省城昆明,和我们不是一回事了。他是上海人,家却在北京,也算北京人。因为有病,他就很瘦弱,脸细细白白,双手如绵,也很白,女孩子一样,却有一双愤愤的眼睛。他的病起初在肺,咳嗽,有时吐血,后来到了肾,加上手软,劳动时就很不行,队长就常提到他的“资产阶级”家庭,作为批评。



在他的女友走后,他经常一人在分场门前的土路上走来走去,时间总在黄昏。他走起来很快,不像散步,而且一定在同一地点转身往回走,就有人议论说,农场又多了个疯子。晴日的傍晚,万木梢头的光线像鸟翅渐渐收拢的时候,天上的云就愤怒起来,渐渐变成血色。在这样的时刻,他会突然停住脚,举起双臂,又放下;走几步,再把两臂平平伸展开,像一具钉在路面的十字架。之后接着又走,直到天黑才回来。我终于忍不住,问他想些什么。他看了看我说:他盼望会有一辆拖拉机开过来,从背后撞死他。我问他是不是因为失恋,他忍住咳嗽,指指胸口说,不完全是;他说他太丑了……人太丑了。


我突然明白,他所说的丑,乃是相对于自然。


——走出城市蛙鸣般的政治,自然界是太新鲜、太明亮了,囊括其中的生命形态洒脱奔放,同人间的秩序相较,对比又是太强烈了。每日感官所触,受到震撼与感动。久而久之,成了精神的庇护和寄托,仿佛无意中同肉体达成了默契,只说不出罢了。自然界的影响,使我们看到人事的荒谬,但我们仍是铁砂,终于无法彻底解脱。这时,思想就仿佛走上空中的绳索,又无退路,一不小心就会跌落下去。所以,我的多感的朋友,只有用在我看来如同哈姆雷特一样的身体语言,诉说他对生存的困惑了。事后我突然想到,薇的真正发疯,一定是在山林毁灭之后。我也意识到,她的疯狂道出了我们的处境:一边是暗示着生命初衷、不断更新却被毁灭了的自然,一边是她守着的木箱,里面装我们的真理、道德、文化,而在两者之间的她,就是我们——人类——的象征。


1972年,薇终于被送回北京治疗,我当时已经当兵,不在农场了。陪她回去的,是我当年心中所爱的姑娘。她从北京写信给我,提到薇,言语支吾。我回信追问,她才告诉我,检查和调查的结果是,薇在农场曾被强奸多次。我竖起耳朵,终于听懂了几年前午夜过后的嗥叫,想到强奸者就混在深夜跑出来怒喝的人群中,想到她被绳子捆住之后会发生的事,全身的寒毛一下子立起来,愣了很久。为了我在那些夜晚的冷漠和麻木,直到现在我仍然厌恶自己。很多年后的一个晚上,我和一位美国友人站在户外看星,又清晰地听到了从记忆中传来的嗥叫声。我对友人说,活在地球上的,不过是我们在其他星球上的影子。她斜着看了我很久才说:你是说,所以我们才这样黑暗?


烧山以后 51 65284 51 33409 0 0 2926 0 0:00:22 0:00:11 0:00:11 6137一天,我下山的时候在焦黑的山坡上看到一朵花,让我很诧异。花是黄色的,孤零零的,下面有叶,一瓣已经快要枯萎,其他的盛开着。我忽然想到什么,想了很久,却不知该给我想到的事物一个什么样的名称。不想的时候,突然明白,我曾想到的,是人性。此后的许多年里,我渐渐懂得,人性也是植物,需要在美好——诸如水和音乐——环护下,才有清香。我们当时的人性,是在泥污里再三被践踏,又被阳光晒枯了的一条裤腰带。又想到,那花的种子是风带来的。没有风,烧焦的坡上就什么也不长了。



1970年岁末,一位十六岁的上海知识青年砍倒了一棵大树,又被树压倒。树太大,倒下来的时候,天似乎缺了一块,就那么空着。抖动着的枝叶把他遮盖住,找不到了。——他被压在大树的副干下面,发现时全凭了他发自胸腔、猫一样的哮喘声。因为无法动用刀和锄,人们只好用双手刨开他身下的泥土,磨破的手指上沾满血和新鲜的泥。他死在去农场卫生所的路上。被砸碎了的身体没有出血,蜡一样的洁白。


事后,农场照例请死者的家属来一趟,表示歉意,虽然他的尸体在没有冬天的西双版纳已经被早早地埋葬了。来的是他的父亲,约莫五十岁,看上去更老一些,花白平头,微胖。他在上海的大工厂,好像是炼钢厂工作,是无产者。来了以后,不哭沉默,提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儿子出事的地方。去的那天随行者很多,大都是知识青年。


那是山中的一片谷地,天空还缺着,砍倒的树静静的还在,只是枝叶都枯萎了。大家都不说话,父亲默然站了良久,祭奠工友似的,摘了帽子。他走过去,蹲下,用手摸了摸树身,扭头问:是他砍倒的吗?有人回答了:是。父亲说:噢,是他砍倒的。



他又转过头,手在草丛中摸,摸出来的,竟是一把砍刀,已经锈了。有人识得,说正是他儿子的,那天大家都慌,顾不上,忘了。父亲用眼睛把刀看了,在手上掂了掂,站起来,问:树还要砍吗?大家回答是,在一日就要砍一日,这就是生涯了。他屈着手指,指定了大家,又放下,说:那,以后小心了。


我记得,在场的,都哭了。


直到离开西双版纳,父亲没有再说别的,只带走了那把刀。他的安详,使我明白,他把死去的儿子看作劳动者和创造者,而非笼统的“政治牺牲品”,如后来人们所说的。他没有抱怨什么;悲伤,又满怀敬意和骄傲。我永远记得那个总是把砍刀扛在肩头,鹿一样在山上奔走攀援,能砍倒大树的瘦小孩子。他死在劳动中,所以几乎像战士。“文革”以后,当我看到那些充满怨言的“知青文学”时,我对自己说:嘿,他们把一个人第二次杀死了。在我渐渐懂得,艰难和困厄乃是普通中国人的正常生活之后,触动我的,反而更多的是力量。


和我两年中朝夕相处的农民们,并不相信需要等待的“天国”。他们宁愿种下同样需要等待的橡胶,用粗糙的手握住时光,磨短自己的生命。橡胶树长成之后,他们用胶刀割开树身,白色的乳胶在日出前一滴一滴流进胶碗;也许在橡胶树长成之前,他们已经死去,被埋葬,像山上的树一样。我们曾经自以为可以为他们做些什么,结果什么也没做成。除了少数做过教师的,把一些汉字和数字教给了他们的孩子们,使他们在将来,可以做一些在山上放火以外的事情。我们在他们的生活中,始终是局外人。而我们从他们,至少学会了谋生的手段,安顿下来,在劳作中领悟到一点过去不懂的生存的真意。



回想那两年中发生的事情,真正能称为快乐的,很少。但我们却常常快乐着。竹子青青地就砍下来,做成水烟筒,枪似的端着到处走,竹筒的开口很大,吸的时候须侧着脸,像在倾听赞扬,然后把得意和烟一起吐出来。夜晚举行的“精神会餐”,大家围坐在油灯的灯影里,把各种吃过没吃过、听过没见过,或者干脆想象出来的食物讲得像鬼故事一样惊心动魄。一封家信会读到像绢一样软,青橄揽似的久久回味,要是收到包裹,那就是节日了。我也开始恋上一位姑娘,却总没有机会单独在一起,只能心中暗暗欢喜着。——太多的期待,就像虽说破旧的衣服上却绣满了花。


队长姓刀,比我们大不了几岁。他有一张典型山地人的脸,笑或不笑都很突然,却没有做过警察。他的民族叫碧药,美丽动听,人数不多。也许因为日常生活同刀的关系太密切,取汉名时就指刀为姓,要不就是原名的直译,乍一听,怪吓人的。有一天,他刀一样地走过来,约我三天以后到他家吃饭,说是终于找到了原料,做得出真正的“民族风味”了。


我很兴奋,准时去了,而且事先摩拳擦掌地想象一番。他也才从山上回来,邀我在火塘边坐下,郑重地洗了手,又郑重地打开锅盖——锅却是空的。原来,他的娃娃们已经把“民族风味”吃光了。他撵着要打,被我拉住了。我看着空锅,突然笑起来;他起初红着脸,后来也笑起来,突然收住,接着又笑,笑得前仰后合,许久才停下来。


少数民族是最讲信誉的,临走, 他保证再为我做一次,而且要在锅上装上一把锁。直到离开农场,我仍没有吃到“民族风味”,不知那究竟是什么,也许他再也没能找到原料。十七年以后他重提这件事的时候,吓了我一跳。我早已忘了的,他仍然记得。他邀我去他家,说现在什么也都有了。因为忙,我不能去,就说:下一次吧。他看着我,说:下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1986年秋天,为了寻找影片《孩子王》的外景,我又回到了西双版纳。我就是这一次见到了刀队长,而且决意要去看看我的生产队。



沿途已不是旧日风光,公路两旁的山坡上长满了橡胶树。年老的,树身上有整齐的刀痕,挂着胶碗;年轻的,还没长成。正是落叶季节,梯田带上竟也有枫叶般的鲜红。但往日幽深的原始森林已永远不再了。分场的房舍似乎曾经新过,现在已经破旧了,门口已添了卖冷饮的小棚。“丰田”旅行车在这儿仍不多见,引来了围观的孩子。车子开到生产队的时候,我竟然心跳得很快。


队里的布局没有变,只是围着场院的变成了几排瓦房。据说是一场大火烧光了所有的草房之后,新盖的。墙上的白粉已经脱落,黑瓦上长了绿色的苔。那天是假日,院子里许多人,或坐或立,娃娃们永远跑来跑去。我发现,一些老人早已死去;当年和我们一同上山干活、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早已做了母亲,脸上也有了皱纹,渐渐老了;孩子和母亲长得很像,使我恍惚间觉得时光倒转了。


我被邀入厨房喝茶。厨房还是草舍,仍须低着头才能走入。里面很暗,地上散乱着大堆玉米,金黄或紫色的;老人们坐在地上,用手握着两根玉米,互相摩擦脱粒,一如当年。光线射进有缝的竹墙,割开淡蓝的烟气,把人映得像一尊尊佛。灶内火光熊熊,柴烧得旺,不时爆竹似地响一声;烟气上升,吹拂梁下结成穗的灰,空气辛辣而芬芳,茶很热,也很苦。一条狗走进来,大大地张了一下嘴又走出去。娃娃们聚在黑暗中,眼睛很亮地盯着我看。我突然觉得似乎从来不曾离开过这里。


我在下车之前对同行的人说,不要告诉他们我是谁。——十七年过去了,我又长了很长的胡子。我穿过场院,走到队后的小河边。河比记忆中的窄了些,对岸的苗圃中有一缕清烟。我走回来,终于忍不住,问:你们可记得我是谁?人们低下头,静了一会儿才说:你就是那个陈凯歌。当时,一树我在的时候还没有的红花在铅灰的天空下怒放,一个早已失去树身的树墩在娃娃们的屁股下磨得很亮。我知道,他们将留在这里,守着橡胶树。树死了,他们会种上新的;人死了,还会有新一代接上。“天国”仍然需要等待。


我在来美国之前整理旧物时,偶然翻到一本日记。写尽了悲喜的本子中夹着许多蝴蝶的标本,是农村生活的闲暇所得,因为不会处理,弄脏了本子。忽然我觉得这些残破的翅膀,包括那些污痕,恰似我在农村的生活,是可以横看、竖看的。用黑泽明的话说就是:我的青春无遗憾。


1971年,一名陌生的军人走进我正在午睡的草房。他问我:你就是会打篮球的那一个?我回答:我正是那一个。他又问:你愿意当兵吗?我说:我愿意。他说:好。明天一早就走。我说:好。明天一早就走。恰是那天下午,我所爱的姑娘从北京探亲回来,我庆幸终于能在行前见到她,但我们还是没有时间和机会单独在一起话别。第二天早上,她没有来送我,因为那会是一个困难的告别。我再见到她,时间已经又过去八年。


1976年,毛泽东逝世以后,上千万的知识青年终于以各种方式陆续回到了城市。他们走了;又好像从来不曾离开似地回来了。他们站在熟悉的街头,做梦一样弄不清到底出了什么事——再也没有想到,十年追寻的终点竟就是起点本身。他们一直走在上面的,是一个圆。当他们再次站在起点上时, 鬓边已有华发。他们把过去留给了田野,而将来可能是另一个圆。他们想得到的,可能就和他们并肩站在也是终点的起点上,却隔着时间的界限。他们不知道能否再走完这个圆,也不知道在走完之前,那期望是否已经消失。


他们茫然若失,徒然意识到他们在农村的根已经长得多么粗壮,却不得不在城市喧嚣的暮色中再次成为局外人。在知识青年大撤退的时候,许多地方出现过相同的情形:为了减少旅途负担,他们在临行前把木制家具,特别是衣柜,抬到公路边低价出售或干脆弃置了。这些数目庞大的家具,五颜六色,成为知识青年生活最后的展览。


我的一位定居云南的朋友曾经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他买了一个衣柜准备装上卡车时,却发现衣柜里蹲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手里拿着的纸上写着:我的妈妈爸爸回城了。我不能回,因为我没有城市户口。带着我,他们也不能回。我不哭,是个很乖的孩子——我的朋友是个心肠很硬的人,说到这儿,说不下去。当他抱起这个男孩,沿着长长地排列成两行的家具,仿佛参加一个葬礼一样走去的时候,果然不哭的孩子,伏在他的肩头,始终回望着他的父母离去的方向。


我的朋友和同学张晓翔,1970年死于黑龙江省嫩江平原的农场中。死的时候,正是北国的冬季。他与我别后,亦即他生命最后一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去我以为他去了的河南,而去了更远的北方。为什么?我不知道。到我得知死讯,他坟前的青草已经荣枯五度了。我曾于无意间翻到一只当年写给他的旧信封,地址就是河南的那个,里面却没有信。我一直疑惑,为什么写了信封,信反倒没有写?可当时情形,是怎样也记不清了。后来细看信封才恍然若悟:那上面的日期是1971年——那时他已经不在人间。我点了一簇火,烧掉了那个信封,灰烬向上卷曲,像一个慢慢绽开的笑容。


他死于一种叫做“出血热”的地方病。据说确诊的病人,只须在尾骨处刺破,放出一股黑血,就可痊愈。而他被误诊为重感冒,在持续高烧之后,进入弥留。当时,有几位四中的同学围在身边。其中一位告诉我,晓翔临终前几月念念不忘的,竟是一份在“文革”中发行过、后来停刊的小报,叫做《解放全人类》。


借口“出血热”是传染病,他的尸体一度被农场的负责人弃于深雪,后来朋友们找到,殓入棺木,暂时放置在一个浅浅的坑中,因为即使用尖镐也刨不开深深的冻土。整个冬季,他的面容在松涛和大雪中栩栩如生,嘴微张着,显得有些焦虑,仿佛等待着春临大地时的复活。


安葬的日子是在暮春的一个下午,来的还是那几位同学。墓坑挖好的时候,天已黄昏,周围春深似海。纷披了新叶的白桦像一队远近走来的嫁娘。空中有成群锐叫的燕子,泥土中的热气醉了似的升起,远山淡淡地紫着,夕阳把山坡照斜了。朋友对我说,这时匆匆走来了一个姑娘,是知识青年模样,却没有人认得。她先是把一丛野花散入墓内,祭奠了,又取出一篇诔文,在棺木前念了,诉说晓翔的平生事和她的抱憾与怀念。诔文是韵文,听上去有些怪,要不就是她太平静,却仍有几滴清泪。事情做完,并不和谁打招呼,匆匆地又径直去了。


男人们先是惊奇,后来悲伤,扶着锄头呆立,终于没顾上招呼,也不知该从何问起,让她走远,消失在远烟暮色之中。更令他们诧异的是,晓翔生前从未提起有过什么女朋友。其后的每个清明,都有相同的野花在晓翔的墓前烂漫着,然后枯萎,如是者八年。也许到了第九年,她回城里去了。讲故事的朋友终于不认识她。


我问他为什么不问一问,他看着我有些诧异,短短地笑了一声,说:好比她投在墓里的野花,叫什么名,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她是谁,当真那么要紧吗?我们——包括那女孩——和晓翔是同时代的人,要说我们和他的不同,那只是:我们失败;他死了。


由于那八年间墓前野花的盛开与枯萎,我起初感动于人性的美好在黑暗背景下放射出的固执光亮,此刻却忽然领悟到:那姑娘谁也不是,甚至可能从来不认识张晓翔,唯其如此,她投给晓翔的野花,无意中祭奠的,竟是一个时代。


一个诗人这样总结那个时代:“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贵,是高贵者的墓志铭。”另一个则说:“我要用手指指那滚向天边的波浪,我要用手掌托起那太阳的大海,我摇曳着曙光——那枝温暖漂亮的笔杆,用孩子般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后者后来疯了。他出院以后在一家研究所找到一个看门的工作。用套在手腕上的橡皮筋套住一束束报纸,从小小的窗口伸出手去,交给经过黑暗门廊的过客。


选自陈凯歌著《少年凯歌》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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