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禄 刘卫东 | 人工智能写作 :创意写作的新景观 | 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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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写作 :创意写作的新景观
张永禄 | 上海大学中国创意写作研究中心教授
刘卫东 | 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
本文刊载于《探索与争鸣》2021年第3期
非经注明,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人工智能研究和开发的历史并不长,但发展迅猛,正在成为世界各国的重大战略。在很短时间内,人工智能迅疾完成了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飞跃性转换——从自然科学(工业领域)到社会科学(法律诉讼、新闻),再到人文学科(艺术和人文)等领域的全面展开。“人工智能 +”的思维正成为各行各业的共识,连写作领域也未能成为“例外状态”,被积极卷入这股潮流中。机器人写新闻,机器人做广告文案策划,机器人做影视编剧,机器人写自由诗、古体诗,还写小说……越来越多的测试表明,写作机器人多次迭代后创作的作品已经超过“一般人的平均水平”。机器人写作的“行为”及目前的“作品”带给文艺界很大争议,文艺界对机器人创作的态度和社会大众对人工智能的态度大体差不多,技术乐观派认为机器人是人创造的工具,它为人类造福,处于人的控制下 ;人文悲观派则担心机器人有一天具备自我意识,超出人类的控制,进而控制或毁灭人类。这两种思路都建基于人类对科技创造能力的自信,但科技万能的神话及其 20 世纪以来的破灭,应该让我们认识到现实科技能力的有限性。与其纠缠目前无休无止的争论,不如从各自领域开展一些实证性研究,观察人工智能在各自领域做了些什么,效果如何。
就人工智能写作领域来说,智能写作可以看作数字化时代的创意写作。它是把现有算法、自动化技术与写作构成的基本条件和规律,以及语言符号形式化相结合的类人写作的过程与形式,其目的指向是文化创意产业服务的写作工业(或称之为创意写作产业)。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必为人工智能写作过于担忧,因为智能写作的水平根本上是由大数据技术和算法的进步来支撑的,而人工智能写作的“产品”是文化工业产品,其根本作用就像很多当下网络文学作品一样,是文化工业的“可乐”,大可不必去纠结它们是否能成就今天的《红楼梦》或者《追忆似水流年》。毕竟,复制的蒙娜丽莎的“微笑”永远不能取代卢浮宫博物馆里那神秘诱人的微笑。
人工智能写作是数字化时代创意写作的新形态
在很多人看来,把人工智能写作作为一种创意写作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创意写作和传统写作相比,就是强调了“创意第一性”,而智能写作恰恰是一种“模仿”,毫无创意性可言。这是对创意写作及其教育理念的误解。整体上讲,创意写作和人工智能写作面临着共同的时代语境、分享着共同的写作理念、承担着共同的文化使命,在数字化写作语境下它们可以联结互释。
第一,人工智能写作进一步解构了创作的天才论。创意写作的一个基本主张就是破除创作的天才论,认为人人都有写作(write)的潜能,经过一定的训练都可以成为作家(writer)。虽然鉴 于对人脑和心理机制的“黑匣”研究水平限制,我们尚不能从科学上完全解释清楚作家的创作心理过程及心理机制,但大体图谱和过程还是清楚的,18 世纪以来的实验心理学证实了普通人都有潜能(这个潜能包括了写作的潜能)。创意写作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把这种潜能激发出来,实现创意创造的自由。美国 120 多年的创意写作教学历史已证明了普通人成为作家的现实可能性。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创意写作理念激发了人工智能写作,但人工智能作为一种类人的智能存在,它在很多方面,诸如材料的收集、记忆和处理上都比普通人强大得多,既然一般人都能写作,机器人能写作也是自然的。反过来,智能机器人可以写作的事实又强化了一般人能够写作的理念。从智能写作的现状来看,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写作软件,它们作为人工智能辅助写作形式,为普通人提供了写作格式及内容模板,辅助人类作者更快捷地创作,或模板化地批量创作。写作机器人在新闻、广告等领域能部分地独立开展一般性的写作工作,比如腾讯财经开发的新闻写作机器人“Dream Writer”能进行财经新闻报道 ;新华社机器人“i 思”以音频部见习记者的身份入场“两会”,对代表委员进行采访,收集“两会”的大数据进行分析,与关注“两会”话题的受众进行新闻互动, 以特约记者的身份与主持人连线报道“两会”。在文案等应用写作领域,阿里巴巴的人工智能文案早已突破傻瓜式的机器模式,提供描述型、特价型、实功效型、逗趣型、古诗词型等八种类型 的文案写作风格,生产出来的文案品质与人写的文案并无二致,顺利通过了图灵测试。以上事 例说明,在应用写作领域,智能写作机器和普通人经过一定训练,可以承担同类工作。从天才写作到普通人写作,再到机器人写作,这条线索明晰表明,随着科技观念的进步和随之而来的文化 观念的解放,写作已经成为一般的智能型活动,不再是所谓的天才的特权或专利,特别是机器写作的加入,或帮助人类写作,或部分地代替人类写作活动,本身就是人的写作的解放和人行为自由的表征。对潜能的发掘,是写作机器人研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至于相关科技会不会进步到机器人也具有无穷无尽的潜能——和人一般甚至超过人,现阶段应不用操心,人工智能专家王飞跃在解释著名的“广义哥德尔定理”时说 :“算法智能远小于语言智能,语言智能远小于想象智能。”荷兰特文特大学的计算机科学教授瓦妮萨·艾夫斯也说 :“智能机器人必须具备心理、文化、社会和情感等方面的配置,才能承担实实在在的社会职责,并与人建立有意义的关系。目前的机器学习方法还达不到这样的发展状态,未来的机器人也不过是我们忠实的助手而已。”这也就是说, 机器人不是神一般的“天才”,更不会是控制人的“神”。机器人的潜能就是人的潜能的表征,写作机器人的能力也应该是人化的创意写作的机械形式表达。可以预言,有了智能写作机器人的参与和激励,越来越多的人会对写作信心大增,会像使用手机和私家车一般,让写作成为一种必备的日常生活形式,创意写作设想中的全民写作时代将有可能真的来临。
新华社i思机器人
第二,人工智能写作是综合学科的“工坊制”活动。虽然 20 世纪 80 年代已有个人设计的诗歌写作软件,但今天的人工智能写作机器属于集体创作(或说创意)的结果,其研发过程是集合文艺学、写作学、语言学、符号学、数学、计机、自动化、心理学、神经科学和脑科学等多学科协作,是多人多学科的团队合作结晶,一个人很难独立完成。一般来说,随着人工智能写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其要求的学科综合度也越来越高,比如简单的新闻写作对符号学有所要求,对心理学和文艺学要求不高 ;广告文案的策划写作,则需要加入心理学、符号学和营销学因素了 ;到了复杂的虚构性叙事,对于符号学、叙事学等要求就很高了。这种学科综合性程度和复杂度越高,开发难度也越大,相应地,随着神经科学和脑科学等学科的加盟,其模型和算法也在快速升级。比如早期诗歌的生成模型主要是速记生成模型,词语随机组合和堆砌,其诗词的词性往往不符合语法要求。后来做了基于模板和模式的算法,其生成的古典诗词的质量有所提升,但可扩展性和灵活性仍比较差 ;再后来出现了基于遗传算法、摘要生成和统计及其翻译的算法,创作的质量进一步提升。最近则是基于网络神经模型,利用了神经网络强大的建模能力,生成的诗词的流畅性和灵活性大大提升,诗歌写作的创意度也越发明显。
人工智能写作机器或写作软件开发的集体性过程,既像今天文化工业流水线生产,又与创意写作的工坊制活动有一致性,而工坊制活动正是创意写作的独特标志。在这个集体大合作中,每个学科既独立担任了相应的职能分工,也为其学科的发展创造前提。如果缺少某些领域学科的有机契合(比如文学理论),产品的质量就很成问题。举一个浅显的例子,作家或文学研究工作者需要提供合适的语料库,在小样本、大样本及全样本之间做必要考量。我们认为小冰机器人的创作存在语料库失当的问题,它选择了“从 1920 年代至今的中国 519 位现代诗人,包括胡适、李金发、林徽因、徐志摩、闻一多、余光中、北岛、顾城、舒婷、海子、汪国真” 的诗作。研究或创作诗歌的人都知道,这些诗人的诗歌流派、风格大不相同,有象征派、新月派、朦胧诗派等,不仅诗歌的意象系统不同,而且语体和表述风格也大相径庭。语料库内部存在很大差异,写作机器人对它们糅杂进行提取时,难免影响诗歌生成中的内部协调性。至少,诗歌研究者要对这些语料做分类等处理,保证提取时的相对纯粹性。这也就很好理解,欧美在研究故事机器人时为何对普洛普(Vladimir Propp)的形态学、人物的角色功能以及叙事学的情节模式等研究成果很重视,因为这些研究具有相当的科学性,表征出高度形式化特性。
人工智能写作在写作活动的模仿性及科学性上也都充分证明了它作为创意写作的可能性和合理性。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数字化时代的创意写作新形态,人工智能写作推进了创意写作境界和创意内涵。从纯粹的记忆到数据采集(data collection),再到作者身份的协同、集体创意能力的放大,这是对群体智慧、群体创意的释放。以前个体性的文学生产方式难以实现群体智慧、创意,这类文本也很难达到群体创意构建的文本世界的复杂和丰富,更难以体现群体智慧和创意带来的接受奇观与快感。人工智能写作时代,“作者”增加了新的语义,“创意”作者(也称为群体作者)出现,一种人与人、人与机的交互协同的新写作生产方式兴起,这是数字时代创意写作的新变化,也是创意写作面向数字化时代写作的必然选择,它必将引起创作要素和要素之间关系的变化,进而是写作和文学生态的进一步变局。在这个伟大的转变过程中,人工智能写作引领的创意写作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如果说网络写作的兴起对写作本身做了一次大的结构性调整,那人工智能写作的推广则很可能是一场写作的革命,它推进了写作和文学欣赏活动从“审美”走向“创意”,也就是说,在人工智能写作的语境下,审美的文学会走向创意的文学。
人工智能写作的本相是“科学性”与“创意性”的协同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写作机器人其实是一个复合体,不是一个有机体,机器人是“类人”,不是人。基于这个基本事实,我们不能用传统的创作过程严格类比或苛求机器人的创作过程。总体来说,人类的写作是“审美”活动,突出创造的主体性,以独具个性的审美创造性为创作旨归;智能写作是“科学”活动,突出写作的科学性、一般性,以生产出能被认可和欣赏的艺术复制品为目的,体现了智能写作是科学性与创意性的统一。
首先,人工智能写作具有与创意写作相通的科学性相位。创意写作坚持写作是有规律可循的,有的写作者是自觉按照艺术的规律创作,有的则是自发在规律驱动下创作。随着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兴起,叙事学和认知语言学等出现,艺术的规律性已越来越明显。艺术成规的基本理论依据在于,社会是有成规的,艺术作为对社会生活的审美反映,艺术创作因而也是有成规的。在葛红兵等看来,和社会成规一样,艺术成规具有社会性、生成性、协调性等特点。承认艺术成规的存在并不是否定艺术的创造性,恰恰是为艺术创造提供了可靠的参考和可能的方向启示。这就像下国际象棋一样,国际象棋规则就是一套生成性成规,下棋的人都必须遵从这套规则,但不同的人会走出不同的棋局,这就是棋局的生成性规则,即便是同一个棋手,在不同的对弈语境下也会走出不同的棋招,这就暗示生成性成规内含了创造性要求。
只有放弃了天才论和创作的不可知论,承认了创作中存在成规,智能机器写作才有了写作上的理论基础——有了规律,智能写作的设计才有了按规律办事的前提。这里不妨比较一下,传统创作的基本条件是丰富的生活经验 + 熟练的写作技巧 + 深刻的思想观念。而智能机器的写作基本条件则是 :一、足够的算料(语料库),机器写作需要必要的素材供大数据的储存与提取之需 ;二、便捷而清晰的算法(algorithm),算法代表着用系统的方法描述解决问题的策略机制,指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清晰的逻辑指令 ;三、算力,即写作规律的语言和表达的可形式化。因写作的终端最终体现为语言符号,不同文体和类型应该有明晰的语法,都要归结到语言上来,这就要求言语的用法(词法、句法、修辞法等)、叙事的语法、抒情的语法等形成明晰的逻辑化(包括形式逻辑和数理论逻辑),从而实现计算机自然语言的表达从语法到算法的转变。这也就是说,文学语法的科学化、形式化水平直接决定了算法的水平(按照哥德尔定律,算法智能是小于语言智能的),进而是人工智能写作的水平。
通过对比发现,人工智能写作和传统写作最大不同就是科学性特征,其对数据和算法的高度依赖,表明它基本是一个数学计算问题。凡是不能被加以数学化计算的都不能进入智能写作的逻辑链条中,否则就会造成输入的模糊和输出的混乱。创意写作基本理论之一,就是坚持艺术成规与艺术创造的辩证性,从模仿写作起步,逐步走向创造。目前的人工智能写作总体上处于“模仿”阶段,是对相应文体成规尽可能尊重的结果,远不到自如“原创”的水平。人工智能写作水平的提升,与其说有待写作机器人深度学习能力的研发,不如期待文学形式符号化水平和算法能力的提升。也就是说,文学研究的科学性与算法科学水平的提高才是根本。
其次,人工智能写作的“思维构型”是从语言的语法(语言智能)到计算机的算法(算法智能)的技术转化。随着结构主义和分析哲学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文学理论家和批评家倾向对文学创作和文学作品做科学性分析,比如普洛普对俄罗斯民间童话的研究采用了形态学方式,分析角色—功能 ;托多罗夫的叙事学研究,开创了叙事语法,研究故事的句法形态过程 ;格雷马斯等人对叙事文的人物关系矩阵、深层语义结构等进行的分析,等等。这些对文学作品的词法、句法、修辞法,以及情节模式、人物关系法则等的研究,大大推进了文学研究的科学化水平和程度,为计算机写作奠定了基础。人工智能写作有一个隐而不显的前提,就是创作之思维构型的形式化可能,因为写作最终是符号化的过程。以叙事文为例,一部作品的形成具有内在逻辑,除了词法和句法等语法外,主题线、情节线、人物关系线、人物弧线等都有内在可把握的逻辑,并且这种逻辑有获得外在形式化的可能。有了这种科学性作为保障,人工智能专家们便可把写作的需要用语法表达(文学语言),然后把语法转化为算法(自然语言),在输出端获得需要的形式外壳。
算法是人工智能工作的原理和核心,它作为一种描述程序行为的语言 , 用最为简洁的方式(各种不同的排序和组合的方法),保证了输入和输出的确定性。正确的算法是目的实现的根本保证,而有效的算法本身是科学。作为一门科学,算法具备五个基本学科特征 :有穷性、确定性、输入、输出、有效性等。一个算法必须具备以下性质来保证其科学性 :其一,算法必须是正确的,即对于任意的一组输入,包括合理的输入与不合理的输入,总能得到预期的输出 ;其二,算法必须是由一系列具体步骤组成的,并且每一步都能够被计算机所理解和执行,而不是抽象和模糊的概念 ;其三,每个步骤都有确定的执行顺序,即上一步在哪里,下一步是什么,都必须明确 ;其四,无论算法多么复杂,都必须在有限步之后结束并终止运行,算法不能陷入无限循环中。对照如上特征,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如果文学作品中的情感无法形式化,便无法获得算法的支持。这说明有些作品,比如直入人类深层心理或无意识等描写的文学内容没有形式化可能,在算法上也更是无法获得支撑,这也让我们看到人工智能写作不是万能的。
再次,人工智能的创意性是集体创意、算法创意和“编码的真实”的结合体。人工智能本身就是人类不同学科知识综合而成的创造力、创意性的体现。人工智能写作作为数字写作的特殊形态和阶段,其创意性不言而喻,它极大刷新了人类对于写作中写作主体、写作过程、写作情感和写作表达及审美等的多重认识。它是当代人用一系列综合性的新理念和技术手段创造出来的一个“主体”拟像,它可以一定程度上取代个体性的写作,来部分解放人,为人服务。当然,这个主体的形成超越了有机体的血脉和基因等神秘生命奇迹,是写作密码(文学和语言的语法)与计算语言密码(算法)的结合,后者构成了智能写作的奥秘。
由此,我们可以重新定义写作的源泉 :不仅来自生活,还来自文学作品。人工智能写作的素材基本来自现存的文学作品构成的语料库,虽然未来不久可以通过场景取像再转化为语料,但它离不开现有文学作品作为参考而来的二度创意。由素材到题材与主题构成,离不开作家个体思想感情的独特表达,这是传统文学创作的基本特征。智能写作在内容上的思想和情感由独特个人表达转向人类共同情感的集体编码,是一种内容的模仿,它的情感是按照指令生成的,是模拟的,而不是原生性的。模拟情感的逻辑在于机器生成的文本中,文本自身携带了该文本所属文化的审美习性和集体情感沉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会结合个人接受语境而不自觉产生共鸣。毕竟,人工智能写作的产品不是写给它们的同类看的,而是为人类服务的,当富有情感的个体和这些带有人类文化习性和情感沉淀的语词相遇,自然会产生程度不一的“共情”现象,这就是人工智能的审美发生。离开了现实中个体的人的参与,人工智能的审美活动是无法发生的(虽然人工作品的审美与人类作品的审美不同,它们分属不同的审美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也构成了人工智能写作作为文学创意活动的重要证据。
作为拟真实的编码行为,人工智能写作的创意性也改写了文学的真实观念,创造了另一种虚拟的思维真实。传统的真实观念执着于创作者体验的真实和情感激发的真诚,并将它作为文学创作的内在发生动机,这种真情实感贯穿于创作的整个过程。但人工智能写作的动机则是外在的,它按照赋形思维和路径思维来开展工作,其生成的作品是思维的产物,而不是情感的产物,我们检验其作品主要是保证这两种思维形式能准确转化为有效的“算法”,否则就会成为任意拼贴的乱码。很多人不满意人工智能作品缺乏“情感”,这是因为机器编码只按逻辑行事,不受情感驱动。它们在本质上是“计算”,不是“抒情”;其追求的是思维的科学性(科学之真),不是抒情的真实性(情感之真)。如果说智能产品生产带有“情感”,那也是计算出来的“情感” ,是需要读者参与形成的情感幻象。
人工智能写作的根本指向是崛起的数字化文化创意产业
发展人工智能写作不是为了和人类写作开展竞赛,也不是为陪人类作家在实验室里做文字游戏,而是作为一种创意写作新形态,更好地服务于当下的文化创意产业。对于人工智能写作的产品,不应将其作为人类创造的纯文学来看待,而是要把它们作为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产业资源,以期其为大众更加美好的精神文化生活服务。我们看到,很多人工智能写作行为都是在现代化的大企业里诞生,直接服务于市场。这正好印证了恩格斯的名言 :“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推动人工智能写作发展的,不是某些科学家的野心,而是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人工智能写作发展了 50 多年,却在最近不到 10 年时间里才取得飞速发展,这和当下时代需求的刺激密不可分。这些年是世界各国创意产业战略实施和文化创意产业飞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同时也是人工智能写作获得飞速发展的第一个高潮,二者在时间线上的高度重合绝不是偶然的,都是由科技大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强力驱动结合创造的文化奇迹。
对照这些年人文社科界围绕人工智能(包括人工智能写作)展开的论争,我们认为在文化创意产业视野下看待和推动人工智能写作,可以绕过一些空虚的情绪,也可以帮我们更好地看待其未来前景和发展道路。在我们看来,人工智能写作对于文化创意产业至少具有如下可能。
一是人工智能写作行为及其作品成为创意经济的重要组成。在文化经济时代,文化及其审美价值作为创意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在审美经济时代,商家卖出的重点往往不是物质产品,而是一种情调或氛围,一种梦想。而且,这些梦想的性质的东西,是与时代的科学技术联系在一起的。”有了写作软件或写作机器人的帮助,大家可以体验一把成为作家的梦想,把白日梦瞬间变成现实。很多写作软件,比如少女诗人小冰在线写作 2.0 版,只要你输入几个词语,就能“秒变”出一首相关的诗来。更复杂一点的如中文本等剧本写作软件,可以在你的思路尚不清晰的情况下,帮你编写完整的故事,让你切切实实体会到当作家和编剧家的快感。如果你能在写作机器人或写作软件提供的基本框架下(譬如在创意写作工坊中在一位诗人或小说家现场指导下)再做一些修改,更好地体现你的意图的话,那创作带来的快乐与兴奋就更明显了。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这种写作软件能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辅以类似家庭医生一般的个人写作顾问,每个人都能即刻地或者系统地写下家族故事(微型族谱)和个人传记等,再与其中一些重要时刻的场景视频结合起来形成超文本,其产品将有可能成为像手机、空调、私家车一般的现代生活用品,其文化与商业前景是不言而喻的。当然,目前这种写作或编故事的体验还处于初级阶段,其带来的体验感相对有限,但意味十足。这是一种比创意写作更为简便和快捷的文学活动,其吸引力有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是智能写作机器创作的产品,属于创意性文化产品。目前,人工智能写作可以分为人工智能辅助写作及机器人创作两类。人工智能辅助写作提供写作格式及内容模板、样板,辅助人类作者更快捷地创作,或模板化地批量创作,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是“样板智能化”“智能创作资料索引”“智能创作策划”。这种辅助写作可以大量地提供文化创意与软件服务,具有较大经济价值,因其可以大大减轻创作者的负担、提高创作效率而获得创作者的青睐。这些软件在影视和戏剧行业已经开始流行,未来越来越多的新闻写作软件、实用文书写作软件、文案策划软件、自媒体写作软件、作文评价与批改软件、诗歌创作软件、故事写作软件、古体诗写作软件、童谣写作软件等也将陆续涌现,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单位使用,成为大部分文字工作者学习和生活的必需品。相应地,文化创意软件与服务行业也将成为重要的文化产业领域。
有学者推测未来机器人创作“在类型文学创作、定向创作方面大有可为,而个人读者购买专属写作机器人为其创作个人专属作品则是其更重要的发展方向” 。这表明,写作机器人的创作可以像当下的网络文学一样,能按照读者需要,高效、及时、可复制地生产出消费型、复制型、体验型的文学作品,满足读者的定向阅读消费,更多的文化企业将以这些作品为 IP,做全产业链的开发。与网络文学相比,在类型文学创作方面,未来的机器人写作可能在创作效率、类型变体与开拓、情节编制、场景虚拟描绘,以及成本上更具有优势,因此也更易获得文学企业公司和平台的青睐。比如阅文集团拥有 1100 多万部网络小说的版权和 9 个网络小说平台,该公司正在探索写作机器人领域,一旦机器人写作能通过图灵测试,超过一般写作者水平,那整个网络文学生态将面临重大变革,至少目前争议不休的免费阅读将变得毫无悬念了。一些游戏公司,已不大购买版权来改编游戏,而是直接用写作机器人参与游戏的开发与设计,这种游戏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形成超文本的游戏链接与游戏情节、过程,玩家玩的游戏带有个人专属特征,大大调动了其参与兴趣。反过来,这些游戏又反哺了写作,实现了由游戏到写作改编的逆转过程。未来不仅网络文学和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离不开人工智能写作,影视剧本写作与改编更是离不开人工智能写作,一些大公司的文案策划和企业品牌维护等文字创意工作都等着智能写作机器来大显身手。
我们如在战略上把人工智能写作及其应用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那么,在实践领域就能自然地把人工智能创作活动及其产品与纯艺术区分开来。人类原创性的文学艺术强调无用之用,追求在某个语种中提供思想与艺术探索的双重高峰 ;人工智能写作则强调有用之用,将其作为大众文化产品与活动,提供娱乐性享受。因此,在人工智能写作的开发上,整体上不要追求其独创性艺术价值,也不要刻意追求独特的艺术体验,更不要追求其深刻的思想性,它们提供的是类文学和类艺术的 VR(virtual reality)文化体验,追求可以科学化的一般性艺术表达和公共性的普通的艺术价值,其科学的创意性大于艺术的原创性。人工智能作品的生命力也在于其作为文化消费品,要面向市场,获得商业上的审美价值。
三是人工智能写作驱动文化原创、产业融合与综合创新。近年来,人工智能创意成为研究的热点,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应用与发展上具有重要意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2018 年发布的《文化、平台和机器 :人工智能对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的影响》中,库利斯(M. Kulesz)指出,“人工智能(AI)可以帮助增强众多创作者的能力,提高文化产业的效率并增加艺术品数量” ,然而人工智能对文化产业的意义并非止于此。人工智能写作作为一种新的文化创造实践,在推动创意在不同艺术类型、文化产品中的转化,促进文化产业的媒介融合、产业融合以及带动文化服务、文化生产和文化创新的结合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在现实的文化生产活动中,“数字技术已成为艺术家的创作媒介,而最近,人工智能,尤其是机器学习(ML),已开始出现在新作品的制作中” 。包括谷歌、“叙事科学”等在内的一大批公司,都在研究人工智能写作对文化创意活动的生产性参与。人工智能作为跨学科、跨艺术类型的写作,本身具有多模态的性质,文学创意从最初的文本形态到以数字化的形式储存、读取、复制、改编、授权,使得创意可以迅速地实现跨产业链、跨艺术类型的现代转化。以人工智能写作为基础的创造实践,使得文化原创得以多模态、多类型地转化,使既有的原创力迅速转化为社会需要的生产力,最大化地实现创意的价值,并使之成为可流通、可编码、可全媒体传播的重要生产要素。而人工智能写作所推动的创意的跨产业链、跨艺术类型、跨媒介的转化,又以其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方式,不仅直接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媒介融合、技术融合和产业融合,更进而带动文化生产、文化服务和文化创新的结合。2019 年罗洛夫· 彼得斯、萨米姆· 温尼格等在《创意 AI :关于创意的民主化与升级》中指出,人工智能创意可以提升人类的潜力,其计算创意(computational creativity)与人类的创意可以互相配合。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由于创意的技术化越来越成熟,加上辅助创意(assisted creation system)的开发,创意的成本也在降低,更多的个体可以参与到创意生产劳动中,即“创造力的民主化”(the democratization of creativity)。人工智能带来的这些变化,使得个体既可以便捷地从事创意劳动,将劳动成果快速地跨产业链转化,也可以使得文化生产的供给有更为高效的生产机制。这三者总体上呈现出个人原创-经济产品生产-社会文化创造不断循环、融合的局面,从而能构成一个民主化的、多元参与的创意系统。正如赛博文化网站的文章《文化产业中的人工智能 :应用与局限》所指出,“人工智能工具已经成为整个文化产业工人的助力工具”,而人工智能则“作为增强人类艺术创造力的一种方式”而存在。个体在创意智能化、民主化和社会化的影响下,成为创意生产劳动的主体——既是微观层面的原创者,也是宏观层面文化创新的重要构成力量。
结语
人类的每一次技术进步都会对文学艺术的形式、文体产生深刻的影响,比如印刷术之于小说, 摄影机和3D技术之于电影,电脑和网络信息技术之于网络文学。现在新兴的人工智能要推动写作的革新,也是顺理成章的,因为先进的技术一定催化新的文化(文学艺术)形式,这已被科技革命和文学发展的历史证明。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学技术推动文学艺术的生产力,正在创造当代写作的“神话”,并迅速改变文艺写作、欣赏、批评的观念,也势必改变我们的文艺与文化生态。
但人类写作的高度决定了智能写作的高度。人类创造的经典文学以小样本或大样本的形式, 甚或以全样本的数据被反复研究后,以相应的符号进入写作的语料库,成为智能写作的前身,成为看不见的“新传统”。整体上,人工智能写作无论多么“自由”,但其根本难度和水准离不开人类现有的文化艺术水平。如果我们要提升人工智能写作的水平,就必须提升人类当前的写作水平。这样,人工智能写作和人类写作便形成了角力,随着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人工智能写作作品会无穷接近人类写作作品 ;反过来,人工智能写作水平的提升,也将倒逼人类写作不断进步。
总之,人工智能写作作为数字化时代创意写作的新形态,既是数字化技术飞速发展在写作领域的必然表现,也是创意化时代人们对美好生活需求巨大驱力的结果,是科技生产力和文艺生产力融会的时代重要表征。其最显在的标识就是科学性与创意性的相得益彰,人工智能写作和传统写作在创作过程、产品生成机制与原理上虽存在一定交叉性,但总体上分属不同的系统。之所以有了人类的写作后,我们还需要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写作,在于人工智能写作在功能上应服务于文化创意产业,特别是人与智能机器交互的写作活动将成为文化创意产业中最有活力和效率的生产性力量。这需要解放我们的文艺观念,树立面向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意写作(包括人工智能写作) 的文学本质观、活动观、生产与消费观等,让人工智能写作在引导和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或文化创意产业上有更大的作为,帮助人们获得更丰富便捷的文化享受和文化权利,这才是发展人工智能写作的终极目的和灿烂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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