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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发文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全文及解读)

通航圈 通航圈 2023-12-24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3月30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2年4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部解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解读

来源:法制司    2022-04-21 14:25:41


日前,我部公布了《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有关情况如下: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0号,以下简称《规定》)由原民航总局于2004年10月12日公布,对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条件和审批登记程序作出了规定。目前,对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相关许可制度已经取消并改为备案管理,《民用航空法》也作出了相应修改。为此,需要对《规定》予以废止。

来源:交通部官网;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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