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朗读 |卷二/52第十四章中保的神性和人性如何成为一个位格 (2.14.1-3)
第十四章中保的神性和人性如何成为一个位格
(对于基督人性和神性解释,1–3)
1.两种本质却合一
b(a)另一方面,我们不应当将「道成肉身」(约一14)解释为道成为肉体或与肉体混合。意思反而是:既然祂选择童贞女的子宫作为祂居住的殿,所以那从前是神儿子的如今成为人子——这并不是本质的混合,而是两种本质在一个位格里的合一。我们相信祂的神性和人性联合,却在本质上各未受损保持原样,然而这两种本性等于一位基督。。
b(a)我们若能将这奥秘与任何世上的事物比较,那最好最恰当的或许就是:人,由两部份构成,即灵魂和身体。a然而人的灵魂和身体在这联合中并不互相混合。灵魂不是身体,身体也不是灵魂。灵魂有一些与身体无关的特点;身体也有一些与灵魂无关的特点;也有一些特点专指整个人,而不能恰当地专指灵魂或身体。但有时灵魂魂的一些特点是用来指身体,并且身体上的一些特点也是用来指灵魂。然而,这些不同的部份组成一人,而非好几个人。这些话表示人是一位却由两种部份联合组成,并且有两种不同的本性组成这人人。圣经也是如此描述基督:一些特点是专指祂的人性,也有时记载一些专指祂神性的特点;却有时记载一些同指基督神性和人性的特点,却不是专指其中之一。圣经有时强调基督两种本性之间的联合,甚至有时将两者互相交替。古时的神学家称这互相的交替为「属性的交通」」。
2.神性和人性彼此间的关系
e(b/a)对于基督神性和人性的描述,若无圣经多处经文的支持,就毫无说服力。a基督指着自己所说的这话——「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八58)——与祂的人性并不相干。e我十分清楚恶人用来扭曲这经文之吹毛求疵的争论:祂在万代以先就存在,是因圣父预定祂作救赎者,也预定众信徒认识祂祂。然而,既因基督将祂降临之日与祂永恒的本质作区分,并强调祂的权威在古时就远超过亚伯拉罕,祂无疑是在宣告关于祂神性的方面。b保罗宣告祂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祂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祂而立」(西一15,17)。e基督自己也亲口说祂是「末有世界以先,与父同有荣耀的」(约十七5 p.);并与父一同做工(约五17)。b这些属性是无人拥有的。因此,这些属性和相似的属性是专指基督的神性。
然而,祂同样也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赛四二1以及其它的经文);圣经也记载:「基督的智能和身量……都一起增长」(路二52),祂也不「求自己的荣耀」(约八50);b祂也不知道世界末日是何时(可十三32;cf. 太二四36),「不凭自己说话」(约十四10),「不按自己的意思行事」(约六38);圣经也记载使徒们看到并摸到祂的身体(路二四39)。a这一切都专指基督的人性。就祂的神性而论,祂不可能在任何方面有长进,并为自己的缘故行任何事;祂无所不知;祂照自己的意旨行万事,也是人无法看见和摸到的。e然而,基督并不将这些属性专指祂的人性,而是视这些属性与祂中保的职份相称。
a保罗的这话表明基督神人两性彼此的交通:「……教会,就是祂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二十28 p.),以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林前二8 p.)。使徒约翰也说:「……生命之道,就是我们……亲手摸过的」(约壹一1 p.)。其实,神没有血,不会受苦,人手也无法触及。然而,那真人和真神的基督既因被钉十字架为我们流血,那祂在人性之上所行的也被归于祂的神性,虽然这说法不妥当,却非毫无道理。还有一处相似的例子:使徒约翰教导:「主为我们舍命」(约壹三16 p.)。所以这里的神性也必定包含人性。a再者,基督仍在世时说:「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三13 p.),的确,以基督所取的肉身而言,祂并没有在天上。但因同一位基督既是人又是神,为了证明两性彼此的联合,祂将祂的人性归在神性之内。
3.在中保职份上神人两性的合一
b(a)同时指基督双重本性的经文,大多记载在约翰福音中,也是最明确地教导基督的真本质。因这些经文都不是专指基督的神性或人性,而是同指二者:祂从父那里领受赦罪的权柄(约一29)、随己意叫人复活、赐人公义、圣洁和救恩;祂受差派为活人死人的审判官,b为的是与父同得尊荣(约五21–23)。最后,祂也被称为「世界的光」(约九5,八12)、「好牧人」、「惟一的门」(约十11,9)、「真葡萄树」(约十五1)。a当基督降世为人时,这些称号是父早已赏赐祂的。虽然基督在创立世界以先与父一同拥有这些称号,但却不是在同样方式或意义上,而且父神不可能将这些称号赏赐给没有神性的人。
b(a)我们也应当在同样的意义上明白保罗的话:在审判之后「基督将把国交与父神」(林前十五24 p.)。显然,神儿子的国无始无终。然而,既然祂的神性隐藏于卑贱的肉体之中,又「虚己」取了奴仆的样式(腓二7,cf. Vg.),暂时撇下祂威严的荣光,就证明祂对父神的顺服(cf. 腓二8)。a在祂结束这卑微后,至终「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来二9 p. ),e(b/a)并被高举为至高的主,使万膝在祂面前跪拜(腓二10)。a祂将把自己的称号和荣耀的冠冕,以及从父那里所领受的一切交与父,「叫神在万物之上」(林前十五28)。e因为父神将权柄和主权交付基督,难道不就是要藉祂的手治理我们吗?因此,圣经说基督坐在父神的右边(cf. 可十六19;罗八34)。然而这只是暂时的,直到我们亲眼看见神。在此,我们也不能替古时神学家的谬误辩解,他们毫不留意中保的职份、也几乎强解约翰福音中的教导,就使自己落入网罗中中。正确理解中保职份的关键在于:一切关于中保职份的描述,并不是专指神性或人性性。直到基督再次降临审判世界,祂要作王,在受人肉体软弱限制的程度上使我们与父联合。但当我们在天上的荣耀中得见神的真体时,那时,基督既因已完成中保的职份,便不再作父神的使者,而再次享受祂在世界创立以先所享有的荣耀。
我们也只能在这意义上用「主」这称号专指基督,即当祂代表神与人之间的桥梁时。保罗的论述与此同义:「只有一位神……万物都本于祂……并有一位主……万物都是借着祂有的」(林前八6)。也就是说,父将为主的权利交付祂,直到我们面对面得见祂神性的威严。那时,祂要将主的权利交还给父神,这样祂的威严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更为明亮的照耀。那时,父神也不再作基督的头,因基督的神性将独立照耀,虽然如今被帕子蒙住。
回顾:
/ 04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1.4-7)
/ 05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2.5-11)
/ 06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2.12-17)
/ 07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2.18-21)
/ 08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 (2.2.22-27)
/ 09 第三章 出自人败坏本性的一切都为神所恶(2.3.1-5)
/ 10 第三章 出自人败坏本性的一切都为神所恶(2.3.6-9)
/ 11 第三章 出自人败坏本性的一切都为神所恶(2.3.10-14)
/ 14 第五章:反驳对自由意志最普遍的辩护(2.5.1-5)
/ 15 第五章:反驳对自由意志最普遍的辩护(2.5.6-11)
/ 16 第五章:反驳对自由意志最普遍的辩护 (2.5.12-19)
/ 17 第六章:堕落之人要寻求在基督里的救赎(2.6.1-2)
/ 18 第六章:堕落之人要寻求在基督里的救赎(2.6.3-4)
/ 19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 (2.7.1-2)
/ 20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 (2.7.3-5)
/ 21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2.7.6-9)
/ 22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2.7.10-13)
/ 23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2.7.14-17)
/ 25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2.8.6-10)
/ 26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 (2.8.11-12)
/ 27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2.8.13-16)
/ 28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2.8.17-21)
/ 29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2.8.22-27)
/ 31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第五诫(2.8.35-38)
33 第八章:道德律的解释【第八、九诫】(2.8.45-48)
/ 34 第八章:道德律的解释【第十诫】(2.8.49-50)
/ 35 第八章:道德律的解释【基督的教导包括律法的原则】(2.8.51-55)
/ 36 第八章:道德律的解释【基督的教导包括律法的原则】(2.8.56-59)
/ 37 第九章:基督到了福音时代才被清楚的启示(2.9..1.-5)
/ 38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之处 (2.10.1-6)
/ 39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之处 (2.10.7-14)
/ 39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之处 (2.10.7-14)
/ 40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之处(2.10.15-22)
/47 第十二章 基督为中保必须降世为人(2.12.1-3)
/48 第十二章 基督为中保必须降世为人(2.12.4-5)对异议的回复
/49 第十二章 基督为中保必须降世为人(2.12.6-7)对异议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