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维扬 | 大历史观与新时代中国史学的创新 | 重建过去:探源工程与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笔谈)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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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据新华社消息,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出席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要坚定文化自信、担当使命、奋发有为,共同努力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6月2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前往中国历史研究院的中国考古博物馆,先后参观文明起源和宅兹中国专题展,了解新石器时代和夏商周时期重大考古发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认识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感知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离不开考古学。要实施好“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做好中华文明起源的研究和阐释。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是继“夏商周断代工程”之后,迄今规模最大的中国古代历史与文化重点研究项目,如何更好挖掘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成果价值,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进一步提升中华文明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学界关注的重要议题。本刊2023年第6期所刊发王巍、谢维扬、李倩倩三位专家的笔谈,分别从文明探源成果的转换与传播、文明起源与中国古史研究、数字技术与博物馆融合等视角,聚焦“探源工程与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希望本组笔谈对推动相关研究、讨论有启发意义。本公众号特此推出,供读者思考。
大历史观与新时代中国史学的创新
谢维扬|上海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教授
本文拟刊载于《探索与争鸣》2023年第6期
具体内容以正刊为准
非经注明,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谢维扬教授
在近三四十年中,中国历史学研究取得了许多极为重大而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包括一些制约研究进一步发展的缺陷。本文拟以“大历史观与新时代中国史学的创新”为题,谨以笔者多年从事中国古史研究的心得就此谈一些个人的想法。
进一步明确新时代中国古史研究的总目标
眼下,有不少学者在谈及中国古史研究的现状时都感觉到,当前的古史研究在研究的方向和目标上,似乎呈现出某种碎片化、饾饤化的特点。当然,在古史研究中,迄今所进行的大量对具体史实和史料的成功研究是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但对中国古史研究的总目标这一问题,以及如何使整个研究表现出在向这一总目标推进则关注不多。这对新时代中国古史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是会有重要影响的,是当前值得所有古史研究者注意的一个问题。
在我看来,中国古史研究的总目标应该是要揭示和阐明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独特表现,包括准确认识和解释中国古代文明发生、发育、发展的独特表现或特点。何兆武先生曾说:“理解历史总需先立于其大者”,要“总揽全局”。这个需先理解历史的“大者”和“总揽全局”,实际上就是要致力于阐明历史发展进程的总特征。对于中国古史研究而言,无疑也应该是这样。
事实上,中国古史研究总方向上的一些重要课题,已经在前辈学者的工作中有过许多有重要成果的研究。如王国维先生的《殷卜辞所见先公先王考》和《殷卜辞中先公先王续考》和《殷周制度论》等著作,就是较早以近代方法和科学理念完成的关于中国古代历史特征性表现的一组有极重要价值的研究范例。其意义不仅在于论定了商史的真实性,以及深入探讨了中国古代文献的性质及其作为史料的真实价值问题,而且对三代历史所代表的中国古代王朝政治的早期表现和三代历史的特征都有意义深远的阐述。当然,中国古史发展总特征问题的研究,在王国维等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有更多重要的问题需要深入探讨,以达到能够真正完整和准确地揭示出中国古史的发展总特征的要求。
良渚文化大型玉琮浮雕神人兽面纹(浙江余杭出土)
我曾说过,好的个案研究一定是“小中见大”。套用时下流行的话语来说,就是做到“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相结合。陈寅恪先生曾批评有些古史研究者的工作“止于解释文句,而不能讨论问题”,并指出其“但能依据文句个别解释,而不能综合贯通,成一有系统之论述”,说的也就是这个问题。面对新时代古史研究创新发展这一问题,我非常希望相关研究者,对于进一步探讨和阐明中国历史发展的总特征这一研究总目标,做出更深入的研究,并更多用力于体现“宏观性”“长时段”“宽视野”研究要求的重要问题的探讨。
推进中国古史研究中理论与方法问题研究
中国古史研究中大量的实证性研究所具有的重大价值和重要意义毋庸待言,而在面对新时代古史研究创新发展的要求时,要强调对与整个古史研究相关的理论与方法问题的研究,要有更多的理论关怀和方法意识。
比如,在对近年来中国国家起源和早期国家发展问题的研究中,人们实际上已经可以强烈地感觉到这一问题的份量。对此我曾提到,一方面,处理像国家起源和早期国家发展这样的复杂问题和宏大课题,离开在理论和方法上的思考,将对很多重要问题难以成功获得真正合理的认识,而整个研究便也难有重要的推进。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国家起源和早期国家问题实际上很久以来已经是国际性的研究课题,而在国外学者研究中也早已对一些重要的理论和方法问题形成了某些有普遍影响的认识或规范,尽管其中不少内容还有争议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国内学者似乎应该有所反应。
也就是说,我们要对国际学术界(包括人类学界)的有关理论和方法的发展有准确和完整的了解,包括对导致这些理论和方法形成的世界其他地区国家起源的重要案例有深入的了解,并由此在国内研究中发展出相应的新的重要成果。换句话说,在对与中国国家起源和早期国家研究有关的理论和方法问题的研究中,需要重视对国外学者成果的借鉴和必要的探讨,实际上这已经是无可回避的要求。而在这方面应着重提到的是,未来中国古史研究在对涉及国外学者研究成果的理论问题探讨时,需要研究者对有关国外资料真正做到切实、深入、全面的了解,以准确地理解和概括有关成果的真实含义。而眼下国内的部分研究,虽然也有对国外有关研究成果的介绍评述和讨论,但实际上还缺乏对有关资料原始文本的完整了解和全面、深入研究,使我们在对国外资料的内容、含义进行概括和讨论中,尚有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
比如,有的研究者提出,“所有已知的历史上的原始国家和原始文明,都是由酋邦社会发展而来的”,并把这种认识说成是“当代主流文化学者”的“基本理论”。实际上,这样的概述是并不准确的。不仅塞维斯(E. R. Service)等对酋邦问题有过重要研究的学者都并未表述过这样具有绝对普遍性的意见,而且近年来国际学术界有关研究的内容本身也并不只是指向证明酋邦模式的绝对普遍性。再如,塞维斯和弗里德(M. H. Fried)都曾提出过关于人类早期政治组织演进阶段的理论模型,而且他们各自提出的模型相互间有一些相似之处(如塞维斯所说的“酋邦”与弗里德所提的“分层社会”,各自所指的人类社会早期发展阶段在社会构成上是有相当接近或相似的特征的),而国内部分学者对他们这部分研究的真正含义的理解和概述也还不够准确和全面。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中国学者对于“酋邦”概念及相关理论完整、确切的含义及其对中国个案的适用性这一理论性问题,还需做更深入和更全面的了解和相应的研究。
正如王国维先生所说:“吾侪当以事实决事实,而不当以后世之理论决事实。此又今日为学者之所当然也。”王国维在这里所强调的,正是要在涉及理论运用的古史重要课题的研究中,保持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追求揭示古代事实层面的研究精神,而这正是中国古史学者在新时代创新研究中尤需恪守的准则。
发挥多学科研究协同探讨的优势
在当代中国古史研究中,与各相关学科间的相互交流和协同探讨,已成为所有这些学科在各自研究中获取重要成果乃至以共同努力推进重大课题研究的不可或缺的基础。在未来的研究中,这一点将更加突出。
比如,在对中国国家形成和早期国家发展问题的研究中,历史学与人类学之间的交流和协同探讨就非常重要。例如,现在国内很多学者在讨论中国国家起源问题时,都会用到“酋邦”(chiefdom)这个概念,并且还会对一系列相关的理论问题进行探讨。现在应该可以确认,“酋邦”是对于中国个案有明确适用性的概念。而同时由中国个案研究基于对一些特别事实分析所提出的问题,反过来也对更完整和准确地认识这一概念的意义有重要价值。这说明,对于“酋邦”概念和相关理论的完整的讨论,应当包括对中国早期发展的有关资料的分析与解释。当然,这些都需要研究者在各相关学科方向上掌握很严谨的方法,从而在与中国古史问题有关的人类学理论问题的分析中获得真正正确的认识。由此使历史学与人类学的整个交流和协同探讨,达到现代研究应有的水平。
反山M12玉钺王 良渚文化
在新时代中国古史研究的创新发展中,在对一些重大课题进行大型和全面研究时,无疑特别需要开展跨学科研究。而跨学科研究对研究者的要求无疑是比较高的,需要研究者对所跨学科的理论、方法与成果有真正完整和准确的了解和理解,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得出真正有重要价值的高水平成果。
当然,在开展跨学科研究时,必须始终明确跨学科研究所涉及的相关学科间因各自方法的不同而造成的“边界”。以历史学与人类学之间的交流和协同研究为例,历史学研究人类学研究成果的借鉴是有条件的。人类学成果对于历史学研究的意义无疑是极为重要的,但同时也有一定的适用界限或局限性。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虽然人类学成果获得的全部基础,是来自对田野调查目标的观察,由此形成的对特定事实的描述和解释也因而具有重要价值,并具有突出的说服力和证据质量。但是,这些人类学资料和成果与历史学所面对的特定个案之间的关系,毕竟不是自明的,而每个特定人群的社会政治生活情形,包括可能的社会政治组织形式,国家形成的具体过程,实际上也不可能是完全雷同的。所以,尽管人类学成果对于历史学个案研究有极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人类学概念及其成果所包含的意义对于历史学个案的适用性是需要证明并进行必要分析的。同时,来自人类学研究的有关概念及理论模型,并不能完全和直接代替历史学个案研究中对特定国家形成和发展过程的真实表现及其重要细节的描述。因此,对历史学研究而言,人类学成果本身并不能简单地看作对事实做合理说明的具有绝对普遍性的依据。这些都是未来中国古史研究在向人类学成果做跨学科研究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再如,历史学与考古学之间的相互支撑、借鉴和协同探讨,也将在未来研究中发挥出更显著的优势作用。这是中国古史研究在未来更深入和广泛涉及的跨学科研究的又一重要方面。应该说,中国古史研究与考古学之间的相互借鉴和协同探讨,在过去数十年中,实际上已经有了极大规模的开展,并取得了大量重要成果,但在未来新时代创新研究中,仍将会有一些重大问题和课题需要在更高水平上开展深层次的共同探讨。其中最基本和对有关方法合理性确定有重大意义的问题,包括考古学与历史学的关系,以及对考古学证据的意义认定等。
良渚文化大玉琮
从中国古史研究当前的实践来看,在对中国国家起源和早期国家发展问题的研究中,有一些对整个研究关系重大的问题,如国家的定义问题,以及对早期国家形成和存在的证据认定的问题等,都将是最需要通过未来历史学与考古学协同探讨获得真正突破性成果,使整个研究得到重大推进的问题。在国内研究中长期以来受到高度关注的夏朝国家存在的认定问题,以及陶寺和良渚等遗址意义的认定问题等,都与对这些问题研究的新进展有关,都需要考古学和历史学研究更好协同起来,并通过进一步的深入探讨取得合理的新认识。对于像陶寺和良渚遗址是否表明当地在有关遗存存在时期已形成国家的问题,应该说当前在考古学和历史学界都已经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意见。而在未来进一步研究中,最应重视并期待获取突破性新进展的问题,也许还是在考古学和历史学协同研究基础上能最终形成对各类遗存意义认定的合理和完整的理论。也就是说,为使对现有资料意义的认定真正具有确定性,还需要在必要的理论准备方面做更多工作。
比如,在考古发现中许多学者看重的早期大型公共建筑遗存,包括祭坛、城墙等,能否作为国家制度存在的确定证据,应该说还有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探讨,以获得真正合理而完整的认识。当代对人类早期政治组织的许多研究都显示出,人类在形成国家制度之前,在物质能力方面所达到的高度往往超出原有的估计和想象。事实上,国家作为一种有相应的实际社会性活动表现的政治制度和关系,能直接标示其存在并有更明确证据力的物质证据,应该包括有关遗存中能直接反映古代国家机构存在和实际活动的特征性遗物,如官署文件、文书、国家机构和组织活动记录乃至官印等。而这些物质性的有效证据,目前在陶寺、良渚等地都尚未发现。因此,中国考古学的这部分出色工作虽然已完全可以确定当地在这些遗址存在的年代已经存在某种较发达的前国家复杂社会政治形态,但国家制度存在的直接证据尚不充分。而如何更好地解释由此提出的问题,这正是未来中国古史研究与考古学在更高水平的协同研究中需奋力突破的又一重大课题。
红山文化牛河梁大型祭祀遗址鸟瞰,祭天圜丘、祭地方丘清晰可见
在面临新时代历史学研究创新发展的使命时,我们既为中国历史学已取得的辉煌成果感到欣慰,也需要清醒认识到真正实现这一创新发展的要求,研究者还需要进一步全面地提升研究的水准。未来一代代在多语种训练基础上具有熟练跨学科研究能力并对于研究所涉及的理论与方法问题有更敏锐意识和探讨能力的学者,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一定会在新时代中国古史创新研究中获取更重要和更灿烂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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