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丨罗维开: 乡村婚嫁, 迎亲排场是如何演变的?
罗维开,1950年出生,曾务农十年。1977年考入宁波师专中文专业,1984年起又专修浙师大政教专业。在职任教33年,历任过班主任、教导主任,中学校长,教师进修学校教务主任。退休后写有系列反映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生活的纪实作品。
乡村婚嫁
迎亲排场的演变
我与新中国同龄,亲眼见证了中国南方地区民间婚嫁中迎亲排场的演变。这种演变,刻录着清晰的历史轨迹和人文三观。
我儿时亲眼看到过的花轿迎亲只有两次,都是在四五岁时,一次是我的娘舅结婚。还有一次是隔壁不远处的一户人家嫁女。出嫁那天是用花轿来接新娘子的。两次的轿子很漂亮,场面也颇热闹,乐器吹奏着,新娘上轿时,是由她哥抱出门再塞进轿子的。据我们家乡的习俗,女儿出嫁,有哥哥(或弟弟)的,由哥哥(或弟弟)抱出门上轿,没有哥哥(或弟弟)的,由娘舅抱上轿。如果没有哥哥、弟弟或娘舅,该如何上轿,我就没有去查究,所以不甚了了。
至于为什么须哥哥、弟弟或娘舅抱上轿,众说不一:有一种说法是,防止娘家的财运被女儿带走,所以抱上轿就能切断女儿出嫁时与娘家的''财路''云云,或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断了脚下的路脉,象征着永不回归。当然,我认为这些解释是人为的杜撰,无论于情于理,都使人感到别扭。
旧时的花轿,也很有档次区分,最高档次的抬轿者须数十人,这类轿子当然是皇家专用的,民间禁用,否则就是僭越,有被杀头危险。民间能用的,有奢华型的''八抬大轿'',当然,这是做大官者的专属轿,民间婚嫁也很少有这么大的排场。民间婚嫁最常用的,大多是双人抬或四人抬的轿,前后各一人或两人,轿内坐着新娘子,抬起就走。
但1955年起,我就看不到农村人家婚嫁用花轿抬新娘了,也许当时整个社会提倡移风易俗,也许当时租轿太贵,总之,自我五六岁以后,就再也没有看到过婚嫁时动用花轿接新娘子了。
那时起农村婚嫁迎娶新娘子,多用''元宝篮''抬,两人抬篮,新娘子羞答答坐于篮中,前后各走着一排迎亲的队伍,抬(或挑)着各种嫁妆,有家俱、被褥、衣物、热水瓶之类的,琳琅满目,往往引得路人驻足观看,纷纷评价着新娘的容貌和陪嫁品的多寡。
我的记忆中,1956年,疼我爱我的姑姑,就是这样出嫁的。出嫁那天,我哭着跟着来接亲的人们近一里路,渐渐被甩在后头,直至终于跟不上,眼看着一行人抬着我姑姑远去,任凭我无奈地呼叫……
那个年代,也有以船代轿的。娶新娘子的男方,把农船布置得喜庆点,迎亲队伍八至十人,摇至女方娘家。娘家对迎亲队伍一番礼数后,新娘在陪客(新娘子要好的闺蜜或朋友)的''卫护''下,高高兴兴地下船,由男方迎亲队伍''吱呀吱呀''地摇离娘家……
到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了,受''破四旧''的大潮冲击,农村的婚嫁习俗又有了很大的不同,''元宝篮''已没人敢用,认为被抬着有资产阶级嫌疑(尽管人们对资产阶级的概念还未搞清楚),坐船倒马马虎虎还能接受,但迎亲船也不搞喜庆性点缀了,男方就朴朴素素地摇着船去接新娘子。我表哥结婚那天,就是我们撑着船,从五里路外的一个村子的接过来的……
有的地方,新郎新娘相距十里八里,迎亲干脆都来去步行,路再远,步行+乘公共汽车,迎亲队伍和陪新娘的女方队伍,一行十余人,新娘新郎只以胸前别一朵红花以示区别。
那个非常时期的婚嫁,简陋得不能再简陋,但有一样是不能不重视的,例如,所有人胸前的毛主席像章必须有,且新郎新娘胸前的必须是最新版或最精致的;还有,所有参与迎亲或送亲的人,包括新郎新娘,手中或口袋里必须要有一本''红宝书'',以备婚嫁中用于''敬祝''。
文化大革命前期(1966年至1970年),农村的婚嫁礼仪完全讲究''革命化''了,婚晏前全体人包括新郎新娘必须先''敬祝'',''敬祝''后再集体唱''三忠于''的歌。歌毕,婚晏才能正式开始。那个年代,有的新婚夫妻为表示''革命化'',婚后第二天就参加生产队的劳动了,以示移风易俗。我们的生产队长,结婚第二天,新娘子就跟着队长下田挑稻草了,引来全生产队社员围观,众说不一。
1971年,上述的婚嫁现状才得以稍微改正,例如,不再''敬祝''和''唱忠字歌'',但婚礼排场仍非常简单。
1975年以后,经济形势慢慢向好,农民家庭的自行车逐渐多了起来,但自行车当时在农村仍被视作奢侈品,添置一辆自行车与现在添置一辆轿车没有什么两样,十家只有一二家才买得起,所以拥有者很珍惜,于是婚嫁中的迎亲出现了新潮流:自行车队伍迎亲,一时非常时尚和风光。十几辆崭新的自行车(由男方向亲友借调),前后相距三五米,一溜烟在路上行进,骑车的都是新郎方的迎亲者,车架上坐的除了新娘,都是女方送亲者,第一辆车架子上坐着新娘,第二辆自行车开始,车架上坐的是女方陪客,其中一个手提着一只内燃着的火熜(铜制的家用取暖器),在行进中不断地往火熜内添香料,香气受热后一路外溢,留下一路香气,引得路人深呼吸的同时,纷纷报以祝福。自行车迎亲的阵式,在当时非常流行,笔者当年也是用这种方式迎娶妻子的,我的大妹,也是这样出嫁的,所以至今难忘。
1990年前后,自行车几乎已在农村普及,不稀罕了,迎亲的方式开始向汽车过渡。一般是由男方通过关系,向已经购置了小中巴士的企业单位或旅游公司,租(或借)一辆十几座的小客,迎亲时沿着机耕路(专供拖拉机行驶的村道),风风光光地开到女方。当时农村很少有汽车光临,农民自然视为稀罕物,女方自然脸上倍儿有光。迎亲队伍受款待后,新娘和陪侍者一并上车,直达男方家门,鞕炮瞬间响成一片。当年我的小妹,就是这样出嫁的……
2020年以后的迎亲方式,宝马、奔驰、奥迪、甚至林肯……对新时代的迎亲排场,我就没有太多的发言权了,留待年轻的朋友们几十年后再回忆吧。愿所有年轻的朋友们,都有自己终生幸福而难忘的婚姻迎亲记忆。
四十年前的江浙农村,男青年按''等第''娶妻、姑娘们按''等第''择夫的婚姻,已经强烈地烙印在过来人的记忆中。婚姻的这种''等第'',与当时的社会区域的不平衡,以及政治、经济及法制、人的观念,密切相关。
当年农村,以下几种青年娶本地农家女有点难度:一是兄弟多房子少家庭贫困的,二是小伙子本身体能不夠健壮或健康有点小问题的,三是家庭出身有点''复杂''的。这三种人,当年的农家女,往往不予选择。
当年农村姑娘的婚姻分流也很有特点,少部分(当然是貌优者)嫁给城镇吃商品粮的,剩下的大部分,才选择农村小伙子,很明显,就造成了当时的农村适婚青年中,男多女少,婚姻比例失调。
于是,外来姑娘,填补了本地婚姻短板,有悲剧,也有喜剧,悲多喜少。这样的婚姻,在我的记忆中,比比皆是。
我的亲叔叔,成家于1962年,婶婶是从上海来的。婶婶来时才16岁,上海衣食无着,被她母亲带到老家乡下,想找户好人家。我叔叔长得不错,很健壮,是个好劳力,因家贫,婚姻尚无着落。我父亲正好碰上这对走投无路的母女,就抓住机会,替弟弟说合,双方一见,马上成了。
后不久,我们的邻居,一个很矮的小伙子,本地说亲困难,也是从上海来了一位与我婶婶境况相似的姑娘,经人促合,也成了夫妻。当时的大城市,有一部分人生活无着,就这样下来了,只要介绍人靠谱,就成了农妇,相信当时这样的情况是很多的。我的婶婶和邻居小伙之妻,后来在乡下生活得都不错——宁波有句俚语,择亲先择媒,此话有道理。
因为江浙地区属于富庶的农区,宁波又是最理想的地域,全国很多贫困地区的女孩,在熟人荐引下,纷纷想找一户好人家托终身。随着这种趋势,有人说各种人贩子也应运而生,在我的记忆中,下面这二桩是否算得上人贩子作祟,我至今也判断不出来,长期以来只是对前一桩的当事人同情着,对后一桩事所涉的造假者气愤着。
第一桩发生在六十年代中期,我所在的生产队有个青年,人很善良,一直因眼有小残疾而单身着。一日,有几位陌生妇领着一位姑娘,到村里为姑娘找户人家。热心人引荐给了眼有小残疾的小伙子。姑娘人长得不错,领着来的妇女也没提出要钱,小伙子一家很满意,当场谢了这几个女人,在她们离去时按理数给了些路费。
结婚当天,众人都去祝贺,大家都为小伙子终于成家而高兴。小伙子家人也很开心。不想第二天传来匪夷所思的消息:新婚当夜,''新娘''哭着对小伙子说,她已有身孕,结过婚,丈夫待她不好,才逃出来,央求别人领她来到这里。这个''新娘''央求小伙放她回去,说完,哭着在''新房''里坐了一夜。小伙子在失望中很同情她,也陪她坐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俩人离开家门,小伙子送女的到宁波车站,为她买好回去的车票,然后一个人落寞地回来了……
这事,家乡人们到现在还理不出子丑寅卯,众说不一。说领这个女子来的是人贩子,那为什么当场没要好处就走了?如若那女的是骗子,过几天会卷着小伙子值钱的东西逃走,那她为什么当夜就实情相告,第二天急着要回去?这个小伙子的善良,也被有人说成无能,但我总对他的善良,心里一直奖褒且同情着,总之,这件事,在家乡沸沸扬扬……
第二桩发生于七十年代初的邻村,一日,又有几个外地女人领着个姑娘,想觅户好人家。这个村有个叫金某勇的小伙子,到了婚龄,因家贫无法成家。村里的几位人物,有心想为金某勇促成此事,于是经过密谋,演了一场移花接木的把戏。他们陪着外地人,到另一个富些的小伙子家,看了房子,屋里有宁式床等高档家俱,外地人从未见过,自然心里欢喜…… 当年我对这卑鄙的做法,心里总不是滋味,很气愤,但又不敢公开掲穿——真的很奇怪,当年农村的人们,只要是外地人来觅婚,心都向着本地小伙,哪怕是用些欺骗手段,谁都会帮着做,巴望生米做成熟饭。这在全国各地农村具有共性,民风都一样。在这种情况下,谁敢同情外来的被骗者并路见不平如实相告,谁就会触犯众怒,召乡人唾骂。
我至今仍想不通,当年的这些婚姻,结婚证书是怎样办出来的——对那些善良而被骗的外地姑娘,我至今一直同情着。
七十年代中起,村里的小伙子的婚姻,又有了新的趋势,不少赴新疆、黑龙江插队的女知识青年,吃不了那边的苦,几年后熬不下去了,于是在熟人引荐下纷纷到江浙一带嫁人。我周围几个因家庭兄弟多,或比较贫困的青年伙伴,有四个人的妻子,就是上海知青。结婚后,她们户口从遥远的地方,迁回丈夫所在的农村。对这些人,我只能慨叹一句: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她们大多读过书,素质较高,当年农村人能娶到,真是运气。当然,八十年代开始,她们有的离婚回了城,但大多数不忍拋夫弃子,自己回城后,帮丈夫在大城市里找了工作。她们的子女,户口按政策随母,也都成了供应户,有的还迁入了城市。
改革开放后,由于地域性经济不平衡,直到本世纪初,仍有经济落后地区的姑娘,源源不断地嫁往江浙地区。我的一位堂弟,一位表弟,娶的都是外地人,一位来自湖南,一位来自贵州。不过,她们过来的大都符合国家婚姻法,比六七十年代规范多了——现在的人们,法制意识在增强,这使人欣慰——在江浙经济富庶地区,真正以拐卖妇女的方式被骗到村里来的,发生率很低,至少我没有看见过。
在已经过去的数十年里,这些带有特殊印记的婚姻,记录着新中国农村婚姻历史。只要系统地回忆一下,就能看出,这些具有特殊印记的婚姻,反映着中国广大地域间发展的巨大落差,以及政治、经济、法制及人们观念的不断地变化或进步,有的甚至是跳跃式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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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轩编辑、子夜审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