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相亲需谨慎
如果不是因为“男朋友” 暴力对待后又失联,29岁的郭小姐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曾让自己想托付终身的男人会是一个感情骗子。
网络相亲已经是很普遍的事了,但是一旦相亲过程出了问题仍然非常闹心。近日,郭小姐在奥一网报料称(报料原文)其在世纪佳缘注册会员并在网站上认识一男子,以为能够找到携手度过一生的伴侣,可没想到自己却被“小三”,初夜也没了。
郭小姐认为自己已经足够优秀了,是时候放下工作好好谈恋爱,便在世纪佳缘网注册了信息。4月份,通过这个网站,郭小姐认识了一名名叫彭梓越的网友。彭梓越在世纪佳缘注册的信息显示其是34岁的未婚男,网上聊了一个多月就开始见面,然后慢慢地就确立了恋人关系。
郭小姐开始以为遇到彭梓越是她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可没想到,这人却成为郭小姐的噩梦和一生的阴影。
郭小姐一步步陷入了对方的圈套。郭小姐说,“彭梓越编织了‘卖惨’的童年和成长经历让她一度陷入想要对对方好,关心对方照顾对方的冲动。而见面之后,彭梓越一度暗示只有身心属于他才真正是他的女朋友。”
可郭小姐是个自爱的人,守身如玉近三十年,就是为了等待一个对的人。而就在8月9日见面后,郭小姐半推半就地被要走了第一次。郭小姐以为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彭梓越一定会对她越发地珍惜,可是事情的发展让郭小姐感到晴天霹雳。
事后郭小姐联系彭梓越,可“男朋友”却逐渐冷淡起来,更过分的是,“男朋友”居然还动手殴打郭小姐,严重到被掐脖子闹到宝安新乐派出所的地步。
郭小姐表示,被殴打后去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就诊的医药费都是自己掏的,而且手段极其狠毒,被掐脖子之后第二天还吐血了,“男朋友”也没有因此事赔偿医药费。
11月23日,在派出所调查资料中才发现“男朋友”真实身份居然是个深圳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彭梓越也非真实姓名,年龄也由34岁瞬间“递增”到43岁,最重要的是,当警察告诉郭小姐“男朋友”已经有两个小孩的时候,郭小姐崩溃了。
更让郭小姐崩溃的是,12月6日,郭小姐找到他家却从邻居口中得知,曾经言之凿凿喊着是只是离异过的“男朋友”居然一直都有老婆,并没有离婚。
东窗事发后,“男朋友”便失联了,公司也搬走了。“本来以为可以通过世纪佳缘网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没想到遇到了骗子,被骗了感情。本来我是个很乐观的人,可如今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骗子行为让陷入爱情的女人无法用智商衡量。如今回想起来,为什么他经常神出鬼没,为什么经常不回微信,为什么总难见面,为什么如此无情无义,这一切现在都可以解释地通。”郭小姐感到特别绝望,甚至想过要自杀。
郭小姐表示,已经在世纪佳缘网上充值会员,原本以为会遇到靠谱的人,可是为何还会有渣男出现。
奥一网体验了世纪佳缘网站的交友流程,发现一开始注册的时候就有所谓的“承诺书”才能完成注册环节。而在注册过程中,并不需要实名认证,只需要以手机号注册简单填写征婚基本资料上传照片,便可以筛选对象交友。而世纪佳缘网站致电核对信息,也是大概了解个人信息及择偶对象要求,并没有实名认证这一说。
而奥一网询问世纪佳缘工作人员陈小姐时,其表示,只有线下服务中心才会审核过详细资料和各种证件,确定是真心实意找结婚对象的才会给异性介绍。而网络毕竟是一个虚拟的平台,会存在虚假的资料,甚至有一些骗子,如果真想好好寻找另一半,还是建议参加线下服务,倘若网上出现“事故”,平台没办法负责任。
另一注册世纪佳缘网站会员张小姐表示:不少人由于信任这个平台,才会有在这个平台寻找对的另一半的想法。可是网站“不对”,那如何寻找“对”的另一半呢?其自称为“高端猎婚平台”,可连基础的实名认证都没有做到,又何来高端之说?作为婚恋网站,其因其服务的特殊性,世纪佳缘网有义务对会员信息严格审查,其要承担的内容审核和监管义务要比以上法定责任更重一些,而实名登记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分析,世纪佳缘网作为网络服务平台的提供者和经营者,其免责声明不代表可以免除网站的法定审核义务。世纪佳缘网提供的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同时,世纪佳缘网提供的是一种网络中介服务,应当实行实名注册,网站负有审核基本信息义务。《网络安全法》规定,所有的第三方网络服务平台必须要确保用户是实名制注册的,平台要审核用户提交的手机号码或身份证件等相关信息,并且要确保这些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对于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依据《网络安全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郑律师表示,彭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殴打他人构成轻伤的,则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奥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