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千问】拆除红筹架构的重组方式有哪些?(70期)
本系列由龙马汇智结合深交所、上交所、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案例总结而成,主要针对IPO过程当中重点难点问题,供大家学习交流。
本期主题
拆除红筹
期数
第70期
拆除红筹架构的重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股权转让方式。采用股权转让方式拆除红筹架构,是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外资股东,参照境外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权架构及各股东通过境外SPV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将所持发行人股权分别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或其设立的境内持股主体、境外投资者或其设立的境外持股主体。
以股权转让方式拆除红筹架构,优点在于:
①能够清晰看到及对比重组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情况,易于解释股权演变,论证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
②股权转让款支付至境外,有利于解决境外股权回购、境外投资者退出等资金需求。
缺点在于:
①股权转让涉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如税务机关以较高的公允值调整征税,将加重税收负担。
②为支付股权转让款,境内购股方需筹集一定资金。
以股权转让方式拆除红筹架构的案例可参考A股上市公司九安医疗(002432)、得利斯(002330)、博彦科技(002649)、天顺风能(002531)等。
(2)增资方式。采用增资方式拆除红筹架构,是指原通过境外SPV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实际控制人,在境内设立境内持股公司,该境内持股公司对发行人增资取得股权,并摊薄境外SPV持有的发行人的外资股权。同时,实际控制人通过股权回购、转让等方式相应放弃通过境外SPV持有的发行人部分股权,实现控制权转回境内。
以增资方式拆除红筹架构,优点在于:
①避免发行人层面发生股权转让,以现金增资,不会产生所得税。
②不涉及向境外付款,节省资金流动成本及税负。
缺点在于:
①需筹集一笔增资款,虽然中方增资可全部计入发行人注册资本,但如发行人原注册资本过高的话,增资款金额会相应增高。
②境外SPV可能需回购实际控制人部分或全部股权(或实际控制人转让所持SPV股权),增加重组步骤。
以增资方式拆除红筹架构的案例可参考A股上市公司希努尔(002485)、双成药业(002693)、圣莱达(002473)、中京电子(00257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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