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千问】红筹回归涉及股权回购时如何定价?(72期)
本系列由龙马汇智结合深交所、上交所、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案例总结而成,主要针对IPO过程当中重点难点问题,供大家学习交流。
本期主题
红筹回归
期数
第72期
红筹回归涉及股权回购时,在实务中主要有如下定价方式:以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协商定价、账面值或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以注册资本为依据定价、零对价或特别低的象征性价格。
一般而言,红筹回归过程中,如果不涉及国有资产及第三方权益,股东最终权益未发生变更,其股权转让以注册资本为依据定价、零对价或特别低的象征性价格不会成为上市的障碍。但是根据《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为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企业以何种方式定价仍需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在可借鉴的案例中,以净资产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的日海通讯;
以账面值或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的银禧科技、得利斯;
以注册资本为依据定价的希努尔、誉衡药业;
零价转让或象征性价格的向日葵、金力泰、长荣股份;
尽管约定了价格,但最终免除价款支付义务的华平股份。
--------------【IPO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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