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缘起论之余论
11余论
孟晓路
正文5000字
11.1 现证共相、自相与名言共相
本论以为通于有情之间,为众生所共有者为共相。不通于有情之间,为众生所自有者为自相。真如及一切种性为一切众生及其各自宇宙之共同根源,当然属于共相。语言亦通于有情之间,为众生所共喻,西方现当代哲学名为主体间性,故亦属共相。二者之外诸有为法之实体则言说所不及,不通于有情之间,为一一有情所自证自知,故属自相。如七大缘起图上所标示。
两种共相之差异则现证共相乃现量所证,名言共相系比量所得。前者乃现证之实境,真能契入一切法之最深根源,属性境;后者则是意识中之概念,即一种模糊影像,属独影境。共相实有现证共相与名言共相两种,而目前学术界对此可说并无认识。一提到共相,即理所当然认为是后者,而未认识到尚有一种现证共相之存在。西方哲学只知有名言共相,不知有现证共相。因此,学术界即将东方学术中本为现证共相之真如等,理解为西方哲学中之名言共相,从而造成根本之误解。如华严宗所说之理乃理法界中者,而非语言界中者。亦参见作者《言语道断与道在言中——从语言角度看东西哲学之差异》一文(《浙江学刊》2000年第四期)。
本论且以为,现证共相、自相与名言共相中皆有总别,从而成立自共与总别之二维关系。此为密教不共之见解,佛法他宗及一切世间学术于此皆未有认识,即都将自共与总别认作一维关系,将二者混为一谈。于彼,共相即等于总相,自相即等于别相矣。
如相宗对共相相宗所谓共相仅指名言共相之定义为“通在诸法如缕贯华”,诸法即一切法,共相乃贯穿于一切法中之共通者。此是将共相混同于总相矣。西方哲学中,以共相指概念,以殊相指事物,亦是将共相等同于总相,自相等同于别相矣。然事实上,于共相自相中皆各有总别,并非共相即是总相,自相即是别相。关于现证共相及自相中皆有总有别,本论已于6、1节论之。名言共相中亦有总别下当说。
现证共相与自相中皆有总有别,语言与其所诠性相有同构性,故语言名言共相中亦有总别也。正如理法界中,系通过五大之组合开出别相。语言当中,亦是通过词语之组合(词语当然系某种总相)来开出别相,且甚易建立与事件之一一对应关系也。
将共相、自相与总相、别相混谈,有时将导致淆乱。如《佛地论》云“大乘以一切法不可言说为自相,可说为共相。如可说中,五蕴等为自,无常等为共。色蕴之中色处为自,色蕴为共。色处之中青等为自,色处为共。……”而在相宗,共相本指语言,其定义即比量所证,自相则是现量所证之事物。此处却于可说中又分自共,不已显然自相淆乱乎?实则此处可说中自共实为总别也,是误将总别说为自共矣。西方哲学中亦普遍存在类似误解,此不赘。
华严宗中犹将现证共相等同于总相,自相等同于别相。彼宗对四法界之解释:“一真法界,总赅万有,便成四种法界。一事法界,界是分义,一一差别,有分齐故。二理法界,界是性义,无尽事法,同一性故。……”法藏法师之《华严宗法界缘起纲要》释四法界曰:“一者理法界,即一心真如,更无别法,全一真理故。事法界者,即一切圣凡、染净、依正、因果诸差别事法。……”此皆显然认为事法界中没有总相,只有别相,理法界中则只有总相,没有别相。故彼宗恒将事法界即自相等同于多与别,将理法界即现证共相等同于一与总。如此即将本来之两个维度,混成一维矣。是即华严之真如犹偏于空大总性,未知空大中之别性,是故华严尚摄于真如缘起之分齐也。
此发现可谓重大。因密教之外所有学术,包括佛教中几为至高之华严,皆将总别与自共混为一谈,只有密教于体大中开出别性,于事法界中补足总性,从而成立总别与自共之两个维度,不复混淆矣。此为七大缘起区别于余三种缘起之最要特征之一。
11.2 七大缘起图对于凡圣之不同
此图乃佛境界上所见;次于佛者,则于图中某些部分不能见到,于已见到者,所见相貌亦与佛所见不同。故此图对于凡圣即有大差别矣。
先自凡夫讲起。凡夫分为三界。欲界只能见到图中五俱意识前五识所证色声香味触五尘,及分别意识所证法荼罗语言界中之假言部分。上二界所见稍广,色界加多定中意识所证五根;无色界益以分别意识4所证无色界之相分。三界凡夫所见仅此而已,此图中之净土、智、据点种子、真如种性等皆不能见到。凡夫不仅所见范围甚小,且所见相皆是染污,皆为遍计所执性所遮盖。故凡夫之眼界何其狭窄!其智慧又何其昏钝!欲仅依此而参究真理,何异举萤火以烧天!不知要至何年何月方能了达!故欲迅速建立真实正见进而亲证真理,舍究竟之圣言量又安归?此谓何?即七大缘起妙理也。
第二个层次乃已破初重或二重妄执者。妄执共有四重,破前两重妄执,可以见到妙观察智平等性智之下品或中品、前七识之四分及第八识之见相二分,于据点种子尚不能发现。妙观察智平等性智皆有根本智,故此层次已可见到初步之真如佛教名为生空真如,此种真如尚覆盖有两重或三重妄执,犹如雾里所见之花或如同隔两三层纱所见之月亮。
第三个层次乃已破三重妄执者,可见平等性智妙观察智之上品及八种识之四分。此境界已能发现据点种子。然所见限于新熏,尚不能于一切种子自在发现也;故于未有因缘关系者不能收入鉴照之中。此境界所见之真如称法空真如,尚余最后妄执覆于其上。故此种真如尚偏于空大总性,于一切种性之详细特况仍然未知也。
最后层次即是佛妙觉如来,破第四重妄执,则整个图即全部开显而出。不仅全部开显而已,且于一切所见都能得其清净之相,于一切皆能如实而观之。
凡夫之无明妄执最深,故其所见,一方面甚为狭窄,一方面甚为失真。此两方面乃相互关联者,前者即无明之表现也,后者即妄执之作用也。故无明妄执破一分,所观之范围即扩展一分,所见之相亦清净一分也。无明妄执破尽如佛,即于七大缘起图上法界一切事物无不明照,一切所见亦皆究竟清净矣。
11.3 一个比喻贯穿全论
设想一个联网之计算机系统:有一台总机,一张总盘;又有无数分机,每一台分机皆有自己之一张分盘。每一分盘皆拷录有总盘中之全部信息,不过总盘与分盘之质地不同,总盘之质地类于光盘,其中信息永远不变;分盘之质地乃系某种类似液晶之材料,其中信息需要持续通电,方能维持,且分盘与自机间存在反馈,分盘之信息要受计算机所播放出者之影晌。
将以上系统比于七大缘起图,则总盘相当于真如,总盘中信息相当于真如中之一切种性;分盘相当于第八自证分,分盘中信息相当于第八识自证分中之种子。每台计算机皆将自盘中信息转为电流进而将电流展于屏幕之上,电流即相当于后得智所证总性别性,展现于屏幕上之影相即相当于识所证相,即自证分见分相分也。
此系统以表法界五级:不开演之总盘表无为之真如,总机开演总盘之信息所现电流影相表有为之一印会境界,皆法界第一级也。无量分盘表无量据点,即法界第二级也。分盘与总盘之关系可表据点与真如之关系。分盘皆拷录有总盘之全部信息,故是一个总盘分为无数之分盘,每一分盘实际皆即彼总盘;此表一真如幻出无量据点,无量据点本即一真如也。然二者存在状态不同,总盘类光盘,其中信息永恒不变;分盘类液晶盘,其中信息系生灭者,且接受开演之反馈。此表真如中种性不生不灭,永无变动故不受熏。第八识中种子则是刹那灭,前一刹那种灭后无间引起后一刹那种,即种子六义中之刹那灭、果俱有也;种子系刹那生灭相似相续,有发生变动之能,故可受熏。某部分计算机各各开演自盘中之相类信息,于自屏幕上见相类之画面,此表无色界他受用土之自业情形,即法界第三级也。另外某部分计算机不仅各各开演自盘中之相类信息,且遍输于整个由此部分计算机组成之系统中,故此中每一计算机屏上所现之画面,皆由此分系统之全部计算机所开演者叠加而成。此表色界简初禅变易土之一重共业之情形,即法界第四级也。又有一计算机之分系统,其中每一计算机屏上所现之画面,皆由此分系统之全部计算机所开演者二次叠加而成。此表欲界加初禅同居土之两重共业之情形,即法界第五级也。
为何曰此喻贯穿全论乎?因有喻此后,本论之多数内容皆可依此喻而思考,诸难解处,因之皆易于理解矣。此为现代科技有助于明解佛法之一例。如未知此喻前,一切法皆是本有之理或相当难解,有光盘之喻后,此理当下即可明了。因古人无此喻,故古人理解高深佛法或较今人为不易。当年法藏法师以十镜演示华严境界,远不及此喻之系统形象易解也。故于一切法本有之理不能契入,仍持一切法本空之见解,而以真如不守自性解释法之来源。
再如种子受熏之原理,亦可依此喻而易了。分盘与屏幕之间存在反馈,影相依盘而生起,亦起加强盘内信息之作用,某个信息播放一次,其动态便加强一分,下次再放此信息时,所成之相便更清晰一分。信息之动态即相当于种子之粗细,种子细指此种子尚未熏熟,不能产生现行,粗到一定程度,方能产生现行。此中信息之动态程度大相当于种子粗,动态小表种子细。正如分盘与屏幕之间相互反馈,性相乃由阿赖耶识所开演而来,然一旦开演出,彼即反熏种子,加强其粗之程度,即加强其生果之能力也。分盘中信息动态之增长有其上限,当到达极限后,反馈作用即告停止,屏上之开演不复能增强盘中信息之动态矣。种子之粗细亦有一定限度,至佛境界即已粗至极限,无再变粗之可能,故不复受熏。此时种子已完全熏熟,已能完全自在表现而出矣。
又,时空运动之问题,亦可通过盘与屏幕而得到更形象之理解。如,何谓刹那?一个刹那即相当于一个信息所放之相在屏幕上停留之时间。何谓极微?极微即相当于组成屏上影象之最小单元。刹那灭、物不迁及华严十玄门等深理皆可通过此系统而理解之。
本论以十一章阐述七大缘起之义已迄。
七大妙义无穷尽 我今随力说少分
若有疏漏违佛义 皆当至诚而忏悔
愿以所获之功德 回向法界众生海
悉获无上正知见 速出生死至菩提
——摘自孟晓路《七大缘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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