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MUSINESS童小言:别妖魔化版权保护,为滥用盗版找借口丨版权专题②
“版权”一词,亦可称为“著作权”。追溯历史,1710年颁布的《安妮法令》是世界上第1部版权法,它废除了王室给书商颁发印刷许可证的封建垄断制度,承认作者有权支配和处理自己的作品,使其成为版权主体,标志着现代版权概念的形成。
版权诞生的初衷,是保护作者个人的权益,推动文化与创作的发展。而眼下版权的所属方很多时候已经不再是某个个体,而变成了公司集团等组织,他们手握多量的作品版权,反而很容易形成一种垄断的趋势。
4月9日,逾70家影视传媒单位及企业发布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表示将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4月28日,国家电影局对事件进一步跟进明确提出“依法打击短视频侵权盗版行为”。 随即,包括B站、抖音、快手等视频平台上,大量基于影视作品的二创作品被下架。
从社会角色的不同角度看待版权问题,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出发点和利益点。作为普通用户,看到的就会是近年会员付费额水涨船高,为了观看音视频需要同时下载多个平台。而内容创作者和爱好者普遍会受到内容发布、素材使用上的限制。平台方没有较为完善的版权相关规章条例,更加容易造成彼此的不良竞争与摩擦,有害于平台发展与文化创作本身。
有关版权的冲突与讨论不止,能够看出平台、创作者与用户之间的根本问题亟待解决,我国的版权问题,需要更加全方面的解决措施,来保障社会文化、经济的良性发展。而此次联合声明活动剑指短视频侵权,也让短视频从业者开始担忧应该何去何从。这种政策落地对行业的发展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能否“药到病除”?未来又将会向何处发展?”
2021年,版权成了泛娱乐行业年度关键词。
3月22日,快手推出直播间音乐版权结算标准;4月8日,爱奇艺、优酷、快手、芒果TV等签署并发表《马栏山版权宣言》;4月26日,易观分析发布《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6月1日,新《著作权法》正式实施。虽然,虽然行业规范渐渐出台,但与浩瀚的内容市场相比,还远远不够,短视频行业依然存在着各种界限模糊的版权之争。
在短视频内容领域,正在上演着音乐市场曾经的版权乱象。基于此,我们特邀专访了MUSINESS(奕颗贝壳音乐)版权音乐授权平台(以下简称:MUSINESS)CEO童小言,商科背景的她,对中国音乐市场的现状和音乐版权保护也有着自己的看法与见解,她从中国音乐市场现状和音乐版权保护的困境出发,结合MUSINESS的版权保护机制,为原创视频中音乐版权的保护提出建议。
MUSINESS版权音乐授权平台CEO 童小言
音乐具有很强的商业和艺术价值。所有短视频的制作都离不开音乐的参与,有音乐作为背景、烘托、渲染,短视频所传达出来的内容更显饱满和传神。
这中间,短视频内容监管与音乐版权保护成了行业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如何保护视频作品中的音乐版权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版权最大的问题:
边界不清晰
因为是创作者,更了解创作人的不容易。
童小言在采访中强调:“以前,我们的版权保护基本上都是纸上谈兵。盗版、侵权行为猖獗,打击力度不大、侵权方式不断翻新,对于创作者来说,举证难度大、维权成本高且效率低,不仅侵害了创作者的利益,更是遏制了行业的良性发展。”
毕业于中国台湾顶尖的政治大学商学院MBA,留学法国巴黎ESCP-Europe,童小言业余时间更是一位创作者,著有七本畅销书。其中,《生活需要自律力》《生活需要断舍离》《乘风破浪的我们》也荣登畅销榜。
对于合规的版权保护,童小言说到:“短视频行业的迅速崛起,是近年来互联网行业发展中最突出的现象。与此同时,短视频行业的侵权行为频发,互联网版权的侵权重灾区,正在转向短视频领域。”尽管多家短视频平台不止一次地被有关部门约谈,但短视频内容乱象仍然屡禁不止。
原创短视频是由创作者根据创意策划、脚本、音乐、演员等拍摄制作(美食、搞笑、剧情等类型),较少用到第三方视频素材,引用背景音乐(BGM)较普遍。或许很多人对版权的界定或者理解不是很清晰。比如说,我们写了一首诗,突然发现被别人用在了自己的作品中,对方并没有知会你,会是什么心情?
这就是所谓“版权授权”的意义。童小言从音乐的角度给我们做了一个非常贴切的比喻。
她说到:“假如你是一名音乐创作人,从小开始接受音乐教育,音乐教育的支出并不便宜,购置乐器及音乐制作设备也不便宜。而有一天,您用心创作的原创作品被盗用进了一场知名的晚会中,您是通过电视播出才看到的,您从未收到过一分钱,甚至对方全然不曾找过您,您难不难过?”
在运营MUSINESS的过程中,童小言也遇到过不少这样的事件,她说到:“曾经有一个影视行业的老总找到我,问了一下关于网剧配乐的收费问题,我给了他一个报价,199元5首,而他却觉得30多元一首歌,非常的贵。不以为然的认为在QQ音乐上花几块钱随便下载。当然,他并不知道,类似QQ音乐、网易云音乐等主流音乐平台上所支付购买的歌曲只有听的权利,不能商用。”
这就是版权最大的问题,不清楚版权的边界,界定不清晰,很容易一不小心就踩到了版权的红线。
版权进入新阶段:
技术、内容实现双驱动从短视频平台到内容创作者,正在面临着一场版权阵痛。
著作权作为创作者自身权益的保护法,在一定程度上看不见摸不着很难被人感知,基于内容版权本身的特点,很容易将内容保护与版权保护混淆。
网易云音乐《中国独立音乐人生存现状报告》中指出:68%的音乐人,在音乐上获得的平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其中版权收入仅占9.8%。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很多音乐人没有办法全职做自己热爱的事情,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人首先要解决基本的生理需求,才有余力去追求更高的自我实现。
保护正版,是非常重要的。童小言认为,好的营商环境和创作土壤,是基于对版权的保护和尊重。一个充满抄袭和盗版的环境,创作者没有安全感,总会担心作品被盗用、被盗用以后维权难、没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这样,还有多少人愿意投身创作呢?那何来更多创新的作品?
自2020年11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通过以来,新《著作权法》便受到世界的瞩目。2021年6月1日,新《著作权法》正式实施,对作品的定义被明确为“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正如前文提到的,我们最怕遇到的是——没有版权意识。以前大家觉得正版音乐授权贵,所以有犹疑,这可以理解。但自从MUSINESS平台成立后,商用授权定价不但低至6元/首,甚至是开放了一个优质的免费曲库,可商用授权,而且随片永久授权。
童小言补充道:“基于MUSINESS平台,我们也做了许多的努力,如果还有人仅仅是因为几块钱的版权费用不愿意去支付,那怎样才能倡导音乐人有好的生存环境呢?”
这是一个循环,也是一个死胡同。
在创造门槛日益降低的UGC时代,如何给海量的作品确权、定价,实现对版权方的无缝补偿,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难题。
可以看到,随着短视频、直播经济等互动模式的兴起,音乐行业版权保护问题也愈发严重。一边是平台时刻需要警惕背景音乐侵权诉讼,一边是音乐作品在短视频场景中所遭遇的大量二次创作使得维权难度加大。
版权未来的方向:建立互联网授权基础
短视频领域的音乐侵权事件在近年来屡见不鲜。
在短视频和直播平台享受着新兴经济模式带来的巨大红利时,暗藏其中的音乐侵权数量也十分巨大。据了解,《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10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对超过1000万件短视频进行监测,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疑似侵权短视频。其中,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92.9%。
无独有偶,音乐版权侵权事件并非个例,童小言以华人地区有名的钢琴家高至豪跨时两年维权的案子为例,她说到:“旅英钢琴家王丝路女士于2019年翻弹高至豪先生的成名作《The truth that you leave》,在没有获得商业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将翻弹录音以商业形式发行至全球音乐平台,产生了盈利的事实。而王丝路的粉丝却把受害者维权说是对己方的不法侵犯,让高至豪先生的维权之路更为困难。”
当然,在经历漫长的收证、诉讼之后,今年5月份,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王丝路侵犯高至豪作品包括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益,判决停止侵权、赔偿人民币50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467元。
从此案例中可看出,就连名人维权都如此不易,更何况是普通创作者。无论是视频、图片、字体、音乐……都存在版权问题。对于MUSINESS来说,其创立的初衷就是想帮助音乐人拓宽变现渠道。
过去B端客户也不容易找到自己想要的音乐、配乐素材,MUSINESS版权音乐平台的出现可以让品牌方一站式实现:快速搜索、精准匹配、购买音乐、下载正版授权证书等。童小言补充道:“我们做的细分市场,是to B商用版权音乐,虽然整体市场没有to C的万亿级别规模,但它比较纯粹,商业模式简单。”
论曲库的优质程度,童小言可谓是信心满满,不仅拥有世界经典名曲Bandari(班得瑞)全部15张专辑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授权代理,还引进了百位海外知名/好莱坞音乐创作人的入驻,这些世界级的音乐人为多国电影、电视节目、剧集、国际电影节、广告、大型游戏等内容提供音乐素材。
作品被国家地理、Fox Sports、BBC、探索频道、维亚康姆集团等国际广播媒体使用。参与创作和制作包括《黑客帝国》《变形金刚》《复仇者联盟》《数码宝贝》《加勒比海盗》《神奇四侠》等众多巨作之音乐与配乐。
(MUSINESS发起「支持正版从我做起」活动,网络阅读量超1500万。左:MUSINESS CEO 童小言 右:复旦大学EMBA创投协会会长 陈伊玮)
与其害怕法规,或是一味关注漏洞,不如建立更好的互联网授权基础设施。以MUSINESS为例,是由MUSIC+BUSINESS组成,指专注做好“音乐的事业”。而其中文名“奕颗贝壳”,其实是Incubator(孵化)的谐音,指音乐版权/IP就如同珍珠。
童小言强调:“我们希望MUSINESS平台如同孕育珍珠一样,来实现更多价值的贝壳,加快音乐人的作品商业化效率,将作品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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