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朗读 |卷二/59第十六章 基督的死、复活和升天(2.16.5-7)
(基督的顺服和死的果效,5–7)
5.基督以祂一生的顺服救赎了我们
e(b/a)或许有人会问:基督如何除去人的罪、拆去人与神之间的隔墙,并为人获得义使神重新悦纳、恩待我们?我们的答复是:基督以祂一生的顺服成就了这事事。这是保罗亲口所证实的:「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五19 p.)。的确,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证实:基督的一生救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四4–5)。因此,基督在祂受洗时也宣告:祂藉洗礼顺服父的命令满足了神的义(太三15)。简言之,自从基督降世取了奴仆的样式,祂便开始偿付释放人的代价,为了救赎我们。
然而,为要使人更精要地明白救恩之道,圣经特意将之归于基督的死。基督宣告:祂「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8 p.)。保罗教导基督为我们的罪受死(罗四25)。施洗约翰宣告基督来是要「除去世人罪孽」,因祂是「神的羔羊」(约一29 p.)。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教导我们:「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做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罗三24–25 p.)。以及:「我们靠着祂的血称义……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罗五9–10)。再者:「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我不打算引用所有相关的经文,因为不胜枚举,而且稍后我也将再列举一些。同理,使徒信经以最佳顺序叙述基督的生平,从祂的诞生至祂的复活,因为我们全备的救恩都在乎这一切。然而,圣经也没有忽略基督一生中其它的顺服。保罗的这论述囊括基督一生的顺服 :「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7–8 p.)。事实上,就连基督的死本身,主要的是祂甘愿顺服,因为勉强的献祭不能满足神的公义。因此,当主见证祂「为羊舍命」(约十15 p.)时,他恰当地接着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约十18)。在这意义上,以赛亚也说:「祂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赛五三7;徒八32)。福音书叙述:祂走上前去迎接捉拿祂的士兵(约十八4),并在彼拉多面前祂没有为自己辩护,而是顺从他的判决(太二七12,14)。这并不是说祂毫无挣扎;因祂亲自担当我们的软弱,并藉此考验了祂的顺服!这也充分证明基督对我们无比的爱:祂在恐惧中挣扎,并在无数残忍的折磨下,为了我们,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危。我们必须持定这原则:除非基督不顾自己的安危完全顺服父神的旨意,否则神必不悦纳祂的献祭。在这原则下,使徒恰当地引证诗篇中的经文:「『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十7)。『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来十9)。 『我乐意照祢的旨意行;祢的律法在我心里』(诗三九9,Vg.)。那时我说 :『神啊,我来了』(来十7)」。但不安的良心惟独藉献祭和除罪的洁净才能得安息,这是圣经所强调的;圣经教导基督的死使我们获得生命。
(彼拉多定基督的罪)
e(b/a)我们的罪所导致的咒诅在神的审判台前等候我们。因此,圣经首先叙述基督在犹大巡抚本丢彼拉多面前被定罪,教导我们自己所当受的刑罚被归在这义人身上。e无人能逃脱神可怕的审判。为了救我们脱离这审判,基督容许自己被必死的人定罪——甚至在邪恶、亵渎神之人面前被定罪。e(b)「巡抚」」这头衔被提及,不但要证明当时的史实,也是要我们明白以赛亚的预言:「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三5 )。为了免去我们的死罪,基督仅只为我们受死是不够的:基督必须藉某种受死的方式作为救赎我们的挽回祭,即祂必须同时亲自担当我们的咒诅和刑罚,才能救我们。b祂若被强盗或在暴动中被谋杀,这样的死无法作挽回祭。但基督作为罪犯被提到审判台前,被指控而法官宣判祂有罪,处以死刑——这一切就证明祂代替罪人受刑。我们在此必须留意先知所预言的两件事,这将极大地安慰和坚固我们的信心。当圣经告诉我们基督从审判台前被带去处决、悬挂在两个强盗中间时,就应验了马可所引用的预言:「祂被列在罪犯之中」(可十五28,Vg.;cf. 赛五三12)。有何意义呢?显然是要代替罪人死,而不是义人或无辜之人。祂受死不是因为无罪而是因为罪。另一方面,当圣经记载亲自定祂罪的彼拉多同时也说祂无罪(因彼拉多不止一次不得不公开宣称基督无罪(太二七23),这使我们想起另一位先知的预言 :「我没有抢夺的,要叫我偿还」(诗六九4)。如此看来,基督是代替罪人,然而祂的纯洁无瑕告诉我们祂担当的是别人的罪而不是自己的。基督在巡抚彼拉多手下受难,也藉巡抚的判决被列为罪犯。然而,祂却非罪犯——当彼拉多说:「我查不出祂有什么罪来」(约十八38),c因此就称基督为义。这是我们被称义的根据:我们该受处罚的罪刑已经归在神儿子的身上(赛五三12)。我们必须终生牢记基督的替死,免得我们一生战兢忧虑——就如神儿子所亲自担当神公义的报应仍然笼罩我们。
6.「钉十字架」
b基督之死的方式也是某种极大的奥秘。b(a)十字架不但被人看来是某种咒诅,神的律法也是如此记载(申二一23)。因此当基督悬挂在十字架上时,祂就在神的咒诅之下。这事必须如此,为要使整个咒诅——就是我们的罪所应得的并即将临到我们的——能从我们身上归到基督身上。这也是律法上所预表的。旧约中的献祭和除罪祭被称为 “Ashmoth””,是希伯来文表示「罪」的单字。圣灵以比喻意义使用这字,有意表明这些献祭是除罪祭祭,就是担当我们的罪和承受罪所应得的咒诅。摩西的献祭所预表的在基督身上应验了,因为基督是一切预表的实体。所以,为了完全除掉罪,祂献上自己的性命为 “Asham””,就是先知所称为除罪祭的(赛五三10,cf. 5),藉此我们的罪污和刑罚就得以抹去,不再归于我们。使徒更明确的证明:「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神的儿子,虽然完全无罪,却亲自担当我们的罪所应受的羞耻,并以祂的纯洁作我们的衣裳。保罗在谈到罪时也有同样的教导:「祂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八3)。当罪的咒诅转移到基督身上时,父神就摧毁了罪的权势。所以,在此这单字的意思就是:基督以死作为除罪祭献给神,以这献祭作挽回祭除掉罪,使我们不再惧怕神的忿怒。如此,先知的这预言就很清楚了:「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五三6)。也就是说那位既将除净一切罪孽污秽的救赎者担当了众人稼接给祂的罪,祂被钉十字架也是这教义的象征,正如保罗的见证:「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加三13–14;申二一23)。e彼得也有同样的教导:「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这咒诅的象征使我们更清楚明白:那原先在我们身上的重担被归到基督身上。然而我们不可以为基督被这咒诅击垮了;祂反而因亲自担当这咒诅——就毁坏和击碎了这咒诅的权势。信心因此在基督被定罪上看见自己被判无罪,也在基督受咒诅上看见神的祝福。e所以,保罗有极好的根据宣告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获得的胜利,就如充满羞耻的十字架最终成为得胜的战车!保罗说:「基督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西二14–15 p.)。就如另一位使徒徒说:「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献给神」(来九14)。在此十字架的咒诅成为祝福。我们当不断默想献祭和除罪,好让这真理根植于我们心中,因为,除非基督成为祭物,否则我们就不能确信祂是我们的救赎、赎价,以及挽回祭祭。所以,每逢圣经提到基督救赎的方式时,同时也提到祂的血。基督所流的宝血不但成为挽回祭,也是洗濯盆(cf. 弗五26;多三5;启一5)为要洗净我们的污秽。
7.「受死和埋葬」
e使徒信经接着说:「基督受死和埋葬了」。在此我们又看到基督在各方面代替我们付出救赎我们的赎价。死亡以它的轭紧紧掳掠我们;基督将自己交给死亡的权势代替我们,为要将我们从这权势中释放出来。使徒的这话也有同样的教导:「祂为人人尝了死味」(来二9 p.)。祂的死证明我们必不死,或基督藉祂的死救赎我们得生命。然而,基督在以下这方面与我们不同:祂容许死亡吞灭祂,并非使自己陷入无法自拔死亡的深渊,而是要除灭死亡(cf. 彼前三22,Vg.),免得死亡吞灭我们;祂容许自己伏在死亡的权势之下,并不是要被它的权势吞没,而是在死亡威胁我们并因我们堕落的光景夸耀时摧毁它。基督最终的目的是「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二14–15)。b这是基督之死所带给我们的第一个益处。
基督之死的第二个益处是:我们因与基督的死有份,祂的死便治死我们地上的肢体,免得它们和从前一样;祂的死也治死我们里面的老我,免得他发旺结恶果。b(a)基督的埋葬有同样的果效:我们因与基督的埋葬有份就与祂一同被埋葬向罪是死的。b使徒保罗教导:「我们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六5,KJV),并且与祂一同埋葬归入死(罗六4);也教导我们因基督的十字架「就我们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们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二19,六14 p.);又教导我们与祂一同死了(西三3)。保罗的这些陈述不但劝我们活出基督的死,也宣告祂的死是有功效的,所以,也应当从所有基督徒身上表现出来,除非我们要叫基督的死落空。
如此看来,基督受死和埋葬使我们享有双重的祝福:释放我们脱离从前捆绑我们的死亡,以及治死我们的肉体。
回顾:
/ 04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1.4-7)
/ 05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2.5-11)
/ 06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2.12-17)
/ 07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2.18-21)
/ 08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 (2.2.22-27)
/ 09 第三章 出自人败坏本性的一切都为神所恶(2.3.1-5)
/ 10 第三章 出自人败坏本性的一切都为神所恶(2.3.6-9)
/ 11 第三章 出自人败坏本性的一切都为神所恶(2.3.10-14)
/ 14 第五章:反驳对自由意志最普遍的辩护(2.5.1-5)
/ 15 第五章:反驳对自由意志最普遍的辩护(2.5.6-11)
/ 16 第五章:反驳对自由意志最普遍的辩护 (2.5.12-19)
/ 17 第六章:堕落之人要寻求在基督里的救赎(2.6.1-2)
/ 18 第六章:堕落之人要寻求在基督里的救赎(2.6.3-4)
/ 19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 (2.7.1-2)
/ 20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 (2.7.3-5)
/ 21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2.7.6-9)
/ 22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2.7.10-13)
/ 23 第七章: 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并不是要约束他们, 而是要给他们救恩的盼望(2.7.14-17)
/ 25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2.8.6-10)
/ 26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 (2.8.11-12)
/ 27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2.8.13-16)
/ 28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2.8.17-21)
/ 29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2.8.22-27)
/ 31 第八章: 道德律的解释【十诫】第五诫(2.8.35-38)
33 第八章:道德律的解释【第八、九诫】(2.8.45-48)
/ 34 第八章:道德律的解释【第十诫】(2.8.49-50)
/ 35 第八章:道德律的解释【基督的教导包括律法的原则】(2.8.51-55)
/ 36 第八章:道德律的解释【基督的教导包括律法的原则】(2.8.56-59)
/ 37 第九章:基督到了福音时代才被清楚的启示(2.9..1.-5)
/ 38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之处 (2.10.1-6)
/ 39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之处 (2.10.7-14)
/ 39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之处 (2.10.7-14)
/ 40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之处(2.10.15-22)
/47 第十二章 基督为中保必须降世为人(2.12.1-3)
/48 第十二章 基督为中保必须降世为人(2.12.4-5)对异议的回复
/49 第十二章 基督为中保必须降世为人(2.12.6-7)对异议的回复
/52第十四章中保的神性和人性如何成为一个位格 (2.14.1-3)
/53第十四章中保的神性和人性如何成为一个位格 (2.14.4-6)
/55第十五章基督的三种职份:先知、君王、祭司(2.15.1-2)
/56第十五章基督的三种职份:先知、君王、祭司(2.15.3-5)
/57第十五章基督的三种职份:先知、君王、祭司(2.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