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千问】境外上市公司可以将所属企业分拆在境内上市吗?(77期)
本系列由龙马汇智结合深交所、上交所、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案例总结而成,主要针对IPO过程当中重点难点问题,供大家学习交流。
本期主题
分拆上市
期数
第77期
关于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分拆上市,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中国证监会亦未作明确规定,但根据相关申请上市公司披露的资料,监管部门并未禁止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分拆上市,如曾公开披露的“信音电子”即为中国台湾上市公司控制的境内企业申请上市的情形,以及2013年公开披露的“凤凰都市传媒”即为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凤凰卫视控制的境内企业申请上市的情形。
就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分拆上市的实际操作,除应满足我国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要求外,亦需要符合境外上市公司所在地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根据目前的了解,中国台湾监管机构尚未对所属上市公司将下属企业在境内分拆上市进行明确规定,但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则对所属上市公司在境内分拆上市有明确的规定,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5章的规定,所属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需满足:
①新公司需符合基本上市准则;
②母公司最初上市后的3年内不得作分拆上市;
③分拆后,母公司需保留有足够的业务运作及相当的价值资产,以支持其分拆作独立上市的地位。
--------------【IPO千问】--------------
(点击即可查看,每周更新)
▌外商投资、红筹回归及分拆上市 ▼
▌股权激励难题 ▼
《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7点:范围、规模、时间点、稳定性、价格等》
▌上市流程问题 ▼
▌上市费用问题 ▼
▌独立性问题 ▼
▌优先股详解 ▼
▌预先披露规则▼
▌募集资金使用审核关注要点 ▼
《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不相适应》
▌公司治理及规范 ▼
▌财务与税收 ▼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上市过程主体资格的问题 ▼
《集体企业改制上市时的5大事项,“挂靠”集体企业的“摘帽”流程》
▌出资问题 ▼
▌股权问题 ▼
▌企业改制上市的主体资格要求 ▼
用专业折服企业
上市咨询丨投资丨融资丨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