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辞:扬帆但信风 | 天同不动产
2018年谷雨时节,《建工衔评》栏目创建,栏目致力于“营造宜人善事的建工法律生态”,专注于建设工程领域理论与实务前沿热点、难点问题,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受关注的建设工程法律专栏之一。
实务中,繁杂纷扰的问题迭出不穷,或许已然令人无暇追及法律问题的底层逻辑及原理。但我们深知“脱离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面对“通说”“主流观点”,我们审谛覃思,但不随波逐流,惴惴处小心求证。每至行文,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是我们的情怀与执着。四载春华秋实,四载笔耕不辍,栏目八十多篇优质文章,是我们过往四载的诠释。回首,初心弥坚。
“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 “恒产”对于国人有特殊意义。不动产领域不仅关乎土地制度此等宏大叙事,亦与房屋、基础设施建设此类生活日常切实相关。在这一领域,部门法之间交织互动,既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性质、农地三权分置、物权变动模式等悬而未决的旧困局,又有民法典时代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权之争、新融资模式的底层逻辑争议等新难题。此前我们已就相关问题研究成文以飨读者,但囿于栏目定位,彼时未能汇编成栏。为此,我们将《建工衔评》专栏改版为《天同不动产》,将不动产领域其他相关研究成果悉数汇合、融入此板块,所涉内容将全面延伸至地产、能源、交通、水利等方向,以期在更为广阔的研究领域砥志研思,为不动产领域相关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贡献智识。
建设工程板块是不动产业务的一个重要分支,我们将继续精进此领域的研究,持赤诚之心形之笔墨。同时,我们业已蓄势,待将研究领域自此分支延展至整片躯干,惟愿来日这棵大树郁郁葱葱,既能结成硕果,亦能撒下树荫。
过往,乘经济发展之东风,工程业务得以繁荣。此刻,东风依旧,《天同不动产》栏目扬帆以待。
未来,《天同不动产》栏目由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周利明主持,以两周一期的频率更新。我们对《天同不动产》的期待同《建工衔评》栏目一致,即无所拘泥旁顾,无所屈己隐讳,坚持独立思考,谢绝人云亦云。
我们青睐新鲜原创,力争避免陈文旧章,诚挚地邀请各位关心天同诉讼圈和《建工衔评》的朋友们与我们共同建设《天同不动产》栏目,期待各位率意直言、不吝赐稿。祈愿《天同不动产》栏目能为同行者提供思想碰撞、观点争鸣的平台。
向“天同不动产”栏目投稿,欢迎发送邮件至:zhouliming@tiantonglaw.com
查看近期文章,请点击以下链接:
承包人拒绝修复不合格工程时发包人法定解约权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评《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八条第三项
《合同法》建工合同条文适用解析系列之二:《合同法》第274条(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内容)适用解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