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国之“气”铭文考释|七夕佳节你会发誓吗?看看古人是如何发誓的!
▲鸟形盉
霸国,
西周时期的一个诸侯国,
但未见有史料记载。
2007年,
考古工作者在山西临汾翼城县大河口
发现一处大型西周墓地,
根据出土的青铜器铭文,
确定了霸国的存在。
在这处墓地中,
出土了很多刻有铭文的青铜器,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鸟盉与青铜盘。
近日,
考古专家严志斌和谢尧亭发表一篇文章:
《气盘、气盉与西周誓仪》,
对其中的一些铭文进行考释。
此文也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考古发现与综合研究”
(项目批准号:17ZDA218)成果。
霸国及与霸国相关的考古,
“文博山西”向来重视有加,
公众号创建时的首篇稿件即为霸国新发现:
也曾多次采访霸国发掘的项目主持人谢尧亭先生。
当时文章标题,
为“看看霸国‘霸器’到底多霸气”,
本为无心之举,
却看此文中,
鼎鼎有名的鸟盉和青铜盘,
被初名为“气盉”与“气盘”。
感慨之余,
今特隆重推荐此文,
标题为编者所加。
▲大河口2002号墓
本文对大河口M2002出土的气盘、盉铭文进行考释,认为其文意是穆公命气将其属仆驭臣妾全部转归霸姬,气没有执行此命,霸姬将气讼至穆公。穆公命气发誓要听从命令,如果违誓,就处以鞭刑五百,并罚金五百锊。气据此发誓,并记录下来。穆公又命气增加誓言,说如果不听从穆公命令, 就处以鞭刑,并逐出宗族。气据此再次发誓,并记录下来。为记录穆公的命令,作了这二件盘、盉,要子孙们长久存用下去。在解读铭文的基础上,认为西周时期的誓仪一般分为三个为仪程:首先是命誓,一般是裁判者主持,发布誓辞内容,明确需遵守的事项及违誓的处罚;接着是报誓,发誓者根据命誓内容重复说出誓辞;最后是则誓,即发誓者确认并记录其誓辞,以备以后稽核。
山西大河口墓地 M2002 出土一对青铜盘、盉,两器皆有铭文,内容有关当时的誓仪, 比较特别,本文稍作讨论。鸟形盉(M2002:23),位于西侧中部棺椁间。整器为一昂首挺立的鸟形,鸟首向前,眼睛圆瞪,眼球突出,凝视前方。尖喙向下弯,喙两侧皆饰一短、一长阴线纹,从而勾勒出鼻孔和上、下喙。鸟首、颈为实心。胸腹部向前斜伸出一管状长流,流口横向平齐,流身作束腰状。鸟背上开一椭方形口,设环钮椭方形盖,盖后部附一半环形钮,钮内衔“8”字形链环,连接于鸟后背半环形钮上。两翼上翘,鸟腹部空腔呈椭圆形,前腹下有双腿,双腿上部粗壮,下部较细,后腹下置一象首足,象鼻外卷。双腿和象首足为实心。鸟首眼睛上方饰 阴线云纹,颈部、胸腹部及背部饰大小不一的鳞纹,交错排列,以阳线云雷纹为地。双翼主 体纹饰为阴线卷云纹,以细阳线云雷纹为地。双翼后端内侧饰阴线波折纹。流体前端饰阴线花瓣纹三组,后端饰卷云纹三组。鸟尾和鸟腿饰阴线云纹,足两侧饰椭方形涡纹。象首凸杏目,斜眉,头上有双角,叶形耳,角面和耳面饰阴线云纹,额部饰阴线菱形纹,鼻两侧饰阴线重环纹。鸟首和颈部为双合范单铸,鸟背上盖和链环单铸,然后合范再次铸成。流长6.2-10厘米,前足高9.6、后足高8.8厘米,尾宽8.2厘米,通长35.6、腹最宽16、通高35.4厘米,重4960克。
▲气盉
鸟形盉背上盖内壁铸铭文 8 行 52 字(含重文 1)
气誓曰:“余某弗爯公命,余自舞,则鞭身、笰传出。”报厥誓曰:“余既曰:‘余爯公命’,襄余亦改朕辞,出弃。”对公命,用作宝盘盉,孙子子其万年用。
▲气盉铭文拓本
此鸟形盉,又名气盉,早年已经公布。铭文方面,李学勤、裘锡圭、王沛、董珊、龚军、刘佳佳、胡宁、邓佩玲等先生都有专文讨论。
青铜盘(M2002:5)出土于西南部棺椁间。圆形,口微敞,窄折沿上翘,方唇。盘腹较深,腹圆弧内收,圜底。下接大圈足,足壁斜直外张,底面平整。下腹附对称双耳,顶面与口近平。上腹饰顾龙纹一周,分四组,前后各二组,中部界以兽头,每组三龙纹同向,两组间龙首相对,两侧耳下腹壁龙尾相对。耳面饰鳞纹,圈足饰两周凸弦纹。圈足内壁上部与内底交接处有六个三角形凸钉。口径35.8-36.8、耳间距39.4厘米,耳高6.4、耳宽8厘米,腹最大径35.6、腹深9.4厘米,圈足底径25-25.4、足高4.4厘米,通高12.4厘米。重6065克。
▲气盘
与此盘形制近同的盘可举如下诸器:东京出光美术馆的尧盘、中国国家博物馆的士山盘、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周生盘、1992年河南平顶山市薛庄乡应国墓地出土的作兽宫盘、英国剑桥费茨威廉博物馆的守宫盘、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的吕服余盘。这些盘的年代都在西周中期偏早阶段,当属于穆恭之世。
盘内底铸铭文10行153字(含合文4、重文1):
唯八月戊申,霸姬以气讼于穆公曰:“以公命,用朕仆驭臣妾自气,不余气。”公曰:“余不女命曰:‘霸姬。’气誓曰:‘余某弗爯公命,用霸姬,余唯自舞,鞭五百、罚五百寽。’”报厥誓曰:“余爯公命,用霸姬,襄余亦改朕辞,则鞭五百、罚五百寽。”气则誓。曾厥誓曰:“女某弗爯公命,用霸姬。余唯自舞,则鞭身、傳出。”报厥誓曰:“余既曰:‘爯公命’,襄余改朕辞,则出弃。”气则誓。对公命,用作宝盘盉,孙子子其万年宝用。
▲气盘铭文拓本
下文对气盉、气盘铭文稍作讨论,引用诸家之说皆见前引诸文,不再一一出注。
霸姬以气讼于穆公
霸氏何姓,目前尚不清楚。霸伯铜盘(M1017:41)有铭“霸伯对扬,用作宜姬宝盘”,是霸伯为其夫人宜姬所作,宜国姬姓,表明霸氏非姬姓。所以此盘中的霸姬当是姬姓女子嫁于霸国为妇者。此盘出于M2002,墓中所出大多数青铜食器上有“霸仲”作器之铭,墓主为35-39岁男性,M2002墓主是霸国国君之弟霸仲。而霸姬有可能即是霸仲之夫人。
气字,盘铭作“
霸姬以气讼于穆公,与此句式近同者有曶鼎(集成02838)“小子
盠方尊(集成06013):“唯八月初吉,王格于周庙,穆公右盠立中廷,北向。……曰:用司六师、王行、三有司:司土、司马、司工。王命盠曰:总司六师眔八师。”
穆公簋盖(集成04191):“唯王初如宛,乃自商师复还至于周。王夕飨醴于太室,穆公侑卬,王呼宰利赐穆公贝廿朋,穆公对王休,用作宝皇簋。”
穆公担任盠、
西周中期偏晚时,有尹姞鼎(集成00754):“穆公作尹姞宗室于繇林,唯六月既生霸乙卯,休天君弗忘穆公圣粦明事先王,格于尹姞宗室繇林,君蔑尹姞历,赐玉五品,马四匹,拜稽首,对扬天君休,用作宝
另有西周晚期铜器:
井叔叔釆鐘(集成00356):“井叔叔釆作朕文祖穆公大钟。”
禹鼎(集成02833)禹曰:“丕显桓桓皇祖穆公,克夹绍先王,奠四方,肆武公亦弗遐忘朕圣祖考幽大叔、懿叔,命禹肖朕圣祖考政于井邦。肆禹亦弗敢惷,赐共朕辟之命。”
从铭文可知,穆公应该是井国的国君,井叔叔釆与禹皆是穆公的孙辈。“穆公”之称,虽然其在井叔叔釆钟、禹鼎铭中似乎用作谥称,但盠方尊、
从大河口墓地出土铜器铭文可知,井国与霸国交往频繁。霸姬向穆公起诉气,笔者推测此霸姬本就是姬姓的井国宗室女子嫁于霸国为妇者。
▲“燕侯旨”卣
用
朕仆驭臣妾自气,不余气
仆字原篆作“
驭字原篆作“
仆、驭、臣、妾,金文习见。西周早期的复尊(集成 05978)有“臣妾”;西周中期的宰兽簋(近出490)有“康宫王家臣妾”; 西周晚期的师
▲大河口1号墓随葬燕国青铜器上及铜卣上的“燕侯旨”铭文
余不女命曰:“
霸姬。”
“余不女命”,即“余命汝”,“不”是表示反问的语气副词。
《金文编》还收录有
▲霸中簋及铭文:“霸仲作旅彝”
气誓曰:“余某弗
爯公命,用 霸姬,余唯自舞,鞭五百、罚五百寽。”
《礼记·曲礼下》:“约信曰誓,莅牲曰盟。”郑玄解释为: “约信,以其不能自和好,故用言辞共相约束以为信也,若用言相约束以相见,则用誓礼,故曰誓也。”《说文》:“誓,以言约束也。”段注:“凡自表不食言之辞曰誓。亦约束之意也。”“余某弗
自舞之舞,李学勤先生隶为無,认为:“‘無’字应从‘
鞭刑为鞭笞之刑,《尚书·舜典》: “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传》云:“以鞭为治官事之刑。”《正义》曰:“此有鞭刑,则用鞭久矣。”《国语·鲁 语》上说“薄刑用鞭扑”,所以鞭刑是一种对官员较轻的体罚。《周礼·秋官·条狼氏》:“誓大夫曰,敢不关,鞭五百。”《左传》载卫献公“鞭师曹三百”。时为西周中期的
气盘(盉)、
▲大河口1017号墓出土霸伯罍及铭文“霸伯作宝尊”
报厥誓曰:“余爯公命,用
霸姬,襄余亦改朕辞,则鞭五百、罚五百寽。”
报,复也。五年琱生簋(集成 04292)有“余惠于君氏大璋,报妇氏帛束、璜”。报厥誓就是从誓者气按照上文命誓之辞之样进行发誓,也就是从誓。此从誓的内容,大体上是对命誓的重复,这种不避重复的记叙,正是要强调誓辞的重要性与不可变改性。但具体字词上也并不是对命誓之辞完全的重复,而是省去了“弗
曾厥誓曰:“女(汝)某弗爯公命,用
霸姬。余唯自舞,则鞭身、传出。”报厥誓曰: “余既曰:‘爯公命’,襄余改朕辞,则出弃。”
从铭辞看,气盉铭文(气誓曰:“余某弗爯公命,余自舞,则鞭身、笰传出。”报厥誓曰: “余既曰:‘余爯公命’,襄余亦改朕辞,出弃。”对公命,用作宝盘盉,孙子子其万年用。) 是从此处由气盘铭转录的。
从“女(汝)某”的表述方式可知,这也是命誓之辞。
曾,当是增加之“增”,这可由“曾厥誓”这一表述得知。西周中期的师
气盘的“鞭身、传出”即是气盉的“鞭身、笰传出”。学者多认为气盉的“笰传出”“出弃”与散氏盘的“传弃出”三者意义相当。李学勤先生将气盉铭“身”后读,释为“亲”,“笰传” 是为“一种有遮蔽的传车”。裘锡圭先生将笰字释作“并”,读为
出,本是与入(内)相对的概念。西周中期的卫鼎(集成 02733)有“用飨王出入使人”, 叔䟒父卣(集成 05428)有“用飨乃辟軝侯逆复出内使人”,蔡簋(集成 04340)有“出入姜氏 命”。“入”即“内”、“纳”,所以“出”也有外面、放弃、废弃之意。寺公䓦盘(近出 1009): “子子孙孙永保用之,丕用勿出。”铭中“出”即废弃不用。
西周时期,宗族是社会组织核心,社会上基本没有游离出宗族的个人,各阶层人等都生活在宗族组织的网络之中,聚族而居,聚族而葬,宗族是个人安身立命的依托。《诗经·小 雅·黄鸟》篇“言旋言归,复我邦族”“言旋言归,复我诸兄”“言旋言归,复我诸父”,反映的是游离出宗族的个人对宗族的怀念。而所谓“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的宗主又是宗族的利益代表。这种情况后延不绝,如《左传》僖公五年:“宫之奇以其族行。” 僖公二十四年 :“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襄公二十八年载齐国大夫庆 封“奔吴,吴句余予之朱方,聚其族焉而居之,富于其旧”。在这种社会结构里,即便弃官亡身,也当以宗族的利益为重,《左传》文公十六年公孙寿说:“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虽亡子,犹不亡族。”从气盘铭来看,穆公命气将仆驭臣妾等族众转入霸姬名下,这应该是损害了气的利益的,故而引发了这次诉讼。但气最终还是要“爯公命”而行。气与穆公的关系,可能正如裘锡圭先生所推测的那样: “他当是‘公’的一位异姓臣属。古代为臣,要‘策名委质’。乞(按,即气)的立誓,不知与‘策名委质’之制是否有关。”《左传》文公十八年 : “十二月,宋公杀母弟须,及昭公子。 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遂出武穆之族。”笔者以为气盘、气盉铭文的 “出弃”即相当于“出武穆之族”的“出族”之意。而这种被驱逐出宗族的结果,势必让其无所凭依,又是气及其族人所难以承受的。类似的例子还见于西周中期前段的师旂鼎(集成02809):“唯三月丁卯,师旂众仆不从王征于方雷。使厥友引以告于伯懋父。在
▲大河口1017号墓出土霸伯豆及铭文
气则誓
在誓仪过程中的命誓、报誓(从誓)的仪节之后,还有“则誓”的环节。
▲象鼻腿青铜盂
▲青铜盂上的长篇铭文
对公命,用作宝盘盉,孙子子其万年宝用
气盉铭中的“对”从廾从田,构形特殊,但与气盘铭相对比,知道此字还当是“对”字。
太保簋(集成 04140)有“用兹彝对命”,句式正与“对公命”同。陈梦家先生以为此对假为述,对令即述命。白军鹏、董珊等先生以为此处的“对”是记录的意思。笔者深以为然。师旂鼎“引以告中史书,旂对厥劾于尊彝”的情况更接近气盘,誓辞有记录文本,并 则刻于彝器(从记录的角度来看,尊彝也是记录文本的一种)。翏生盨(集成04459)载:“俘金,用作旅盨,用对烈。”趩觯(集成06516)载:“扬王休,对趩蔑历,用作宝尊彝。” “对” 用作记录之意的例子并不鲜见。而
综上,气盘、盉铭的文意是穆公命气将其属仆驭臣妾全部转归霸姬,气开始并没有执行此命,霸姬将气讼至穆公。穆公命气发誓要听从穆公的命令,如果违誓,就处以鞭刑 五百,并罚金五百锊。气据此发了誓,并记录下来。穆公又命气增加誓言,说如果不听从穆公的命令,如有违誓,就处以鞭刑,并逐出宗族。气据此再次发誓,并记录下来。为记录穆公的命令,作了这二件盘、盉,子孙们要长久的存用下去。
由此可知,西周时期的誓仪一般分为三个仪程。
首先是命誓。一般是裁判者主持,发布誓辞内容,明确需遵守的事项,及违誓的处罚。命誓又称使誓,如
接着是报誓。发誓者根据命誓内容重复说出誓辞,一般需将命誓之辞中的第二人称换作主格第一人称。报誓的内容与命誓可以不必完全相同。报誓的程序首见于气盘、气盉。
最后是则誓。即发誓者确认并记录其誓辞,以备以后稽核。
另外,此盘、盉二器的器主是谁,还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器主,一是器物所反映的事件的主角,二是器物的实际持有者。对盉铭的研究,论者多以气(或释为乞)是器主, 笔者以为将“气”认定为是此次诉讼与誓仪的主要当事者显然是没问题的,又鉴于盉铭没有 出现霸姬之名,考虑到配套关系,故笔者也以“气盘”“气盉”名之。但从铭文内容,特别是首句“霸姬以气讼于穆公”与最后“对公命,用作宝盘盉,孙子子其万年宝用”来看,其 实霸姬才是这套盘盉的器主。而这套盘盉出土于大河口霸仲之墓,也说明霸姬才是其所有者。盘、盉铭所记录的是气的誓辞,对霸姬而言,则是其用于检校气的行为的凭据。
▲铜人顶盘(灯)
文|《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8年第7期
by|考古汇
图|《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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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南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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