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WIPO:20年谈判,知识产权重大条约缔结(附文本)
11月11日至22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缔结外观设计法条约外交会议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召开,会议成功缔结《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和驻沙特大使馆共同派员组成中国政府代表团参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任团长。
《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提案内容(超律志在文末附本提案的下载方式):
外观设计法条约谈判历经近20年最终达成。该条约旨在协调统一各国外观设计申请程序和形式,包括申请文件、代理、申请日的确定、宽限期、修改或者分案、公布、续展、期限救济、权利恢复等相关规定,使设计人能够更便利、更快捷、更经济地在本国和海外市场上保护其设计。
《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的优势
《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将使设计师,特别是小规模设计师和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SME) 更容易注册其作品。
如今,设计保护程序因国家而异。在一些国家,设计被归档为“注册设计”。注册制度可能涉及知识产权局对设计申请的审查,涉及的程序因国家而异。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设计受专利法保护,称为“设计专利”,通常只有在知识产权局对设计申请进行彻底审查后才会授予。
此外,设计师通常必须遵循他们寻求保护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申请程序。由于设计权具有地域性,因此仅限于获得保护的国家或地区,因此设计师必须在他们希望保护其设计的每个国家或地区经历相同的流程。
《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将有助于使设计保护程序框架更加可预测,并使程序本身变得不那么复杂且更经济实惠。设计师将更容易在几个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提交申请。
该条约的作用:
1、设定设计人员在申请中必须提交的指示或要素的最大列表。建立一个封闭的要素列表将有助于为设计保护程序创建一个可预测的框架:希望提交申请的设计人员将确切地知道可能需要哪些指示或要素。
2、允许申请人选择如何在申请中表现设计(图纸、照片,或者如果知识产权局允许的话,视频)。
3、允许申请人在特定条件下在一份申请中包含多项设计。
4、列出授予申请日期的要求。将外观设计申请的申请日期要求保持在最低限度至关重要,因为在外观设计领域,推迟申请日期可能会导致权利的彻底丧失。
5、规定外观设计首次披露后12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外观设计披露不会影响其注册的有效性。
6、允许申请人在确定申请日期后至少六个月内保留其未公开的设计。
7、提供救济措施,并为申请人提供一定的灵活性,以防止他们因错过截止日期而失去权利。如果没有这些措施,错过期限通常会导致权利丧失。就设计而言,这种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8、简化外观设计注册续展请求程序。
9、进一步推行外观设计电子申请系统和优先权文件的电子交换。
《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预计将向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以实施该条约。
此外,《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明确将外观设计保护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保护结合起来。这是通过一项规定实现的,根据该规定,缔约方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外观设计注册资格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的信息。
该条约需要15个缔约方才能生效。
如需下载《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提案英文原文,请在公众号后台发送关键词“ 利雅得”获取英文原文。
往期涉外热点汇总(文中都有法律文件下载方式):
TikTok诉美国拜登政府案最新进展:special master
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发布重大终裁披露(附全文+问答)
欧盟“反补贴”出招,中企“忍痛割爱”30亿光伏订单(附声明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