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期 | 辛德勇对《李训墓志》的质疑与史实不符
编者按:
作 者:吴 斌
前些年,出土了一方唐代《李训墓志》,现展出于深圳望野博物馆。这方墓志的珍贵,在于书写者是著名的遣唐使吉备真备,这是唐代中日交往的重要见证,引起了两国学界的热烈关注。
重要文物的出现,往往会带来质疑,多年来,一贯都是这样。
前些天,有人询问我对《李训墓志》真伪的看法,并转来辛德勇教授《由“打虎武松”看日本国朝臣备的真假》,此文篇幅很长,揶揄很多,直指《李训墓志》为当代赝品,理由是墓文有若干“不通”。他是“反方”的主要代表,拥护者甚众。
辛德勇教授的质疑,从现代人的常规角度,听起来有道理,否则,也不会有这么多人赞扬。但是,一件真实的文物,有自己的历史环境,未必可以用现代思路来理解。如果《李训墓志》超出了辛德勇教授的现代认知范围,出错就是必然的。
今天,我基于唐代的历史环境,简单说说对《李训墓志》看法,也算为真迹辩护。本文以史料列举为主。文内所有配图,俱来源于网络。
需要说明的是,今年初,馆藏方出版了一本研究文集。这本书我没有看过,下文也许会和学者们的成果重合,朋友们可以随时留言指出,我们会第一时间公开。
多年前,《李训夫人王氏墓志》已经出土,现藏于西安碑林,其中写道:“陇西李公(李训),兴圣皇帝十叶孙也”,《李训墓志》说“出自陇西,为天下著姓”。辛德勇认为,李姓是“天下第一姓”,说“著姓”,文辞拙劣。
辛德勇说:
唐朝皇室血脉出自陇西,……《旧唐书·高祖本纪》即谓“其先陇西狄道人,凉武昭王嵩七代孙也”,所以,李训这个“兴圣皇帝”十世之孙,岂不是地地道道的龙子龙孙,乃是天下第一姓,何止仅仅“著姓”而已。其文辞之陋劣,超乎想象。在我看来,对于稍读过唐人墓志、唐人文章的人,这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事实上,所谓“天下第一姓”,是现代思维下的伪概念,真实的唐代根本不是这样的。
沈括《梦溪笔谈》之《族望》论唐代著族云:
迁易纷争,莫能坚定,遂取前世仕籍,定以博陵崔、范阳卢、陇西李、荥阳郑为甲族。唐高宗时又増太原王、清河崔、赵郡李、通谓七姓。然地势相倾,互相排诋,各自著书,盈编连简,殆数十家。至于朝廷为之置官撰定,而流习所狥,扇以成俗,虽国势不能排夺。大率高下五等,通有百家,皆谓之士族,此外悉为庶姓,婚宦皆不敢与百家齿。陇西李氏乃皇族,亦自列在第三,其重族望如此。……其俗至唐末方渐衰息。
“陇西李氏乃皇族,亦自列在第三”,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唐末。所以,李训自称“出自陇西,为天下著姓”,是符合史实的正当表述。
辛德勇认为,墓志阐述的李训仕晋之路,实在是“不通”。唐代进士当官,尚且十分困难,李训弱冠,且未经科举,怎么可能给他当县尉?不是天上掉个“纯猪肉大馅饼”嘛?
辛德勇说:
……可下面却是“弱冠以辇脚调补陈留尉”。这是什么概念?须知唐朝那些青灯黄卷长年苦读才考中进士的书呆子,入仕之初得到的,最高不过是个县尉,往往还不能很快走马上任!
这方墓志的持有者,在其书的前言中提到,李训去世那一年,颜真卿以二十六岁的年纪“进士及第”登甲科,而《新唐书·颜真卿传》记述其起家官职说:“开元中举进士,又擢制科,调醴泉尉”。唐代另一大文豪白居易,“贞元十四年,始以进士就试,礼部侍郎高郢擢升甲科,吏部判入等,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四月,宪宗策试制举人,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策入第四等,授盩厔县尉、集贤校理”(《旧唐书·白居易传》)。须知这两个人都是在常科进士考试中式后再参加制科考试,才获取一个县尉的。
相比之下,李训以弱冠之年而又未经科举,就轻轻松松地就“调补”到了同样的官职,还是在中原腹地陈留这么好的地方——那你小子究竟还想咋样,还有什么时人之“测”与“不测”可言?一定要说“不测”,只能说是天上掉下来一块谁也没想到的纯猪肉大馅饼,这显然不是志文所要表达的意思。在我看来这实在“不通”之至!
唐人当官,并非只能如颜真卿、白居易那样走科举道路。李训是靠门荫入仕。《李训墓志》说:“弱冠以辇脚调补陈留尉”。出身给他带来的仕晋起点,无数士子寒窗半生恐也不易得到。且看下面的唐代史料。
唐代杜祐《通典》卷15《选举三•历代制下》云:
文武贡士及应制、挽郎、辇脚、军功……诸以亲荫并艺术百司杂直,或赏赐出身受职不为常员者,不可悉数。
《通典》卷17《选举五•杂议论中》云:
今贵戚子弟,例求早官。或龆龀之年,已腰银艾,或童丱之岁,已袭朱紫。弘文崇贤之生,千牛、辇脚之类,课试既浅,艺能亦薄,而门阀有素,资望自高。
另如名相李岘,也是宗室,曾在洛阳任鸿胪寺丞,是李训的继任者。他的墓志,2000年出土,现藏西安长安区博物馆,由大书法家徐浩书写。李岘就没通过科举,“起家左骁为兵曹、太子通事舍人、鸿胪丞……”
李训活了52岁。《李训墓志》说:“天与其才,不与其寿”。辛德勇认为,在古人看来,不能称之为“不寿”。
辛德勇说:
这五十有二的年纪,在古人的眼里,称得上是′不寿‵么?《礼记·王制》记古代养老之制云:′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凡五十养于乡。‵活到五十二岁的李训,怎么还能说苍天苛待其人而′不与其寿‵呢?须知这篇墓志铭文所标示的执笔人′秘书丞褚思光‵,正是′掌邦国经籍图书之事‵的官员,岂能不明《礼记》的典制?
“天与其才,不与其寿”和“不寿”,两个寿字的词性不同,两个词也有着不同含义,本不可混为一谈。但我们不纠缠词义,只看看,在唐代,50岁以上去世的人,真的不可以称之为“不寿”吗?兹举两例:
卢弘宜《唐故右金吾卫仓曹参军正府君墓志铭并叙》:
“享年五十七。……卑秩不寿,岂天之为?”
——《全唐文新编》第741页
《唐故太中大夫行殿中省尚药奉御孙府君及二夫人墓志铭并序》:
“(孙府君)春秋七十九……天降鞫凶,斯人不寿。”
——《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第2辑》第295页
因避讳故,《李训墓志》对“世”字做了“缺笔”和“换字”的两种处理。辛德勇感到奇怪,说这是作伪者拼凑的“杂烩乱炖”。
辛德勇说:
我感到奇怪的是,这篇铭文中因避唐太宗李世民的“世”字,做了两种不同处理:一是阙笔,如“能文不以曜世”和“道足经世”的“世”字;二是换字,如“当用人之代”和“弃代云亡”句子里的“代”字,显然都是替换“世”字。同一篇文字,为何把平平常常的避讳搞得这么复杂?若不是有意做得更花哨一些,就是在仿自或是录自不同来源的唐人碑刻,把不同文稿中不同的避讳方式拼凑到同一篇墓志铭中,才会出现“杂烩乱炖”。
其实,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同样的“世”字,一块墓志两种避讳,在唐志中,不是孤例。兹举和《李训墓志》一模一样的,“世”字阙笔和以“代”字换“世”字的唐志一种:
《大唐刘弘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上册弘道002号),其中“惟君之英,世济其美”的“世”字阙笔;“汉中山靖王胜即君之十二代祖”,以代字换世字。
李训死后五天下葬,辛德勇认为这太仓促,不合礼法与人情。
辛德勇说:
此志文称李训“权殡于洛阳感德乡之原”并附有正式的墓志,则应该是下葬于唐东都洛阳郊外的墓地。问题是,其一,若是以“殡”称葬,唐墓志中虽亦间有其例,但极少见,这不符合韩愈所称唐制。其二,若谓李训“权殡于洛阳感德乡之原”是正式下葬,那么,在他故世之后十六年死去的夫人王氏,却是被安葬在关中的郿县,夫妻一直东西分葬于两地,这很不正常。王氏去世之前,长子李侹一度“徙居东洛”,完全有机会迁葬乃父于关中却未迁,很不合情理。
其次,李训以“开元廿二年六月廿日”逝世,仅仅五天之后的同月二十五日,即被“权殡于洛阳感德乡之原”,这实在太过于急促了。通观唐人墓志,不管是传世文献中留存的文稿,还是从地底下挖出的刻石铭文,都很难看到这种情况。检《礼记·王制》所记古代丧葬礼节,是“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左传》隐公元年的记述,与此稍有不同,乃谓“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二者殡柩之日长短的差别,只是士人的殡期是三月或是一月。再参照《旧唐书·吕才传》的有关记载,可知李训仓促下葬,明显违背当时的礼制和习俗,也不合人情。
《李训墓志》说,李训“权殡于洛阳感德乡之原”。何谓权殡,不能及时归葬祖茔的死者,在短时间内浅埋安厝,以待将来正式迁棺。这本是权宜之计,在唐代,没有所谓的“三月或一月之期”,几天内下葬,符合当时习俗。
唐志中权殡并“仓促下葬”的例子,兹举两例:
《卢道助墓志》:
"在洛州遇疾,大唐武德六年二月六日亡,即以其年其月十四日,权殡于州河南县千金乡老子里。"
——《全唐文补遗》第7集第240页
《唐故昭武校尉右金吾卫司戈梁府君墓志铭并序》:
“以天宝七载七月十七日奄终于西京岩寿里之私第,春秋四十有九,即以其月权殡于秦郊。”
——《全唐文新编》卷404
多年前,《李训夫人王氏墓志》已经出土,现藏于西安碑林,内说李训死于“鸿胪丞官舍”,这种表述,和《李训墓志》说他“以疾终于河南圣善寺之别院”不同。辛德勇认为,这是赝造的铁证。
辛德勇说:
《李训墓志》说他“以疾终于河南圣善寺之别院”而没有其他说明,殊为可疑。堂堂朝廷命官,又不是出家僧人,怎会无缘无故命终于佛寺?更为重要的是,《李训夫人王氏墓志》明确记载说:“开(元)廿二载,李公无忧卒于鸿胪丞之官舍。”即李训本来是猝死(这是我对“无忧”的诠释,可能并不准确)在长安城中鸿胪寺的办公室里,根本不是“以疾终于河南圣善寺之别院”。这可以说是所谓《李训墓志》出自今人赝造的一项铁证,足以彻底戳穿这通刻石的真相。
隋唐时代,鸿胪寺在洛阳,一直派驻有机构和官吏。李训生前,鸿胪寺不独管理外交,《新唐书》说,“天下僧尼、道士、女官,皆隶鸿胪寺”,还掌管“宾客及凶仪之事”。洛阳还是遣唐使的必经之路,比如日本名僧宗睿,就曾在洛阳圣善寺求法。
鸿胪寺官舍和圣善寺别院,完全可以是同一处地方。在唐宋时代,在寺观置官舍,例子是有的。如陆游《渭南文集》卷20有《诸暨县主薄厅记》,云:“郡县吏寓其治于邮亭民庐僧道士舍者,尚比比皆是。”
另外,唐代还有种习惯值得注意,人得病未亡时,会移寝寺院禳灾。兹举一例。
《大周常州司法参军事柳君故太夫人京兆杜氏墓志铭并序》:
“粤以永昌元年秋九月遘疾于常州之廨宇,寻又移寓於天兴寺之别院,廿一日终于其所”
——《全唐文补遗》第3集第483页
所以,李训死于圣善寺别院,是正常事。
剩下的还有些质疑,如《李训墓志》的“套话多”“牵强”,事实上,唐志大多如此,读多了就习惯了。
又如说这位日本留学生地位低下,不足以写墓志。哎呀,唐代“微不足道”的人为官员书写墓志的例子太多,甚至连名字都署不上,就不一一列举了。
最后,关于墓志书写人“日本国朝臣备”,是否是吉备真备的问题,我再说两句。《李训墓志》既为真,我们又只能从史料中,找到李训时代,唯一叫“备”的遣唐使,那么,他只能是吉备真备。还有其他选择吗?
( 完 )
作者往期文章(点击可查看):
2、〔美〕彭慧萍(Huiping Pang)著:《虚拟的殿堂:南宋画院之省舍职制与后世想象》
6、近墨堂书法研究基金会 编:《近墨堂法书丛刊 第二辑》(全十册)
点击“阅读原文”进微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