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历史性败诉!美国“不卖就禁案”重大判决(附判决书)
诚如超律志此前推送,TikTok“不卖就禁”案即将宣判。
12月6日,一场关注TikTok起诉美国拜登政府的案件(不了解前因后果的志友可查看案件背景:TikTok正式起诉美国拜登政府(附起诉书原文)),终于迎来了历史性判决。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斯里·斯里尼瓦桑(Sri Srinivasan)、尼奥米·拉奥(Neomi Rao)和道格拉斯·金斯伯格(Douglas Ginsburg)组成的三人合议庭,驳回字节跳动对推翻美国TikTok法案的请求。这意味着字节跳动必须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将TikTok在美国资产出售给一家非中国公司,否则TikTok将在美国下架。
超律志第一时间检索到了最新的判决书。
TikTok起诉美国拜登政府的判决书预览 (超律志在文末附本判决书的下载方式):
判决书指出,TikTok公司和字节跳动有限公司对《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敌对控制应用法案》的合宪性提出质疑。
法院的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院需要确定对法律的挑战适用何种审查标准。尽管原告要求适用严格审查(strict scrutiny),法院认为即使适用中间审查(intermediate scrutiny),法律也能够得到维持。
法院讨论了法律是否属于内容中立(content neutral)。虽然政府以外国对手操纵内容为理由来证明法律的合理性,但没有直接的最高法院判例明确指出这种理由是否使法律成为内容相关的,从而触发严格审查。
法院强调不会对政府在国家安全等关键问题上的判断进行二次猜测。法院引用了其他案件,表明在国家安全和外交事务上,司法机关通常会尊重政治分支机构的判断。
首席法官SRINIVASAN部分同意法院的意见,特别是拒绝了TikTok的第一修正案挑战。他认为国会的行动实际上维护了第一修正案的价值。
法院考虑了法律的历史和背景,包括其立法历史和政府的意图。法院认为,即使某些国会议员可能出于对特定内容的敌意而支持该法律,这并不影响法律的整体合宪性。
三名法官表示,“经过审慎认真制定”的TikTok法案只是针对外国敌对方”,并没有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因此驳回TikTok的起诉。
对于判决结果,TikTok第一时间发表了声明:
根据法案要求,TikTok新法将在1月19日也就是特朗普就职日的前一天生效。
小志大胆猜测,为了防止法案生效,TikTok将要求最高法院在1月19日前受理提出的上诉,或要求上诉法院的所有法官复审专家组的意见。
TikTok是按照法案要求被禁还是必须剥离,其未来的“命运”如何,超律志将保持高度关注,第一时间为志友带来最新的消息。
如需下载TikTok起诉美国拜登政府的判决书的英文原文,请在公众号后台发送关键词“ TikTok”获取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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