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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国资改革顶层设计 “1+N”政策梳理

华彩咨询 华彩国资透视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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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自2015年8月“22号文”发布以来,“N”到底已经出台了多少项?

哪里有各项文件核心内容的汇总?

您最关心的那几项政策,谁做过全面、深入、权威的解读?

这一系列的文件的逻辑、脉络是什么?

目前出台的文件,依旧是纲领性,还是已很有实操性?

还会有新的“N”发布吗,可能是哪些?

什么文件是您不得不关注的,对您的具体影响是什么?

本文将“1+N“最新最全共50多项文件都呈现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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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万纲博士往期政策解读文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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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资监管1.华彩独家解读: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2.华彩深度解读:郝鹏书记专文《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3.《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解读与操作宝典——落实《方案》的二十五个疑问及解答

4.国资委管资本的逻辑到底是什么?

5.【最新版】各省的国资国企改革逻辑到底是什么

6.地市国资国企改革的逻辑到底是什么?

7.地市国资改革路在何方?

8.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突破地市国资改革困境需要这五板斧!

9.区县国资“病”在何处?

10.区县国资不得不看的“药方”!

11.国资委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

12.一叶知秋——从滇沪深蜀的发展路径,参透地方国改大趋势!

13.地市国资国企改革五大问题的六大解决路径!

14.速递 | 国企改革配套文件发布,18条意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附国资委专家解读)

15.国资改革大版图——从22号文说起

16.速递 | 国企分类改革意见下发,商业类国企要积极引入其他资本

17.一键解读《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核心要点

18.这29项国企相关政策已失效!

19.图文解读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国企改革关注点

20.【完整版】全新解读国资国企改革2.0版发展指引

21.【解读】一图解读《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二、两类公司1.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往何处去(全文)

2.关于“两类公司”核心政策的重点解析!

3.关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那些事

4.啥是“升级版”——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新概念

5.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病”,治好了么?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

1.华彩深度解读《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
2.混改解读 | 混改企业的治理结构+能源行业混改+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

3.福利:30个省份混改推进全貌图+72份政策原文+混改实施步骤

4.2019混改再出发,从“混”的表象走向“改”的攻坚——白万纲

5.如何看待现在的国企混改?这是目前最客观的一篇文章


四、薪酬与激励

1.深度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事项的通知》

2.《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发布!

3.中央要给国企的“限薪限酬”政策破窗?


五、国有金融资本

1.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落实过程中的答疑实录

2.财政部门监管国有金融资本,可从国资委“管资本”中借鉴什么?

3.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将往何处去?

4.金融严监管再出新政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要优化!

5.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背后的改革 ——财政系统、国资系统、两类公司改革再出发!

6.打造地方金控平台的7大路径全解!

六、其他

1.布局深远,所图甚大!刘鹤出任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十重意涵?

2.华彩独家深度解读:《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3.全面剖析央企违规经营追责新办法

4.博鳌开放精神照耀下的国资国企改革 ——新一轮开放架构下的改革及二十个焦点问题的提出

5.央企如何锻造创新主力军?——政策解读及案例分析来告诉你答案

6.国改新动向:培养世界一流企业

7.新时代党建深化,你必须要关注的六件大事

8.2020国资国企改革攒着一股劲,蓄势待发




“1”——总纲性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本文系为解决国有企业现存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而发布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意见将国企区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种,规定了两类国企推进改革的不同方法与途径。意见强调,国有企业改革要在2020年取得决定性成果;要转变国资监管方式——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要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来促进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员工持股;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N”——近6年国资国企政策汇总



关于印发《“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和《“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的通知202001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决策部署,指导“双百企业”率先全面推进相关工作而发布的文件。

两个《操作指引》重点聚焦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基本概念、范围和职责,二是明确了基本操作流程,三是明确了各主要环节的操作要点,四是明确了监督管理相关环节的操作要点。两个《操作指引》的出台,为“双百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提供了系统规范的操作指南,为加快培育一批国企改革尖兵、更好发挥“双百企业”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提供了政策支撑,有利于下一步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和效率。



《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0113


近年来,中央企业按照监管要求,审慎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强化业务监督管理,有效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大宗商品价格和利率汇率波动风险,对稳定生产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监管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集团管控不到位、业务审批不严格、操作程序不规范、激励趋向投机以及业务报告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为督促中央企业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建立“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业务监管体系,特发布该文件。

《通知》从落实监管责任、严守套保原则、有效管控风险、规范业务操作、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报告制度六个方面对各中央企业做出要求,同时指出国资委将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有关部门,通过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监管力度。企业开展境外金融衍生业务所需外汇额度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银行、期货、保险、证券等持牌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应当严格遵循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关于印发《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的通知20200107


制定提示函和通报工作规则是贯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具体举措。要求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提示函和通报事项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集团管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示函》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管,明确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和问题进行提示,旨在抓早抓小、预防为主、警示为先;要求中央企业针对提示函事项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风险防控和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管控制度,强化内控体系有效执行,确保风险可控在控,整改工作落实落地。《通报》强化事后监督问责,明确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已经发生的典型性、普遍性或重大违规问题和资产损失事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和惩戒震慑作用;要求相关中央企业对通报事项及时传达部署,认真制定和执行整改工作方案,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各中央企业要对通报事项举一反三,主动开展对照检查,发现类似问题做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两个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形成常态,对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20200107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而发布的文件。

《办法》要求以地市、区县、乡镇为重点,推动事业单位全覆盖开展述职评议考核,要求述职评议考核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将基层党建考核统一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与其他业务考核统筹开展。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关于印发《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20200103


为加强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状况而发布的文件

《规定》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登记内容、变动登记办理条件及注销条件做了详细要求,同时要求出资企业负责填报其对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所形成权益的相关情况,并按照出资关系逐级报送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完成登记,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多个出资企业共同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由各出资企业分别进行登记。国家出资企业应当建立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工作流程,落实登记管理责任,做好档案管理、登记数据汇总等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定期对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情况进行核对,发现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登记或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形严重不符的,责令改正。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019123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而发布的文件。

《条例》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以及党组织的职责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对党的队伍建设、党的政治建设以及党内民主和监督做了详细的要求。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应当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201912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提出的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等要求而发布的文件。

《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五方面内容。在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加快推动科技型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健全董事选聘、管理、考核、评价、退出等机制,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全面落实科技型企业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在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在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业工资总额可以实行单列管理,且不列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大力推行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在激发科技创新动能方面,提出充分发挥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建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支持和带动其他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实现融通创新等。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提出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结合起来,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职;探索不同所有制结构的科技型企业党组织更好发挥作用,推动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按照尽职免责原则,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容错纠错机制等。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111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推动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而发布的文件。

《通知》明确要求中央企业要科学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综合运用多种激励工具,系统构建企业核心骨干人才激励体系。明确股权激励一般为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也可以探索试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激励方式。明确规定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按照公平市场价格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按照不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50%确定。股票公平市场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60%确定。《通知》还要求股权激励应该和股权激励业绩考核及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相结合,完善考核体系。同时明确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对健全股权激励管理体制做了明确的要求。



《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1108


为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而发布的文件。

《通知》强调,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重点任务是,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统筹推进全面履行职责;转变监管思路,统筹推动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统筹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顶层制度设计,统筹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体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统筹优化国有资本整体布局;围绕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聚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统筹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全面掌握国有资产分布状况,统筹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统筹建设全国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20191107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重要指示而发布的文件。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从总体要求、重点措施、主要路径、支撑保障四个维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明确要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突出管资本的重要内容,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强化管资本的支撑保障。



《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2019103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结合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制定本操作指引。

《指引》要求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流程。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般应履行可行性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引进非公资本投资者、推进企业运营机制改革等基本流程。明确通过市场化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央企业“混资本”环节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产权市场、股票市场等平台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混资本”过程中资产审计评估、进场交易、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混改企业切实转变运营机制,包括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管控方式、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灵活用好多种激励约束机制和加强党的建设,明确相关工作的重点内容、有关规定和指导原则。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101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体系对中央企业强基固本作用,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制定本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从优化内控体系、强化集团管控、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督评价体系四个方面建立健全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管控效能。意见提出要强化央企内控体系执行,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信息化管控,强化内控体系刚性约束,集团管控能力和信息化基础较好的企业要逐步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内控体系实时监测、自动预警、监督评价等在线监管功能,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大企业监督评价力度,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加强出资人监督,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建立出资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90915


为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的监督管理,提高资本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制定本办法。

《暂行办法》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总结资本预算建立以来国资委开展执行监督工作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突出了以下重点: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划分中央企业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和国资委的监督管理职责。二是体现资本属性。明确中央企业对获得的资本性预算资金,应当纳入企业预算管理范围进行统一管控。三是抓住关键环节。要求中央企业按照资本预算批复要求,编制预算执行计划,依法自主决策,规范组织实施。四是规范操作程序。对企业预算执行计划审议批准、国有资本权益落实、资本预算调整等程序提出明确要求。五是强化监督整改。明确了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资本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以及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措施。


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就“双百企业”推进综合性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明确提出了九条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针对“混改”审批程序问题,《通知》提出根据《中央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等文件精神,中央企业所属的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双百企业”(以下简称商业一类“双百企业”),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业审批;对于中央企业所属的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双百企业”(以下简称商业二类“双百企业”),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业审核报国资委批准;地方“双百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决策与批准程序按照各地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政策执行。

针对授权放权问题,《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精神,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一企一策”确定对“双百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建立差异化、科学化、精准化的管控模式和运营机制,充分落实“双百企业”董事会对企业中长期发展的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权、职工工资分配权等权利,充分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

《通知》还明确提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双百企业”改革的典型经验和成果。



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20190603

为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更好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切实增强微观主体活力而发布的文件。

《通知》指出,要从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加强行权能力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各地国资委要按照国发〔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本地区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制定授权放权清单,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促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与管住管好国有资本有机结合。



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20190603

为全面落实《意见》要求,稳步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审议监督工作,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引导性。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理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为向全国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指出:加强国有资产报告支撑。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积极推进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工作,为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质量提供有效支撑。同时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实现相关部门单位互联互通,全面完整反映各类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基本情况的要求,积极推进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分析研究,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0430

为进一步落实63号文件“在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的第二阶段目标,做好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特发布本文件。

《通知》主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责任追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等作出一系列部署。二是深入推进组织体系建设。各中央企业要健全责任追究组织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深入推进责任追究工作。三是持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各中央企业要加快构建内容协调、流程清晰、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四是扎实做好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各中央企业要违规必究,追责必严,切实增强国资监管法规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刚性约束。

五是探索工作方式方法。六是不断健全以追责促发展的长效机制。


《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20190419

目前,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出资人代表机构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国有资产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仍有发生,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为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国有企业,《通知》应运而生。

《通知》从实行清单管理、强化章程约束、发挥董事作用、创新监管方式四个方面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的履职方式;对不同类型企业,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同时,从完善公司治理、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四个方面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从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统筹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三个方面完善监督监管体系。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0301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而发布的文件

《办法》要求重点完善四方面内容:1、对表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多角度构建年度与任期相结合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2、进一步健全对标考核机制,强化国际对标行业对标应用。3、坚持深化分类考核和差异化考核,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和考核指标要求。4、进一步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强化“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完善考核奖励和任期精神激励等措施,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企业,侧重不同的考核指标。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20181227

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而发布的文件

《办法》明确提出按中央企业功能定位对工资总额实行分类管理。将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全部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由企业董事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国资委由事前核准转变为事前引导、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明确提出了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分级管理。国资委负责管制度、管总量、管监督,中央企业负责管内部自主分配、管预算分解落实、管具体操作执行,国资委与中央企业权责清晰、各司其职。



《关于进一步明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18〕760号)

《通知》执行中,新设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该股份公司设立后近期拟在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就需要申请办理股东标识管理;如该股份公司暂无上市计划,则不需要申请办理股东标识管理。股份公司拟在新三板挂牌不需要申请办理股东标识管理;股份公司拟在香港或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申请办理股东标识管理。

《通知》执行中,股份公司有多个国有股东,股份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向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报。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可以由相关股东协商后确定其中一家股东负责申报工作,其他国有股东配合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办理国有股东标识管理需提供材料:股份公司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表(证)、股份公司各国有股东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表(证)、股份公司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份公司股东情况的法律意见书等。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20181102

为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央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发布的文件

《指引》运用了企业大合规理念来指导和规范企业合规管理。合规管理的四大原则,即全面性原则、责任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和客观独立性原则,成为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指南。《指引》强调了业务部门作为合规的责任主体及合规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线的地位和作用。《指引》还规定监察、审计、法律、内控、风险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环保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履行合规管理职责。《指引》还特别强调企业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合规管理。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20180913

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增强经济发展韧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而发布的文件

《意见》制定短期目标:推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年末比2017年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长期目标:在2020年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划定“两条线”,列出“两名单”: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为预警线,加10个百分点为重点监管线。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打出内外协同“组合拳”。



《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20180803

为加快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而发布的文件

《要点》规定1、促进企业杠杆率积极稳妥下降。工作要点将工作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推进时间,体现出协同监管治理思路和按序推进执行力度。2、细化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要求。债转股进一步推进。3、资本市场稳妥支持降杠杆。在坚持市场“三公”原则前提下,提供适当监管政策支持。4、重点企业下降杠杆“军令状”。必须按期完成降杠杆任务。5、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073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而发布的文件

《办法》指出,对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责任追究工作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不同层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追究处理;坚持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大典型案例总结和通报力度,推动中央企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责任认定、追究处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等。《办法》要求中央企业根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细化责任追究的范围、资产损失程度划分标准等,研究制定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并报国资委备案。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地区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



《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20180730

为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带动作用而发布的文件。

《意见》指出,试点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具有不同的战略目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采取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管理采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予出资人职责和政府直接授予出资人职责两种模式。根据授权,由董事会实施经理层选聘。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不得由同一人担任,经理层的人事管理有2种模式。多部门协同、中央地方分级推进。



《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0630

近年来,我国国有金融资本规模稳步增长,实力日益壮大,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持续推进,运营效益明显提升,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还存在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布局不优,以及配置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设不到位等矛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体制机制,优化管理制度,《意见》应运而生。

《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国有金融资本管控格局终将厘清,解决了目前国有金融资本管控的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等问题,加强了国家对国有金融资本的统一管控能力。国有金融机构战略与管控能力亟需提升,要加快建立健全国有金融机构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国有金控与资本平台再迎发展良机。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20180518 

为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推动国有资源优化配置,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发布本办法。

文件主要将实现四项功能。一是统一制度、统一规则。将原分散在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整合集中,并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类型进行补充完善,修订形成了统一的部门规章,既提高了制度的集中性和权威性,又方便企业执行。二是严格国有资产分级监管。此前,涉及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审核。三是合理设置管理权限。《办法》将企业内部事项,以及一定比例或数量范围内的公开征集转让、发行证券等部分事项交由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四是调整完善部分规则。保持和证券监管规则协调一致,减少重复规定,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定价、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成为控股股东的资格条件等证券监管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办法》不再作出规定。



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20180513

本文是为解决现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还存在市场化分配程度不高、分配秩序不够规范、监管体制尚不健全等问题,促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而发布的文件。

文件规定,要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文件要求,要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 20170427

本文系为解决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中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加快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而发布的文件。文件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改进监管方式手段来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20180419

为发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对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推动作用,通过政策引导、机制创新、研发投入、项目实施、平台建设、人才培育、科技金融、国际合作等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创新发展而发布的文件。

《意见》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中央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创新激励政策。推动中央企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北斗导航、高端处理器芯片、大飞机、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深远海洋工程装备、生物医药、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轨道交通、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在两地组织实施重点示范项目,加快中央企业科技成果在两地转化落地。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5号)

本文指出了该办法的适用对象,中央企业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境外投资指的是中央企业在境外从事与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重大投资项目指的就是中央企业按照该办法的章程以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来研究确定境外投资项目。

办法规定,国资委需要根据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的原则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规范资本运作作为重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信息对称、风险控制有力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强化境外投资行为的全面监管。

办法指出,中央企业是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重点,中央企业也应该建立境外投资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境外投资项目的负面清单,组织开展境外检查和审计,根据一定的组织者进行责任研究。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健全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规范境外经营行为,对于中央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也需要进行分类监管,境外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具体的实施状况,需要中央企业来进行监督,除此之外中央企业也需要对于境外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的严重不良后果进行责任追究。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4号) 20170107

本文指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重点从“管投向、管程序、管风险、管回报”四个方面,努力构建权责对等、运行规范、信息对称、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中央企业加强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提高国有资本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本文强调依法监管,注重厘清国资委与中央企业的权责边界。强调全方位监管,注重加强投资监管体系建设。强调全过程监管,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强调事前加强规范、事中注重监控、事后强化问责,实现对投资全过程监管。为提高境外投资监管的针对性,防范境外投资风险,国资委延续了制定专门境外投资监管办法的做法。在保持监管理念、监管方式与境内办法基本一致的前提下,更加强调战略规划引领、坚持聚焦主业,更加强调境外风险防控、保障境外资产安全。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 20170720

本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而发布的规定。适用对象包括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

文件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上级党委应当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506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而发布的文件。

文件中的主要工作要求有以下几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集中解决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问题。对于各项工作均明确提出了时间安排、政策措施以及分工负责部门,同时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以实现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探索改革新路径,促进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20170424

本文要求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文件着重提出要加强对主体权责的规范,推动合理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意见梳理了治理主体框架,细化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权责,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20161208

总体上看,政府将由全面监管向资本监管转变,加速市场化推进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也给业绩考核工作带来不少新的课题。一个突出的思想是,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深化经济增加值考核。具体到业绩考核工作,更加重视资本的价值形态,更加重视资本的配置效率。实践证明,经济增加值考核是实现国有资本价值创造的重要引导手段。

文件进一步深化经济增加值考核,着力在引导企业资本投向更加合理、资本结构更加优化、资本纪律更加严格、资本效率进一步提高上下功夫。体现“三个注重”:一注重资本投向。二注重资本回报。三要注重资本纪律。在评价考核上,要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责任使命,兼顾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性质,明确不同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要求,对负责人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



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 20160824

本文系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分类考核工作,提高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而发布的文件。

文件进一步明确和实化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提出引导企业积极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要求,加快提质增效升级,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要求。文件按照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有关政策要求,对中央企业主要分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中央企业以及公益类中央企业三类,对于不同功能定位的中央企业量身定制了考核标准,同时建立了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制度,将企业承担的对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的特殊事项如国防安全、能源资源安全、提供公共服务以及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等多个事项列入管理清单,作为考核指标确定和结果核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20160802

文件强调要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提高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为重点,严格问责、完善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明确责任追究范围,确定资产损失认定标准和责任追求制度。

意见规定了责任追究范围包括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等共10个方面,同时对于资产损失认定、经营投资责任认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于责任追究处理地方式与力度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 20160802

《意见》明确规定,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1%;要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4%。同时意见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提出了总体原则、开展条件、员工入股及股权管理等细则。

意见明确了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企业应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企业,试点企业要求营收和利润90%以上来自集团外部市场。同时规定,员工入股应以岗定股,支持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人员持股,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 资产评估值。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1%;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4%。在股权流转方面,员工持股应设定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满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数的25%。

意见规定,首批试点原则上今年年内启动,2018年底视情况适度扩大试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 20160717

本文系为解决中央企业产业分布过广、企业层级过多等结构性问题,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而发布的文件。

意见指出,要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为中心,着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加大国际化经营力度,提升中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中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更好发挥中央企业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安全发展中的骨干中坚作用。到2020年,实现中央企业战略定位更加准确,功能作用有效发挥;总体结构更趋合理,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跨国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0160624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立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格局更为严格,以进场公开交易方式为原则,对“三类主体”的“三类交易”进行明确监管,并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细节规则进行了重塑。

32号令并未明确废止先前相关规定,该规定在不与32号令冲突的前提下仍需适用,未来如何在实践中准确理解并适用国资监管系统多年来只颁未废的有关规定,对国资监管机构、产权交易所、国有股东及律师等相关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60226

本文系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调动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而发布的文件。

文件明确了适用范围为国有及国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业,包括转制院所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尚未实施公司制改革的全民所有制科技型企业可参照执行。

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激励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与试点政策相比,进一步扩大了企业适用范围,提高了股权激励的总体额度,增强了对科技型初创企业的激励作用等。在突出对国有科技型企业政策引导功能的同时,着力规范过度激励及过程调整行为,明确股权激励的约束条件,严格把控股权奖励尺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流程,适当下放了审批权限;明确了监管职责,增强了办法的可操作性。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151208

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新形势下,全面建设法治央企,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的迫切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应运而生。

意见规定,央企建设要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需要,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加强制度创新,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以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为重点,以提升企业法律管理能力为手段,切实加强对企业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大力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中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国资委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51207

本意见明确了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意见对于两类企业的主要目标、主要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经营机制必须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必须自觉服务国家战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等。同时明确,对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要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和分类定责考核;要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

同时规定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对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类别进行动态调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2015103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发布该意见。

意见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时效性,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要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加强企业内设监事会建设,重视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发挥企业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要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和巡视的监督作用,建立高效顺畅的外部监督协同机制;同时要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51026

文件强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要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产权结构,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要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要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文件要求,非国有资本参股或控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当遵循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的要求。通过拓宽合作领域、完善引资方式、规范决策程序来达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能力。

意见指出,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要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产权结构,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要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要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非国有资本参股或控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当遵循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的要求。



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 20151025

本文系为解决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违纪违法问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而发布的文件。

文件指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 20150923

当前,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挑战,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需要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要坚决防止因监管不到位、改革不彻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意见全文包括总体要求、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建立依法合规的操作规则、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



中办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50921


意见提出,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适应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



发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50917


本文重点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二、认真抓好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

三、认真抓好分工落实,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四、认真抓好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沿着正确轨道前进

五、认真抓好宣传舆论引导,为国有企业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措施的梳理及建议 20150816


文件分别在财政税收方面、土地管理方面、社会保障方面、金融证券方面、产权保护方面、简政放权方面这六个方面的政策进行梳理和建议。

其中包括设立财政专项金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组;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务重组或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业务可递延纳税;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分立)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对厂办大集体改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税费给予减免;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搬迁的工业项目,经审核批准,可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工业用地;国有企业破产时,其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出让金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新录用人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给予相应补贴;允许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融资,拓宽企业兼并重组支付方式,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兼并重组等多项内容。



《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 20141106


意见按照企业负责人分类管理要求,综合考虑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推动建立符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特点的薪酬制度,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央企高管薪酬将采用差异化薪酬管控的办法,综合考虑国企高管当期业绩和中长期持续发展,重点对行政任命的央企高管人员以及部分垄断性的高收入行业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实行限高,以此来抑制央企高管获得畸高薪酬,缩小央企内部分配差距,使得央企高管人员薪酬增幅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20140818


本意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和效率。

意见提出要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合理确定履职待遇,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严格规范业务支出如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同时规定,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用于个人支出。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170313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的监督管理,提高资本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本安全而发布的文件。

《暂行办法》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总结资本预算建立以来国资委开展执行监督工作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突出了以下重点: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二是体现资本属性,三是抓住关键环节,四是规范操作程序,五是强化监督整改。《暂行办法》是国务院国资委按照国家有关资本预算管理要求,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进一步细化资本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求,加强资本预算支持事项组织实施过程监督的规范性文件。

还未公布的政策: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实施方案》、《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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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白万纲博士国资委讲座全文:

(腾天换日五年期,换来大计千年长)

1.十四五规划:白万纲博士在国务院国资委讲座全文(上)

2.下篇来了!十四五规划:白万纲博士国务院国资委讲座全文

3.白万纲博士:陕西省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专题讲座(上)

4.下篇到了!陕西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专题讲座全文(下)

5.白万纲博士:黑龙江省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专题讲座(上) ——引入百万中产消费劲旅,布局世界长寿产业领军

6.下篇到了!白万纲博士:黑龙江省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专题讲座(下)

7.西安可打造为中国副都及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中心——白万纲谈西安十四五大格局!
8.贵州可以打造世界级数字经济中心产业——白万纲博士在贵州省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讲座
9.下篇来了!贵州国企十四五规划该怎么落地——白万纲博士在贵州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讲座
10.终于发出来了!四川何以担当新时代引擎:一带一路大枢纽+西南七省大龙头(完整版)

二、十四五规划系列

1.五年规划本质透析,布局十四五抢占先机

2.收下两把做战略的利刃,从容驾驭十四五
3.华彩倾力奉献|手把手教你展开十四五规划
4.集团总部和子公司战略思考全在这里了!
5.应对十四五潜在变数,用情景战略
6.十四五规划与国资国企改革6大结合点
7.风险管理:十四五规划不可或缺的护航保障
8.高度动态化的机会管理,十四五期间的GPS
9.十四五规划的集团交易体系革新
10.不再纸上谈兵,十四五规划落地指南
11.做好十四五规划,这十篇文章必看!(值得收藏)
12.一文速览|中国战略家年会第一天的亮点
13.中国战略家年会第2天集锦:国资国企改革2020路线图
14.三级规划大启动,国资脊梁首凸显
15.华彩解密:投融资平台转型成功的奥秘


三、十四五规划:国资国企改革系列

1.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往何处去?

2.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将往何处去?

3.博鳌开放精神照耀下的国资国企改革

4.国资委管资本的逻辑到底是什么?

5.各省的国资国企改革逻辑到底是什么?

6.地市国资国企改革的逻辑到底是什么?

7.地市国资改革路在何方?

8.国资国企改革“1+N”相关政策梳理

9.全新解读国资国企改革2.0版发展指引

10.2020国资国企改革攒着一股劲,蓄势待发


四、十四五规划:其他重要专题

1.千年大计的超循环结构

2.收藏版 | 《千年大计》哲学学习指导手册

3.重组世界的新方案
4.十四五规划最惊艳的十大猜想之大西南命运共同体 ——千年大计之川渝滇黔桂藏湘需尽快一体化整合

5.长三角深度一体化将走向何方?
6.十四五最惊艳的十大猜想之中国会构建起世界重组方案吗?——中国新政治经济学探索将走向何方!!

7.文化斩首魔爪直奔中华大脑而来
8.西部大发展抓手是深度融入主引擎,强力掰正大扭曲——白万纲博士青海十四五规划讲座


五、政策解读:

1.华彩深度解读央企混改指引

2.华彩独家深度解读:央企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

3.落实《方案》的二十五个疑问及解答

4.华彩解读: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5.收藏版 | 国资国企改革“1+N”相关政策梳理

6.深度解读: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事项
7.华彩深度解读:郝鹏书记
8.华彩独家解读: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六:十四五规划专题: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

1.热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现状与趋势

2.一文看懂:集团型企业数字化战略构建

3.集团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化茧成蝶的第一步

4.深入企业数字化转型,洞察互联网趋势

七: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一流企业
1.高质量发展和中国方案的胜利离不开新持久战 ——新持久战总论
2.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是中国复兴的关键一跳
3.中国的世界一流企业一定要具备什么?
4.三大车企合并导致中国超神车出现,如何冲破世界500强的魔咒——一千万台噩梦
5.中兴,华为,阿里们需要补上的一堂课——王道与霸术
6.中国资产估值体系应尽快颠覆性重塑——中国金融改革将往何处去?

7.决战堤前发生,疫情成为各国十四五期间重构国家方法论导火索


八:国资国企硬刚疫情 赤胆忠心为人民

1.四川战“疫”现曙光,国资国企是脊梁

2.浙江战“役”交锋时,国资国企见真章

3.陕西抗“疫”攻坚时,国资国企勇担当

4.贵州战“疫”见赤胆,国资国企筑堡垒

5.湖南抗“疫”风雨兼,国资国企勇冲锋

6.江苏战“疫”迎难上 ,国资国企斩荆棘

7.云南战“疫”攻山头,国资国企展身手

8.重庆抗“疫”保卫战,国资国企冲在前

9.江西抗“疫”阻击战,国资国企冲在前

10.广东抗“疫”勇作为,国资国企真扎实

11.河南战“疫”不容缓,国资国企挽狂澜

12.河北抗“疫”多能士,国资国企真骁勇

13.黑龙江抗“疫”有方,国资国企立榜样

14.山东战“疫”节节胜,国资国企招招高

15.安徽战“疫”胜在望,国资国企勇担当

16.天津抗“疫”捷报传,国资国企美名扬

17.广西战“疫”无所惧,国资国企勇摧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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