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供应链安全 | 美国从科技供应链中剔除中国行动的内幕(外媒编译)

洪延青 网安寻路人 2022-03-20

 编者按:

围绕供应链安全,本公众号曾发表文章:

  1. 供应链安全 | 白宫发布关于降低依赖外国对手的重要矿产的行政令


本公号中关于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文章,见:

  1.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系列文章之一:对“外国生产的产品”的相关规则

  2.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系列文章之二:适用EAR的步骤

  3.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系列文章之三:苏联油气管道的“华为”事件

  4. 《华盛顿邮报》披露《美国对中国的战略路径》背后的决策博弈

  5.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 | 允许华为和美国公司共同制定5G标准

  6. 美国出口管制 | BIS发布针对“基础性技术”出口管制的“拟议制定规则预先通知”


近日,日经新闻网站(NIKKEI)发表了一篇深度报道《美国从科技供应链中剔除中国行动的内幕》,公号君将此报道全文翻译出来供大家参考。注:新闻报道的版权归NIKKEI所有,翻译仅供研究之用,谢绝任何其他用途。

台北——这是台北一个炎热的夏日早晨,美国在台协会(事实上的美国“大使馆”)的几位官员拜访了一家大型科技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该公司是苹果公司的重要供应商。

马上就能看出,这不同于以往的礼节性访问,美国官员时不时地停下来听听行业内的情况。这一次,他们省去了闲聊,刚坐下来不久就直截了当地抛出了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不把更多的产能转移到中国以外的地方?"他们问道,"你们为什么不加快转移?"

与会者将这次谈话形容为 "严肃而不安"。"我们感到不安",一位公司参会人员说,"他们问了很多问题,我们不知道自己能否回答。答案会涉及到关于我们自己和客户的未报的策略" 。但此次访问传递的信息是毫不含糊的:美国政府直接呼吁他的公司切断与中国的关系,他说。

美国官员还会见了几家台湾顶级芯片制造商——其产品被华为技术公司(Huawei Technologies)使用,这家中国电信设备供应商被华盛顿指责为北京从事间谍活动。多位知情人士告诉日经亚洲,这些会议同样似乎是为了在不断升级的华盛顿—北京的科技战中吸引这些公司向美国方面靠拢。

"他们是来确保我们清楚了解美国的出口管制规则,并告诉我们美国对华为的立场",一位芯片行业的知情人士说,"但我们把这些话理解为一种警告"。

对于台湾电子行业的高管来说,这些会议是另一个迹象,表明世界上两个超级大国之间的科技霸权之争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它始于2016年对电信设备公司中兴通讯的制裁,随着华盛顿加大对中国公司的压力——美国政府认为中国公司威胁到了美国的国家安全,争夺已经稳步转变得更加严重。

一位接近美国在台协会的人士拒绝证实这些会议的具体内容,但表示与台湾公司就"供应链重组和出口管制合规性"而保持联系是常规做法。


在一年的时间里,华盛顿已经三次修订了针对华为的出口管制规则——这些变化影响了这家中国公司的美国和非美国供应商。供应商现在对美国法律的长臂持谨慎态度。而在过去两年里,特朗普政府加快了将中国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力度——即将其列入所谓的实体名单,今年以来又增加了约70家公司和组织。

最初是美国政府向美国公司施压,要求它们抵制特定的中国实体,后来变成了迫使非美国供应商加入对中国技术的全面封锁的共同努力。

"华盛顿将科技供应链武器化,例如在半导体领域,以减缓中国的科技野心",新加坡兴瑞基金会研究员、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访问高级研究员亚历克斯·卡普里说。他说,美国的目的是"打压北京的技术权威主义模式"。

台湾高管们理解到,美国所传递的信息非常迫切:将生产设施迁出中国,减少与华为等中国客户的联系,并与美国站在一起,否则将面临成为华盛顿下一个目标的潜在最坏情况。


两边,现在

过去20年在中国成长起来的复杂的科技供应链,要想把它解开,在两年前是不可想象的。但来自特朗普政府的压力已经让这一切正在成为现实,在过去36个月里,从苹果到谷歌的公司纷纷从中国迁场到越南、印度、泰国和马来西亚。对于全球科技行业来说,问题是出现的替代供应链能否与中国每年制造2亿多部iPhone的效率相媲美。

台湾处于见证美国这一新出现的政策的关键位置,因为其科技公司向双方平等销售——从全球最大的合约芯片制造商台湾半导体制造公司,到全球最大的电子合约制造商富士康科技集团(前称鸿海精密工业)。他们的客户包括苹果、微软、谷歌、亚马逊、高通、惠普和戴尔等美国顶级公司,以及华为、联想、小米、阿里巴巴集团控股和Oppo等中国领先企业。在一场新的技术冷战中,台湾企业坐在中美之间的断层线上,虽然不愿意,但也正被迫选择阵营。

"这是一个非常混乱的时代。几十年来,科技行业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需要如此密切地关注国际政治动态",苹果重要供应商Pegatron的董事长董子贤最近在台北一个关于后冠状病毒时代的论坛上说。

上个月,美国政府通过美国在台协会公开回应其私下组织的会面中所传递的信息,即所有外国技术供应商都应该离开中国。

9月4日,美国在台协会理事布伦特·克里斯滕森与欧盟、加拿大、日本同行一起主持了一个关于供应链重组的论坛,公开倡导脱钩。这是美国首次在台湾举办这样的活动。


克里斯滕森说,国际公司"越来越认识到将自己的未来与中国联系在一起的危险",并开始寻求中国以外的其他生产和制造中心。


克里斯滕森呼吁其他国家就在其他地方重建供应链进行合作:"我们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价值观使我们成为天然的合作伙伴,我们相信,如果我们共同努力,我们将变得更强大、更有效"。

但对于科技公司来说,这并不那么简单,对他们来说,中国不仅是根深蒂固的生产基地,也是他们增长最快的市场。苹果公司总营收的20%、英特尔公司超过20%的营收和移动芯片大王高通公司60%的销售额都来自中国,尽管在很多情况下,在中国销售的商品后来都会再出口到其他市场。

一些最大的公司正在尽力跨越北京和华盛顿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以避免选边站。苹果公司就采取了兼顾两边的策略,以平衡自己在科技战中的地位。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它在推动供应商加速从中国转移的同时,也在积极培育中国本土供应商,让他们在中国国内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并确保持续进入这个14亿人口的市场。

经苹果同意,台湾纬创今年夏天将其位于中国昆山市的iPhone组装工厂出售给当地竞争对手Luxshare精密工业。这次交接意义重大。它为这家中国供应商向苹果供应链上游发展铺平了道路,激发了其成为中国版的富士康的希望。中国的Lens Technology也于8月在台州市收购了台湾Catcher Technology的 iPhone 外壳工厂,Catcher Technology是苹果长期的金属外壳供应商。

"苹果一直在培养中国供应商。过去的理由是,这能让苹果对现有供应商有更多的价格议价能力,但现在也成为了分散地缘政治风险的策略",一位熟悉苹果思路的高管级人士说。

与此同时,富士康已经将部分生产迁出中国,但坚持认为他们不会选边一方,"全球走向G2[两大集团]的趋势是不可避免的。如何服务于两大市场,是我们一直在规划的事情",富士康科技集团董事长Young Liu8月在台北的一次投资者会议上说,他指的是美国和中国。

但并不是每家公司都有资源像世界上的苹果和富士康那样跨越日益扩大的差距。他们说,现实的情况是,芯片开发商仍然依靠少数关键的美国芯片生产和设计工具供应商,如Applied Materials、Lam Research、KLA、Synopsys和Cadence设计系统公司来制作最先进的芯片。

这迫使全球所有的芯片供应商都必须向美国政府申请许可,才能向华为发货,这一命令于9月15日生效。从那时起,科技供应公司就陷入了几乎不可能的境地——在美国和中国之间周旋,以避免招致任何一个政府的愤怒。


"一般来说,跨国科技公司不会想在中美贸易战中选边站,但他们仍要为[可能恶化的情况]做好准备",台湾经济研究院高级科技供应链分析师赵世芳告诉日经记者。

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反应一直很淡定,但很少有科技高管认为他们可以指望北京继续忍让。一家科技供应商告诉日经社,他们已经收到更多与中国当地官员会面"喝茶"的请求,而在这些会面中,官员们会寻求不制定退出计划或裁员的保证。

一些供应商被要求在他们的生产综合体内设立由中共运作的办公室。他们说,这些迹象都表明,当局希望更多了解供应商的动向,并防止任何大规模的外流。供应商大多谨慎地不公开他们的多元化计划,因为担心中国地方政府的关注。

与此同时,9月19日,中国也建立了自己的美国贸易黑名单版本:"不可靠实体名单",根据政府的判决,该名单保留给任何不公平对待中国企业的外国公司。虽然目前还没有人被列入黑名单,但《环球时报》5月称,苹果、高通、思科系统和波音有可能被列入中国名单。

一位供应链高管说:"我们要做的是保护自己不在这两头大象(美国和中国)之间的斗争中受到伤害",他补充说,他们一直在试图悄悄处置一些中国资产,并将资金带出国门,投资东南亚,"我们担心,如果中美之间的紧张局势继续恶化,我们在中国的资产有一天会成为人质",他补充道。

'走出中国'


对于科技行业来说,这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以前,他们可以在西方设计产品,在中国的工业中心地带生产,这个被美国银行称为 "金发区 "的地区,三十年来提供了成本、质量、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的最佳组合。


现在,整个行业必须面对民族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现实,并越来越多地依赖在东南亚兴起的分散的供应链。


该行业已经开始了二三十年未见的迁移。据政府数据显示,所有行业中约有2000家台湾、日本和韩国公司——包括许多关键的科技供应商——已经表示计划将生产从中国转移到其他地方。科技公司,尤其是像苹果这样的美国品牌厂商,正在寻求将其总产量的15%到30%从中国转移出去,这个份额相当于他们在美国的出货量,并要求其亚洲供应商在未来几年内帮助推动多元化计划。


日本推出了一项2200亿日元(20.8亿美元)的补贴计划,以鼓励企业将制造业带回国内,并额外拨款235亿日元资助将生产转移到东南亚。截至今年7月,有近90家日本企业获批补贴,而申请资金的企业已超过1600家。台湾则从2018年年底开始,以特殊的税收减免和贷款利率开展"将生产搬回台湾"的行动。


苹果公司从今年早些时候开始在越南大规模生产其流行的无线AirPods,并计划将更多的产品带到这个东南亚国家,而就在去年,所有此类生产都发生在中国境内。这家总部位于库比蒂诺的科技巨头还要求关键的iPhone组装商富士康和纬创扩大在印度的制造能力,并催促另一家关键供应商Pegatron今年夏天迅速在那里建厂。

 

三星电子在2019年关闭了在中国的最后一家智能手机组装工厂,将重心完全转移到越南和印度。谷歌、亚马逊和Facebook数据中心的服务器生产已经转移到台湾——两年前,所有这类服务器都是在中国生产的。

"客户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华盛顿和北京之间的紧张关系不断加剧,迫使他们考虑自己的生产战略,就像给自己买保险一样。在未来两三年内,你会看到不仅是大型电子组装商,还有越来越多的零部件供应商将产能转移到中国以外的地方,以支持新的供应链",一位iPhone供应商高管说。


COVID-19的意外爆发,进一步促使科技供应商分散风险,避免将所有资源放在一个地区。与此同时,对外国间谍活动的担忧不断上升,使人们对中国科技公司的态度更加强硬。

位于台湾的路由器、交换机和网络设备供应商Alpha Networks的一位经理告诉日经记者。"自去年以来,当我们与美国客户坐下来时,他们的第一个问题是:"你们是否提供'走出中国'的选择,特别是那些将进入移动无线网络的产品?"

他补充说,因此,Alpha Networks公司已经开始降低在生产方面对中国的依赖,"这些美国客户现在认为,如果这些产品是在中国生产的,那就不安全了"。

对于像谷歌的设施建设商Acter Group,以及Pegatron、纬创等苹果的主要供应商来说,科技供应链向东南亚的扩张已经成为重要的增长催化剂。"我们看到我们未来来自越南、泰国、印尼等东南亚国家的项目增长迅速",Acter总经理赖明坤说。

"去年,我们只是听到了很多消息,说某些公司正试图从中国进行多元化生产",Acter董事兼发言人曹安琪对日经亚洲表示,"但今年,这些消息都变成了现实... 这些技术供应商真的开始建设或扩建新设施,我们也调配了一些中国员工来帮助我们在那里的业务增长"。


昂贵的迁移


然而,离开中国的代价是巨大的。这个国家仍然提供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组合,即组织良好的基础设施、熟练的劳动力,这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能够调动数十万工人,只需一个电话就能在数小时内交付零部件。

美国银行证券的研究显示,从泰国运来的产品在美国商店上架的准备时间长达40天,几乎是中国的两倍。

关键的印刷电路板制造商Unimicron Technologies的高管Maurice Lee表示,对他的公司及其同行来说,将生产转移到国外仍然极具挑战性,"制作一块印刷电路板至少有30到40道制造工序... 在中国,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我们与所有的供应商都非常接近...搬到其他地方意味着所有的流程和物流都需要重新设计,也意味着我们必须重新培训工人",台湾印制电路协会主席Lee说,"这意味着成本的增加。"
"科技制造业将面临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如果要搬出中国]",Pegatron的Tung说。他的公司以前只把生产集中在中国和台湾,过去两年在印尼和越南建立了新的生产设施,并即将在印度建立一个新的生产设施,"过去,从中国其他省份调集零部件发货,只需要两个小时。但在未来,随着供应链在中国之外的分散化,至少需要一到两周的等待时间。"

"这是一个新的现实,我们都必须面对和适应(的)",Tung补充道。


政府主导的政策帮助河南省郑州这个鲜为人知的中国内陆城市从一个荒芜的农业城市转变为每年生产全球50%iPhone的制造中心。位于中国西部的重庆市政府协助惠普及其供应商建立了全球最大的笔记本制造中心之一。它曾经生产了全球每三台笔记本电脑中的一台。

然而,即使在贸易战之前,在中国成本上升和劳动力短缺的情况下,一些供应商也已经在寻求将部分生产转移到东南亚。在过去的四五年里,制造商在旺季已经越来越难以吸引足够的生产线工人。缺少工人、土地价格和工资上涨成为近年来供应商普遍头疼的问题,已经促使企业在中国以外的地方寻找替代方案。


IDC的分析师Sean Kao表示,很多企业几年来一直遭受着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困扰,并开始评估一些多元化计划,但在贸易战开始之前,没有一家企业对这些计划采取行动。


"不过,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完全取代中国",Sean Kao说,"但是,中美之间紧张局势的升级,以及后来的COVID-19,扣动了扳机,促使所有这些供应商和他们的客户真正下定决心,至少将一些生产转移到其他国家,并走出舒适区... 这种新的、不可逆的举动正在发生。"

疑惑,蚊子

将业务转移到中国以外的努力,结果好坏参半。在2018年对中国进口产品实施第一波惩罚性关税后不到1000天,随着针锋相对的华盛顿—北京贸易紧张局势升级,一条新的供应链正在东南亚和印度出现。

像Apple Watch制造商仁宝电子这样的大型科技供应商已经在越南获得了土地;AirPods和小米手机制造商英业达在马来西亚拥有设施;而iPhone和宏碁笔记本组装商纬创在菲律宾拥有工厂。但这些工厂通常规模较小,分散在东南亚各地,并没有满负荷运转。


同时为惠普和戴尔供应零部件的仁宝,曾在越南北部的永福省获得土地建厂。但它在2013年被当地政府罚款,并被收回了大部分财产,因为它没有按照承诺利用这块土地并雇佣当地劳动力。

"在一些情况下,这些闲置的工厂里曾经没有人。只有蚊子",一位供应链高管告诉日经记者,他描述了几年前公司在东南亚的工厂状况。

虽然这些工厂不再闲置,但东南亚地区的效率不足,对供应商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为苹果、惠普和戴尔提供重要电源元件的台达电子董事长Yancey Hai表示,他的公司已经启动了贸易战的多元化计划,在台湾、泰国和印度扩大生产。

但他表示,中国政府在冠状病毒爆发期间的效率是难以想象的。在疫情中,中国政府是世界上最快帮助制造商恢复生产的国家之一,并提供了病毒预防措施的指导。

各行各业和市场观察人士都在密切关注即将到来的美国总统大选,但没有多少人相信,无论谁成为下一任美国总统,华盛顿和北京之间的竞争和地缘政治紧张关系都会平息。

新美国安全中心技术与国家安全项目高级研究员马蒂恩·拉瑟说,美中两国不可能回到他所说的 "好日子"。

"如果乔·拜登成为总统,我确实预计语气和策略会有所改变。[但]两党对崛起的中国所带来的挑战有很强的共识,国际盟友也广泛接受......把中国带入世界经济以逐步开放,并促使北京在一系列地缘政治问题上缓和其立场,并不奏效"。


哈佛大学商学院管理实践教授Willy Shih对日经记者说,"美国的选举可能会改变一方的领导层...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关系。但两党也支持对中国采取更积极的政策,所以我并不乐观"。

"我认为很多科技产品的供应链运动已经开始了,它的势头很难改变"。(完)


数据保护官(DPO)社群主要成员是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一线工作者。他们主要来自于国内头部的互联网公司、安全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高校、研究机构等。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DPO社群成员还放眼全球思考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最新动态、进展、趋势。2018年5月,DPO社群举行了第一次线下沙龙。沙龙每月一期,集中讨论不同的议题。目前DPO社群已超过300人。关于DPO社群和沙龙更多的情况如下:


DPO社群成果

  1. 印度《2018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全文翻译(中英对照版)(DPO沙龙出品)

  2. 巴西《通用数据保护法》全文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3. 美国联邦隐私立法重要文件编译第一辑(DPO沙龙出品)

  4. 《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框架条例》全文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5. 第29条工作组《对第2016/679号条例(GDPR)下同意的解释指南》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6. 第29条工作组“关于减轻对处理活动进行记录义务的立场文件”(DPO沙龙出品)

  7. 第29条工作组《第2/2017号关于工作中数据处理的意见》(DPO沙龙出品)

  8. “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诉Facebook“起诉书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9. 第29条工作组《关于自动化个人决策目的和识别分析目的准则》(DPO沙龙出品)

  10. 法国数据保护局发布针对与商业伙伴或数据代理共享数据的指南

  11. 第29条工作组《数据可携权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2.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对Facebook数据收集和融合行为提出严格限制(DPO沙龙出品)

  13.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审查Facebook数据收集融合行为的背景情况(DPO沙龙出品)

  14. EDPB“关于《临床试验条例》与GDPR间相互关系”意见的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5. 第29条工作组关于GDPR《透明度准则的指引》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6. “108号公约”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7. 美国司法部“云法案”白皮书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8. EDPB关于GDPR中合同必要性指引的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9. 新加坡《防止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20. 英国ICO《广告技术和实时竞价的更新报告》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1. “FTC与Facebook达成和解令的新闻通告”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2. CJEU认定网站和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成为共同数据控制者(DPO沙龙出品)

  23. FTC与Facebook“2019和解令”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4. 英国ICO《数据共享行为守则》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5. “hiQ Labs诉LinkedIn案上诉判决”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6. 法国数据保护监管机构(CNIL)有关cookies和其他追踪方式的指引(全文翻译)

  27. 美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 修正案汇总中译文(DPO沙龙出品)

  28. FTC“首次针对追踪类App提起诉讼”的官方声明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9. ICDPPC关于隐私和消费者保护、竞争维护交叉问题决议的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0. 德国关于确定企业GDPR相关罚款数额官方指南的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1. 亚洲十四个国家和地区数据跨境制度报告中译本(DPO社群出品)

  32. 印度《个人数据保护法》(2019年草案)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3. 法国数据保护局(CNIL)关于人脸识别报告的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34. AEPD和EDPS | “哈希函数简介——用于个人数据假名化技术”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35. 欧盟基本权利局“人脸识别技术”报告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6. 联合发布 |《2020数字医疗:疫情防控新技术安全应用分析报告》

  37. 技术主权视野下的欧盟数字化转型战略探析(DPO社群出品)

  38. EDPB《车联网个人数据保护指南》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9. 意大利数据保护机关就新冠疫情联防联控中个人信息问题的意见(DPO社群出品)

  40. 新版《个人信息安全规范》(35273-2020)正式发布


线下沙龙实录见:

  1. 数据保护官(DPO)沙龙第一期纪实

  2. 第二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 

  3. 第三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4. 第四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网络爬虫的法律规制

  5. 第四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之二:当爬虫遇上法律会有什么风险

  6. 第五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美国联邦隐私立法重要文件讨论

  7. 数据保护官(DPO)沙龙走进燕园系列活动第一期

  8. 第六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2018年隐私条款评审工作

  9. 第八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重点行业数据、隐私及网络安全

  10. 第九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修订研讨

  11. 第十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数据融合可给企业赋能,但不能不问西东

  12. 第十一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企业如何看住自家的数据资产?这里有份权威的安全指南

  13. 第十二期数据保护官纪实:金融数据保护,须平衡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

  14. 第十三期DPO沙龙纪实:厘清《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中的重点条款

  15. 第十四期DPO沙龙纪实:梳理《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评估流程

  16. 第十五期DPO沙龙纪实:SDK非洪水猛兽,但如果“作恶”乱收集信息,谁来管?

  17. 第十六期DPO沙龙纪实:查询App收集个人信息类型、禁止收集IMEI号是未来监管趋势

  18. 与欧美一流数据保护专家面对面(DPO沙龙特别活动)

  19. 第十七期DPO沙龙纪实:数据统一确权恐难实现 部门立法或是有效途径

  20. 第十八期DPO沙龙纪实: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保护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系列文章

  1.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一:个人信息的性质

  2.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二:同意的例外

  3.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三:数据技术的应用路径

  4.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四:接触追踪的数据共享安全规范

  5.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五:电信数据的安全规范

  6.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六:GDPR框架下的公共卫生数据共享

  7.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七:美国公共卫生机构的数据调取权力

  8.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完结篇:解读中央网信办通知

  9. 欧盟国家和英国的数据保护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官方意见汇总(DPO社群出品)

  10. 美国疫情防控中的关键基础设施的识别和认定(DPO社群出品)

  11. 意大利数据保护机关就新冠疫情联防联控中个人信息问题的意见(DPO社群出品)

  12. 欧委会关于新冠疫情中利用移动数据和应用官方建议的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3. 漫画图解苹果和谷歌联手开发的接触追踪应用的基本原理  

  14. 澳门关于疫情防控中进出场所人员个人资料保护的通告

  15. 疫情防控常态化中的接触追踪:中国方案

  16. 欧委会“支持抗击新冠疫情的APP的数据保护指引”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7. 来自欧洲的接触追踪协议(ROBERT Protocol)的基本原理:漫画图解

  18. 英国信息专员对苹果谷歌接触追踪项目的官方意见: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9. 三百名学者关于接触追踪APP的联合声明

  20. EDPB关于“疫情场景中使用位置数据和接触追踪工具”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21. 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22. 韩国利用ICT抗疫经验总结:接触追踪部分(中文翻译)

  23. 全文翻译 | 欧盟新冠肺炎“接触追踪”APP 共同工具箱(DPO沙龙出品)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系列文章

  1.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一):基本制度介绍

  2.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二):国际性的第214节授权

  3.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三):建立外国参与安全审查的行政令

  4.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四):FCC对中国企业的陈述理由令


中国的网络安全审查系列文章:

  1. 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利刃出鞘

  2. 对《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几点观察

  3. 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吹响了向网络安全强国迈进的号角

  4. 我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走向前台

  5. 网络安全审查的中欧比较:以5G为例

  6. 网络安全审查 |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逻辑和要旨:以5G安全为例


自动驾驶系列文章:

  1. 自动驾驶数据共享:效用与障碍

  2. 自动驾驶数据共享:效用与障碍(附文字实录)

  3. 北京市关于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的立法综述及动态(DPO社群成员观点)

  4. 自动驾驶的基建工程 — 高精地图产业促进与国家管控的平衡(DPO社群成员观点)

  5. EDPB《车联网个人数据保护指南》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跟踪系列文章:

  1. 技术主权视野下的欧盟数字化转型战略探析(DPO社群出品)

  2. 欧盟委员会主席首提“技术主权”概念

  3. 推进欧洲可持续和数字化转型:《欧洲新工业战略》解读(DPO社群成员观点)

  4.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德国和法国推出欧盟自主可控的Gaia-X云平台计划

  5.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欧盟如何在科技领域能主导下一个十年

  6.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关于数字平台监管的建议

  7.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欧洲共同数据空间治理立法框架


第29条工作组/EDPB关于GDPR的指导意见:

  1. 第29条工作组《对第2016/679号条例(GDPR)下同意的解释指南》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2. 第29条工作组“关于减轻对处理活动进行记录义务的立场文件”(DPO沙龙出品)

  3. 第29条工作组《第2/2017号关于工作中数据处理的意见》(DPO沙龙出品)

  4. 第29条工作组《关于自动化个人决策目的和识别分析目的准则》(DPO沙龙出品)

  5. 第29条工作组《数据可携权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6. 第29条工作组关于GDPR《透明度准则的指引》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7. EDPB《关于GDPR适用地域范围(第3条)的解释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8. EDPB“关于《临床试验条例》与GDPR间相互关系”意见的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9. EDPB《车联网个人数据保护指南》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0. EDPB关于GDPR中合同必要性指引的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1. EDPB关于“疫情场景中使用位置数据和接触追踪工具”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2. EDPB | 《对第2016/679号条例(GDPR)下同意的解释指南v1》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3. 第29条工作组 | 《关于匿名化技术的意见》中文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4. 欧盟委员会关于GDPR实施两周年评估报告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数据安全法系列文章:

  1. 对《数据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 立法思路

  2. 对《数据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 数据分级分类

  3. 对《数据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 中国版的封阻法令

  4. 对《数据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 重要数据如何保护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系列文章

  1.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一):美欧概览

  2.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二):CFIUS实施条例详解

  3.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三):从美国《确保ICT技术与服务供应链安全》        

  4.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四):从美国《2019年安全与可信通信网络法案》看

  5.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五):禁止中国公司对StayNTouch的收购

  6.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六):《2019国家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法案》

  7.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七):美国众议院荒唐的决议草案

  8.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八):《2020安全的5G和未来通信》法案

  9.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九):澳大利亚《协助和访问法》

  10. 美国司法部狙击中国内幕(Inside DOJ's nationwide effort to take on China)

  11. 美国司法部“中国计划”的概况介绍

  12. 突发 | 特朗普签署关于TIKTOK和WECHAT的行政令

  13. 理解特朗普禁令中的Transactions

  14. 白宫决策内幕 | TIKTOK的命运是由一场"击倒、拖出"的椭圆形办公室争斗所形塑

  15.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的起源、演变和应用

  16.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 | 美国安局对地理位置信息的建议(全文翻译)


人脸识别系列文章:

  1. 盟基本权利局“人脸识别技术”报告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 国数据保护局(CNIL)关于人脸识别报告的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3. 售门店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主要法律问题(DPO社群成员观点)

  4. 脸识别技术的规制框架(PPT+讲稿)

  5. 人脸识别技术运用的六大场景及法律规制框架的适配(DPO社群成员观点)

  6. 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规制研究初探(DPO社群成员观点)

  7.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四):“生物识别信息”

  8. 美国华盛顿州人脸识别服务法案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9. PAI | 《理解人脸识别系统》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0. 解读世界首例警方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合法性判决二审判决(DPO社群成员观点)

  11. 人脸识别技术研究综述(一):应用场景

  12. 人脸识别技术研究综述(二):技术缺陷和潜在的偏见

  13. 美国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规范研究综述 | 拼凑式(Patchwork)的范式


围绕着TIKTOK和WECHAT的总统令,本公号发表了以下文章:

  1. 突发 | 特朗普签署关于TIKTOK和WECHAT的行政令

  2. 理解特朗普禁令中的Transactions

  3. 白宫决策内幕 | TIKTOK的命运是由一场"击倒、拖出"的椭圆形办公室争斗所形塑

  4. TikTok和甲骨文合作中的“可信技术提供商” | 微软和德国电信合作的模式

  5. TikTok和甲骨文合作中的“可信技术提供商” | 苹果和云上贵州合作模式

  6. 外媒编译 | TikTok 零点时间:最后一刻的交易

  7. TikTok和甲骨文合作中的“可信技术提供商” | 来自EPIC的质疑和两家公司的回复

 

美国方面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1. 美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 修正案汇总中译文(DPO沙龙出品)

  2.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一):“行为个性化”

  3.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二):“个人敏感信息”

  4.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规则

  5.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四):“生物识别信息”

  6. 美国联邦隐私立法重要文件编译第一辑(DPO沙龙出品)

  7. 美国隐私立法 | 加州《CCPA实施条例》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数据跨境流动的系列文章:

  1.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

  2.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二)

  3.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三)

  4.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四)

  5. TPP对跨境金融数据“另眼相看”?

  6. 马来西亚拟将我国认定为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地区

  7. 美国ITIF关于数据跨境流动的研究报告简介

  8. Chatham House举办Cyber 2017大会,关注中国数据跨境流动

  9. 俄罗斯个人信息保护机构对隐私政策和数据跨境流动的新举措

  10. 看清APEC“跨境隐私保护规则”体系背后的政治和经济

  11. 敬请关注“闭门会-数据跨境流通”

  12. “闭门会:数据跨境流动政策分析” 总结

  13. 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机制进展更新(截止201810)

  14. 俄罗斯数据本地化和跨境流动条款解析

  15. 亚洲十四个国家和地区数据跨境制度报告中译本(DPO社群出品)

  16.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实现了安全与发展的平衡

  17.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保护我国基础性战略资源的重要一环

  18.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之“境内运营”

  19.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保护我国基础性战略资源的重要一环》英文版

  20.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之“向境外提供”

  21.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基本框架的构建

  22. 银行业金融数据出境的监管框架与脉络(DPO社群成员观点)

  23. 《网络安全法》中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真的那么“另类”吗

  24. 解析《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实体保护规则背后的主要思路

  25.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从中外比较的角度

  26. 数据跨境流动 | 澳大利亚政府提出新的数据本地化要求

  27. 数据跨境流动 | 美欧“隐私盾协议”被判无效背后的逻辑

  28. 数据跨境流动 | 欧盟EDPB对欧盟隐私盾协议被判无效的相关问答(全文翻译)

  29. “清洁网络计划”下的APEC跨境隐私保护(CBPR)体系

  30. 数据跨境流动 | 爱尔兰DPA即将禁止FACEBOOK的数据跨境传输

  31. 数据跨境流动 | 德国巴符州DPA率先解释与SCC配套的“额外的保障措施”

  32. 数据跨境流动 | 最新判决将显著影响英国与欧洲大陆之间的数据自由流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