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凯:华夏文化自我中心观及外来语的汉译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友直友谅斋 Author 友直友谅斋
欢迎点击上方关注我们,欢迎转发此文
华夏文化自我中心观及外来语的汉译
刘英凯
内容提要:本文根据“用夏变夷”的传统归纳出汉语文化的“华夏文化自我中心观”,并用这一观点分析了汉语在音译外词语过程中受到这一“自我中心”观的种种表现,最后郑重建议译界勇敢排除保守的观念,以音译形式直接吸收外来语。
关键词:翻译;用夏变夷;“华夏文化自我中心观”;音译
中国远古时期就有了翻译活动。宋代根据历史古籍整理而成的大型工具书《册府元龟》中的《外臣部· 朝贡》就有夏朝的外事记载:“夏后即位七年,于夷来宾”;“少康即位三年,方夷来宾”。而《周礼·秋官》则正式地记录了周朝专管各方翻译人员的不同称呼:“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三国时代的之谦在其《法句经序》中特别提到了外来语的“音译”:“诸佛典皆在天竺。天竺言语与汉异音,……名物不通,传实不易。” [1]唐代的大翻译家玄奘提到了“五种不翻”,即5种外来语必须音译的情况:“一、秘密故,入陀罗尼;二、含义多故,如薄伽,梵具六义;三、此无故,如阎浮树,中夏实无此木;四、顺古故,如阿耨菩提;五、生善故,如般若。” [2]这五种情况用现代汉语理解就是1)神秘语言;2)多义词;3)中国没有的器、物名称;4)已经通行了的音译;5)为宣扬佛教善事而需要的场合。
1.华夏文化自我中心观
宋朝石介在其《中国论》中说“天处乎上,地处乎下,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四夷外也,中国内也,天地为之乎内外,所以限也”。石介的这一观点是定义古代华夏文化自我中心观念的经典性阐释”。
按照这一阐释,中国之所以成为“中国”,是因为它处于天地的中心(“居天地之中”),而“中国”与“居天地之偏者”的“四夷”——“北狄”、“东夷”、“南蛮”和“西戎”则构成了华夏数千年的“中”“外”关系。上述《册府元龟》中的“于夷来宾”和 “方夷来宾”均列入《外臣部·朝贡》则有力地说明,华夏的中“外”关系是自我中心、以尊临卑的君“臣”关系。这“四夷”跟中国相比,由于在整体文化上一直处于劣势,所以即使其中有的部落一时因强悍的军事力量攻占了中原,统一了中国,仍被拥有文化优势的华夏文化所同化,这就似乎更印证了孟夫子所说的“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孟子·滕文公上》)的论断,更使华夏人自我中心,以尊临卑的优越感变本加厉。这种以尊临卑的观念演化到近代, 竟然把西方列强也划入“夷”的观念范畴,所不同的是,有时加了个定语“洋“字而已。在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轰开了中国大门之后,清末士大夫对于“用夏变夷”——使洋夷归化仍然盲目乐观。有一位名叫邓嘉绩的士大夫说“中国之道,如洪炉鼓铸,万物都归一冶,若五胡,若元魏,若辽金,若金元,今皆与吾不可辩也。他时(洋夷)终必如此” [3]。只此一例,可见华夏文化中心观是何等根深蒂固。而这种文化中心观从数千年前夏代“于夷来宾”的翻译活动一开始就已经同翻译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按照“文化有机观”(organicculture)的论点,文化正如一个有机体,其组成部分按一定的结构组织起来,相互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4],即是说, 文化的各个组成部分都与文化的母系统息息相关。华夏文化既然以文化自我中心为特点,那么它表现在文化各个形态中的特点与母系统的特点就同出一辙。
文化又是如何划分为子系统的呢?
文化学家们在分析文化构成时,一般把它们划分成四大系统[5]: 一、技术系统(包括工具、武器、人工制品、生产、交换和分配方式,科学技术、技巧等),又称为物质态文化;二、社会系统(包括阶级、群体、亲属制度、政治制度、法律、教育、风俗习惯、历史等),又称为制度态文化;三、观念系统(包括宇宙观、权威观、财产观、宗教、巫术、信仰、艺术创作和意象,价值观、信念、认识和思想方法等),又称为观念态文化,以及四、语言系统。
翻译观念既可说属于观念系统,又可说属于语言系统,说它属于后者是因为人们认为翻译属于应用语言学和对比语言学的范畴。不管是属于观念系统,还是语言系统,翻译观念作为文化大系统中的一个分支,不能不受整体上的华夏文化自我中心观念的影响。从文化上讲,华夏人主张用夏变夷,对四夷采取以尊临卑的态度,持同化一切的自大情结;在翻译上讲,一些翻译工作者对其他民族的文化信息采取漠然乃至鄙视的态度,力图把一切都归化成中国特色。如当代台湾学者黄文范说“而我强者要译得‘中国’些(笔者按:原文如此,指译文要归化成符合中国心理,中国特色),只因我是中国人,出于华夏到华夏,外国的东西译成中文,要站定自己的立场,从字的地方说,英文中的哩啦,码啦,我一概算成为公里,公尺,公分。这不是不忠实。而是既译成中文,就要守中国的制度。我们有世界上最先进最广泛的公制,为什么要屈己从人,一译书就不由自已地用他们的公制呢?[6]请看,他字里行间表现出来的华夏优越感同孟子的用夏变夷的态度何其相似乃尔!潜意识中的以尊临卑态度使论者忘记了他不是在写作,而是在从事以文化交流为旨志的翻译,因而对异质文化信息哩、码等采取了漠然乃至鄙视的态度。也有的论者虽然没有明确地宣扬出于华夏到华夏的优越感,但是却在翻译上身体力行地实践着“用夏变夷”。请看傅东华的《<飘>译序》:“即如人名地名,我现在都把它们中国化了,无非要替读者省一点力。对话方面也力求译得像中国话,有许多幽默的,尖刻的,下流的成语都用我们自己的成语代替进去”。他的“中国化”的做法具体地表现为:英语中的姓名Scarlet.O’Hara本可译成斯卡蕾·奥哈拉,译者却把它归化成姓郝名思嘉。于是原属“客籍”的人名就入了中国籍。美国名城Atlanta一般译作亚特兰大,在《飘》这一书中归化成带有中国地名特色的“陀”,而且是耸人听闻的“饿狼陀”!试想Atlanta与饥饿的狼有何关系?唯一的理由就是中国化!其他种种中国化译例可以说比比皆是,难以尽述。类似的例子不正是出于华夏到华夏,用夏变夷,把西方事物归化为中国自家风味的典型例证吗?
《飘》中“用自己的……代替进去”的理论和实践同前面提到的出于“华夏到华夏”、“站定自己的立场”、“守中国的制度”、不愿“屈己从人”,同晚清士大夫邓嘉绩的“万物都归一冶”及孟夫子所说的“用夏变夷”难道不是仅有字句上的差别,而本质上是一脉相承的吗!?
同样,按照文化有机观,表现在语言上的各个层面的翻译,如词素和词语层——外来语,包括《<飘>译序》中所说的人名地名及该序中所说的“成语”;还有修辞格;话语——诗歌文本形式,以及语法层面等的翻译,也都与整体文化上的自我中心,“用夏变夷”“万物都归一冶”似的中国化如出一辙。这正如细胞构成整体、反映整体一样。本文作为系列论文之一,先谈一下专有名词和外来语。以下所有例子除了特别标出的之外,均来自于两本同名的《汉语外来语词典》[7]
2.专有名词的翻译
绝大部专有名词是没有意义的,即使有意义,一般的做法也是音译。如姓氏Stone含义为石头,却音译为“斯通”。例如完整的姓名John Stone即译为约翰·斯通。再如地名Denver无意义,音译为丹佛,Phoenix意为凤凰,但因是地名未采取意译而音译为菲尼克斯。可是“用夏变夷”翻译观念的实践者却总是汲汲于把它们“中国化”。“中国化”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2.1 按中国习惯归化成中国式人名地名:肖伯纳;剑桥
对于外来语同传统汉语的巨大差别,中国传统译论就已经注意到了。南朝齐、梁时期的僧佑具体而微地论及如下:“至于胡音,为语单复无恒 。” [8]中国古人泛称外国人为“胡”。上述话语翻译成当代汉语,意为“外国语音单音节或多音节没有规律。”
关于人名地名的音译,现在通行的作法是“名从主人“——即按人名和地名在特定国家的发音“转写”(赵元仁语)过来,这种作法也有人把它叫做“音位移植”。英美等人名译成汉语,按西方习惯,名在前,姓在后,如Burnard Shaw 本该译成伯纳德·肖。但有人却把它译成姓在前,名在后,成为“肖伯纳”。这种以中国人的姓名模式译西方人姓氏或姓名的作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相当流行,以致形成缺少规律,十分混乱的局面。Shaw是僧佑所说的“单”音节,译成音似的“肖”,尚属好办;可是僧佑所说的“复”音节—即多音节的西方姓氏译成汉语的单姓(至多是复姓——双音)就有了困难。这时,“用夏变夷”的音节取舍就显示出十足的为我所用,随心所欲的非科学态度。这颇有点像希腊神话里的普洛克洛克特之床,英语姓氏或长或短都得就范于汉语姓名三字格的这张“床”上。且不说名字部分或抻或砍的随意性,光看一下姓氏取舍就可使我们看到“用夏变夷”作法毫无规律的程度,如JosephEdkins——“艾约瑟”,是取原姓氏的首音节艾为姓,约瑟为名;上引郝思嘉也属此类。John Archibald——“计约翰”是取原姓氏的中音节为姓,约翰为名;William Adolph——“ 窦维廉”是取原姓氏的尾音的一部分为姓,维廉为名。但更多的是:用汉语姓氏做首音节而音译的三字格作为整个西方姓氏,如Marks这一整个姓氏译作“马克思”;Bethune这一整个姓氏译作“白求恩”。这类例子都是有汉语三字格姓名之名却无其实,而是三音节的姓氏。三音节的姓氏例子还有Chaire Lee Chennault译作陈纳德及Oscar Wilde译作王尔德。其中Wi译作“王”则显得颇为牵强。把音为[wai]的Wi与“王”硬性划了等号,其目的就是“用夏变夷”,冠上个汉语姓氏用字!但是当我们把这些单音节和三音节的姓氏,如陈纳德、高尔基、朱可夫、费丽雯、夏伯阳、肖伯纳、王尔德、罗斯福、邱吉尔、侯赛因、李森科、米丘林、卓别林、李嘉图、莫扎特、莫里哀、莫泊桑、孟德尔、蒙巴顿、鲁滨逊、李斯特、贝多芬、裴多菲、白朗宁、高本汉、毕加索、马其若、麦卡锡、张伯伦、戴高乐等放在一起时,除了少数熟悉西方姓氏者外,恐怕大多数人都很难辨别何者姓名兼具,何者仅是姓氏了。当年白求恩大夫在晋察冀被军民称为“白大夫”就颇能说明问题。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所谓三字格,仅指大部分归化情况,实际上有时也有二字的如“李德”、“庞德”、“康德”、“孔德”、“肖邦”、“卢梭”、“牛顿”、“左拉”、“罗素”,也有四字的如“司徒雷登”;二、以上情况并非都是中国人翻译西方人姓名时,强行“用夏变夷”,把中国人姓名规律强加给中国人。其中有一部分是外国人到了中国,为了适应主体文化,而主动给自己取的中国化名字,司徒雷登(原名John Leighton Stuart)既是其例。再加香港总督David Wilson先是取自己姓氏Wilson的首音节译为“魏”。然后把David译作“德巍”乃成”魏德巍”。所以这三字格是名姓兼具。可是他到香港赴任前,因港人觉得魏德巍三字中有“双鬼”,不吉利,就自己改名为卫奕信了[9],这时的“卫奕信”就只是姓氏Wilson的音译,名字David则弃之不顾了。
以上所举大量例子,哪个是中国人出于用夏变夷心理翻译的,哪个是外国人自己为适应主流文化而自己译的,则大多很难查考了。我们只能放在一起予以评论。
至于地名,“用夏变夷”的归化译法之中,上述Atlanta译作有汉语地名特色的“饿狼陀”是其典型事例。就方法而论,是全部音译。Liverpool译作利物浦也属此类。剑桥是由Cambridge而来,前半是音译,后半是意译;可是Oxford译作“牛津”却整个是意译。Philadelphia译作“费城”是只用Phi的首音节,San Francisco译作“三藩市”是用前两个音节。这些例子中对音节的取舍,对音译还是意译的取舍都是没有什么规律而言的。如果一定说有什么规律,那就只有一个:“用夏变夷”,归化成中国特色。“陀”、“桥”、“津”、“城”、“市”不都是中国地名的常用汉字吗?
这类归化性的音译法都不是音译的正道。但其中很多人名地名早已约定俗成。即属于玄奘提到了“五种不翻”中的“顺古故”---已经通行了的音译。这种音译,只能“顺古”,一旦更改了则容易造成混乱,所以只能维持现状。但是文学作品可以又当别论。所以ScarletO’Hara在新译本《飘》中改译为斯嘉丽·奥哈拉;《乱世佳人》中译作斯嘉·奥哈拉。
2.2译音误作译意的:“Shakespeare——”侠客使匕;Claremont——“客来而忙”
这里的误译应理解为无意为之以及有意为之两类:
香港已故译界名人沙枫在他的《译林絮语》中引用过一则对联:“公门桃李争荣日,法国荷兰比利时”。试分析:这一对联在下联中有意使用修辞格“别解”,把三个国家的名字临时赋予意义。其中“荷兰”显然是分别理解为两种花--荷花与兰花,从而对上联的两种果“桃”和“李”。“比利时”则是故意曲解为动宾结构的“比利”加上表“时候”之意的“时”字来对上文的“争荣日”。从这副对联中我们可以看出,汉字“望文生义”的特点。之谦在上述《法句经序》中论文中提出“因循本旨,勿加文饰”。可是以上“荷兰比利时”的无意义语音分别理解成两种花和一个动宾结构修饰的主从结构,都是加了“文饰”的不“循本旨”的做法,不足为训。类似的不足为训的例子还有Romeo、 Juliat(罗密欧、朱丽叶)有人译为“糯米藕煮梨叶”等。这种望文生义来源于汉字有形、音、义兼具的特点,而这一特点就易于使人以音为义、望字生义。但是,如果说上面“法国荷兰比利时”中有意为之的望字生义颇有幽默辞效的话,那么下面无意为之的例子则似乎有黑色幽默的味道,使人对清末某些政治大员的无知和颟顸不能不抱以苦涩的笑。
清末保守派大学士徐桐在谈到“美利坚合众国”时说:“吾朝文物何不美,兵甲何不利?城池何不坚?而洋鬼子竟自称美利坚,可谓狂妄之极!” [10]
欧洲国家到广州要求通商时,有位满洲大员居然说“葡萄有牙,西班也有牙。世界上哪有这么多国家。还不是洋鬼子吓唬咱们的吗?” [11]
再如钱钟书先生提到的某位颇有考据癖的士大夫,看到利玛窦《万国全书》中说:中国为亚细亚洲,而以西洋为欧罗巴洲时,讲到“‘欧罗巴’不知何解,以‘泰西’推之。亦必夸大之词。若‘亚’者《尔雅·释诂》云:‘次也’,…… ‘细’者,《说文解字》云:‘微也’,《玉篇》云:‘小也’,华语‘次小次洲也’,其侮中国极矣!” [12] 钱钟书先生乃在同文中先后用了如下的判语“以音为意,望字生义”、“因音臆意”以及“以中国之言,求外邦之意”总结如上的望文穿凿现象。
以上或属于有意或出于无知颟顸而造成的望文穿凿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在翻译专有名词时尽可能不要给人造成“望字生义”的机会。
然而事实上,无论人名地名在音译过程中受“用夏变夷”观念的影响,都有不少译者或有意或无意造成的上述“以音为意---”译音误为译意的例子。
如罗新璋《钱钟书的译艺谈》中提到的译Corbiere为“拷背延耳”;译Leopardi为“来屋拜地”,译Werfel为“肥儿飞儿”;香港学者林以亮在其《文学与翻译》一书中提到的译Shakespeare为“侠客使匕”,台湾学者黄宣范在《翻译与语义之间》一书中提到的“爱我华大学”似为“衣阿华大学”——Iowa University。语言学前辈罗常培在《文化与语言》一书的序中说的“1945年旅居北美西岸的客来而忙(Claremont)……”也属此例。还有人把Eurdia译成“犹我弟”。甚至地图上煌煌然仍在使用的有:危地马拉,不来梅等等。
这类“以中国之言,求外邦之意”的归化音译法缺少严肃性,有的只能使用于一时,还有一些已成定译,约定俗成,只能遵照之谦的“顺古”原则,不宜更改,但总是给初见这类人名、地名的人以不伦不类之感。如在《汉语外来语词典》中占一席之地的“西门子”是英国发明家W.Siemens这一名字的音译;“雪铁龙”是法国工程师A.Citroen的音译。他们给人更多的是外加的其他含义,而不是名字应使用的汉字。尤其典型的是“拿破仑”,已编入笑话集的有“项羽力举千钧,何况拿破轮乎?”因此这类望文生义的音译终非音译正途。所以国名“莫三鼻给(Mosambique)因使人望字生义,颇不雅驯,在使用了至少十年以上之后,终于还是改成了不致望文生义的“莫桑比克”。
2.3情绪化的音译:Russia译作“罗刹”
归化性音译的极致是情绪化的音译,即是使用或褒或贬意义的字眼来音译并无意义的原语专有名词。如李鸿章的时代,出于对沙俄侵华的痛恨,“俄罗斯”被译作“罗刹”[13] 。这样,整个国家就与恶魔划上了等号,其他的例子如译Eliot为“爱利恶德” [14];徐悲鸿把他不喜爱的西方画家Matisse译为“马踢死”[15]。上文谈到的“饿狼陀”译者本人并无褒贬之意,但客观上使该地名带上了贬义。台湾人把赫鲁晓夫译成“黑鲁晓夫”。最具典型性的例子是朝鲜战争时期的联合国军统帅Ridgeway,台湾方面译作李奇威,而大陆方面译作李奇微和李奇危。客观上造成的效果是爱之欲其威风凛凛,恨之则欲其寒微,甚至危殆[16]。
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汉字望文生义的原因:西方语言是拼音语言,用字母记录语音,字母没意义。汉语与西方语言根本不同,它是一种表意性(ideographic)的符号体系,它不用字母而是用汉字记录语音,而汉字本身传达语义。汉字的六书即象形、会意、指事、转注、假借与形声。前三者即象形、会意和指事,都是根据符号所指对象的形体来确定符号的能指,有典型的表意性。转注与假借也与表意有关系。至于形声字按郑樵的《六书略》,以象形,指事,会意三类汉字1455个作为对照,形声字计有21341个,是上面三类汉字的15倍。在数量上有着如此重要地位的形声字是否也受汉字表意规律的支配呢?汉字常识告诉我们,形声字的形符——偏旁往往决定汉字的意义,形声字中有许许多多同音异形字(homophones),其不同的意义就是靠形符区别的。如肤、麸;荟、烩、绘等等,可见汉字的构成具有表意特征。
3.一般外来语的翻译
汉字的表意性结构使得汉语在接受外来语时形成两个特点。一、不能以音译为主要形式,而是有相当数量的意译词。二、即使以音译借入外来语,也往往通过加形符或选择表意性汉字等办法使之意译化,如DDT是一种液状杀虫剂,译成带有表示液状意义三点水的“滴滴涕”;饮料coffee译成“咖啡”,标明它是入口之物。严几道对汉语的这一表意机制似乎十分明了,因此他在《群学肄言》一书中音译bread时,用的是相似音“比利”,然后分别加上“麦”字形符,成为“麦比麦利梨”(作者按:“麦”做偏旁和“比”为一字,“麦”做偏旁和“利”为一字,出版社可否特殊制字)但是这个词后来没能沿用下来。至于不用形符而是直接选用表意性强的汉字,例子也为数不少,如Dacron译作“的确凉”;Mini译作“迷你”等等。其中“迷你”所产生的意义与Mini的原意“小”,差距颇大,是音译表意化的一个怪胎。这一点后文还要详述。
下面我们将一一分析:
3.1“用夏变夷”的翻译观与被汉语完全同化的意译外来语
这包括两种情况:
3.1.1完全契合式翻译
这指的是其整个词的所指同其组成成分的所指都丝丝入扣,契合无间。
其中包括属于物质态文化的,如sewing machine译作“缝纫机”;battle ship译作“战舰”;steam ship译作“汽船”;vacuum tube译作“真空管”;horse power译作“马力”等等;有属于制度态文化的如social intercourse译作“社交”;honey moon译作“蜜月”;prime minister译作“首相”;general manager译作“总经理”;chief editor译作“主编”;right wing译作“右翼”;the most favored nation译作“最惠国”等等,也有属于观念态文化的,如originalsin译作“原罪”;generation gap译作“代沟”;public servant译作“公仆”等等。
3.1.2 描绘式翻译
描绘式翻译又大体可分为两种,即根据性质描绘和根据功能描绘。
根据性质描绘的如cartoon译作“动画”;radius译作“半径”;essence译作“本质”;artery译作“动脉”;dictatorship译作“独裁”;usury译作“高利贷”;advertisement译作“广告”;climax译作“高潮”等等。
根据功能描绘的如company译作“公司”;vacuum cleaner译作“吸尘器”;transformer译作“变压器”;slogan译作“标语”;specimen译作“标本”;stimulus译作“刺激”等等。
这其中应特别提出一点,日语在意译外来语进入汉语过程中起到了一种中间的媒介作用,为数可观的一批意译外来语都是先进入日语,然后再辗转进入汉语的。其中有一大批是把汉语中原有的词汇从汉语典籍中筛选出来,然后赋予外来概念的“所指”,如culture译作“文化”而汉语典籍中的“文化”是用同“武功”意义相对的文德教化之意:《说苑·指武》中说,“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功。凡武之兴,为制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可以证之。Economics译作“经济”,而经济在中国典籍中是经邦济世,经国济民之意。《晋书·殷浩传》中的“足下沈识淹长,思综通练,起而明之,足以经济”可以证之。其他的例子还有“知识”、“物理”、“封建”、“革命”、“审问”、“干事”、“世纪”、“意识”、“民主”、“主义”等等等等。
以上的两种意译外来语词“用夏变夷”传统恰相吻合,它们无一不是用汉语固有的中国特色改变了异域词汇,因此无一例外地给人以似曾相识之感。原因就是契合式翻译的全部及一部分描绘性翻译中用来构造汉语新词汇的词素(汉字)原本就有明确的所指,面经日语进入汉语的相当一部分词汇本来就是词汇而非词素,那么它们使汉族人群的熟悉程度就大有过之,这样,外域文化在进入本体文化过程中就不会像音译外来语如伯里玺天德(总统)、德谟克拉西(民主)和比基尼(三点式)那样给人以陌生之感,因而同“用夏变夷”固有文化传统相互抵触。这样,它们不容易引起排异反应。恰恰相反,它们给人的印象是本来就是汉语固有的词汇,两种文化在相互接触时引起的碰撞和震荡得以避免,本体语言--文化既接受了异质文化因素,又未曾丧失自己——毋宁说更充实(strengthen)了自己。但是,其致命的缺点是造成了国际化、标准化的巨大阻力,延缓了汉语人群进入世界主流文化的进程。
3.2音译
上面已经讲过,汉语中即使以音译方式借入外来语时也往往“用夏变夷”,使之具有中国特色。这表现在一、音译汉字上加上形符以表意;二、选择表意性汉字,使本来并不表意的外来语带上“望字生义”的特征;三、半音译、半意译,意译部分有的是原词语已有的成分;有的则是凭空外加的,目的是表意——加上意义指称成分。
3.2.1加形符的音译词:“咖啡”、“涤纶”
汉语自古以来就有在音译词上加形符的传统,属于上文玄奘所说的“此无故”类别的“中国没有的器、物”,例如乐器“箜篌”——原为“空侯”,加上“竹”字头形符,使人一望而知它是竹制的。其他的如苜蓿、葡萄、胭脂、唢呐、袈裟、玻璃、琉璃、琥珀、咖啡、咖喱、柠檬、褡裢等等。以上整个音译词的词素都加形符。
此外还有词素中之一加形符,如狮子、奥纶、涤纶、维尼纶等等。
加形符的音译词有其优点,即给人提供了形——意的识别通道,符合以形表意的构词传统。但是在近现代汉语中拥有造字权利的只有化学家。他们可以造出氕氘氚 等“气”旁词汇,锑、镨、鏷和锿等“金”旁词汇。但是,这些近现代的“仓颉”的权利也是有限的,仅表现在门捷列夫周期表的元素词上。而一般情况下,我们只能牺牲外语的音位,迁就汉语的形旁字,如奥纶的原词orlon与维尼纶原词vinylon中的lon与“纶”的音相似,译作“纶”字颇为贴切。可是,涤纶的原词terylene中的“纶”也译成“纶”就显然是发音距离颇远,显得颇为牵强。至于化学领域外想当仓颉,创造新形声字的努力往往归于失败,严复生造的汉字“麦比麦利梨”没能使用开来就是明证。可见加形符的音译词生命力也是有限的。
至于门捷列夫周期表上的元素名称的汉语译名则也难免显示出捉襟见肘的匮竭之状。化学家这些近、现代仓颉总是把多音节的拉丁原名压缩成第一个音节,然后用与这个音节声音上大致相似的(有时难免是相距很远的)单音节字来表示声音,再按照元素的性质加上“金”旁,“石”或“气”旁作为形旁,如“锰”是用manganese中的首音节man的相似音“孟”标音,再加上“金”旁标示其属性;“砹”是用astatine中的音字母a的相似音“艾”加“石”旁标示属性;“氦”则是用helium中的he的相似音“亥”加上部首“气”标示属性,等等等等。这样做的后果如何?化学工作者告诉笔者,初译者原来因形见意的良好愿望起到的作用却微乎其微。请看下面几种情况:plutonium(译作“钚”)、polonium(译作“钋”)、praseodymium(译作“镨”)、promethium(译作“钷”)、protactinium(译作“镤”)。这五个汉语译名分别发音为bu, po, pu, po, pu。英语中这些英文词开首字母一律都是P,这时,汉语五个词找到反映同一个P的汉语词素来音译它是不可能的。可是,五个英语词中字母P后只有一个是元音,其余全是辅音。由P同这些辅音构成的辅音连缀用汉语音译又是十分困难的。而辅音连缀后面的元音在不同的词中又有重合(如promethium同protactinium)。这就再次构成汉语音译的困难。所以汉语中最后落实的五个音译汉字已与原来的英语词的发音几乎建立不起任何联系了。而这五个汉语词发音差别很小,有两组甚至音完全相同,只是音调不同。即使是化学工作者区别起来也颇不容易。所以很多化学工作者认为这种归化音译远不如日语的转写式音译那样容易建立起本族语同英语的语音联系;尤其不利于不懂英语的化学工作者同英美同事的最低限度交流。而据报载,即使不懂英语的日本化学工作者同英美同行是能够进行这种低层次交流的。
3.2.2音兼意译:“幽默”、“乌托邦”
有些外来语虽然是译音,但是选用的字往往同原语的所指意义有些联系。如台湾把index译作“引得”(大陆上意译为索引)。这种“引而得之”的表意性同index所指意义颇为接近。类似的还有bandage译作“绷带”;gene译作“基因”;humor译作“幽默”;engine译为“引擎”;vitamin译作“维他命”(大陆现已按意译改为“维生素”);hippies译作“嬉皮士”;Utopia译作“乌托邦”;mango译作“芒果”;sonar译作“声纳”;miltown译作“眠尔通”;club译作“俱乐部”等等。但是这种音兼义译法可遇而不可求,占全部音译词的总量的极小部分,而且有时汉译后的词语很难与原词的意义相契相合,如汉语中“俱乐部”一词往往强调“俱乐”,偏重于表示娱乐的场所,可是英语的club意义却广泛得多:除了同汉语“俱乐部”对等的“俱乐部”“夜总会”的语义之外,还有“会”、“社”及“国家集团”之意,如a bookclub应译为“读书会”;the NATO club则应译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集团”。我们把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因而对当今生态破坏痛心疾首,忧心忡忡的RomanClub译成似乎是以娱乐为职志的“罗马俱乐部”,真是显出十足的外行和麻木不仁!再如把hippies译作“嬉皮士”就明显地流露出汉语人群对这批人士的贬斥态度。而该词从词源上看,是叫操的那些军士的喊叫声,语义上只强调青年人反传统的生活方式。汉语中过多的贬义成分是“嬉皮”二字语义所强加的。“声纳”及“眠尔通”也都与原词有程度不同的语义差异。
简言之,音兼义的音译法在音位转写上“用夏变夷”;即用表示外来概念所指的汉语能指形式本来就有相同的所指,充分利用了汉语的表意性的优点,如能广泛使用,自然最为理想。但是,音义结合后仍能同原语词汇相互契合的必然性小,偶然性大,而且词义广窄也难免参差。因此实用意义更为有限。
3.2.3译音误作译意:mini译作“迷你”
汉字有形、音、义兼具的特点,因此有人有意或无意地用表意性很强的汉字来音译外来语,这样在汉语的能指形式中产生了与外来概念的所指不相同甚至距离颇远的意义。
其中有出于谐谑目的的,如girls(姑娘)译作“狗肉丝”;husband(丈夫)译作“黑漆板凳”,后者在刘正琰等所编《汉语外来词词典》中仍有一席地位;fiancee(未婚妻)译作“绯洋伞”;beatles(甲壳虫乐队)译作“披头四”或“披头士”;amateur(业余的)译作“爱美的”;鲁迅《琐记》中把primer(初级读本)译作“泼赖妈”,是否出于谐谑目的,已无法考查。
还有一些例子似乎外加了类似的美化褒奖的作用,如jazz译作“爵士乐”;dacron译作“的确良”(或的确凉);shampoo译作“香波”;champagne译作“香槟”等;而simmons译作“席梦思”平添不少诗意;toffy(美语taffy)译作“太妃糖”增加了不少高贵风味;还有rogor(一种杀虫剂)译作“乐果”;foulard译作“富丽雅绸”;fumiron(一种农用杀虫剂)译作“富民农”(或“富农隆”);furiant(一种活泼的舞蹈)译作“富丽安得”;gestapo译作“盖世太保”;carnival(狂欢节)译作“嘉年华会”等等。之谦在其上述《法句经序》中特别提到的“老氏称‘美言不信,信言不美’” 说明这类“美”化后的音译,与“信”字显然都有大小不同的距离,完全是出于广告宣传美化的目的。还有dipterex译作“敌百虫”,其外在的数字夸张显然意在渲染其功能之多,然而其音位与原语相差不可谓不小;coca-cola译作“可口可乐”以及pepsi-cola译作“百事可乐”都凭空添加了不少褒义,增加了不少广告效益。
也有一些译例虽无褒贬之义,却也加上了原词并没有的其他语义。如marathon译作“马拉松”;Big Ben(Ben 为Benjamin Hall的爱称)译作“大笨钟”;盖世太保的另一个也列入《汉语外来语词典》中的译名是“格杀打扑”;;quinquina(长绿乔木、树皮可作健胃强壮药)译作“金鸡纳霜”;cosmos译作“可思莫思花”;celluloid译作“赛璐 ”;cyclamen(报春花)译作“仙客来”等等。
以上例子中所用的汉语能指形式都产生了原语的概念所指很不同的汉语所指意义。
但是,《汉语外来语词典》中都占有一席地位的下一组词汇对原来概念的背离和歪曲就更为严重了。
“迷地裙”按汉语字的能指,其所指似应为长可及地的长裙,“迷你裙”似乎是意为能迷住你的裙子;“迷哥裙”似乎是迷住阿哥的裙子。可是事实上这三个词的原词midiskirt(语素midi为“中”)、miniskirt(语素mini为“小”)和microskirt(语素micro为“微”)的含义分别是“长及小腿中部的中长裙”、“长不及膝的短裙”、以及“露股的超短裙”。可见汉英含义的差距之大!尤其是第一个“迷地裙”给人带来的困惑最为严重。台湾人似乎对此有所认识[17],后来用“迷迪”来代替“迷地”总算摆脱了midi(中长)译成“迷地”造成“长可及地”的误解。但“迷迪”又没有明确的所指,人们采用它,显然是想维持“迷你”(mini)的这一“迷”字模式。属于“迷”字模式的另一词素是maxi本意为“长”, 因此由它构成的maxi-skirt意为“长裙”。可是台湾人把它译为“迷西裙”。“迷西”似乎是“迷恋西方”之意,这与maxi在台湾的另一译名“密实”,其含义与maxi的原义“大”也毫无共同之处。
上面的“迷”字模式中,“迷你”用得最广泛。香港学者罗斯在北京出版社出版的《英语杂谈》一书中先后有四篇文章谈“迷你”。其中《迷你家族》一文列举了由maxi这一词素构成的一大串词汇,——罗斯把这串词汇叫做“迷你家族”。据罗斯在其中一文《迷你与珍宝》一文中的考查,“迷你家族”中“在香港而言,似乎是迷你裙先出现”。他还在《迷你家族》中说:“尽管有人把mini”也译作‘微型’或‘袖珍’,但‘迷你’却一支独秀,而且其家族越来越庞大和兴旺”。可是我们却认为,迷你裙——迷住你的“裙子”尽管同原意“短裙”含义大相径庭,但总算还能说得通。然而,当我们碰到mini-cell(微细胞)时,仍能使用这一模式,而翻译成“迷你细胞”吗?尤其是当我们碰到mini-enemy时,仍把它列入“迷你家族”,那么翻译起来就是“迷你敌人”了!难道你的敌人也会那么可爱而使你着迷吗?可见汲汲于使用表意化汉字来音译外来语有时会达到多么荒唐的地步!大概正是出于避免误解的考虑,ADDS才由“爱滋病”的音译改为“艾滋病”的吧!
3.2.4 半音译:X-ray译成“爱克斯光”;ice-cream译作冰激凌
半音译词是指外来语的组成形式,一半是音译,即把外来事物或概念的原有音位直接借用,用一个或几个汉字转写下来,另一半则是意译,用汉语表义语素表示这一外来事物或概念的意义类属。陈原先生把表示类属的部分叫“指类名词”[18]。其实有的可能不是词,而是后缀。这种半音译词又分成两种情况。
一、指类成分是原词本来就有的,如hula hoop其中hula是原有音位,转写成“呼啦”,而hoop意译成“圈”用来指类。再如neon light译成霓虹灯;hychon blue译成“海昌兰”;Aedipuscomplex译成“伊狄蒲斯情结”;X-ray译成“爱克斯光”;saxophone译成“萨克斯管”;saxo-horn译成“萨克斯号”;ice-cream译成冰激凌;Great calorie译成“大卡”;这后两例是前半意译后半音译,这是与它们上面的译例不同之处,而且“大卡”一词中“卡”仅用英语词的首音节音译。属于半音译词的还应提到一些由人名加后缀构成的一些派生词,如Sapphorism是由专有名词——人名“萨福”加上后缀“主义”构成。“主义”在极偶尔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自由语素的名词使用,如“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但是在意译的“现实主义”之类和半音译、半意译的“萨福主义”里,“主义”只能说是粘附语素的词尾(后缀)。这种既当词,又当词素使用的情况正如上面谈到的mini一样:mini一般情况下人们称之为前缀,用来构成派生词;但是它偶尔也可当作名词使用,如Her deceit only becomes apparent when she…is discovered to be a mereshop assistant whose sister and brother-in-law own only a mini。现在世界上主义林立,凡后半部分译成主义,前半部分音译的皆属此类,其中个别的前半部分也有不属人名的如dadaism译成“达达主义”其中的dada并非人名,即是其例。有一种情况很特殊,是前半部分属于前缀,进行意译,后半部分进行音译,如decibel译成“分贝”,“分”是deci的意译:“贝”是bel的音译。还有一种半意译词也很特殊,即音译的原语多音节词在经压缩成单音节之后再音译这一情况,如在我国儿童中享有盛誉的米老鼠(Micky Mouse)就是首音节mi-音译后加意译;唐老鸭(Donald Duck)是首音节Don音译后加意译。
二、 音译词的第二种情况更能表现出汉语用夏变夷的同化功能,这就是:半音译词的意义指称部分是原词根本没有的,而是汉语在不能全部同化外来词——进行意译的情况下,也要部分同化外来词,而外加的表意成分。目的是让人们凭借这个表意成分而望字生义。如“法兰绒”是英语flannel加“绒”;法兰盘是英语flange加“盘”;啤酒是beer加“酒”;“拍纸簿”是pad加“纸簿”,“潘趣酒”是punch加“酒”,“朗姆酒”是rum加“酒”;“雪利酒”是sherry加“酒”;“雪纺绸”是chifon加“绸”;“乔其纱”是georgette加“纱”;“贝蕾帽”是beret加“帽”;“汉堡包”是hamberger加“包”;“乒乓球”是ping-pong加“球”;“来复枪”是rifle加“枪”,“卡片”是card加“片”;“芭蕾舞”是ballet加“舞”;“高尔夫球”是golf加“球”;“拖拉机”是tractor加“机”;“保龄球”是bowling加“球”;“沙皇”是tsar加“皇”;“沙丁鱼”是sardine加“鱼”;粤方言中的“曲奇饼”是cookie加“饼”,“恤衫”是shirt加“衫”。
这类半音译词还包括前面表意后面音译的,如
“酒吧”是酒加bar;“车胎”是“车”加tyre。后者“车胎”中的“胎”与tyre之音属于巧合,很多人未必能想到它是音译而成的。
3.2.5纯音译
如果汉语以纯音译方法译音,而不用表意性很强的汉字转写,从而接受外来语,则意味着汉语在构成新词能指形式时,就放弃以形表意的传统构词方法,放弃形意识别通道,其结果必然产生异化语言的语感,产生“陌生”效应,使人难于适应,难于习惯。既然如此,汉语还能采取纯音译办法吸收外来语吗?另外,如果采取了这种办法,这种没有理据的外来语在同表意性强的意译词的竞争中还能站得住脚,使人长期使用下去吗?回答是肯定的。以我们现在都耳熟能详的佛教用语为例,“阿弥陀”即Amita的音译;“佛”是buddha音译成“佛陀”后的简称;“禅”是dhyna音译成“禅那”的简称;“涅槃”是nibbang的音译“涅槃那”的省称。人们熟知的“达摩面壁”中的“达摩”既是dharma的音译;“和尚”是khosha的音译;连似乎已经超出佛教用语、为我们现在几乎每天都在使用的“刹那”也是音译——译自ksana。限于篇幅这类音译就不一一列举。
还有很多我们平时经常使用的或十分熟悉的用语,很多都是经音译进入汉语的,只是因为时间久远,一般人意识不到罢了。如“喇叭”是突厥laba的音译;“唢呐”是波斯surna的音译;再如“胡同”音译自蒙语hotok;“呼和浩特”中的“浩特”意为城市,是蒙语nibbana的音译;我们历史书上经常碰到的“可汗”是蒙语khan的音译;《红楼梦》第37回“那西洋花点子哈巴儿”即“哈巴狗”,是蒙语haba的音译;“喇嘛”是藏语lama的音译;东北地区人所共知的“关东城三件宝,人参、貂皮、兀拉草”之中的“兀拉草”就是名叫“兀拉”的草,这种草就是满语的音译。其他目前常见诸报端的,如“那达慕”、“好来宝”、“热瓦甫”、“哈达”、“冬不拉”、“乌兰牧骑”都是中国邻近地区或少数民族语言经音译进入汉语的外来语。
至于从英语及其他西方语言中进入汉语的纯音译外来语为数相当可观,如属于物质文化的可可、巧克力、三明治、威士忌、雪茄、布丁、苏打、白兰地、的士、吉普、摩托、坦克、康拜因、雷达、沙发、马赛克、茄克、哔叽、麦尔登、开司米、凡尔丁、尼龙、曼陀林、吉他、扑克、探戈、卡路里、模特、拷贝等等;属于制度文化的有康采恩、托拉斯、辛迪加、法西斯、纳粹、吉普赛、布尔乔亚、普罗(如普罗文学)等等;属于观念文化的有塔布、苏维埃、孟什维克、布尔什维克、客里空、基督、维娜斯、宇宙、宙斯、邱庇特、图腾、弥撒、安琪儿、撒旦、蒙太奇、摩登、斯芬克斯、逻各斯、逻辑及格式塔等等。
尤其是医学上采用的音译外来语更是由于长期使用,几乎尽人皆知了:淋巴、奎宁、雷米封、吗啡、木乃伊、凡士林、海洛因、鸦片、尼古丁、咖啡因、来苏儿、阿托品、阿米巴、地高辛、杜冷丁、可的松、阿斯匹林、可待因、可卡因、阿摩尼亚、荷尔蒙、卢丁、鲁米那儿、福尔马林、休克、歇斯底里等等。
甚至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单音节量词,如磅、打、米、瓦也都是直接音译或音译的紧缩形式。
这些词汇基本都是名词,但也有形容词,如摩登、歇斯底里和法西斯。甚至有动词杯葛(boycott), 这在台湾和香港是使用率颇高的词汇。
这些纯音词没有表意性,没有汉语所指的理据,似乎很难为汉语人群所接受、所熟知。但是事实上,它们已深深扎在人们心中。它们都以一个词项(entry)的身份高居在汉语词典之中。如logic先是译成“名学”和“论理学”,最后却以“逻辑学”和“逻辑”作为定译进入词典。一些不解其词源的人在使用“这不合逻辑”或“充满逻辑力量”时,恐怕很难想到这是个音译外来词吧!
4小结与建议
半个世纪前,著名学者兼诗人闻一多先生在谈到中国、印度、以色列和希腊四大文化时讲过:“四个文化同时出发,三个文化都转了手。有的转给了近亲,有的转给了外人,主人自己却都没落了,那许是因为他们都只勇于‘予’而怯于‘受’,中国是勇于‘予’而不太怯于‘受’的,所以还是自己的文化的主人,然而也只仅免于没落的劫运而已。” [19]
闻一多先生的意思很清楚,中国由于不太怯于“受”才没有同印度、以色列和希腊文化那洋落到了转手的可悲境地;但是中国毕竟是有些怯于“受”,才接近“没落的劫运”。如果中国勇敢地“受”,那么她的文化是不是以前就早该呈现出光辉灿烂的风貌,今后会毫无愧色地自立于世界文化之林呢?
更勇敢地“受”就意味着一方面我们要正视汉语“用夏变夷”,从而同化外来语的意译传统,继续进行必要的意译。理性告诉我们:传统一般总是鱼龙混杂,瑕瑜互见的。在接受外来语的问题上,传统的意译方法有其好的一面,即其突出的经济原则,汉语人群可以快速地识别、熟悉并储存这些外来语的信息,其不利的一面是,使我们不能很快地走进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世界主流文化中去。
也许有人会说,语言现象的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是不是一个科学命题?我们认为语言确实存在着国际化问题。以《国际歌》为例,最后一行“英特那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之中的“英特那雄耐尔”如果一定要意译,是不难做到的。可是为什么不意译?那是因为它是一个国际词汇,不音译不足以表现出这一词语的国际性!早在六十年代笔者就读到一篇文章,该文章讲,《国际歌》在全世界的各种译本中,这一词语都是音译的。
科学的语言就几乎无不具有国际性,如医学上X光无论是译成“爱克思光”还是“X光”前面的这一X,你就不能意译;各种维生素在汉语中有一段时间译成维生素甲、维生素乙……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国际性战胜了传统,现在早已改成维生素A、维生素B……维生素E了。数学上的直线A—B总不能说成是“直线甲乙”;物理上的各种公式,你只能使用英文字母表示,至于各种术语—焦耳、欧姆、伏特、安培、库仑……无一不得不音译了;化学上的各种元素,世界上绝大部分语言包括大部分东方语言都是采取音译。所谓与我们“同文同种”的日本人,也一律用片假名转写—音译!我们中国的化学工作者却还恋恋不舍地坚守着形声原则,把一个个多音节的元素名称压缩成一个单音节的汉字。这就是自外于国际大家庭的保守做法。但尽管如此,每一个元素的分子符号,如氢为H,氧为O,钙为Ca;钴为Co、砹为At、磷为P也不得不用英文字母表示,这说明科学词语的国际化从总体上讲是不可抗拒的。
可以说,至少在科学词语上存在着一个国际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问题。在新技术革命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地席卷全世界的当今,我们中国要想跟上技术革命的步法,只能走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之路。这就需要我们理性地做好音译与意译的比例抉择,更多地直接采取音译,甚至是直接用字母转写,以利于中国同世界在科学技术上的交流;并从技术入手,走向全面交流和合作。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诗经•大雅•文王》 )。面对着世界文明的大潮,我们必须勇于“受”,愿意“受”,这就需要我们心甘情愿地跳出“用夏变夷”、使用外来语之所指,更换其能指的传统习惯!
事实上传统并非浓得化不开。我国汉唐时代对于印度文化的输入就以其气魄雄伟、兼收并蓄和包容万流而著称。大量的音译外来语进入汉语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今天欧风美雨卷地而来,人们出于交际表达的需要(符合语言学上的必要性原则),对于前文玄奘所述的“此无故”一类,即汉语里没有相应的合适词语称谓的最宜直接引进和借用,如“托福”考试,“迪斯科”、“硅谷”、“桑那”浴、“卡拉OK”、“格式塔”;另一方面,一种趋新心理还使人们以“洋”为荣。很多公司取洋名以广招徕。如深圳的莱茵达公司实际上是轻工业集团公司,“莱”字是light的音译;“茵达”是industry的前两个音节的音译;内地有韦萁莱公司及(沧州)华特饮料有限公司等等。饭店名有香格里拉……商店有奥林匹克……还有中西结合的名字,如深圳“光华—比特公司”;内地的如“琴岛—利波海尔”公司等。以洋为荣更突出地表现在广告上,如冰箱牌号有美菱—阿里斯顿、长庆扎姆西、东方—齐诺瓦、吉尔诺、琴岛海尔;复印机有施乐申贝,文件处理机有奥士达;酒有阿姆渡啤酒,奥克牌酸枣酒;洗发精有可蒙、爱萝莉、(福州)伊贝斯;化妆品有维纳斯,化妆笔有爱丽丝,香水有梦巴黎,衬衫有乔士、沙尔威;西装有宝芝威;旅游鞋有迪尔,奇安特;棉毛手套有(邯郸)舒丽洁,摩托车有雅马哈,甚至是带字母的金田NJ100,汽车有可塞克,雷诺,奥迪,甚至是清一色字母的SUNB,真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20]。
1991年1月出版的《语言、社会、文化》一书中的《新词语的规范与社会心理》一文讲到:“放着汉语固有的合适的词不用,偏要改用音译的外来词,比如前些年大街上跑的出租车,一度改成‘的士’,弄得中不中,洋不洋的,这就不足取了。在人民群众和语言工作者得积极干预下,这个词终于没有流行开来。”
可是事实上“的士”确实卷土重来,“复辟”了!在广州深圳甚至全国出租汽车的篷顶赫然写着“的士”和英语词taxi。“打的士”和“打的”已为市民广泛使用。
再以“巴士”为例,放着汉语固有的合适词“公共汽车”不用,偏要改用音译外来词的典型区域是深圳和广州等岭南城镇。这些地区不仅使用“巴士”,甚至还用“小巴”、“大巴”、“公共小巴”等变种。严肃的《新华文摘》也于1988年第1期103页上转载了这样的字句“即使在广州旧街道那样的内街,公共小巴和中巴也开得飞快。”
再请看已在报刊上出版的其他例子:
一位体育界名人对这种“让富有的人更富有,让没有的更没有”的马太效应感慨说:“苦斗成功者没有得到奖,照此下去,中国的冰雪运动何时才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文摘报》1988年3月3日第3版)
“马太效应”中的“马太”即是音译的适例,只有音译才准确地表达原文的所指。必要性原则要求我们必须直接音译才行。
“沙特新任代理石油大臣呼吁,欧佩克应讨论提高油价”(《解放日报》1986年11月2日第3版)
其中的“欧佩克”是英语OPEC的音译。相当长的时间内,OPEC是意译成“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可是欧佩克毕竟比意译的词组更合乎国际化要求,它的出现是汉语迈向国际化的一种进步,抑或是语言污染,相信历史自有公论。
以上的或有或没有语言学意义的例子举了不少,语言纯洁的维护者可能忧心忡忡地批评这种作法是“把没有构词理据的东西强加给汉语,”是“崇洋情绪在作怪”,是“语言的污染”……我们也无意肯定有些现象如以洋名命名企业和产品都是可取的。但是这些洋名字和外来语透露出一条重要的信息:汉语用夏变夷的传统在变!
我们不必担心没有构词理据的音译词汇在同体现着表意机制的意译词汇的竞争中就一定会失败。
语言学常识告诉我们,语言是具有任意性(arbitrariness)的,即语言负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是有任意性的。人们采用某一能指符号 ——词语来代表某一事物,而不采用另一能指符号来代表,多半是取决于创立这个符号的人的主观意志。莎士比亚说过“我们叫做玫瑰的一种花,要是换了个名字,它的香味还是同样的芬芳”。这种“玫瑰”如果当时不是命名“玫瑰”而是命名为“仙女”,那么进入交际,经社会使用后,今天这个花就不是“玫瑰”花而是“仙女”花。这是从原名的确立角度谈“任意性”问题。另一方面译名的确立也存在着任意性问题。如有的扑克牌上不叫扑克而叫“文娱片”。但是,“文娱片”并未能广泛地使用开来,倒是音译的“扑克”已成为全民语言。“扑克”音译之宜乃是后见之明。当初的首译者如果担心“扑克”没有表意特点,没有理据,而意译成“文娱片”或别的什么,那么我们今天就不会有“扑克”这一词语,而代之以“文娱片”或其他别的什么名称了。巧克力、吉普、摩托、沙发、夹克也都是取决于当时首译者的“敢吃螃蟹”的“主观意志”,然后进入交际,才为社会所公认并使用开来的。可见译者是开放还是保守对于音译词的多寡有着重要意义!
所以,只要我们有更开放的心态和全球村的意识,站在文化交流、文化融合的高度来对待音译问题,音译就会更容易打开局面。现在很多人对未来语言的预测十分重视。假若全世界未来语言会统一的话,外来语就应尽可能音译;倘若未来语言是多元共存,但随着东西方的日益接近,全球村的预言的不断实现,词语的国际化、规范化、标准化都会有增无减,所以无论未来语言将是统一还是多元,词语的不断国际化都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历史趋势。
所以我们郑重提出如下建议:
排除保守的观念,以音译形式直接吸收外来语。对于加形符进行的音译以及
音译兼意译的作法都要尽可能地利用,但要避免给人造成望文穿凿的机会。音译的重点应当放在加上意义指称部分的半音译词,以及纯音译词上。
科学技术词语具有强烈的国际性,除了音译之外,也可以采用英语或汉语拼音字母
直接转写。
这里我们有必要对字母词额外讲上几句话:在汉语里加上字母词,很容易被人批评为没有理据,不易为人识别和熟悉,很容易为语言纯洁论者批评为语言污染。
且不去说字母,先谈一下阿拉伯数字。中国人在刚刚接触阿拉伯数字时,其1、2、3、100、1000,……比起一、二、三、一百、一千肯定是缺乏理据,使人感到陌生,不易为汉语人群所识别和习惯。但是这些数字人们用的时间稍稍一长也就约定俗成了。另外阿拉伯数字1、2、3代替一、二、三,进入各种文体的文章中时,人们也肯定会有一段时间的不适应、不习惯,可是现在的情况又是如何呢?
日本明治维新以后相当一段时间都是汉字意译社会政治和科学技术词语,如culture译成“文化”,economy译成经济等。可是现代日语却很多用片假名来转写外来语。而片假名的功能恰相当于汉语的拼音字母。日语能适应片假名直接转写,汉语最终适应部分的字母直接转写也是必然的。
再请想象一下各种度量衡中的字母缩写词如m (米)、cm (厘米)、mm(毫米)、km(千米)、g (克)、 mg (毫克)、kg (千克)、l (升)、ml (毫升)、kl (千升)等等。它们都丝毫没有汉语固有词汇的理据,可是人们不是都十分熟悉了吗?但这些都是直接借用的外来语。医院中用的CT,工厂所常谈到的TQC (全面质量控制) 及科普读物上谈的UFO均属此类。
再请看下面的例句,它们都是先见于书报,后来进入《汉语新词新义》一书之中的词语。
“世界银行新近举行的国际招标爆出新闻,中国产B超战胜英、美、日等国对手,一举中标。”;“广州目前已拥有BB机用户约5万人,在全国数量最多。”;“目前,录音机在我国城市已十分普及,如果用来搞个卡拉OK音乐会,会给业余生活添几分乐趣。”
这些例句中的B超、BB机、卡拉OK都是获得“新词”地位的词语,此外如SOS儿童村、AA制、AB角、UFO(台湾译成“幽浮”)等等。这说明不管我们喜欢不喜欢,字母词已进入了全民语言。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是因势利导,以更开放的心态促进汉语的国际化,还是做语言国际化道路上的绊脚石呢?
注释
[1] 、[2]、[8]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2:14-15; 38-40;32-38。
[3] 邓嘉绩:《扁善斋文存》上卷《复杨缉庵书》,转引自萧功秦《儒家文化的困境》,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85。
[4] 陈国强主编:《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77。
[5] 对此中外学者的划分参差互见。本文以兼收并蓄为原则,取最细的分类。
[6] 、[16]、[17]、转引自张兰熙等《翻译艺术》,台北:国际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80:34;65;87。
[7] 岑麟祥《汉语外来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227。该词典把专有名词与一般外来语同时列入,刘正琰等《汉语外来语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此同名词典没有收人名地名之类的专名。
[9] 参见《参考消息》1987年2月18日第1版。
[10] 易红川、李浚平:《社会科学十万个为什么• 语言文字卷》,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1:86。
[11] 斌椿:《乘槎笔记》中,钟叔河所写《序言》,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11。
[12] 钱钟书:《管锥编》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161。
[13] 此语出于《清一统志》,见岑麟祥《汉语外来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227。
[14] 见罗新璋《钱钟书的译艺谈》,载《中国翻译》1990年第6期第8页。
[15] 见《中国翻译》1990年第5期第48页。
[18] 陈原:《社会语言学》,学林出版社,1983:292。
[19] 、[21]转引自俞建章:《意译——汉语的文化功能试祈》载《九州学刊》1989年12第三期:68。
[20]参见高越、李宝臣:《中外广告妙语点评》,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7-45。
文章已于2020/11/07由作者修改
相关文献延伸阅读(研习人指引)
敬告:本公号友情提供相关书讯或书目索引链接,
以便爱书人前往第三方平台选购
精选推荐
扫码关注,即可获取最新入群二维码
目前已有2.26万语言文学、国别区域
研习者关注↑↑↑本公众号,
欢迎加入我们,交流分享,共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