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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跨境流动 | 东盟数据管理框架(全文翻译)
编者按:
本公号长期关注数据跨境流动政策、法律、实践,发表了以下系列成果:
上次大家分享的是东盟新近发布的《跨境数据流动示范合同条款》的全文翻译,见【数据跨境流动 | 东盟跨境数据流动示范合同条款(全文翻译)】。此次和大家分享的是东盟同时发布的《东盟数据管理框架》。本份文件的译者是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集团合伙人辛小天、史蕾、周杨等律师。
域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权威文件,DPO社群的全文翻译:
DPO线下沙龙的实录见: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系列文章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系列文章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一):基本制度介绍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二):国际性的第214节授权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三):建立外国参与安全审查的行政令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四):FCC对中国企业的陈述理由令
中国的网络安全审查系列文章:
自动驾驶系列文章: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跟踪系列文章:
数据安全法系列文章: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系列文章
围绕着TIKTOK和WECHAT的总统令,本公号发表了以下文章:
美国方面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系列文章
第29条工作组/EDPB关于GDPR的指导意见的翻译:
关于美国出口管制制度,本公号发表过系列文章:
供应链安全文章:
人脸识别系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