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千问】什么是专项复核?哪些情况下企业会被要求专项复核?(93期)
本系列由龙马汇智结合深交所、上交所、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案例总结而成,主要针对IPO过程当中重点难点问题,供大家学习交流。
本期主题
发行审核流程
期数
第93期
▌什么是专项复核?
根据《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6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专项复核的审核要求》,为提高股票发行核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在审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的申请文件时,如发现其申报财务会计资料存在大疑问,或其财务会计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由此导致申报资料存在重大问题时,可另行委托一家具备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财务会计资料的特定目进行专项复核。
专项复核的决定由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作出。专项复核的目的是为发行人申报财务会计资料的可靠性提供重要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专项复核委托后,应当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有关执业规范,以及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披露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的书面反馈意见和发行人具体情况拟定专项复核工作计划、确定复核范围和程序,并应在实施之前将专项复核工作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备案。
执行专项复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出具专项复核报告,该报告至少应包括四个部分:
复核时间、范围及目的;
相关责任;
履行的复核程序;
复核结论。
▌专项复核应符合什么要求?
专项复核会计师应对复核事项提出明确的复核意见,不得以“未发现”等类似的消极意见代替复核结论。专项复核报告最迟应在发行人申报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前1个月送至中国证监会。如果专项复核会计师就复核事项所出具的复核意见与原申报财务资料存在差异,发行人、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应就该复核差异提出处理意见,审核人员应将该复核差异及处理情况向发行审核委员会汇报。
--------------【IPO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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