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丨周先民:堂而皇之看禁书的乐不可支
老编的话:今年是恢复高考40周年。新三届大学生即77、78、79级通常被视为一个群体,聚集了“文革”十年被耽误的人才。新三届以平均6%的超低录取率,成为中国当代史上难以复制的一代。
他们有怎样的高考故事?他们的校园生活如何度过?本号特辟“卌年”和“校园”专题,征集新三届学子记录高考历程和大学生涯的文图稿件,共同分享新三届人永志不忘的那一段如歌岁月。
作者简介
本文作者
周先民,南京人,1969年随家下放淮安农村后成为插队知青。1978年10月考入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1987年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专业硕研毕业后留校任教。1990年留日,1995年获名古屋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司马迁的史传文学世界》由台湾文津出版社出版。现在日本多所大学讲授汉语及中国文学。
原题
大学生活点滴之一
秋高气爽,蓝天白云,一座座雕梁画栋的大屋顶建筑,错落有致地坐落在碧草绿树之间。1978年10月,当我喜气洋洋地跨进南京师范学院的校园,用美好的心境拥抱美景时,恨不能篡改老杜的名句:竟得广厦千万间,庇我乡下寒士俱欢颜!想到今后将在这美妙的情境里度过四年的美妙时光,真是心花怒放,笑逐颜开。时过境迁,睽隔三十余年,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画面多已褪色,故能写出的也只能是点滴回忆了。
食堂风波
那时成为一个大学生真好,我这个乡巴佬有一种一脚踏进了天堂的感觉,除了可以学到很多渴望得到的知识以外,将来毕业后还将获得一份劳心的工作和足以维生的收入。即使不说美好的远景,就是眼前的生活也很是鼓舞人心。
大学除了不收学费、住宿费之外,师范院校还发伙食费,南师好像是每人一个月13块5毛。这在那时是很可观的一笔钱,吃饭是足够了。须知,我在农村中学代课的月薪才13块。所以我们的心里充满了感恩和庆幸的心情。
不过,什么事总是有光就有影,围绕着这伙食费,却发生了一场热热闹闹的风波。且听我慢慢叙来。
风波起因于学校制定的吃饭制度上。原来,这笔伙食费并非发到每个人手里,也不发饭票,而是采用供给制。每班八个人一组,有个牌子,吃饭时八个人凑齐了,去食堂领饭菜。据说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每个同学都能把国家发的伙食费完全用于伙食,以保证营养。
既然学校有这个规定,而且77级同学已经吃了半年,并且没有怨言,所以78级的同学开始也就老老实实地按既定方针吃。早、中、晚开饭时,大家按时去食堂,每天都由值日生领来饭菜,然后平均分到每个人的饭、菜盆里,八个人围着一个饭桌站着吃。
开始一段时间大家都有新鲜感,步调一致的共同就餐客观上也便于互相交流,所以每次吃饭就像开聚餐会一样热闹,可以轻松地展开各种话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吃饭法的弊端就日趋明显地凸现了出来:
一是它对就餐者极不方便,八个人早中晚都必须步调一致地凑齐吃饭,可大家难免经常有因故吃饭不赶趟的时候。
二是它极不合理,每个人付了伙食费,可是却常常吃不到自己想吃的饭菜;饭量小的人,还被迫买超过自己需要的食物,造成了浪费。
三是它不利于食堂改善伙食。因为没有挑选菜肴的余地,就餐者的口味好恶对食堂没有任何压力,所以食堂饭菜的品种既少,又总是重复那几个菜,质量越来越差。
几个月过后,我们78级终于忍无可忍了。各个班利用吃饭时间,互相交流,广泛征求了意见后,达成了共识。于是以78级中文系全体就餐者的名义给校总务处写了一封信。
这封信列举了现行吃饭制度的上述弊端,指出学校不是军营,大学生也不是战士,不应该用部队的做法来管理伙食,我们每个人应该享有自由支配国家发放的伙食费权利。要求总务处立即改变不合理的吃饭制度,把饭票发给个人,让大家自由支配;食堂也必须从根本上提高饭菜质量。
意见书交到总务处后,大家都企踵引颈,期待总务处做出积极的回应。没想到,等了几天,竟被总务处打着官腔轻描淡写地否决了。说是经上级研究决定,限于目前食堂条件,现行吃饭制度暂时还无法做出改变云云。
消息传来,一下子炸了锅,可以说群情激愤。于是大家决定将这封意见书用大字报形式贴出来,以争取全校同学的支持。大字报贴出后,引起了强烈反响。各系同学纷纷响应,很多系也写了大字报表达同样的诉求,几乎要把食堂的东墙贴满了。我们吃饭时,各系都有人来给我们鼓劲加油打气。
大概是我们的大字报贴出后的第三天吧,正是吃午饭时间,食堂门口忽然一阵骚动,大家纷纷往门口挤去。原来是美术系的同学在张贴他们的艺术创作——系列讽刺漫画。他们真是太有才,太给力了!其中令人叫绝的几幅至今仍让人难以忘怀。
其一,画的前方隐隐有食堂,中间主体是七个蚱蜢拴在一根绳上满头大汗地往食堂方向赶,画的最后端隐隐有一只小蚱蜢在拼命蹦跶。画下题四个字:“哎,等等我”。
其二,画中人从一碗青菜中用筷子夹出一条肥硕的青虫。画下亦是四字:“素中有荤”。
其三,画中人晨起对着粥桶作照镜状,粥中映出了他的颧骨高耸的瘦脸。下方还是四个字:“哟,瘦多了!”
其四,画中人早上起来穿裤子,一手按着皮带头,一手把皮带一拉老长,一张苦脸也很长。下面仍是四个字:“孔不够了”。
艺术真是个好东西,鲁迅把杂文当作投枪和匕首,美术系的漫画的威力也不容小觑,它把我们的抗议活动推向了高潮,形成了颇具声势的大气候。这个大气候在让大家欢欣鼓舞的同时,也唤醒了酣睡在既定方针中的校方。
很快,校方就做出了按月把饭菜票足额发给个人的决定,并做出了下个学期正式实施的承诺。至此,我们的抗议活动取得了完全的胜利,食堂风波平息了。
蛇足一,77级是78级的老大哥,受旧吃饭制度之害的时间比我们长,可他们自始至终都像一个明哲保身的智者,未曾站出来声援我们,虽然照样理所当然地分享我们的胜利果实。系领导们由此也产生了一个共识:77级听话,78级不听话。78级不听话的大事还在后头,以后再说。
蛇足二,旧吃饭法,对于我这样从不挑食的大肚汉,其实是很相宜的。因为八个人一组,难免有的人或有点挑食,比如不吃肥肉等等,或饭量较小,所以我经常有急人所难,替人分忧的机会。分开吃以后,我开始还真不太适应、大有怅然若失之感呢。
读书乐
学生以学为主。在大学学知识不外两个途径:一是上课,跟老师学;二是在老师的指点下读书,跟书本学。常言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各人。大家都上一样的课,可是学问却分出了三六九等。究其原因,除了基础、智商略有不同以外,读书的多寡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因素。
老师在授课时一般都会列出必读书与参考书,指导并敦促大家去读。各科老师所开出的大量的书,根本是无法读完的,同学们就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择而读之。因为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去读,所以享受读书之乐就是题中之义了。
就我个人而言,古典中我很喜欢《诗经》里的《国风》,虽然这些无名作者与我们揆隔二千几百年,可是所感所思所为却与我们息息相通,读时给你一种与古人相知之乐。
林彪说某某语录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当然是谄媚的胡话;可是当你读《论语》时,就不由你不想起副统帅的名言。孔子的最可贵之处在于他的一生都在躬行他的学说,所以《论语》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伟大,什么是崇高,什么是纯粹。
我也喜欢《庄子》,那些出人意表的想象、论说,乍读让你目瞪口呆,细嚼慢咽后常让你拍案叫绝。《史记》所再现的那些栩栩如生可歌可泣的英雄豪杰的群象,让你真真切切地体认了中华民族、中国人的不同凡响,常给你一种荡气回肠的快感。
一般说来,文学评论、文学理论一类的书籍,多为枯燥说理,寡淡无趣,我读得很少。可是有一本书,却对我影响很大,那就是蒋和森的《红楼梦论稿》。作者满怀激情,用诗一样的语言,评论《红楼梦》,评价《红楼梦》中的主要人物,简直就像一部既有深度又富美感的散文诗。
不过,恶补最多的,则非外国文学名著莫属了。这些名著以前很少有机会去读,而其中所讲述的故事、所表达的思想、所描绘的性格、所展示的社会风俗画面等等,都给了我们极大的阅读快感。其中我最喜欢的有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儿》,托尔斯泰的《复活》,雨果的《悲惨世界》,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等等。记得美国作家霍桑的《红字》,当时还算一本禁书,借阅它还颇费了一番周折。谈到禁书,有一件趣事值得细说,且容我慢慢道来。
写作课上,何永康老师让我们阅读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卜迦丘的《十日谈》。因为我是写作课代表,何老师让我负责借书等事宜。《十日谈》里有很多所谓色情描写,这在当时算作禁书中的禁书,故借阅手续十分严格。先由何老师写了借书理由,申明确系教学需要,经由系领导批准,再找图书馆长特批后,方才借出来,而且最大上限只借两个星期,而我们班有五十个人。
大家想想,在那个谈性色变的年代里,能够堂而皇之地看到一本五彩斑斓的带色的禁书,该是多大的一件快事啊!所以全班五十个人个个要看,没有一个人表示弃权。于是我和班长商量了一下,决定按宿舍分配阅读时间,书在一个宿舍停留52个小时。宿舍的先后顺序由宿舍代表抓阄决定。
至于一个宿舍八个人之间怎样分配看书时间,由各宿舍自己决定。我们宿舍具体怎样分配的,我不大记得清了。大约是两个愿意熬夜看的,各看一夜(晚十点半至晨六时);其余六个人平均分配,抓阄决定时间段。碰到上课算你倒霉,只好偷着看了。
《十日谈》大约有三四百页,这么短的时间根本不可能细看,只能挑着看那些带色的内容。从小到大,我们在阅读上都类似和尚吃饭,素食主义,从不沾荤腥,猛地吃到那么多颇具幽默夸张性质的大荤,那可真叫开眼开心。
我不知道女生们是什么心理状态,估计至多是偷着乐吧,我们男生却是喜欢欢乐共享的,读到有趣的章节,一个人大乐之后,总忍不住读出来与大家同乐。所以,虽说只有两天,但书中的有趣章节在我们的交流中,早被我们一网打尽,成了一个个笑料。
经过反复对比论证,大家一致公认《十日谈》中第三日的第十个故事“魔鬼下地狱”(好像是第127页)是最精彩的。那有趣的情节、细节依稀还记得一点,反正大家都是过来人,不妨稍加叙述一下。
说是一个姿色可人的少女,生就一颗慈悲之心,一心要将此身献给侍奉天主的事业。在深山里一路寻找,来到一座寺院,一位年轻修士见其貌美,担心自己经不起诱惑,把多年修行毁于一旦,于是拒绝其入住。可经不住少女的哀求,遂答应了。他想,倒是可以借她来考验一下自己的定力。
谁知,当修士看到少女的睡姿时,欲火中烧,怎么也把持不住了。他情急生智,想出了一个既能满足自己的欲望又能让少女心甘情愿献出身体的办法。他问少女,你真的愿意侍奉天主吗?少女答曰,是的。修士指着自己身上那个昂昂隆起的物件问少女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少女说,不知道。
他说这就是附在天主身上的魔鬼。你身上就没有吧。少女在自己身上找了找,很庆幸地说,我没有。少女好奇地问,它为什么撅得这么高还乱动呢?修士说,是的,这个魔鬼很不老实,只有惩罚它下地狱了。少女问道,地狱在哪儿呢?修士指了指少女的下身,说,就在那儿。现在我们就让魔鬼下地狱吧。魔鬼下地狱后一阵乱动,少女疼痛难忍,就说,魔鬼下了地狱怎么还不老实,弄得我好疼啊!修士说,忍一忍就不疼了。
果然,过了一会儿少女不仅不疼了,还很快活。魔鬼却不行了,要往外溜。少女不让了,说,魔鬼这么坏,为何不把它一直关在地狱里呢?心想,侍奉天主原来是这样一件无比快乐的事,为什么还有人不愿意做呢?那一夜,在少女的纠缠下,魔鬼进进出出了六回。接下来的日子里,少女天天嚷着要让魔鬼下地狱。
再说那修士在深山里平日里只有清水素食,日复一日,根本架不住少女的攻势,整个人就像掏空了棉絮的坎肩,走路都打晃。只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今日说斋戒、明日说祈祷,胡乱找些借口搪塞敷衍。修士对纠缠不休的少女说,你看魔鬼蔫头耷脑的,已经老实了,就不要惩罚它下地狱了吧。少女哪里肯依,说,魔鬼老实了,可是地狱却火烧火燎地离不得魔鬼了。
故事的最后是,修士终于找到了机会,把少女送走嫁了人了事。
《十日谈》里类似的故事比比皆是,每每让我们笑得前仰后合,乐不可支。现在的社会什么都放开了,曾经沧海难为水,见多识广,见多不怪了,估计再也得不到我们那时的快乐了。
孔子谆谆教导我们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上文大大冒犯了圣人,只好向老人家请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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