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IPO千问】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企业何时可以再次报送申请材料?(99期)
本系列由龙马汇智结合深交所、上交所、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案例总结而成,主要针对IPO过程当中重点难点问题,供大家学习交流。
本期主题
发行审核流程
期数
第99期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IPO千问】--------------
(滚动翻页,点击查看,每周更新)
▌发行审核流程 ▼
▌发行申报材料的制作 ▼
《发行人应申报哪些纳税资料?子公司的纳税资料是否也需提供?》
《2014年对创业板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哪些内容进行了修订?》
▌红筹回归 ▼
▌外商投资与国内上市 ▼
▌分拆上市 ▼
▌股权激励难题 ▼
《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7点:范围、规模、时间点、稳定性、价格等》
▌上市流程问题 ▼
▌上市费用问题 ▼
▌独立性问题 ▼
▌优先股详解 ▼
▌预先披露规则▼
▌募集资金使用审核关注要点 ▼
《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不相适应》
▌公司治理及规范 ▼
▌财务与税收 ▼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上市过程主体资格的问题 ▼
《集体企业改制上市时的5大事项,“挂靠”集体企业的“摘帽”流程》
▌出资问题 ▼
▌股权问题 ▼
▌企业改制上市的主体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