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不要再错过了,女性没工作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多少人错过了)

蔡飞 飞劳动法 2019-05-15

就算你生完了或还没打算生,但转发给你的亲友,他们就不会失去这极好的权益!


|百度是怎么说的|

上百度上搜索,很多人会告诉你,没工作就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当然没有生育保险待遇。

好像很合理?

实则不然!

我可以肯定的说,未就业女性生育,绝大部分人都错过了其应得的待遇。为了证明我的观点,我还问了一些同行,果然一脸懵。


|要点提示

要点提示:

1、女性未就业的一样可以享受部分正式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只要丈夫有工作就行了!

2、失业期间(需领取失业救济金),也可以享受部分正式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并且还可以享受相当于月失业保险金三倍的好待遇!

3、工作年限不到一年,也可以享受部分的待遇!


|正文

一、本人无工作,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只要配偶有工作就行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2《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说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以可以享受待遇,但与在职相比还是有差别的。


二、本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 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还可以申请加发相当于月失业保险金三倍的待遇。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最新修订,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四、退休后生娃,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这不是开玩笑!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七条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凭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或者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相应材料和下列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具体报销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有个问题很简单,但我知道你们一定会问:

如果自己单位或配偶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怎么办?得由单位承担: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及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
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特别提示:

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等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备注:

上述除第一条是全国性规定外,其他均为广东省的规定,其他各省市的规定与广东并不一致。

 


飞劳动法,原创干货

下期更精彩!

版面、文字编辑 | 飞劳动法








关于飞劳动法

作者简介——蔡飞律师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律专业部部长

广东省律协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

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原创声明

本文为原创,如其他公众号需要转载,请尽量保留原文本意,并标注本文作者!


识别图中二维码,可关注这一坚持只发自己原创的公众号! ↓







往期原创:

在广东生孩子,得按这九个准则发放工资待遇(生育津贴)

主动辞职还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所有情形

解读广东最新的劳动争议处理标准,超级有用的提示不可错过

当员工向你辞职时,你得让他们这样写辞职申请书/通知书

单位无理不付经济补偿,员工竟然还需赔偿高额的竞业限制违约金(附案例)?

大小周工作,是否需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资深HR也会犯的非典型错误

女出租车司机撞死暴走老人,竟然是这样赔偿的!

企业年金,一文扫尽要点

其实我怀孕了,辞职通知是开玩笑的啦

劳动合同期满,这五个问题必须了解

天啊,法官助理是劳务派遣工

关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十二个典型错误

劳动争议中,分支机构如何承担责任?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的标准和关系,这里全有了

从二审改判一审,二审又被撤销看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定性障碍

劳动法律立法中,几个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常识性错误

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几个典型错误及案例

未签订劳动合同中,六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的情形

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之—员工入职时应提供的资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最新修改,几个不可不知的重大影响

挂靠经营的员工与被挂靠单位之间的关系认定

林丹讨薪相应依据及生效案例/也论运动员与俱乐部关系

员工生病,工资怎么发放/依据冲突怎么办?

广州中院,你这个判决太任性了/又一逆天判决

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后,劳动者坚持在原岗位上班是否构成旷工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解读之——工会职责

关于劳动关系确认,除了三要素,还有十要点

评北京高院最新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解答的规定,折射劳动争议的一些典型困局

员工打人被拘留,单位又明确此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法吗?

出租车司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工资如何认定?

论律师咨询同行的正确打开方式

三种典型的交通事故中,工伤的认定及赔付规定

又一逆天终审:60岁后以单位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离职,获经济补偿金

民办学校教师的辞职权,我来好好理一理

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有无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别想当然!

达康书记你搞错了,下岗位安置费不是由政府给,更不是由蔡成功给!「人民的名义」

哪些情形下可调整岗位?史上最齐总结

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是还需要支付吗?(限广东,其他地方可飘过)

女职工“三期”待遇要点汇总表及说明(广东)

“追缴住房公积金系列”之—维权程序

“追缴住房公积金系列”之— 约定效力

“追缴住房公积金系列”之—追缴时效

“追缴住房公积金系列”之 — 缴费金额

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别想当然!

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吗?这问题复杂了!

职工患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企业是否需终生负责(退职待遇)?

处理年休假争议,可不要犯低级错误了

飞行员辞职,要赔多少?(裁判结果好乱)

挂靠车司机与汽车公司间的关系定性,全在这里了/附再审案例

未约定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是否有效(单效或双效)?

堵住协议的这些漏洞,竞业限制约定才算完整

加班费不能获得支持的原因(附经典案例),这里全有了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该做的工作,全在这里了

员工入职时单位该做的工作,这里全有了

从省检抗诉无果看,怎样才需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附指引)

浙江省中医院爱滋病一案,从劳动法角度看医生责任

农民工与违法发包方关系定性的规定,全在这里了

劳动仲裁中,涉程序的几个疑惑问题

确认劳动关系的时效争议太大,一裁两审竟都不同

关于送达,再审开庭审理都输了,看了你可能出冷汗

【原创】女职工50还是55退休(一审与二审又不同)?

专业法官的一份判决书,为什么这么多低级错误?

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没效,但也不要以为没用

连省检都搞错而抗诉,看劳务派遣的几个常见错误

即使是三期女工,只要派遣协议期满,用工单位一样可以退回,你敢相信吗?

怎样才可以以不胜任工作及经营需要为由降职降薪?让我们从各种案例中找出结论

我找了无数的案例,就是为了求证劳动争议中,一审增加的什么请求可以受理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不能马虎了事

工伤法定该赔的钱赔了,该签的协议也签了,为啥还要再赔?

女员工因穿着太开放被开除,合法吗?(小编:没天理啦)

实习学生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

将业务外包了,竟然还要承担工伤责任!

劳动合同自动延续的八种情形下,是否需签订劳动合同

深度:为什么在企业并购及股权转让中,劳资双方均无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

必看!真实案例,如何犯上劳动仲裁请求最严重的错误

员工违反计划生育,真的能开除吗?

详尽:七大类特殊工伤认定汇总

再论二倍工资时效--相应争论的一并回应

即使资深的劳动法律师,也应知道的六个避免职业风险必问问题

作为菜鸟代理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要了解的六个基本问题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解读之——工会职责

试述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认识误区

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真的可以随时离职吗?

裁判部门不应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诉请进行调处

被迫变换用人单位,合同签订次数累计吗?

已撤回申请,又以同一事由再申请,还可以吗?不可以吗?

劳动合同期内约定竞业限制白捡好处,HR不可不懂

劳动仲裁终局制度的五大缺陷

在职期间就给竞业限制补偿,白给了

一分钟看懂一张图,明白如何避免股权激励的最常见错误

两分钟,读懂股权激励的对象

最高院,你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不妥!

你可能知道知道竞业限制的证据,但不会这么齐

有诊断证明,单位就一定要批病假吗?

五步走,开除泡病假员工

老板你错了之招聘篇

谁为女职工80日的生育奖励假买单,多数人都错了

裁判部门能否调整竞业限制过高的违约金?


您点赞和转发,就是我坚持的最大动力!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