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热爱平地惊雷,也相信水滴石穿
《勇敢的人死于伤心》跋文
我热爱平地惊雷,
也相信水滴石穿
自由生长,和“自由地阅读”,对我来说就是一回事。
这是本“势”到而成的书,我的生命中,不知何时还能再度积累起这样的“势”。作家们写下的故事,发表的议论,将时间和空间高度浓缩,满纸的词句——有时是谎言,有时是呓语,有时干脆就是一堆莫明其妙的字——淤积起来,让我无法在读过一遍后漠然置之。于是,我也只能写下被它们压倒,然后听任其中聚集的时间变成涓流,润透全身,并波及尚未抵达的未来的过程。
“现在,扔掉我的书……”纪德在《人间食粮》里写,可心里大概情愿人们将它捂得更紧,当成掌上明珠。书无声地辐射着能量,即使讲了一个以死亡为结尾的悲惨故事,它也映现出了现实的乏味,零乱,不协调,在它面前,我无可辩解,我能做的只是向别人传达它的规整、优美、连贯。
仍然是在读书会上,有一次,轮到我坐中间的位置,向到场的人讲述我喜欢的一本小说:帕特里克·怀特的《探险家沃斯》。凭着一种读者的虔诚,我开口就把主人公的名姓,完整地报了出来:
“佐哈恩·乌里屈·沃斯,他是一个德国探险家……”
我立刻处身于一片狐疑的目光之下。我怎么就念得这么流畅呢?不觉得这不过是一堆汉字,各不相干,杂七杂八地拼合而成么?佐哈恩·乌里屈·沃斯,佐哈恩·乌里屈·沃斯……这是叙事与生活的敌对时刻,彼此认不出对方,好比在一个私人派对上,我开门带入一个陌生客:“给各位介绍一下,他是……”只见众人礼节性地喏喏,举几下杯。
一件博物馆的展品,哪怕它是一团棕色的坷垃,只需旁边有个标注,如“最具代表性的铁器时代狩猎器具之一”,便也会迎来络绎不绝、边看边点头的观者了;可这是一个故事,由一个澳大利亚人叙述的,关于19世纪中期,一个性格古怪的德国男人在澳洲腹地探险的故事。这是好厚的一本书,读者的眼皮得用力去搅动那些沉静、喑哑的印刷字体,随后,再经过一道道严格而神秘的心智工序,将它融会入自己的生活理念。
很多人怕这样的书,觉得生活与叙事若是混作了一谈,可就太危险了。但这位客人毕竟是我请来的。我得讲下去。
读时惶然而迷乱的感觉,不知不觉地便跟着我的叙述赶了上来。悉尼人怀特喜欢让自己时间在写作、遛狗,并坐看百年纪念公园的鹦鹉和湖泊中的野鸭之中平静地流过,却不能以同样的顺滑度推进故事,他塞给我不好吃也不好消化的东西,他组织了大量社交场面,去反映沃斯这个人的拘谨,刚愎自用,为人生硬,极度性冷淡,而且完全不信神。
沃斯看不起一个人在爱情中弱弱的样子,他离开了爱自己的人去探险,踏上征程,随后性格缺陷大爆发,他丧失了物资和自己心爱的收藏,同伴和助手溜走的溜走,自杀的自杀,他落得孤家寡人,依然在踽踽前进,仿佛想要证明世上没有神。看到信神的土著人抓住了他,把他俘在营地里,我心想“快要结局了”,觉得之前的困扰总算有了一个交待。沃斯饿到昏迷,完全进入绝境了,他默默地祈祷,但祈祷其实只是为了安抚自己注定要迎来的结局。最后,那些黑皮肤的土著人,一些与高尚的文明、与优美、严肃的文化隔绝了几个世纪的迷信的人类,割掉了他的脑袋。
帕特里克·怀特
说到这里,我稀里哗啦地翻起了书,觉得必须兑现一个承诺:我坐到这里的时候,是给出了承诺的,我承诺,自己将带来一个故事,它会赋予我们的生活以结构和意义。我找到了这样一段话:
“……那个头样的东西,撞在几块石头上后,躺在地上与一个瓜没什么两样。还有多少像它所不再代表的那个人呢?他的梦想飞入空间,他的血流入干涸的地下,土地立即就把它吸干了。究竟梦会不会繁衍,究竟大地对一品脱的血液做不做出什么反应,死亡的一瞬对这些问题并不做出解答。”
脑袋,它不再代表那个名叫佐哈恩·乌里屈·沃斯的人了。念的时候,我大气不出,希望能将这由远及近的一声声惊雷传达给在场的人。我看不见他们。只有我能听见这雷声。它埋在文字森林的底下,很深,可能早已变成了化石——一颗雷的化石。现在我找到了它,它比我读的时候更加完美了。沃斯祷告,不久死去,我把他死后的这一小段描写和议论念了出来,此时,只有叙事本身能够证明我的存在。
别人不敢混淆生活和叙事,觉得那很危险,可我却需要把叙事变成一种面对生活的方法,就像背起一个负伤的敌人前进。故事很漫长,甚至拖沓,可相对于真实的生活,一切又发生得那么快而集中,时间在故事中始终精神抖擞。重温沃斯之死的过程,我发现,这惊雷来自一种漫长的、滴水穿石般的写作意志,它拉着我在阴郁、苍凉、惨烈的连续的情境里不避烦乱地前进。沃斯死的时候,我什么都没做。我在休息,如同一个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的福音的接受者。
阅读是一种什么都不做的参与,在阅读的时候,我是个完全自主,又彻底孤独的人。当那个名叫“命运”的神灵通过沃斯,也通过圣地亚哥、盖茨比、诺斯托罗莫、佐治和李奈等人展示了太多的版本的时候,我就不淡定地感到,自己在深入一个秘境,在走近核心了。I.B.辛格写过一则小寓言:一户人家养着一只猫和一条狗,猫每天看着狗,就以为自己是一条狗,狗每天看着猫,就以为自己是一只猫……犹太作家真是以小见大的行家啊,想一想,命运在我面前凸显自身,不正是通过别人的模样?
多数听众恐怕还是感受不深的。在复述完沃斯人生的最后时刻后,我又说回到那些与沃斯打过交道的人,大多都是新南威尔士州有头有脸的殖民者。他们的活动和言论,絮絮叨叨地填满了小说最后的部分,一些人平静地谈着沃斯为什么不值得缅怀,对死亡带给他的名声耸耸肩膀。
我想我的声音在颤抖,沃斯,这个纯属怀特虚构(虽然有个模糊的原型)的人物,因为其所处情境的完整,而彻底活了起来,他种种令人讨厌的个性,他孤独的、报应一般的死,也都是活的,奇妙的叙事活动,将这样一个人变成我生活的榜样,而不是要避免成为的那种人。
之所以是榜样,是因为他和我一样归于众生的行列——所有人里平常的一员:每一个我遇到和喜欢的作家,都勒令我坚持这种简单的博爱。得好好打量那些败亡之人,他们是我没有实现的可能,身上都铺展着命运公平而恒常的力量;他们将我交给书本的夜晚洗刷得伤感而纯净,他们举办派对的话,还会反过来请我去一同碰响伤心的酒杯。沃斯死后,爱着他、却被他冷落的罗拉·特里维廉,一个新南威尔士州的孤女,是这样为他辩护的:沃斯不是上帝,他仅仅是乐于这么认为,而每当他忘了这一点时,他就是个人。
罗拉没有伤心而死,我们更不必如此。就让他人的叙事,去完竣那些我没有机会选择的或壮烈或猥琐、或冷淡或悲悼的结局。而从故事返归自身时,经验重又混沌一团,每一分钟都和前一分钟一样了。离开了文字与书的形式,命运便得不到表达,故事之外的时间则再无事件可以推动,变得乏味,像废弃港湾里无聊的海水。然而,书本的最后一页的最后一个标点之后,迪伦·托马斯的诗句,总会浮现在那里:
通过绿色茎管催开花朵的力,
催动我绿色的年华。
枯萎树根的力,
是我的毁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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