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米涅夫《梦》
加米涅夫《梦》
阴暗的乌云一下子
遮蔽了火红的太阳;
一切都寂静了,一切都黯淡了,
树林也进入睡乡。
夜乘着凄凉的黑色马车
静静地从东方驰来;
潮湿的阴影在地面上延伸,
河流变成一条黑带。
沉闷的寂寞的沉重负担
压在我的心头;
我心中感到无比的哀伤
和难以排遣的忧愁。
忧心如焚,从疲倦的眼睛里
流下热泪盈盈!
一切都似乎在预示
我的死期已近。
我怀着骚动不安的心情
奔进小屋去见女友,
想在平静的地方安心打个盹,
忘掉自己的忧愁。
梦穿着长长的衣裳,苍白而凄凉,
用一个手指按着嘴唇,
它脱下黑色的长袍,
遮住我的眼睛。
我带着不安的心情入睡:
我的心渐渐寒冷。
我看见一些阴暗的景象:
既可怕又可憎!
在一个阴沉的黄昏,我坐在墓地上,
心头感到觳觫;
我的周围是石头的墓碑,
死的归宿。
天际是一片落日的反照。
仿佛血染的脸庞,
在近旁辽阔的天空,
看不见星星和月亮。
在闷热的空气中,眼前的一切
都显得苍白干枯,
古老的松树受炎热折磨,
在默默地叫苦。
充满臭气的浓郁空气,
憋得我喘不过气来;
受这样的折磨,我觉得
倒不如死比较痛快。
墓碑的石头突然摇动了,
我听到哀伤的叹息声;
它在我心中引起了响应,
困倦而低沉。
我感到胆怯,恐惧,怎能注意到
这叹息声从何而来?
我看见:我近旁的那个
阴冷的坟墓忽然打开。
我看见一具可怕的尸体
从里面慢慢地走出——
我仿佛觉得他披着白色的尸衣,
穿着殡葬时的衣服。
我吓了一跳,苍白的脑袋上
头发直竖。
这阴影等了一会儿,用坟墓里的声音
向我郑重宣布:
“这沉重的叹息是忧愁的产物,
从地下传到你的耳根。
大自然呻吟着,必然归于腐朽:
这也是你的命运!
你不久也会埋在这里,委身于
我们的母亲,沉默的大地,
你不久也会进入这里狭窄的坟墓,
和我们躺在一起。”
十四行诗(sonnet),汉语一译“商籁体”,源自意大利诗歌。意大利语中原来的术语sonetto本意为“短歌”,由13世纪初“西西里派”的诗人兰蒂尼(Giacomoda Lentini, 1210-1260)首创,诗共十四行,每行十一个音节,全诗分为上下两阕,由韵脚为abab abab的前八行和韵脚为cde cde的后六行两个部分所组成。两阕往往互相呼应,或成正反之势,下阕六行诗的开头,常常明确地显示出“转折”(volta)。由于韵脚的关系,上下两阕又可分别分成两个四行诗和两个三行诗的小组合。到了13世纪下半叶,另一位意大利诗人阿雷佐(Guittoned’Arezzo, 1230-1294)在前八行中开始运用abba abba的韵脚,经过继起的大诗人但丁(1265-1321)和佩特拉克(1304-1374)的沿袭,这种形式在意大利诗歌被固定下来。
但丁的早期诗集《新生》(Vita Nuova)里的情诗,大多以他的梦中情人贝雅特丽齐为对象,以后更将她写进自己的巨著《神曲》,让她在其中成为自己的引路天使。无独有偶,佩特拉克也有他永恒的爱人劳拉,他倾毕生的心力,用意大利语写成的《歌集》(IlCanzoniere),绝大部分诗篇描写他对劳拉的爱恋,以及在她去世之后对她的怀念。集中的三百六十六首诗歌里,有三百一十七首用的是十四行诗体。他在这部诗集里所描写的内容,包括女性的理想化,单相思的爱情的失望、以至最终的绝望,将爱情形容成提升人格和个性升华的力量,对女性身体各部分器官(眼睛、头发、嘴唇、胸脯)逐项描述的“目录”(catalogue),无从实现和满足的欲望所带来的痛苦,以及他经常使用的明喻、暗喻、提喻(synecdoche)、逆喻(oxymoron,钱默存先生译作“冤亲词”)、佯谬(paradox,一译“悖论”)和往往贯穿全篇、别出心裁的“奇喻”(conceit)等修辞方式,日后被统称之为“佩特拉克传统手法”(Petrarchism)。
佩特拉克生前在意大利已经名闻遐迩,他去世之后不过六年的时间,英国诗人乔叟在其长诗《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中,已经仿效佩特拉克《歌集》中的诗格,在英语中首创了抑扬格五音步、韵脚为ababbcc的七行诗体,后称“君王格”(rhymeroyal)。时至16世纪,佩特拉克的影响更是遍布包括英国在内的整个西欧,而十四行诗这种诗歌形式,经过斯宾塞和莎士比亚的创造性继承,在英语诗歌中也被广泛运用,已经不复只是一种诗歌格式(poeticform),而是一种有其自身许多特色的诗歌亚类(poetic sub-genre)了。
不过,到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十四行诗这种体裁在英国却并不时兴,很少有人使用。浪漫主义大诗人华兹华斯(WilliamWordsworth, 1770-1850)对之却情有独钟,他一生写了五百二十三首十四行诗,可以说独步当时。其中有两首,是以十四行诗体讨论十四行诗的“论诗诗”(meta-poeticpoems),常被各家选本收录,相当著名。较早的一首作于1807年,以 “修道院尼姑狭小的居室” 、 “隐士的地窖” 等一连串意象,比喻十四行诗短小的篇幅。另一首作于1827年,其中列举了史上最为杰出的十四行诗作者,逐一描叙他们各人的特色。全诗如下:
不要轻视商籁;批评家,你皱起了眉头,
不理会她应有的荣耀;就是用这把钥匙
莎士比亚打开了他的心锁;这张小巧的琴
弹奏的乐曲抚慰了佩特拉克的创伤;
塔索也曾以这支簧管吹响过千回;
用了她卡蒙斯减轻了流放中的悲哀;
商籁让一片令人愉悦的爱神木树叶
在柏树林中闪亮而但丁便用她做了王冠
加于他富于想象的前额上;她是一盏萤火灯,
取悦性情温和的斯宾塞,他从仙境应召而来
奋勇穿过黑暗的道路;而当一阵阴暗的雾霭
降落在弥尔顿的去路之上时,在他的笔下
这玩意儿化为一支号角;从那儿他吹奏出
动人心魄的旋律——啊呀呀,太少了!
此诗一上来就用了一个祈使句,以“批评家”为受众,呼吁他们不要轻视十四行诗这种诗体,因为她自有其光荣的地位。随后,诗人列举了以十四行诗写作的七位前辈诗人,对每一位的创作都作了形象、诗意的概括。前面论及的六位,从早期的但丁、佩特拉克以下,还包括16世纪的意大利诗人塔索、葡萄牙诗人卡蒙斯、以及英国诗人斯宾塞和莎士比亚,这六位并不按时间顺序排列;最后,以在历史上最靠近作者的17世纪诗人弥尔顿作结。这首诗像华兹华斯的许多十四行诗一样,虽然用的是所谓“佩特拉克体”亦称“意大利体”的韵脚,却不分段落;全诗大量运用“跨行连续”(enjambment)和“行中停顿”(caesura),造成一种一气呵成的效果。从第十一行中以分号所显示的停顿之后,一直到最后一行的破折号之前,都在描摹弥尔顿的诗作(“而,当一阵阴暗的雾霭/ 降落在弥尔顿的去路之上时,在他的笔下 / 这玩意儿化成了一支号角;从那儿他吹奏出 / 动人心魄的旋律”)。最后,诗人以一个由感叹词引领的短句(“啊呀呀,太少了!”)结束全诗,语尽而意不尽,引人遐思。他是在说写十四行诗成功的大诗人“太少了”?是说弥尔顿一生十四行诗写得“太少了”?还是说十四行诗篇幅过于短小,诗人写到此处,才忽然发现必须就此打住了?华兹华斯为什么以“号角”和“动人心魄的旋律”来形容弥尔顿的十四行诗?这样的形容是否贴切?弥尔顿在十四行诗方面的成就,是否能与华兹华斯列举的前六位大诗人相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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